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4日 星期一

聯合筆記/看川普如何對待庫德族與烏克蘭

udn 論壇報https://paper.udn.com/udnpaper/PID0004/346441/web/

◆  美中談和 台灣的全球貿易戰略在哪?
◆  利益衝突沒規範 產學合作的大學之「盜」
◆  學姐疑被性騷 柯市長的SOP呢?
◆  環境正義流失 蔡政府嗯嗯啊啊
◆  太陽花判決 政治上聰明 法律上荒謬
◆  漫畫/黑鮪魚的最高機密
◆  聯合筆記/看川普如何對待庫德族與烏克蘭
◆  想一想「大屋頂中國兩制」







聯合筆記/看川普如何對待庫德族與烏克蘭


2019-11-04 00:09 聯合報  郭崇倫
美國總統川普。 (美聯社)

川普原本預期在APEC峰會期間,與習近平會面並簽署第一階段美中貿易協議,但因智利取消峰會,川普急了,次日即宣布將另尋新地點;川普急於澄清外界疑慮,或許可以透露出其心態。
川普目前是選舉第一,選情至上,任何不利選情的因素都要排除,任何有利選舉的事都要趕快做,即使涉及不法也在所不惜一切決策他說了算,反對的人不是辭職,就是被開除
目前兩件事最能彰顯,一是從伊北撤軍,放棄庫德盟友;二是烏克蘭電話門,不惜扣住軍援要脅。這兩件事讓盟國寒心,憂慮美國是不是還能夠依賴,不知何時會被川普出賣,對台灣攸關重大,尤其要當心
美國不願在阿富汗、伊拉克戰爭之外,再開第三戰場,所以用庫德族打敘利亞的代理人內戰,庫德族為此犧牲了上萬人。為此,美國曾經稱讚庫德是偉大的戰士,但川普為了選舉前結束海外駐軍,說撤就撤。
為了抓住民主黨對手拜登的把柄,川普不惜繞開國務院的外交系統,以私人律師朱良尼來指揮歐盟大使、駐烏克蘭大使、駐烏東特使,質疑命令的烏克蘭大使被勒令退休,他甚至卡住軍援,勒索烏克蘭總統。
或許有人說,美國對台現在空前友善,台灣與烏克蘭、庫德族不同,近日參眾兩院都通過「台北法案」。國會議員表示要承認台灣是個國家,或台灣前途由台灣人民決定等,但誠如馬英九所說,這些都是「友好但缺實效」(friendly but inconsequential)。
有人堅稱台灣的朋友不只在國會,行政部門副國安顧問博明亞太助卿史達偉助理國防部長薛瑞福等中層官員都是親台派但川普才是做最後決定的人為抗議川普從伊北撤軍,國防部長馬提斯辭職都挽回不了,這些助理部長層級官員恐也難違天意
烏克蘭面對俄羅斯的侵略,美國政府內的朋友更多,但川普要撤職就撤職,美國國會通過三點九億美元的烏克蘭軍援,川普都可以下令暫不撥款,更遑論沒有拘束力的台北法案。
最挺台灣的國安顧問波頓,私下告訴國安會負責東歐的幕僚,「我們不要與這個毒品交易有關」,他最後也因反對川普私下與神學士和談,硬要自阿富汗撤軍的決定,憤而離職。
至於遺棄庫德族盟友,國會雖強烈反對,但川普詭辯稱既然土耳其軍隊入侵已是必然,為避免美軍傷亡,所以要撤出。殊不知北京至今仍不放棄武力解放台灣,而解放軍武力更超過土耳其軍隊不知多少倍,美國如擔心與土耳其軍事衝突,豈不是更怕與解放軍發生戰爭
副總統潘斯國務卿龐培歐最近的政策演說,有人指出是美國對中國的敵視與競爭,但殊不知這是典型川普的軟硬兩手策略,讓手下的人扮黑臉,自己扮白臉,以求得最大的談判利益。我們實在不敢想像,未來川普為了從中國求得更大的利益,會做出什麼事。
但藍營也不用癡心期待川普在一月十一日以前,會突然不支持蔡英文真正的危險,也許越靠近明年十一月美國大選日才會來臨,那已經是下任中華民國總統的事了











美中談和 台灣的全球貿易戰略在哪?


