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3日 星期三

經濟日報社論/從夾娃娃機店談實體店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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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社論/從夾娃娃機店談實體店轉型


2018-05-23 01:09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近年來街頭上許多原本是服裝、皮鞋、美妝、3C通路及生活用品等實體商店,突然變成了各式各樣的夾娃娃機店。根據財政部統計,全台灣夾娃娃機店數量,從2013年的169家,成長到2016年的920家,2017年則達到2,859家,來到歷史新高點。
探究夾娃娃機店大爆發背後的原因,除了「悶經濟下花一點小錢就能尋找開心出口」此類的消費心理需求外,有人認為商店地主把場地、機台分租出去,營運風險分攤的新模式,也是主因;亦即場地主負責店面的租賃、機台採購、保全監視器等初期開店成本,分租機台讓台主自負盈虧,如專櫃般經營,使得進入門檻降低;尤其夾娃娃機店跟無人洗衣店一樣,不須有店員隨時看顧,只要透過監視器掌握狀況即可,不少上班族甚至當作副業來經營,於下班時間再來補貨即可,一個月就有不少被動收入,讓許多人趨之若鶩。
不過,進一步探索,雖說成本分攤及營運歸屬方式與過去不同,但夾娃娃機店在商業模式上並沒什麼巨大突破,各家店面不論在機台、內容物、服務上也大同小異,何以形成風潮?主要因素應不在於消費者突然開始愛夾娃娃了,也不是這種店在商業模式上有創造出什麼樣的獨特價值,而是近年來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逐漸侵蝕了實體店面的生意。實體店倒閉後不再續租,房東在空著也是空著的狀態下,紛紛改為夾娃娃機這種低建置、低裝潢、低退出成本的營運模式。
去年蝦皮購物來台所引發一連串的免運費補貼、促銷折扣等電商大戰,姑且不論這幾家大型電商平台誰勝誰負,受傷最深的反而是在旁觀戰的實體店面。新光三越百貨陸續在今年3月與5月關閉新竹店、台北南西二館,知名美妝通路莎莎也在3月關閉所有台灣分店,顯示在電子商務衝擊下,實體零售店面勢必需要進行歸零思考,轉型迫在眉睫
我們認為,夾娃娃機店爆紅流行只是過渡現象,不過從其中的經營轉折,或可理解未來實體店面的可能樣貌,快閃店就是一例。舉例而言,eBay在倫敦開了一家快閃店Art of Shopping,消費者戴上一個可以監控腦波的髮帶,在瀏覽眾多藝術品後,eBay可以得知消費者看到那些商品會讓大腦產生強烈活動,以及建議商品清單,透過快閃店取得消費者的偏好回饋。
韓國墨鏡潮牌Fakeme,在台北開設兩個月的快閃店,開賣從未在台曝光的限定款,開店成本遠低於常態性的設立分店,短短兩個月內帶動搶購風潮。美國年輕人喜愛的社交通訊軟體Snapchat,推出智慧型太陽眼鏡Spectacles,即以快閃店形式分別現身於紐約、加州與奧克拉荷馬州,同樣帶動排隊與搶購熱潮。
許多流行性商品,如果經過太過縝密的市場分析與商品企劃,反而失去搶市商機。上述實際案例,快閃店在可控制的開店風險下,快速掌握到消費者接受度與口味,並得到良好的推廣與銷售效果,可作為小型零售店面的數位轉型參考。
面對滿街林立的夾娃娃機店,在近年電子商務以低價與快速到貨席捲實體經濟的過程中,值得思索這些傳統實體店面在數位轉型的過程中應該留下什麼價值與服務?而這些價值與服務是電子商務無法取代的?甚至可以加值電子商務的發展?
快閃店是這些短租實體店面轉型的方向之一,也是未來全通路零售趨勢下的關鍵環節。這種非常態、非長期、不以交易為目的的快閃店,小型的實體空間剛好適合進行短期的特定商品活動行銷,幾個月後,這些店面可再快速改為其他商品的推廣。數位經濟趨勢下,電子商務業者透過數位行銷工具來取得導購流量,但隨著在Google或Facebook等投放數位廣告成本日益昂貴,或許重回實體店面進行實體行銷的機會已經到來。





聯合報黑白集/司改敢從大法官改起?


