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9日 星期四

陳國樑/不公不義的稅收──證券篇

◆  陳國樑/不公不義的稅收-證券篇






陳國樑/不公不義的稅收-證券篇


2023-03-09 00:26  聯合報/ 陳國樑(作者為政大財政系教授)


星宇航空與清淨海的股價大幅暴漲與劇烈波動,外界以「興櫃之亂」謂之;金管會主委以美國證券市場的「迷因股」作為比喻,提醒國內投資人理性。然健全股市更應檢討的是,證券交易課稅制度的不公與不義。

有關證券交易稅制的公平正義,可以從三個面向討論;首先,上市櫃市場當沖交易的稅賦優惠。一般股票交易須就出售價格之千分之三課徵證交稅,自民國一○六年(二○一七年)四月廿八日起,政府對於當沖交易提供稅率減半的租稅優惠;原訂實施期間為一年,後來修法延長三年八個月;民國一一年(二○二一年)底到期前,又再修法延長至民國一一三年(二○二四年)底。

證交稅為出售股票之交易成本,在稅率減半的優惠下,當沖交易的比重快速上升;一交易日大盤成交金額,出現半數以上是當沖資金的情形,時有所聞。當沖交易租稅優惠是鼓勵投機、打擊投資,使整體資本市場愈發曝露於系統性風險;應落日的減半稅率卻一再延長,則有違反《財政紀律法》與《納稅者權益保護法》的疑慮。

第二面向,個人證券交易所得之綜所稅免稅。世界之大、國家之眾,唯獨台灣,個人證券交易所得竟課不了稅;平時天經地義、口口聲聲的「有所得就應課稅」,一旦碰上證券交易所得,立刻迴轉、徹底崩潰。

證所稅只有在投資報酬為正時方才課稅,會使稅後淨報酬下跌,但在投資報酬為負的情形下時,損失的扣除,則可帶來稅盾效果、貼補投資損失;因此,可降低整體投資風險,有助於投資意願的提升。又,所得才能真正反映投資人的真實納稅能力,因此課徵證所稅,更能貼近租稅公平與正義

遺憾的是,最近兩次復徵證所稅對於股市的負面衝擊,竟使證所稅成為公共政策討論的「禁忌」,這點不論是藍綠執政,難得一致;理盲濫情,莫此為甚。

第三面向,證券商營業稅。證券商除自營外,不論是接受股票發行公司之委託承銷股票,或是代客下單買賣證券,皆是透過收取手續費以賺取利潤。就此而言,證券商提供服務以換取報酬的營業行為,在本質上,與其他服務業並無不同,理當有相同的租稅待遇;但現實並非如此。

根據目前營業稅法規定,券商承銷業務與經紀買賣手續費之營業收入,百分之二稅率繳納營業稅遠低於一般加值稅營業人所適用之百分之五稅率。更有甚者,一般營業稅稅收,或由國庫統收統支、或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部分或為統一發票給獎獎金;然而證券商所繳納之營業稅,卻全成為金融業特別準備金,作為金融業退場處理專款專用,一塊錢都進不了國庫

良善資本市場的發展,不能奠基於鼓勵套利投機交易與所得免稅優惠營業稅制度不能一國兩制、區分非金融與金融體系,施以差別待遇證券交易課稅制度的檢討,是台灣稅制優化改革的指標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