2019-11-04 00:39 聯合報  楊之遠/文化大學土地資源系兼任教授(台北市)
智利APEC峰會取消,但川普仍準備與習近平會面。 (美聯社)

川普習近平原來預計於十一月中旬在智利首都舉行APEC峰會上簽署初步貿易協議,但是智利總統突然宣布因受國內抗議活動影響停辦峰會,令很多人擔心川習簽署協議是否會生變,但是筆者認為發生變化機會仍不大。
首先就中國而言,因美國加徵中國進口貨品關稅,使得中國經濟明顯放緩,GDP增速創卅年來新低,失業率上升,物價上漲,企業外移,對中共政權治理構成強大壓力。因此為緩和貿易戰、暫緩美方對華關稅,中國近日發布首部針對營商環境優化的行政法規《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宣示將公平對待內外資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積極促進外商投資。尤其是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對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同等保護等。充分顯示中國開放市場決心
其次雖然美國經濟增長強勁,失業率接近五十年來的最低水平。但是中國對美國農產品加徵關稅而造成農民深受傷害,極可能影響選情,促使川普政府不得不在農業方面提供百億美元的補助。同時美中貿易衝突的連帶損害已對全球金融市場造成衝擊,迫使多數國家主要央行於今年採取降息措施,勢將拖累民國109年(二○二○年)美國經濟成長,令國內企業界及金融業憂心不已,因此川普也需要暫時休兵。
再者中國對全球不同商品的大量需求,對各國經濟增長形成明顯支撐作用。依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估算,以中國為最大出口目的地的國家和地區去年達到卅四個中國經濟放緩,受到影響最大的以亞洲國家最明顯,包括日本、韓國、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國家,其民國108年(二○一九年)上半年股票上市企業淨利均較民國107年(一八年)同期減少。IMF亦指出,中美貿易戰和中國需求下滑,將造成民國108年(一九年)全球經濟增長放緩至百分之三,創下十年來最低增幅。凸顯了世界經濟比想像中更依賴中國的事實
中美貿易戰彷彿一場精采的德州撲克比賽,川普善用虛張聲勢叫牌,頻頻加注,而且經常反悔善變。習近平展現堅定意志,精算底牌,謹慎跟注,應是棋逢對手。若雙方和解簽署協議,既能減緩彼此國內之政治壓力,又能化解全球憂慮,對川習而言算是雙贏
中國係台灣第一大出口市場,占台灣總出口額百分之四十一。面對中美貿易戰對台灣造成之經濟風險,蔡政府除了推出「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外,未有整體的衝擊評估及因應策略,凸顯蔡政府對全球貿易戰略思維之匱乏。在台美關係升溫,兩岸關係惡化之際,若中美貿易協議簽署成功,應如何因應台灣對中國出口貿易結構的改變,以及提升台灣產業在全球供應鏈扮演的角色,將是政府必須立即慎重思考的課題。










