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憲政治理、國家認同 國安最高戰略
◆ 電價飆 究責能源政策失當
◆ 農地套繪管制法令矛盾 不應追溯
◆ 餐飲業責任險必不可缺
◆ 調漲電價惹民怨 應有補貼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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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政治理、國家認同 國安最高戰略
2024-03-29 03:11 聯合報/ 吳榮鎭/大學副教授(屏縣鹽埔)
圖/季青漫畫
前總統馬英九即將第二度到訪大陸,行政院長陳建仁日前呼籲,若有馬習二會,希望馬能在習近平面前主張「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馬英九基金會表示,陳建仁的言論是台獨主張,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台灣不是國家,是屬於中國(中華民國)的一部分。
當前台灣最大的危機,就是民進黨不遵守中華民國憲法,嘴巴講維持現狀,卻暗地裡走台獨路線,又不敢光明正大地修憲,這癥結不解決,台灣會一直亂下去。
類此陳建仁帶頭否定中華民國的場景,幾乎天天上演。民國三十八年(一九四九年)以來,中華民國的核心價值及其作為國家的主體性、正當性及合法性,一直受到中共、民進黨及台獨勢力的質疑與挑戰。中共認為中華民國已經滅亡,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民進黨黨綱及台獨勢力則主張中華民國是外來政權,必須重新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建立新而獨立的「台灣國」。
為此,民進黨黨員及台獨勢力雖然依據中華民國律法參政、取得公職,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的國家認同是中華民國。他們從來只是把這些職務當作伺機推翻或摧毀現存體制的機會,而不是忠心地按照中華民國的體制規章工作。
例如,教育部審定的一○八課綱有關國家認同的各科教材,幾尋不著「中華民國」四字,國家名稱形同被教育部「放生」。
又如,賴清德選前在辯論會上説「中華民國是災難」,後改稱「中華民國憲法是台灣的災難」。自始不提中華民國憲法及其相關律法,更刻意隱藏目前民進黨黨章的台獨條款,卻根據民國八十八年(一九九九年)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論述國家及兩岸關係的定位及未來。
事實上,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其增修條文、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我們的國家名稱叫做中華民國,主權領土及於全中國(依固有疆域),但由於兩岸分裂,目前中華民國政府統治範圍僅及於自由地區(即台澎金馬),中共統治大陸地區。
民進黨一向自許為法治政黨,對於中華民國憲法及相關律法卻未曾遵守,也未依法治國原則提升人民對中華民國的國家認同。前後總共執政已十六年,卻不光明正大提出修憲案,反而帶頭教育人民藐視憲法,暗地裡從教育、歷史、文化下手疏離中國,導入台獨路線,導致人民的國家認同愈來愈分歧,彼此的關係愈來愈疏離,甚至變成敵我關係,國家治理及安全終將陷入危機。
奉勸民進黨及五月廿日即將就任中華民國總統的賴清德,應嚴肅思考,憲政治理與國家認同,才是國安最高戰略。
如果從心底根本不認同中華民國及憲法,請盡快提出憲法修正案並交付全民公決,否則就應遵守和實踐中華民國憲法及其增修條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回歸憲法法治與兩岸關係定位。因為唯有團結人民認同中華民國及憲法,才能安內攘外,否則連台灣都將不保。
中華民國消失的那一天,就是人民災難的開始。
電價飆 究責能源政策失當
2024-03-29 03:09 聯合報/
陳長文/法律教授、納稅人
謝英士/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納稅人
電價調整涉及環境、社會、經濟等層面,除反映發電的成本之外,如何兼顧弱勢族群、縮短貧富差距、維持大眾運輸、反映節能效益以及諸多環境成本,都是必須考量的因素。 (本報資料照片)
