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日 星期日

王健壯/當審議民主碰上代議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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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壯/當審議民主碰上代議民主


2017-07-02 03:43 聯合報  王健壯

蔡英文總統。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記者許正宏/攝影



雖然功過是非仍須留待他人評說,但蔡英文政府在短短一年內就完成公教年改大業,確實證明她有改革決心。
但改革成功並不代表改革方法正確。蔡英文改革年金的決策程序分成三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在總統府成立年改委員會這個外掛組織,第二階段由憲法權責機關考試院研擬年改法案,第三階段由立法院審議試院版與年改會版本。
由總統府主導的第一階段,不但召開了廿次年改委員會議,也在全台分四區開過座談會,以及一場由總統主持的大型國是會議。也就是說,第一階段的決策模式,在形式上很明顯帶有參與民主或審議民主的特色。
就憲政體制而言,本來應主管公教年改的考試院,其憲法權責在第一階段即被總統府的年改會取而代之。及至考試院接棒進行第二階段程序後,由於試院版的改革輻度較小也較緩和,卻被副總統痛批毫無科學根據,民進黨立委更是未審先罵,罵考試院放水根本是在演戲。
也就是說,形式上主導第二階段的考試院,雖然具有權責機關的憲法地位,但在第一階段被視為路人甲,第二階段又因為部分改革內容未與年改會唱同調,而淪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考試院淪為年改邊緣角色的窘境,在立法院主導的第三階段愈發凸顯。居國會多數的民進黨團,在立法過程中棄試院版如糞土,試院版之於民進黨團,衹是法律草案的一個框架,至於框架內之關鍵內容,立法院的最後決議幾乎無一處與試院版相同。
立法院與法律提案機關的看法不盡相同,可視為憲政常態,這是權力分立卻制衡的當然結果,考試院雖不滿意但衹能接受。然而,主導第三階段的立法院,不但推翻了第二階段的試院版,連第一階段的年改會版,也被立法院大幅修改。也就是說,國會最後立法完成的年改版本,框架是試院版,多數內容是年改會版,關鍵內容卻是民進黨黨團版。
黨團版凌駕年改會版,引發了一個疑問:年改會版至少在形式上可視為審議民主的產物,而由黨團主導的最終版本,卻是依循代議民主程序的結果。既然結果如此,當初又何必要費時費力搞什麼參與民主或審議民主?何不從一開始就依循代議民主的憲政程序進行年改?
其實,這個疑問不難回答,因為這就是蔡政府執政至今一以貫之的決策模式:所謂參與民主或審議民主,祇是形式,祇是包裝,衹是過場,年改、司改如此,一例一休、前瞻計畫亦然,都出於同樣思維,也都進行同樣程序。也就是說,在有爭議性重大政策決定前,蔡政府雖然在形式上採用了較具進步意義的審議民主決策模式,但在審議民主與代議民主之間,蔡政府卻缺乏妥適接軌的規劃。
以致於雖有審議民主之形,但不管開過多少次委員會、座談會、公聽會或國是會議,也不管與會人士提過多少可行的意見方案,但最後不是依行政機關原案一字不改執行,如前瞻計畫,就是放任國會多數黨獨斷獨行,如年改方案,而讓以擴大參與為名的審議民主或參與民主,不但效果落空,更徒增社會對立與紛擾。
年改的決策教訓是:代議民主與審議民主會有對抗衝突,蔡總統如果不能在這兩種民主之間找到接軌模式,以後就別再玩這種一場遊戲一場夢的假民主;誰會願意當假民主的道具?
(作者為世新大學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