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2日 星期三

經濟日報社論/廢印花稅應回歸稅改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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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社論/長榮空服員罷工務必注意維護公共福祉
◆  聯合報黑白集/國民黨「逢中必閃」?
◆  經濟日報社論/廢印花稅應回歸稅改正途






經濟日報社論/廢印花稅應回歸稅改正途


2019-06-12 00:20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蔡政府上任三年,民調聲望一直處於低檔。還有半年就要選舉,為了扭轉情勢,蔡總統近來很明顯的開始加速採用討好策略,希望拉回民眾對其施政的好感。從財政的角度觀察,蔡總統正積極使用的招式有二,一是到處撒錢,另一則是就地減稅。工商團體早就嗅出此一氛圍,乘機提出一長串的減稅訴求;從股利分離課稅開始,接著產創條例免稅優惠的延長與擴大,以至海外資金匯回的租稅特赦等,波波相連,勢不可擋。日前更加碼要求廢除印花稅,行政院蘇院長也隨即指示財政部,一個月內提出取消印花稅的研議方案。
不過,前述幾項減稅減的都是中央的所得稅,這次喊廢印花稅卻是地方稅,且一旦廢除,一下子少了120億稅收,對地方財政的影響,不言而喻。
印花稅是一項古老的稅制,從民國23年(1934年)開始實施迄今。印花稅法第1條規定,「本法規定之各種憑證,在中華民國領域內書立者,均應依本法納印花稅」,由此可知,它是一種憑證稅。其課徵範圍包括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以及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等。有趣的是,印花稅的繳納需要先買印花稅票,然後將其貼在憑證上(俗稱貼花),最後還要按規定將其註銷之(俗稱銷花)。尤有甚者,印花稅法使用的貨幣單位,竟然還是「國幣」,這大概也是目前絕無僅有者。
現代社會的日常運作,處處充滿了各種憑證,以此觀之,印花稅似乎是一項不錯的稅源。然而,實施多年以來,也引發不少的困擾與爭議。其一,課稅憑證類目辨認困難。印花稅係由納稅人自購、自貼、自銷稅票繳納。由於交易型態日益複雜,憑證種類繁多,政府只能以更多行政命令來解釋各種課稅憑證的認定,但反而使得納稅人無所適從,且更易造成逃漏。其二,繳納與稽徵成本皆偏高。除了購買稅票與貼銷花等的不便外,納稅人極易疏忽觸法,而遭致重罰。另根據計算,印花稅的徵課費用占實徵淨稅額的比率,遠高於各稅目合計的平均值,可見其並非一項稽徵簡便的稅課。其三,重複課稅的疑慮任何一項憑證的產生,背後一定存在一個相連接的附屬行為,包括買賣、租賃、典讓、取得商品或財產等。所以,印花稅的課徵常被質疑與營業稅、證券交易稅及契稅等,有重複課稅之嫌
也因如此,印花稅遠從第一次賦稅改革開始(民國57年(1968)),即有廢除之議。其間,歷經多次修正,將營業發票及娛樂票券等項目廢除,印花稅的重要性乃益愈下降。第二次賦稅改革(民國76年(1987)),雖再度論及廢稅,然因地方自有財源匱乏,印花稅收雖不多,卻仍具小補之功,終未能將之取消。自此而後,印花稅對地方政府而言,即陷入如同嚼蠟般的處境,「食之乏味,棄之可惜」。然對中央政府而言,則因深知印花稅積弊甚多,早已為社會所厭惡,故常將之當作稅改的籌碼,希望用取消來換取其他租稅改革工作的推展。
其實,民國74年(1985年)實施加值型營業稅改時,政府既曾許諾若一切推動順利,將同時廢除印花稅,但事後政府並未實踐諾言。民國97年(2008年)時,政府欲推動能源稅的建制,除決定將貨物稅廢除外,亦一併取消印花稅。後因金融海嘯,能源稅推動受阻,故印花稅又保了下來。如今,蔡政府再次遭遇到廢除印花稅的壓力,但很明顯背後的考量乃以政治算計為重,全然欠缺整體稅改的規畫格局,殊為遺憾
印花稅該廢,也可廢,但財政部不應只把重點放在如何找到財源來彌補地方稅損而已。藉討論印花稅廢除之機,將「政治算計」的思維轉為「稅改籌碼」的運用,展現節能減碳的決心,重新推動能源稅制,再創稅改新猷。印花稅之死,可為「鴻毛」亦可為「泰山」?讓印花稅這小兵立個大功吧!









聯合報黑白集/國民黨「逢中必閃」?


