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押許金龍 高院自為裁定很難?
.酷經濟/新經濟不能再靠出口貿易
.上海自貿區3年…我猶自閉
.菲贏仲裁反親中 東南亞想「紅」?
.風災後 插腰不如彎腰
.颱風過後 扶樹一把吧!
.分級看診…一病兩醫好折騰
.廉保生投誠否? 國防部竟失憶
酷經濟/新經濟不能再靠出口貿易
2016-09-30 03:54 聯合報 林建甫
世界貿易組織(WTO)調降今年全球貿易成長率到一.七%,遠低於全球經濟二.二%的成長率。面對這種新形勢,台商在全球供應鏈的地位需要自我調整,不能再只是追逐商品的出口。
根據WTO最新報告顯示,估計今年全球貿易成長一.七%,大幅遜於四月公布的增加二.八%,和去年預測的增加三.九%。WTO同時將明年(二○一七年)的全球貿易成長預測,下修到一.八%~三.一%的區間(先前則估計增加三.六%)。WTO還警告,貿易增長速度可能會在未來幾年裡比預期得更慢,尤其是英國脫歐風險等,這些風險增加了歐洲地區未來貿易發展的不確定性。
其實貿易量的增速減幅,已經在悄悄進行。在一九九○年代全球化快速進展的時期,全球貿易成長率為世界經濟增長的兩倍。近十年已經降為一.五倍。而今年的更降到只剩八成,世界經濟成長率已高過全球貿易成長率。
究其原因,一方面生產所需的規模經濟,隨著科技進步大幅縮小,例如過去生產汽車可能一個模型需要四十萬輛車才夠本,現在可能減到十萬輛就夠本。再加上3D列印等技術,都使得在地生產已比大規模生產再千里迢迢運送來便宜,這都造成全球貿易量的減少。
其次,貿易保護主義的興起。金融海嘯後,各國政府要保護本國產業及員工的就業,致使貿易量下滑。而美國除了擴展「美國設計」與「美國製造」外,更希望掌握並穩固「美國領導」的全球產業價值鏈高階主導地位,並期望創造新的經濟成長模式;而中國大陸官方也積極扶植擴大國內電子產業,透過政策補貼,增強國內中小企業的競爭力,並刻意向在地電子零組件供應商採購,強化大陸電子業的結盟關係,形成近年對台灣電子產業造成巨大威脅的「紅色供應鏈」。
準此,台商要改變思維,不能再做強調成本節約的世界工廠。「台灣接單,大陸生產」會越來越難做,而且只做商品出口,貿易萎縮時會受到嚴重衝擊。要想辦法到當地製造,甚至製造跟服務要綁在一起,才能保有全球市場的占有率。新南向政策,如何跟東南亞當地的連結就十分重要。
聲押許金龍 高院自為裁定很難?
2016-09-30 03:54 聯合報 許文彬/律師、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台北市)
樂陞公司負責人涉嫌違反證交法等罪一案,歷「三度三關」,昨第四度開聲押庭,再度引起社會矚目。
偵查中案件經檢察官聲請地院刑庭羈押被告,地院裁定檢方不服而抗告於高院;高院理當作出羈押與否之裁定,而不該採取「發回更裁」的方式,讓案件懸而難結。
然而,目前司法實務上,高院往往發回地院更裁,而不「自為裁定」。如此做法,似違刑事訴訟法之本旨,值得檢討改進。
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十三條:「抗告法院認為抗告有理由者,應以裁定將原裁定撤銷;於有必要時,並自為裁定。」條文前半段只稱「撤銷」原裁定而已,並未稱於撤銷時應「發回」原法院更裁。
因為實務上,很多情形抗告法院只要將原裁定撤銷,事情就了結,根本沒必要發回地院更裁,也沒必要「並自為裁定」。以聲押案為例,假設地院裁定「被告交保二千萬元並限制住居」,檢方未不服,反倒是被告不服而抗告;此際若高院認其有理,則只要「撤銷原裁定」即可,既不須發回,也沒有「自為裁定」的問題。
然則條文中,「於有必要時」何所指?應是高院僅撤銷地院裁定還不夠,尚有必要「更正」或「變更」地院裁定內容時,高院就該「自為裁定」。觀乎本案情形,高院認為:檢方抗告有理由,地院所為「不羈押」之裁定,有「更正」或「變更」的必要。此際,高院就該自為裁定羈押,而不是撤銷原裁定並「發回」。
前述所稱「更正」二字,出現於刑事訴訟法第四百零八條第二項:「原審法院認為抗告有理由者,應更正其裁定。」前述所稱「變更」二字,出現於第四百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對於受命法官所為關於羈押之處分有不服者,受處分人得聲請所屬法院撤銷或變更之。」
也就是說,高院若認檢方抗告有理由時,必須對於地院「不羈押」的裁定予以撤銷,此際對於原裁定的內容還必須作出「更正」或「變更」。這正是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十三條所稱之「有必要時」,於此情形,抗告法院(高院)就該「並自為裁定」。
而今,「三度三關」的聲押過程,讓社會大眾看到高院(抗告法院)不自為裁定的不合情理,也不合法理。期盼執法當局能夠檢討改進,以維護司法的公信力。
說核四是拼裝車 是抹殺專業
2016-09-30 03:54 聯合報 葉宗洸、劉容生/前「核四安檢專家監督小組」委員(新
台灣核四目前封存。 報系資料照
中央研究院前院長李遠哲在唐獎「永續發展」頒獎典禮上,批評台灣發展核能的適當性,並說出「核四是拼裝車,安全堪慮」。請問李前院長可曾踏進核四親身探查安全措施?您知道全世界的核電廠,都不是一家廠商負責所有的組件嗎?
經濟部在一○二、○三年間總共花十六個月,為核四廠重新進行大規模且完整的安檢,最終證實機組共一二六個系統的功能均符合設計要求,也符合法規。但李前院長一句話,就輕易抹殺了幾十位專業人士一年多的努力!
核四廠「強化安全檢測小組」(以下簡稱安檢小組),共聘請了四十五名經驗豐富的核電資深工程師及十二名美商奇異—日立公司的顧問,共同進行核四廠一號機的「系統再檢視」與「試運轉測試再驗證」兩項重大安檢工作。在電廠原有的「聯合測試小組」執行過第一次系統檢視及試運轉測試驗證後,安檢小組獨立進行了第二次的檢視與驗證。期間發現了系統與試運轉測試各有二六二項及七十項問題待澄清或待解決,但最終全數解決。
前述超過三百項問題中,有些部分相當棘手。例如,屬於緊急爐心冷卻系統的高壓爐心灌水泵於安檢期間進行了功能測試,其高壓運轉時的冷卻水流量完全符合標準,但低壓運轉時的流量,未達到安全分析報告的要求。雖然高壓流量已可保證運轉安全,但為確保符合安全分析報告中高安全餘裕度的要求,要求高壓灌水泵送回位於蘇格蘭的原廠車修,並於符合標準後送回。其他因品質要求而進行更換或車修的組件,均詳列於上網即可取得的核四安檢報告中。
我們均為「核四安檢專家監督小組」成員,任務是定期審視安檢小組提出的安檢進度報告,並親赴核四工地現場勘查。安檢期間,我們見證安檢工作的嚴謹程度與品質,因此可以有信心地說,核四廠一號機安全沒問題。後來,歐盟執委會核能專家小組以及世界核能發電協會分別進行的獨立同行審查,也都肯定了核四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