2022年7月7日 星期四

經濟日報社論/租金補貼華而不實 租賃應強制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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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社論/林智堅連爆兩論文抄襲,國安局長矛盾馳援
◆  聯合報黑白集/陳時中在鬧情緒
◆  經濟日報社論/租金補貼華而不實 租賃應強制登錄







經濟日報社論/租金補貼華而不實 租賃應強制登錄


2022-07-07 01:08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內政部「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啟動,行政院長蘇貞昌(右四)、內政部長徐國勇(右三)與次長花敬群(右二)等部會首長出席。記者潘俊宏/攝影



年底選舉將近,內政部最近大肆宣揚「中央租金補貼」方案,宣稱補貼總額由去年的57億提高到300億元,所得門檻由最低生活費的2.5倍放寬為三倍,並對剛出社會的青年、新婚育兒、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補貼加碼二至八成,可望使受惠人數由12萬戶增加到50萬戶。此時強調「擴大」和「加碼」,顯見頗有政治意涵

問題是,上述聽似華麗的方案,並不能減少租屋黑市及房東寧空不租的問題,租屋制度不健全的現象,包括弱勢者「租不起」以及「租不到」等,也沒有獲得根本的解決,反而凸顯政府在租屋政策住宅政策社會住宅跳票的事實

從房客角度思考,擴大方案雖然有加成,但內政部的懶人包顯示,初入社會青年每月比舊案多 480~600 元;新婚家庭每月增加1,200元補貼,最需要補貼的經濟弱勢,每月也只增加 2,000元而已。新方案只「擴大」一點點,難怪政府還要舉辦申請者「抽大獎」的活動,吸引青年和弱勢來捧場。

再就房東而言,雖然願出租給受租金補貼的弱勢者的公益出租人,房屋稅比照自住住家用稅率1.2%;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以及綜合所得稅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5萬元之免稅。內政部的懶人包卻顯示,以台北市為例,公益出租人的總稅負,比一般出租的房東一年只省了 2.8 萬,只比舊制節省 8,000 元;高雄市的房東甚至一年只省 3,000 多元稅負。可見得擴大方案,一點都沒有擴大對房東的吸引力。

實際情形正好和內政部、財政部的天真想法相反。目前租屋黑市問題嚴重九成的一般房東逃漏稅,比公益出租要繳稅更划算。也難怪,內政部的統計顯示,公益出租人申請適用租稅優惠,民國 109 年(2020 年)房屋稅僅8.2萬戶,地價稅只有5.3萬戶,所得稅只有8.9萬戶,占實際出租的房東數連10%都不到。

內政部雖說申請補貼者不需在租屋處設戶籍,也不必房東同意,但申請房租補貼,應檢附載有出租人資料租賃契約,讓房東擔心會被查稅受罰,自然會拒絕或排斥身心障礙、遊民、育有未成年子女、老人、特殊境遇家庭、災民等弱勢或青年,最後極可能害這些弱勢「租不到」。

而且申請辦法中還規定,稅捐機關財政部賦稅署為調查課稅需要,得向有關機關要求提示有關文件,租金補貼之機關(營建署)不得拒絕提供租金補貼租賃契約資料。這豈不是更讓房東不想當公益出租人?反過來說,財政部最近「背書」說不追訴追繳公益出租人過去的逃漏稅行為,其實違反了租稅法定主義,稅捐稽徵法和相關稅法的規定,實不可取。

總之,擴大補貼方案對弱勢「租不起」並無實質助益,申請的戶數和補貼金額有限,效果不可能像政府說的那麼誇張。對出租人更有引蛇出洞之疑慮,反而讓房東「寧空不租」,房客「租不到」的問題惡化,租屋制度不健全的問題毫無改善,充其量只是放煙火一樣的華而不實。

內政部何不回到蔡英文民國 105 年(2016年)選前,承諾在不動產租賃專法中制訂「資訊登錄與揭露」的初衷,趕快建立租賃強制登錄制度?再輔以「誠實申報者,過往逃漏稅既往不咎」的「租稅大赦」及「吹哨子」的搭配措施,以及財政部積極「囤(空)房者重稅,出租輕稅」的持有稅制改革,紅蘿蔔和棍子並用,獎懲兼施,自能提高房東釋出空屋的誘因,增加房市或租屋市場的供給,都有助於房價和租金的穩定,讓民眾還有租得起的希望,租得起的民眾也能租得到,一勞永逸地解決租屋市場不健全的問題。











聯合報黑白集/陳時中在鬧情緒


2022-07-07 01:07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衛福部長陳時中出席「長照2.0新識別圖像發布」記者會。記者許政榆/攝影



民進黨台北市長提名,蔡英文要欽點陳時中或陳建仁,顯得猶豫不決。陳時中一腳已經踏進那裡,連競選辦公室都已找好;另一隻腳還留在指揮中心,卻不辦事,這到底在演那齣?