2019-06-12 00:21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香港9日舉行的「反送中」遊行。 (美聯社)

香港民間發起反對修改逃犯條例遊行,百萬人潮以巨大沉默召喚國際關注中港自由人權問題。比起在港有龐大利益的美日英等國,基於對公民社會發展的關注、珍惜台港交流共榮的台灣,應該無分統獨立場支持港人爭取自主權利。
香港的自由法治是英國統治的重要遺產,世人皆關注「兩制」加速融入「一國」的發展,憂心東方明珠因政治干預失去原有自由和活力。相較之下,近來台灣對香港的關注或漠視,卻從政治謀算而發。
民進黨利用初選砲火打亮這場抗議在台能見度,蔡英文藉「一國毀兩制」拉高危機感,在社群平台大推「支持反送中」連結民調催票。其對手賴清德跟進譴責「中國暴行」,呼籲全民援港。香港問題繼告台灣同胞書後,成為辣台妹操作選舉的工具
相形之下,國民黨的反應避重就輕。自習近平年初談話起,號稱最能穩定兩岸關係的國民黨彷彿得了「中國失語症」,凡觸及「一中」主權爭議者,一概沉默閃避,除了「九二共識」,再無因應新情勢的論述。藍營過去呼籲中共尊重香港的制度與精神,落實「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承諾;而今面對港人反送中的呼聲,卻低顏以對
藍營若只會光喊和平、缺乏大格局的完整論述,不僅短視,更形同棄守大選半個戰場。就算不跟著民進黨起舞反中,基於憲法,連替港人爭自主都怯懦噤聲,誰相信國民黨將來重返執政能為台灣前途在談判桌上說個










聯合報社論/長榮空服員罷工務必注意維護公共福祉


2019-06-12 00:19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長榮空服員取得合法罷工權,但工會承諾廿日重啟協商前不罷工。圖為在桃園機場上班的空服員。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長榮航空罷工投票不意外地跨過門檻,取得合法罷工權。雖然工會承諾廿日重啟協商前不罷工,但就年初華航罷工經驗,仍可能在罷工實施後勞資邊打邊談才有消弭歧見機會。詭譎的對抗,顯示雙方皆無必勝把握,即便達成共識,但罷工因子仍然存在,可憐的乘客仍任憑魚肉。
遺憾的是,二月春節才發生華航機師罷工,七天造成天際線的紊亂此次長榮空服員擬議罷工,交通部與勞動部是同一批長官在應對,但對華航罷工的教訓記取多少呢?如今暑假將屆,長榮罷工箭在弦上,又給許多旅客帶來焦慮。難道以後台灣會是高頻率公共運輸罷工國家
勞方罷工投票氣勢不錯,仍拋出重啟談判的緩兵之計,顯然是衡量實力及社會風向。若逕自實施罷工,既定行程的旅客慘遭祭旗,連續假期求助無門,勞方勢必遭到社會孤立,日後工作環境必陷險峻。資方也投鼠忌器,營收、商譽受損,是評鑑最佳航空公司難以估算的損失
長榮航空董事長林寶水四月發表公開信,表示不排斥透過協商合理提升勞動條件,但絕不同意工會「禁搭便車條款」,更對罷工壓力絕不妥協。工會也站穩腳步,強調對所提勞動條件及管理方式調整沒有退讓空間。對峙局面迄未緩解,雙方重啟協商前的溝通,從主持人選到是否直播的攻防與放話,都凸顯了勞資互信基礎的薄弱。
勞資關係不佳,除因多年來「長榮零工會」,資方始終姿態很高外,這次更在進入罷工投票後,仍大動作祭出停發年終、暫緩調薪、停止優惠機票等反制措施,之後又「追加」停止外站保險、終止雇傭關係的高姿態,不但壓縮勞資對話空間,更讓氣氛凝固,也催使勞方氣勢升高。
工會法修正,扭曲體制,造成罷工實施的可能升高。民國99年(二○一○年)新工會法實施創造全球罕見的企業工會制度,規定單一企業只能組一個企業工會,於是一些原來並不尊重勞工權益的大型企業紛紛組成企業工會,職業工會只能離開企業另謀生路;而易遭資方操控的企業工會,則往往與職業工會形成對抗。
但台灣社會普遍不認同罷工,尤其無辜的消費者權益輕易遭到棄置。政府對罷工時無辜第三者的權益始終沒有一套標準作業程序,業者面對已購票者怎麼退票、換票,要看你吵得多大聲;已出境的旅客、旅行團更形同被放鴿子;面對紊亂局面,都希望最後一刻能擋下罷工。
但要化解罷工危機,勞資雙方應思考對方立場,向對方靠近,而不是逼走對方,更必須顧及公共福祉。以目前長榮勞資對立情況,其實都只顧及己方利益,未能思考公共利益。雖不能說兩造都挾旅客權益以壯聲勢,但若真的慘烈廝殺,勢必嚴重折損長榮的優質名聲。
再以衝突焦點「禁搭便車條款」來看,兩造都在逼對方正面衝撞。職業工會禁搭便車,是為保護會員,認為強力抗爭得來的權益不應與非會員分享;其實,禁搭便車有雙面刃風險,因為可能把非會員推向資方,讓企業工會受惠壯大。
資方嚴峻拒絕工會禁搭便車訴求,堂皇理由是管理權不容撕裂,但也不無籠絡非職業工會會員的意圖;強調員工福利不因是否為職業工會會員而有差別待遇,不但收攬企業工會會員人心,還可分化職業工會向心力,營造對抗職業工會的籌碼。
但勞資協商要成功,除了「向對方靠近」,更應了解談判必然有收有放,絕不是堅守底線一成不變。此次長榮資方堅守底線是管理權不被干預,拒絕禁搭便車條款,職業工會擬議參與管理權,絕無可能。職業工會當然了解這道理,若以此訴求交換勞動條件改善,應是划算的。
台灣的工會發展環境不健全,但勞資協商「向對方靠近,注重公共福祉」的鐵律必須堅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