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7日 星期五

名家觀點/壽險業真的有賺錢嗎?

名家觀點/壽險業真的有賺錢嗎?


2018-12-07 01:02 經濟日報  葉銀華(作者是交通大學資訊管理與財務金融系教授)

這幾年媒體總是報導壽險業有著高獲利,但是根據金管會公布的資料發現,今年前十月壽險業獲利增加、淨值(股東權益)卻大幅減少,令人懷疑壽險業到底有沒有賺錢?
金管會日前發布,今年10月底壽險業淨值為1兆1,182億,比9月底的1兆3843億「大減」2,661億。但是今年前十月壽險業稅前損益為1,174億元,比起前九月「增加」25億元。
目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之綜合損益表,上半部分是本期損益,其為計算每股盈餘的基礎,亦即類似之前的損益表的表達,當然也會影響淨值。而下半部分是其他綜合損益,其不會影響本期損益,而只影響淨值。今年前十月壽險業獲利增加、淨值卻大幅減少,原因是十月份全球股市大幅下跌、債券價格也下跌,使其他綜合損益有巨額負數所致。
例如:壽險公司購買股票,當股市重挫產生巨幅未實現損失,大部分沒有進本期損益,而是列在其他綜合損益。亦即今年前十月本期損益看起來有賺錢,但是其他綜合損益的巨幅未實現損失,使淨值大幅減少。
壽險公司資產有超過八成是金融資產投資,依照IFRS金融資產可分三類:按攤銷後成本衡量(AC)、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FVOCI)、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FVPL)。AC類是持有至到期的債券,市場價格變動對其評價並無影響。而其他二類未實現損益,原則上FVPL類直接納入本期損益計算,而FVOCI類則納入其他綜合損益。
但是IFRS給予保險業特殊待遇,在負債未以公平價值衡量之前,部分股票投資雖依新準則放在FVPL類,但若之前放在備供出售類,則未實現損益可用覆蓋法方式評價,放在其他綜合損益,但出售時卻可進入本期損益由於股市重視本期損益(或每股盈餘),給予保險公司增加財報獲利的彈性空間,亦即可選擇時機出售此類有賺錢的股票如果沒有上述保險業特殊的會計處理,十月股市下跌一成多,就有可能直接造成壽險業前十月獲利大幅下跌,甚或造成本期虧損。台灣壽險業喜歡買股票,投入台灣股占可運用資金6.83%,若加計海外股票則可能超過10%,在亞太地區名列前矛其優點是每年收股利,壯大本期獲利而大部分股票未出售之評價損益,又不用列在本期損益、擺在其他綜合損益,比較不會有明顯的衝擊
由於壽險業巨額的金融資產投資,又有可能發生底下財報之奇特現象。同樣放在FVOCI,假設某壽險公司出售一筆虧損100億的股票(放在其他綜合損益)、獲利100億債券(放在本期損益),卻因會計處理,使本期淨利增加100億、其他綜合損益卻減少100億,又創造獲利大增、淨值卻未增加的現象。
再者,之前幾年,常有壽險公司出售早年持有的債券,因利率長期大幅下跌,而使本期獲利大增;但是出售取得的資金只能購買低報酬率債券、卻又承擔早年高的資金成本,現又遇到利率上升(債券價格下跌),反而傷及財務健全性。
未來國內外股市仍會巨額波動、甚或有下行壓力,而且利率又持續上升,使得壽險業接近27兆資產面臨相當大的壓力,十月底的1.1兆淨值是有強化空間值得一提的是現在國內外股市仍在不低的水準,可見壽險公司有增加淨值的急迫性
再者,會計處理給予壽險公司在本期損益、其他綜合損益的彈性處理與影響空間,股市投資人不能太在意本期損益,而忽略觀察淨值的變動。最後基於二者皆會影響淨值、而淨值又是吸收未預期波動的最有力工具,之前本專欄也論及現行資本適足性管理有討論空間,因此主管機關實有需要將淨值納入監理指標


葉銀華

專長公司治理、合併與收購、兩岸金融、金融機構管理,曾任金管會委員、行政院改革公司治理專案小組委員、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監察人、保險安定基金董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