經濟部電價審議委員會決議自四月一日(愚人節)起調漲電價。在野的國民黨、民眾黨立委聯手提案通過,將於今日立法院院會提案停止調漲。筆者支持立委為民把關的立場,在釐清能源政策失當究責前,阻止調漲電價。
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國營之公用事業費率,應由總管理機構…擬具計算公式,層轉立法院審定,變更時亦同。」亦即,電價審議權在立法院。然而,電業法規定:「公用售電業之電價…收費費率之計算公式,由…主管機關定之。」電價審議權從立法院移轉至經濟部。因此,若不修正電業法規定,立法院即使做成「決議」,恐亦無法拘束行政機關。若此,則兩院關係將是雪上加霜。
惟,電業法亦規定:「中央主管機關訂定…電價…之計算公式『前』,『應』舉辦公開說明會;修正時亦同。」因此,值得注意:經濟部在宣布調漲電價前,其計算公式是否經公開說明?又,立法院就電價調漲,設有電價穩定與調幅限制,以減緩對物價衝擊。凡此,均涉及電價調漲之合法性與正當性,應嚴格檢視。
電價調整涉及環境、社會、經濟等層面,除反映發電的成本之外,如何兼顧弱勢族群、縮短貧富差距、維持大眾運輸、反映節能效益以及諸多環境成本,都是必須考量的因素。
環境部正在審議碳費的費率標準,經濟部卻已公告調漲電價,形成電價與碳費之間的排擠效應。嚴格來講,對於消費電力端而言,由於課徵碳費的對象多為使用電力的「間接排放」大戶,從使用者付費的角度,同時課徵電價與碳費,有無雙重課徵的疑義,也該注意。
至於「台電虧損,百姓害的?」這個聯合報二月廿二日「黑白集」的標題饒富深意,值得一讀。它的結論和筆者數年來的結論不謀而合。那就是:「台電多年無法反映成本,是老百姓害的嗎?當然不是!」「要算台電這本帳,先算蔡政府的決策!」台電身為國營事業,是電力的壟斷性供應者,卻在蔡政府執政期間,淪為違法且反科學的能源政策執行者,不僅協力推動於法無據的「非核家園」(民進黨神主牌),捨核電卻加重化石燃料(天然氣)之使用,其董事長、董監事、高階經理人明顯違反善良管理人的義務與責任,司法及監察機關應依職權究責(民刑事及懲戒)議處之。五二○就職的賴政府亦應撤換相關部會首長及增強台電(中油)公司的公司治理。
綜上,蔡總統卸任前,力推電價調漲與碳費徵收政策,雖可為接任的賴清德候任總統拆彈,卻也引爆另一波新的紛擾,迴向接任者。
歸根究柢就是蔡政府能源政策的失當以及法治的淪喪,導致治絲益棼,動輒得咎。期盼新任的立委透過積極立法矯治行政部門(包括國營事業)的違法亂紀作為,行政部門也必須重新面對嶄新的政經社環境,遵守法治,注重社會公平,為人民謀福祉。
最後,最高行政法院甫將三接訴訟發回續審,儘管並未核准假處分勒令停工,但也為停止化石燃料使用及藻礁保護迎來一線生機;企盼司法亦可從迫切的環境與氣候危機中甦醒,認真面對各類的環境與氣候訴訟,使五權分立的憲法精神日趨茁壯,以落實在台灣地區中華民國對全人類所做出民國一三九年(二○五○)的「淨零」承諾!
農地套繪管制法令矛盾 不應追溯
2024-03-29 03:13 聯合報/ 林敏弘/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前理事長(台北市)
政府施政最為人詬病的就是對人民不利之事項溯及既往,例如教育部國教署預計本月底公告準公幼第三期續約條件方案,即因傾向溯及既往引起幼教界反彈。筆者從事多年會計師,辦過頗多名人遺產贈與稅業務,發現政府以溯及既往的不利人民之法令解釋,加諸於農地套繪管制之上,限制不能分割,以致無法地盡其利。
近年來,頗多人民繼承自祖先的農地,因被占用蓋屋出租,卻仍需每年繳納地價稅,甚至百年後其子女還要繳納遺產稅。有些人深感不公,求助於我,希望解決農地訴請分割問題。雖經研究處理,卻仍舊無法成功訴請法院判決分割,以致無法進行土地分割後要求占有者拆屋還地訴訟,歸納癥結所在如下:
內政部於一○二年十月卅日發布行政命令稱,不論於八十九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前或修正後取得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時點在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一○二年七月三日修正生效前、後,均應適用該辦法第十二條第二項關於農地套繪管制的規定,且追溯至民國九十年前取得建造農舍也要套繪管制,不得分割。
依內政部意旨,實為不利人民之行政命令追溯以前生效。一如通姦除罪化,倘爾後立院恢復通姦罪,是否要追究除罪化期間之通姦者?
