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7日 星期一

薛承泰/有機會當外公,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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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承泰/有機會當外公,很幸福!







薛承泰/有機會當外公,很幸福!


2022-03-07 06:01  聯合報 /   薛承泰(作者為退休台大教授)



小時候叫外祖母「盤山嬤」,叫母親的乾媽「南門嬤」,為了區別都冠上了金門的地名,更多的姨婆與姑婆也是如此來稱呼;可是卻沒有人可以叫「阿公」。原來當年金門許多男丁前往南洋謀生,或了無音訊,或客死他鄉,我的外公就是如此。

一輩子未見過外公,如今我卻當了外公,值得珍惜啊!台灣近年來越來越多年輕人不婚不育,如今在「」朋友圈中,成為「」字輩已不多,最令人羨慕的,是當了祖父母,又當了外祖父母!

我國推動性別平等三十年來發展快速,相關性平國際指數已居亞洲前茅;然而,在前進的路上,也需注意因矯枉過正而帶來紛爭。最近有立委質疑「外祖父母」的稱謂會有歧視的問題,筆者擔心其「強說愁」而帶來反挫!

過去社會男主外、女主內」為例,那是對性別的一種刻板化源自於傳統性別基本分工;一旦社會進入工業化、自動化、乃至於資訊化之後,分工不是靠體力,這句話自然就走入歷史,不適用了!

值得深思的,女主的「」何以較男主的「」卑微?乃映射著傳統社會,在外打拚才得以「功成名就」、「光宗耀祖」;可是,真正能做到的男人畢竟不多,尤其在戰亂時期「一將功成萬骨枯」,寒窗苦讀十年也未必能金榜題名!

「內」「外」用語是一種區分,醫院有內外科,國有國內外之分,這些都無涉歧視;但對外人稱妻子為「內人」、稱丈夫為「外子」,有沒有歧視呢?若用更「客氣」的說法,稱妻子為「賤內」,在今天社會就有歧視的味道,不過,仍需要看動機。

解讀語意不能恣意類推,除了看動機,還應考量文本脈絡。例如「」「」有地位的差別,但未必是歧視,如副駕駛、副校長、副總統,都是對公領域位置的定名;若將「正副」用在私領域的稱謂(如副祖父母),就有歧視的成分。至於「左右」與「陰陽」用在性別上,應較「內外」更具討論的空間,類似例子還很多。

其實在生活中面對「媽媽的父母親」,有叫「外公外婆」,也有叫「爺爺奶奶、阿公阿嬤、阿公阿婆」,這些不同的叫法來自於慣俗,雖然在宗法與族譜上有所區別,卻未必會影響生活上的親疏關係。此外,因壽命的性別差異,當(外)祖母時間通常比當(外)祖父時間長,反而未被「性平」所重視。

不同於華語,英語中的內/外祖父母或是堂/表兄弟姊妹,並沒有在用語上細分,甚至直呼祖父母的名也無不敬,這也是「文化慣俗」。若是要效法西方來解構自己的文化慣俗注意不要東施效顰」!

兩百年來西方先進科技提升人類物質生活,可是國際社會並沒因此而邁向和平;更弔詭的,這些進步卻讓我們賴以生存的地球付出極大的代價,同時也將人類推向自我毀滅或退步之路!然而國內有些所謂的專家,常把西方一些「先做」的作為,當成「先進」來學習,甚至認為,沒有跟著做就是落後;筆者認為,這才是落後的思維,也是缺乏自信的「自我殖民」!

君不見,歷史上的強權總是「睜大眼」看敵國的人權,對自己的惡行卻「閉上了眼」!「睜眼」與「閉眼」之間的選擇,才是真正的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