利益衝突沒規範 產學合作的大學之「盜」


2019-11-04 00:31 聯合報  夏學理/台師大表演所所長、教育部藝術教育領域輔導群召集人(台北市)
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蒐羅國內外弊案後發現:「謀財」是產學合作爆發「利益衝突」的根本。圖為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開設的學術倫理線上課程。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產學合作「研發」到產學合作「研究」,大學的「中立性」與「非營利性」不斷受到挑戰!儒家的大學之道在止於至善」,德國康德之大學的品性是獨立追求真理」,被連連違背研究倫理的不肖者,毀棄得七零八落。
爬梳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蒐羅的國內外諸多弊案後可知:「謀財」是產學合作爆發「利益衝突」的根本!「利之所趨」,讓原本具有高度社會公信力的大學,從產學合作的「研發」開始變質,進而導致大學「中立性」與「非營利性」的節節敗退。最終,植基於「客觀性」與「公眾信賴」的大學「研究」,也慘遭株連。
以醫學領域研究為例,政大法學院劉宏恩副教授參與過的兩次調查均發現:民眾對於生醫「廠商」與「大學等研究機構」的信任程度有很大差異。至於率先開闢產學合作蹊徑的歐美,亦早經多次大規模的社會調查警醒︰許多民眾確實因為醫學研究受到「廠商利益」的影響,而感到不信任!今年六月,人類研究倫理審查委員甘偵蓉發表的專文亦指出:「經費來自商業公司資助的研究,通常正面結果居多,且社會大眾對商業公司所資助的研究,信任度總是比較低」。
綜上可知,當研究人員為追求個人利益,罔顧學術專業必須嚴守的客觀與中立時,即產生研究上的利益衝突。其中最常見的學術倫理悖逆樣態,就是未能公正分析研究發現,朝特定方向闡釋研究結果。長此以往,原本在研究品質與結果之「信任度」上遙遙領先的大學,在幾經雙手一攤地接受「廠商」資助或兩方直接合作後,做為社會良心最後一道防線的大學,如何不會日漸潰退?若政府只知一味鼓勵產學合作,卻不致力於規範研究利益衝突,如此的大學之「道」,不淪為大學之「盜」也難!









學姐疑被性騷 柯市長的SOP呢?


2019-11-04 00:26 聯合報  陳揮文/飛碟電台主持人(新北市)
針對「學姐」黃瀞瑩疑遭被騷擾,台北市長柯文哲強調,把他們隔離就好了。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北市政府「學姐」黃瀞瑩被媒體爆料,疑遭北市府顧問性騷擾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與性騷擾防治法規定,被害人身分應予保密,除非被害人同意或犯罪偵查機關認為有必要。此案尚未繫屬犯罪偵查機關,各媒體爭相報導前,有誰獲得「學姐」同意?
媒體報導,九月初,北市研考會主委向柯市長報告案情,十月底,北市議會砲火隆隆,北市勞動局才介入調查,這時距離案發已經一個多月。如果案件沒曝光呢?這是柯市長掛在嘴邊的SOP嗎?
北市社會局借重學姐高人氣搏媒體版面,問題是,她自己就是性騷擾被害人,滿臉笑容替社會局代言的背後,有誰在乎學姐感受
性騷擾案曝光翌日,副市長黃珊珊對媒體道德勸說要保護當事人隱私,卻眼睜睜看「學姐」被記者輪番拷問,「學姐身為北市府副發言人同時也是被害人,其實北市府應該保護她,根本不必接受媒體聯訪,避免被二度、三度傷害。
性侵害與性騷擾定罪率不高的主因之一,在於密室犯罪難以舉證將來在調查與調解過程中顧問與學姐LINE對話可能是最重要的物證筆者建議,顧問立刻完整公布LINE對話,沒有所謂偵查不公開的問題,既然問心無愧,為了老婆與小孩,這是自證清白的最後機會
至於處理此案荒腔走板的北市政府,北市議會應該成立專案小組,包括柯市長在內,都該接受調查,如果發生性騷擾,把兩人隔離就交代了事,那性騷擾防治法不如廢了吧。









