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0日 星期四

經濟日報社論/汽燃費徵收制度該檢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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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黑白集/文化部要變成文宣部?
◆  聯合報社論/疫情若再起,台灣如何度過疫苗危機?
◆  經濟日報社論/汽燃費徵收制度該檢討了





經濟日報社論/汽燃費徵收制度該檢討了


2020-07-30 00:00 經濟日報 / 經濟日報社論


7月份汽機車駕駛人要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但絕大多數的駕駛人都不知道為什麼要繳納汽燃費、政府收到汽燃費用到哪裡去?尤其目前隨車徵收的方式,是否和徵收目的相符,以及對多數民眾是否存有極不公平、不合理的超收問題?難怪截至7月27日止,仍有四成約737萬輛車尚未完成繳費,逾期未追討的汽燃費累計已超過數百億元。
汽燃費是依據公路法第27條,「公路主管機關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汽燃費之徵收及分配辦法,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定之」。由上述條文中可看出汽燃費的徵收,是為了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因此取名汽燃費不免造成誤導,讓民眾誤以為是「使用燃料」而徵收的能源性質稅費,不如改為簡單清楚的「道路使用費」,可讓汽機車駕駛人知道為什麼要繳這項費用,從而繳得心甘情願。
汽燃費既然做為公路養護修建之用,徵收方式就應按照車輛使用量和重量徵收,因為使用量愈大或愈重,愈可能造成公路的毀損而需要養護修建,合理的收費方式自應為「隨油徵收」,再依重量比率對重型車輛加收。
現行徵收方式卻完全違背此一使用者付費的基本道理,不但未考慮重量,使用量也是以汽缸排氣量混充的「隨車徵收」方式,用沒有科學、客觀的數據,預估固定金額方式收取,亦即把排氣量愈高的車輛,視為公路使用量愈大,就收以愈高的費率。對多數車輛駕駛人而言,等於是被交通部「超收」了,既不公平,也不合理。
換言之,不論汽車在道路上行駛里程的多寡,即使同一廠牌車款,不同車主使用道路,行駛里程都不盡相同,但只要汽缸排氣量相同,都要繳付相同汽燃費,違反「水平公平」原則。此外,汽缸排氣量愈大,實際上公路使用量可能較少,卻一律繳納較高的汽燃費,例如1,800cc自用小客車,車主每年需繳汽燃費4,800元,2,400cc汽車車主每年汽燃費則需繳7,200元,違反「垂直公平」原則。綜合而言,汽燃費現制對多數汽車駕駛人可謂已違反憲法的比例、衡平原則。
也因為用路量低的駕駛人繳納偏多的汽燃費,使用量偏高者反而繳納較低的汽燃費,從而造成民眾不愛使用大眾運輸工具;大眾運輸工具的營運因乘客不足而虧損,使得大眾運輸供給不足,又導致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民眾更少。民眾大量仰賴私人載具的惡性循環,造成台灣汽機車持有數居高不下,不但無法節約能源,更造成空氣汙染、二氧化碳排放量有增無減。難怪,台灣的空汙來源,除了固定汙染源之外,就是汽機車等移動汙染源。汽燃費制度的不公平、不合理,製造了龐大的社會成本,交通部要負起最大的責任。
然而,如此不公平、不合理的汽燃費制,交通部幾十年來都沒有改革的意圖,蔡政府首任期間,雖然也有民進黨立委曾嚴厲批評,並提出「隨油徵收」的修法版本,民眾也在國發會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上提案,但最後都被交通部以似是而非的零碎理由,包括電動車輛收不到汽燃費、地下油行可能盛行、整合難度高、收入不穩定等說法來反對,顯然交通部根本未把制度的合理公平放在心上,也不把節約能源、減汙降排等社會效益當一回事,只貪圖自己行政上的方便,心態極為可議。
有鑑於汽燃費的徵收,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定之,油氣類的貨物稅則是隨油「從量徵收」,財政部基於專業,應當建議交通部將汽燃費改為隨油徵收。另也期盼立委們召開公聽會,讓各界能公開檢討交通部徵收汽燃費現制,再鍥而不捨地提出隨油徵收的民生優先法案,汽車駕駛人更可以針對汽燃費,提起違反憲法之適當、衡平、比例原則的釋憲訴訟,保障自己合理的權益。













聯合報黑白集/文化部要變成文宣部?