這兩天,陳時中說了氣話。他說,自己本來就沒宣布要參選,當然就沒有「萌生退意」的問題。然而,這種「不進不退」或「欲進而不得」的情況,不免令人懷疑他在鬧情緒。原因是,指揮中心許多待決的工作都拖在那裡,沒人做決定。

最迫切的事項,像入境檢疫放寬為「三加四」後,回台旅客大增,早就超過了政府規定的每周二・五萬人上限。指揮中心原本說,人數限制會視情況動態調整;但現在卻卡在那裡,一動也不動。陳時中要參選時,就呼籲大家要趕緊回歸正常生活;但參選路一生變,他就說不能過度冒險,寧把國人卡在境外。

老實說,入境檢疫要不要放寬居隔天數,確實不能魯莽,尤其許多國家正逢變種病毒作祟。至於入境人數總量訂得這麼低,就是莫名其妙的政策,什麼國家會故意把國民擋在境外,不讓他們回國?尤其,今年有選舉,許多久未歸國的人必須趕回來恢復戶籍;許多迫不及待出國旅遊的人,則生怕配額不足而回不了家。

陳時中如果選舉癮頭太大,就趕快走吧!別在欲去還留之間,耽誤人民回歸正常的渴望。











聯合報社論/林智堅連爆兩論文抄襲,國安局長矛盾馳援


2022-07-07 01:05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國安局長陳明通,也是林智堅的台大指導教授。本報資料照片



剛獲民進黨提名參選桃園市長的新竹市長林智堅,接連兩天,被爆出兩篇碩士論文涉嫌抄襲。兩起抄襲事件,一件是他二○○八年在中華大學的碩士論文,涉嫌抄襲該校兩名教授得標的一件竹科委辦案報告;另一件則是他二○一七年的台大國發所在職專班碩士論文,抄襲該所早他一年畢業的學生余正煌之碩論。林智堅一向形象光鮮,但連爆兩論文抄襲,有些章節甚至是完全連錯照抄,其誠信恐毀於一旦。

相隔十年,林智堅的兩次論文抄襲事件,前一次是在他擔任立委柯建銘助理的時代,後一次則是他出任新竹市長之後。兩次抄襲,情節都極為嚴重,雷同度高達五至八成;從任何學術論文審查的觀點看,這樣的論文都沒有過關的理由。林智堅在中華大學的論文抄襲,當時仍是籍籍無名之輩,倒也不難打混過去。但他當上新竹市長後,想用台大國發所碩士為自己鍍金,卻仍輕率用抄襲複製手法完成論文,未免太不愛惜羽毛。或者,他以為執政黨金童享有更多僥倖的空間?

面對抄襲指控,林智堅採取的是政治式的反擊。第一,揚言提告爆料者;第二,他出示中華大學教授的書面聲明及抄襲對象余正煌的論文「誌謝」,說明自己在兩案均有參與或提供協助;第三,由自己的台大指導教授陳明通代為發聲,說明是陳明通建議林智堅把民調資料借給余正煌使用,雖余正煌更早畢業,但林智堅較具「原創性」。

這些反擊,雖請出了兩所大學的教授發聲,但這些「人證」其實只是簡略的書面聲明,說服力極低,比較像是迫於人情而發。而鐵證如山的事實是,林智堅的兩篇論文完全禁不起逐章逐節的比較,通篇連段的抄襲,連錯字都照抄不誤,看不出他個人思考著墨的痕跡。這樣的論文能獲得碩士學位,除了學生行徑大膽荒誕,教授刻意放水更「功不可沒」。如此一來,將學術良知與教育本質置於何地?

更可議的是,陳明通的護短行徑,完全暴露了自己學術倫理的低落。第一,抄襲案是陳明通在台大國發所任教時發生的事,他卻利用自己國安局長的現職,由國安局發出澄清聲明,這是角色錯亂。第二,他為了袒護林智堅,卻暗指余正煌才是抄襲者,這豈非「毀人不倦」?試問,一個早一年畢業的人竟能去抄襲晚一年畢業者的論文,莫非坐了什麼時光機?第三,林智堅不過是提供了民調資料「素材」給余正煌,就有剽竊他人「成品」的資格嗎?第四,台大國發所那兩年出了兩名論文近似度八成的碩士,誰的資格應被取消?陳明通擔任兩人的口試委員及指導教授,竟沒察覺論文如出一轍,自己也難辭其咎吧!

林智堅的雙論文風波,是台灣社會的一面照妖鏡。這面鏡子,一則映照政治人物喜歡用學位「鍍金」的虛榮,二則反射出大學喜歡結交權貴的醜態,不惜以碩博士學位輕許交心。其後果,只是讓這類學位愈發貶值,學術倫理則日趨下流。

十年間,一個人連續兩次碰到論文抄襲風波的機率有多高?林智堅也許不是絕無僅有,但以其兩案論文抄襲程度之高與手法之肆無忌憚,這兩起事件同時爆發,恐怕很難說是冤枉,更不可能以「舊案」一語輕輕帶過。尤其,國安局長陳明通拿著前後矛盾的說詞為他說項馳援,更只會增添外界的懷疑。

正當林智堅人生最璀璨的時刻,這兩起論文抄襲風暴,迅即將他打回原形。政治人物的光鮮,原來要踩過那麼多人的背脊,才能墊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