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3日 星期日

王健壯/最後文告不過爾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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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壯/最後文告不過爾爾


2016-01-03 01:10 聯合報 王健壯


馬總統也許在生活上很節儉,但他在政治上卻很「浪費」,近八年來,他不知道浪費了多少總統這個職位才特有的權力資源。
民選總統不是也不能是帝王總統,權力當然有限。但總統權力即使再怎麼有限,也比任何政府機關首長要大很多,他雖然不能像帝王總統那樣揮霍權力,但他若不知道如何運用有限權力,無疑就是浪費權力。
馬總統是浪費權力的一個範例。他是民選總統,但他從就任後就把自己擺在一個錯誤的戰略位置。民選總統的位置應該站在第一線,但他卻從頭到尾退居第二線,六、七百萬張選票把他送進了總統府,但自此之後,他卻拘泥於半調子的雙首長制,自囚於他自己所劃定的憲法牢籠中,把治理國家的權與責,授權他人代行,完全忘了人民選票授權的對象是他,而不是任何其他人。
作為國家領導人,總統的手雖然不能也不應伸進凡百政務,「手在每一件事情上面」,這是當總統的大忌。但馬總統這幾年卻是該伸手時不伸,不該伸手時卻亂伸。例如,他該伸手介入結構性的國會改革,但他卻伸手干擾程序性的國會議事,結果當然是落人口實。例如,他該伸手要求司法進行體質改革,但因憚於干預司法的指控,卻至今遲未伸手,放任司法沉疴難治,而讓人民對司法無所期待。有權力應為而不為,這就是浪費權力。
而且,馬總統不但浪費了治理權力,更浪費了總統特有的話語權力。以他今年的元旦文告為例,這篇文告雖是他任內最後一次總統文告,但卻絲毫未讓人感受到「最後」的味道,通篇文告雖然洋洋灑灑七千多字,但文告既非佳篇也無佳句,盡是八股官樣文字,而且字裡行間到處可見統計數字,瑣碎餖飣有如主計處的統計報告,這樣的文告簡直暴殄了總統的話語權。
「說服的權力」是總統的特殊權力,總統的形式權力雖然被憲法所定義,但總統的實質權力卻經常顯現於他說了什麼,以及他如何說,「語言即是行動」或說「行動完成於語言」,指的就是總統的說服權力。而且,總統的話語是權力話語,代表的是「領導者的聲音」,他能讓人民在悲觀時不至於絕望,在危機時不會陷入恐慌,在困頓挫折時仍然抱有希望,歐巴馬祇有短短兩千多字的就職演講,就有這樣的效果,但馬英九元旦文告的效果卻正好相反,他讓人民只看到「計算」而未見「領導」,證明他不但浪費了總統的特有權力,也瑣細化了總統的角色。
但要求總統善用說服的權力,並非要他逞口舌之能;要求總統文告是佳篇也有佳句,也不是要求他的文告必須寫得文勝於質;但瞭解「話語的力量」意所何指,以及「權力的話語」為何物,這是當總統應有的基本常識。如果當了八年總統,發表了那麼多總統文告,結果每篇文告都是令人乏味的官樣文章,連一句能讓人印象深刻甚至記誦的警句佳言都遍尋不著,這樣的文告不如不告也罷;未盡治理權之責,這是總統失職,未盡話語權之責,亦然。
每個國家都有善用權力話語的國家領導人,南非有曼德拉,捷克有哈維爾,英國有邱吉爾,美國有林肯、羅斯福、甘迺迪及歐巴馬等人,他們的演講都是經典;但台灣的經典何時才會出現?連最後文告都不過爾爾,當然更不必寄希望於馬總統了。
(作者為世新大學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