2018-05-23 00:37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前瞻釋憲被拒,國民黨團指大法官無視卅八位提案立委背後的廣大民意。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五二○時節,政府部門忙著為執政成果「做業績」,但小英標榜的司法改革卻落得不滿意度過半。何以致此?司法院長許宗力曾說,司改重點從「訴訟救濟」制度做起,但這點正印證了司改言行不一!
許宗力親口說出,「為使人民權利獲得無缺漏保障」,會以大法官釋憲制度變革為司改重點。此話道貌岸然,堪稱「地表最強」,但大法官會議端出的釋憲第一道菜,竟是破天荒剔除了部分立委聲請釋憲的資格,使在野黨無法達到聲請門檻。此舉,驚動司法院前副院長蘇永欽發言表示「開倒車」,並以許宗力以往的釋憲意見證明其前後不一
許宗力發文反駁,卻將大法官決議推諉於「合議制」,「非本人一人之見解所能左右」。這真是糊弄老百姓了!大法官釋憲素有容許表達個人不同意見的傳統,前大法官劉鐵錚曾出書「大法官會議不同意見書之理論與實際」,以不從眾和敢於表達「不同意見」為榮。許宗力不僅卸責於合議,又對阻擋少數黨釋憲救濟權不置一詞;自己當年倡言「訴訟救濟」,而今卻開倒車,難道不怕護航綠色執政之譏?
釋憲制度的變革,從解嚴至今,只見逐步放寬;唯一拉高門檻竟在許宗力任內,與他「人民權利無缺漏保障」之語的道德感對照,何等諷刺!許宗力就任院長時,已有「大法官不得連任」之爭議,如今對司改貢獻竟只見後退?拜託,就從大法官制度開始改革吧!





聯合報社論/民進黨的蠻橫治理和它所曲解的民主


2018-05-23 00:43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蔡政府執政兩年,對國民黨一路追殺。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蔡英文執政兩周年》系列之五
民進黨第二度政黨輪替取得完全執政,卻以蠻橫的手段將國家治理得烏煙瘴氣,民怨四起;主要原因,在於執政者對民主的誤讀與曲解。民進黨似乎以為,拿到執政權,就是取得國家一切資源供自己驅遣與享用,就是要把敵人趕盡殺絕,並隨心所欲把國家打造成自己想要的樣子。但民主政治並不是帝制,一次勝選,並沒有賦與執政者這麼多生殺予奪的權力。
蔡英文總統就任後,不只一次針對群眾的陳抗反嗆說:不能怕得罪人就不做事,「不然選我做什麼?」如此理直氣壯,對自己的行事信心滿滿,完全不把抗議者的意見或苦衷放在眼裡。也正是這種「不然選我做什麼」的意氣風發,蔡政府像推土機般地輾過既有體制與法治,將淪為在野的國民黨生吞又活剝幾次皮;把軍公教當成寇讎修理,對勞基法私刑伺候;把兩岸的和平推下深谷,把新南向當成台灣通往天堂之路;廢掉核電卻送出燃煤電廠,更將缺電危機留給全台剉著等。
也因此,當民進黨近日推出「國民黨做不到的,我們一起做到了」的五二○文宣時,彷彿讓人們進入時光隧道,如此厚顏,如此悖離事實,如此黑色的謊言。人們不妨逐一檢視一下這張文宣上誇耀式的績業:博愛特區旁重重拒馬所阻隔的,不正是所謂的「民主夥伴」嗎?如果取消各種補貼,「新南向」的成績又是如何?部長在世衛大會前舉牌,能算「國際參與」嗎?增加武器軍購,算得上國防軍事成就?而共機繞台及「已讀不回」的兩會往來,又描繪了什麼兩岸關係?
撇開個別的政策是非和得失不談,蔡政府執政兩年來,台灣最令人擔憂的問題,其實是國家共同感的失去與社會撕裂感的增強。僅就這點而言,蔡英文作為國家領導人而導致人民離心離德,就是最嚴重的失職。蔡英文當選總統,主要是反映了太陽花運動年輕世代求變的訴求。但兩年過去,大家渴望的「新時代」並沒有到來,青年依舊在低薪中掙扎,中壯年和退休族卻橫遭清算;台灣曾經有過的輝煌時光,被鬥爭成性的執政黨完全踐踏,社會因此變得更為脆弱而破碎。一般民眾都看得出,蔡政府正把台灣「變小」、「變弱」,唯有民進黨裝作不知道。
從蔡政府對國民黨的一路追殺,更可以看出這個政府缺乏民主意識。民主和專制最大的區別,在於區別「對手」與「敵人」。民主政治的競賽,是要遵循公認的規則設法「擊敗」對手;但在專制政體下,則盡一切手段以「消滅」敵人為目的。這兩年,從黨產會、促轉會、到政治檔案法,民進黨無所不用其極地立新法、設置新機構來清算國民黨,不僅把國民黨當成「敵人」,更要打到它「爬不起來」,最好徹底消滅。這些鬥爭雖打著「轉型正義」的藉口旗號進行,事實上,民進黨的「轉型正義」既不探究原住民被壓迫的歷史,也不理會日本殖民的不正義,其目的也就不證自明了
國民黨的存滅,也許不是一般人關心的問題;但是,這種不擇手段的敵我鬥爭,對台灣民主制度的殘害卻是不可小覷的問題。否則,人們不會看到一個接一個偏頗的法案大剌剌地過關,一個接一個胡亂撒錢的預算案如願得逞,一個接一個重要職位被「自己人」進占,卻連一個台大校長職位都不肯讓藍營人士依法就任。
除非民進黨承認民主政治「有限權力」的遊戲規則,否則,在未來的選舉中,台灣民眾不應該再輕易把票投給這個恣意濫權的政黨。因為,只要一次勝選,這個黨就會以為天下是自己的家業,它就有權隨意拆解國家制度,苛虐它不喜歡的政黨、族群或地區。在這種殘酷的零和遊戲中,民主是不可能存在的。