但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於一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函示卻指出,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規定申請興建農舍之該筆農業用地面積不得小於○點二五公頃,該辦法於農業發展條例八十九年修正後,若屬六十九年核發之建造執照,「尚無上開規定之適用」,即「農地興建農舍辦法」不能追溯以前。
內政部對民國九十年發布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前後矛盾解釋,致使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均採用內政部一○二年函釋,追溯民國九十年以前判此農舍空地比之農業用地不得分割。甚至有法院判決分割,但地政事務所不予分割登記,而打到最高行政法院採取此追溯適用之行政命令,判地政事務所不予登記合法,犧牲人民權益。
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及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如今全國各地卻有很多這種農地被占用違章蓋屋,政府卻以保護農業政策大帽子去套繪管制、限制不能分割,以致無法地盡其利,更是民怨四起,人民苦無解決之道。
如此不合時宜,窒礙難行之法令,應予檢討廢除追溯適用,改由法院視個案現況判決分割。
餐飲業責任險必不可缺
2024-03-29 03:11 聯合報/ 羅傑/科技業(台中市)
「寶林茶室」爆發食物中毒事件。本報資料照片
近日發生於台北市信義區的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不僅造成二名民眾身亡,更引發社會大眾對餐飲業食品安全的高度關注。我們在探討相關當事人法律責任的同時,也應反思如何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就本案而言,寶林茶室首當其衝面臨民事賠償與刑事責任。一旦經檢調單位查證屬實,餐廳恐將承擔鉅額賠償;畢竟食品中毒造成生命危險,賠償金通常會考量精神撫慰金等因素,而遠高於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同時,餐廳負責人也可能觸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刑責。該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若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不得販賣,違者視情節嚴重程度而定。又依同法第四十九條,情節嚴重者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輕微者,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檢視本案,除了對於餐廳負責人的處置之外,餐飲業也應檢討制度面。據報導,寶林茶室過去曾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但不幸在事發時該保單已過期,這凸顯了餐飲經營者必須長期、持續投保足夠的責任險,以求最大保障顧客的重要性。
回顧此次事件,也不免令人質疑百貨公司在與寶林簽訂經營合約時,是否有對廠商的責任保險訂有明確的查核及監督規範?倘若確有疏失,無疑將為日後業主違約之處置帶來更多法律糾紛。就此而言,該公司有必要公開說明簽約及監督機制,接受社會大眾的檢視。畢竟,企業應秉持社會責任,率先在自身經營場域內落實嚴格的食品安全保障。
除了個案的真相查明與追究責任外,本次事件同樣應喚起政府機關對於食品業責任保險的重視。事實上,目前台灣在這方面的法制規範似仍嫌不足,未來是否要求所有食品、餐飲業者均須一律強制投保責任險?將是未來重要課題。
另一方面,此案也凸顯即使徒有法令,若稽查有漏洞,仍然無法有效保障人民食安。例如寶林的產品責任險和公共意外責任險確定都被註銷無效,但據悉衛生局稽查產品責任險時,業者卻稱還是有保險;有鑑於此,主管機關日後務須定期稽核其保單是否仍在有效期限內,畢竟食品安全事關民眾健康,絕不可心存僥倖。另一方面,主管機關也可透過其他方式,例如訂定投保率、保額標準等「軟性」規範,引導業者確實投保。畢竟責任險一旦發生效力,可為消費者權益撐起最後一道防線。
寶林食物中毒事件敲響警鐘,提醒各界應重視食品業責任險的重要性。期盼未來透過法制的完善,讓食安防護網更臻完備,守護民眾的餐桌安全。
調漲電價惹民怨 應有補貼配套
2024-03-29 03:05 聯合報/ 許嘉棟/東吳大學辜濂松先生紀念講座教授、台大經濟系兼任教授
四月起電價將調漲。 聯合報系資料照
重要民生物資與服務的價格調漲,在許多國家都會引起民眾的強烈反彈,從而導致朝野政黨的政治攻防。在開發中國家,糧食、油電等的大幅價格調漲,引發示威、暴動之事例,更是屢見不鮮。
台灣在藍綠長期對抗下,油電價格的調漲也屢屢成為政治攻防的焦點。民國九十七年(二○○八年)馬政府的油電雙漲,引起在野民進黨的強烈批評;如今主客異位,主政的民進黨擬調高電價,在野的國民黨則成了主要的阻撓力量。
台電近幾年在廢核、國際煤、石油與天然氣價格上漲,以及配合全球減碳趨勢,進行能源轉型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下,發電成本大幅上揚,但電價卻受到政府管制,以致虧損連連,必須依賴政府的鉅額補貼才能維持。依台電的估計,此次的電價調漲方案若能順利實施,將可使收入增加六二五億,即使加上政府予以補貼一千億,今年仍可能虧損一○○至一二○億。
在電價凍漲之下,台電的虧損與政府的補貼,最後都將由全體國民分攤。凍漲在國內除了增加政府的財政負擔,以及因最終受益者與成本分攤者未必相同,故存在不公平問題之外,更重要者還有低電價對節能減碳造成負面影響。又在國際上,出口廠商享受的低電價,目前無異於對外國消費者進行補貼;未來在各國實施碳關稅後,則將徒然成為那些國家的碳關稅收入,無助於提高我國出口廠商的國際競爭力。基於以上諸多理由,學者專家多主張讓電價反映成本(成本是否還有降低方法,是另一議題);惟欲化解電價上漲引發的民怨,則有賴政府採行一些配套的措施。
目前的民怨主要有二:一是增添了一般民眾,尤其是中低收入者與弱勢族群的負擔;二是可能引發物價的普遍上漲。後者事涉央行的貨幣政策與複雜的一般均衡問題,容後有機會再討論。
至於如何照顧弱勢族群之問題,政府或可將電價調漲所增加的台電收入,以及政府可以減少的對台電補貼(這二者是政府所可減少的財政負擔之總和),暫以移轉性支出(補貼)之方式發放予這些弱勢族群,或用以調降中低收入者的所得稅負,以紓解這些族群的生計壓力與反彈。
此配套措施雖然無助於降低政府的財政負擔,但或可順利讓電價反映成本,從而去除上述凍漲引發的多項負面作用。又政府對弱勢者的減稅與移轉性補貼,未來仍可視經濟情勢的轉變逐漸調整,以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