2020-07-30 01:24 聯合報 / 聯合報黑白集
文化部委託公視籌設「國際影音平台」案,昨天緊急喊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文化部委託公視籌設「國際影音平台」案,在惹出風風雨雨之後,昨天緊急喊停,以平息風波。但文化部仍聲稱,推動國際影音平台的方向不變,將再另尋最佳執行方式。此舉,亦引來原支持此案的公視董事不滿,有人憤而辭職。
文化部不再將「大外宣」的任務強加於公視頭上,是明智的止血之道。畢竟,此案從發想到籌畫,都充斥政治干預及程序不當的爭議,且嚴重扭曲公共電視的定位。比較令人好奇的是,文化部如此汲汲營營於「對外宣傳」,到底心裡在想什麼?難不成,文化部把自己想成了「文宣部」?
文化部長李永得上任才兩個月,先是高調驅逐了大陸東南衛視駐台記者,又想要公視大搞國際宣傳,都恐怕弄錯了文化部的工作重點。不可否認,台灣在人文、地理或科技各方面都有許多好風光值得讓國際社會了解,但是,這絕非丟一筆錢給某媒體去做節目即可達成。尤其,文化部如果把自己想成「媒體國家隊」的總推銷員,就更大錯特錯。
簡單地說,強摘的果子不甜,宣傳的影像不真,誰會喜歡看宣傳片?文化部若以為成立個英語影音平台,就能讓台灣發光發亮,恐怕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了。恰恰相反的是,文化部的工作應該放在深耕台灣的人文、發掘民間底層的寶藏,乃至提供資源協助不同產業結合及壯大,這才是文化部該做的工作。至於皮相的大外宣,就留給民間或其他部門去做吧!














聯合報社論/疫情若再起,台灣如何度過疫苗危機?


2020-07-30 01:18 聯合報 / 聯合報社論
新冠肺炎疫苗研發進度,台灣仍落後世界各國。(路透)


一連兩天,台灣新增九例新冠病毒確診病例;更嚴重的是,一名泰籍移工返泰時被查出確診,感染源頭可能在台灣。這種情況,與日本女學生自台返日後被發現確診如出一轍,都顯示島內有潛在本土輕症傳播,連廠商都發布公告叫員工別去桃園。政府一方面正在鼓勵島內旅遊消費,人際間接觸增加;另一方面又鬆懈邊境把關,卻不加強入境者及可疑足跡的篩檢。兩者加乘,可能形成防疫破洞而不自知。
上半年台灣的低確診,是政府的因應妥慎加上民眾全力配合的結果,是值得慶幸的成績。但到了下半年,人們的警覺鬆懈,政府的篩檢變成虛應故事,而國內疫苗的研發進度又大幅落後;一旦疫情捲土重來,台灣會不會措手不及?由於台灣感染案例少,絕大多數民眾缺乏免疫力;而政府對入境者不進行普篩,極可能使漏網之魚變成社區中的不明感染源到處傳播。日本女學生和泰籍移工的確診,正是因此而起。台灣無法主動查出他們感染,卻讓兩人返國後才確診,這種消極的態度,自詡是「防疫模範生」不覺得慚愧嗎?
最讓人擔心的,是台灣疫苗研發進度落後的問題。疫情爆發後,蔡政府不斷力推各種相關「國家隊」的組建,包括口罩、防護衣、快篩和疫苗等,一副摩拳擦掌要大顯身手狀。事實上,這四種國家隊,除了技術層次較低的口罩外,其餘幾皆面臨不同程度的問題。例如,「防護衣國家隊」最近即發生政府大砍防護衣七成訂單的事,引發廠商不滿。「快篩國家隊」則是上市時程一延再延,最近更傳出兩家廠商向印度市場探路,結果一家未獲核准、一家自行撤件,等於打了「快篩國家隊」一耳光。
疫苗國家隊的情況則更嚴峻。七月初,前副總統陳建仁還稱「疫苗研發進度順遂」,並建議「高風險和醫護人員外購,一般民眾等國產疫苗」的「雙軌制」。事實則是,國產疫苗最快要到八月才能進入第一期人體臨床實驗,最樂觀估計是明年第二、第三季量產,悲觀者則認為需等到明年底甚至後年初。相對於此,如英、美、德都有研發團隊已經或即將進入第三期的人體臨床實驗,大陸官方研發的疫苗則完成二期臨床實驗。在這諸多候選疫苗中,預計最快今年九月可小幅生產,正式量產約在今年底或明年初。
台灣受限人口規模與市場,國內疫苗自給率偏低是長期現象,疫苗研發難度可想而知。何況,這次台灣新冠肺炎發生率太低,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需要上萬人參加,難以達陣。尤其,政府或國內藥廠投入的經費和資源都難與西方大國相比,但蔡政府竟決定專注發展「疫苗國家隊」,卻不思和其他國家的研究室或藥廠合作,顯非明智之舉。
衛福部陳時中近日表示,政府將斥資一百多億元,尋求外購疫苗、授權生產和自行研發三路並進;可見,衛福部也發現問題的嚴重性。由於台灣在追求「國家隊」的虛榮上已浪費太多時間,無論外購或授權,都只能仰人鼻息,處於被動。相形之下,南韓從普篩、快篩不斷累積防疫研發能量,已獲多個國際疫苗團隊主動尋求合作開發生產疫苗;一旦研發成功,將優先受惠。政府務實務虛之別,一覽無遺。
在先前的防疫大內宣中,蔡政府鎖定中國大陸和世界衛生組織(WHO)窮追猛打;但在四個較具希望的候選疫苗中,大陸和WHO主導的各占其一。在反中情緒下,蔡政府不太可能將大陸疫苗列為選項;WHO和「比爾蓋茲基金會」合作主導的疫苗,則是台灣爭取採購的對象。即便WHO不計前嫌,但台灣在並非研發國、又非該團隊認定的「低收入國家」情況下,優先取得的機會恐也不大。一旦疫情重來,台灣將如何面對買不到疫苗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