(系列完)





前瞻釋憲門檻見解不一 許宗力今晚發表聲明


2018-05-06 23:03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許宗力。圖/報系資料照


司法院長許宗力以大法官會議主席身分主持的大法官會議,以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未參與投票,連署人數因此不足而從程序上不受理前瞻計畫預算釋憲案,本報今天刊登相關報導。許宗力今天晚間發表聲明如下:
一、有關司法院大法官就前瞻建設條例及特別預算議決程序釋憲聲請案作成之不受理決議,係每一位大法官獨立行使職權,本其法之確信,合議以多數決所作成,非本人一人之見解所能左右或主導。
二、我國允許三分之一立委聲請釋憲,目的在保護少數,因此並非任何三分之一立委均可聲請釋憲,而須以反對多數決議內容之立委為限,未反對多數決議內容者則不得聲請釋憲,才能吻合少數保護之意旨。此為本人於釋字第603號、第632號解釋所提出之協同意見以來所持一貫見解,且此一見解與本件大法官決議之見解並無不同。
三、該報於同一標題下之報導內容,引用本人於大法官釋字第603號解釋所提出之協同意見書中部分文字,內載:「本院大法官歷來審查立法委員釋憲聲請之適法性,率都只計算連署人數是否超過立法委員總額之三分之一,至於參與連署者於制定系爭法律時究係投贊成票或反對票,並不過問。這種作法與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所持見解可謂若合符節,蓋在德國,三分之一國會議員之聲請抽象法規審查,其功能僅在於「啟動」(Anstoss)聯邦憲法法院的違憲審查機制,而最終目的則純粹在於維護客觀憲政秩序,不是國會議員的憲法上權利,是即使當初投贊成票之國會議員事後反悔,自承自己參與制定之法律違憲,而聲請釋憲,在德國亦不在禁止之列。然德國這種作法是否亦適宜適用在我國,非無疑問。因規定立法委員聲請釋憲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等語。
然而,此一報導主要篇幅在強調本人所介紹我國大法官在釋字第603號解釋以前歷來作法(並加上藍色網底),及與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作法相同之部分。至於本人所質疑「德國作法是否亦適宜適用在我國,非無疑問。」之見解,僅輕輕帶過(報導倒數第二行以下),已非平衡。加上「連署人未投票就剔除釋憲?對照文獻許宗力前後見解不一…」之副標題,極易使讀者不察,誤認本人於釋字第603號解釋所持見解,與本件大法官決議見解,前後不一。
四、聯合報前開報導內容未充分揭露本人於釋字第603號解釋之見解,所為標題與內文及事實均有不符,嚴重影響視聽,爰特予聲明澄清。
聲明人:許宗力
中華民國107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