環境正義流失 蔡政府嗯嗯啊啊


2019-11-04 00:22 聯合報  邱文彥/台灣海洋大學、中山大學榮譽講座教授(台北市)
環保團體日前到行政院前,要求盡速修正礦業法。 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礦業法》從民國106年(二○一七年)三月啟動修法,歷經兩年半仍卡在立法院,由於第九屆立委任期即將結束,環團高度憂心法案屆期不續審,多年努力付諸東流。蔡總統就任後曾兩度承諾礦業改革,行政院近日也推動向山海致敬的運動,但對環團呼籲卻「已讀不回」,態度曖昧
水泥固為重要產業,但水泥生產是僅次於水的第二大消耗物質,人均使用量一年三噸;它使用大量自然資源,如石灰石和沙,每生產一噸水泥還需六十至一三○公斤燃油和每小時一一○千瓦的電力。水泥業的二氧化碳產生量僅次於發電。生產一噸波特蘭水泥會向大氣釋放大約一噸二氧化碳,有時甚至更多,故水泥業約占人類生產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七至八%。有鑑於此,聯合國環境規畫署早在民國99年(二○一○年)即指出,水泥生產能否綠色化」,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台灣的採礦業不僅破壞生態環境,不需地主同意即能挖地開礦,甚至既有礦場也多數未經環境影響評估用了九十年的老舊礦業法顯然嚴重違背環境倫理在廿餘萬公民連署壓力下,《礦業法連續兩次列為立法院優先法案,但在民進黨多數的國會中,至今依然不動如山。詭異的是,如同前瞻計畫、藻礁換深澳、PM2.5和諸多選前建設支票,三年來除少數團體獨力苦撐外,台灣當年那些所謂正義之聲卻噤若寒蟬,環境正義莫非已淪為政治服務,棄之如敝屣還是已心灰意冷
回顧扁政府時代制定的《環境基本法》,明定「永續發展係指做到滿足當代需求,同時不損及後代滿足其需要之發展。」「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但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者,應環境保護優先。」對於兼顧原住民權益和抑制二氧化碳,亦有明文規定。《礦業法修正,包含基本人權、生存權、財產權、資訊權和環境權,以及產業永續發展政策和環評程序正義,是何等大事?蔡政府將循環經濟列為重要政策,但對水泥產業轉型或綠色化,卻置若罔聞,行政機關嗯嗯啊啊地應付,令人懷疑是以拖待變,毫無誠意
最近在消防弟兄犧牲後,行政院火速通過修正《消防法》;因此《礦業法》能否修正通過,只不過是「」與「不做」的態度問題而已。選前,應該是檢視政治人物誠信驗證台灣環境正義是否快速流失關鍵時刻










太陽花判決 政治上聰明 法律上荒謬


2019-11-04 00:19 聯合報  張升星/法官(台中市)
2014年太陽花學運群眾攻占行政院,在警方面前拆掉行政院大門。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太陽花群眾攻占行政院,警方執行驅離,聚眾者主張遭到警察暴力驅離,身體受有多處傷害,請求國家賠償。台北地院判決市警局必須賠償太陽花群眾,引發眾議沸騰。不同黨派各自解讀,不必大驚小怪。司法判決語焉不詳,庸懦怯弱,無法定分止爭,那才是台灣民主品質日益墮落的根本原因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前段規定:「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警械使用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前段也有類似規定:「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使用警械規定,因而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因此,國家賠償責任必須要以公務員「故意或過失之侵權行為」作為前提要件。
國家承擔賠償義務固然是憲法第廿四條規定的誡命,但未必就是損害賠償責任的終局歸屬因為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三項規定:「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警械使用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後段規定:「其出於故意之行為,各該級政府得向其求償。」換言之,如果公務員或員警「故意」造成侵權行為,國家對其具有求償權。如此才能檢肅官箴、嚴明紀律、權責分明、檢討改進。道理很簡單,因為對於「故意」違法的始作俑者,不應濫用國家資源替不肖公務員擦屁股。
根據台北地院新聞稿的內容:「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法使用警械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其本質上即是國家賠償法所指之公務員因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之權利之國家賠償責任。」但法官卻完全沒有認定哪些員警執法過當,暴力驅離,豈不怪哉
法官理由則是:「原告關於所受傷勢是否為警察執行職務以強制力逾越比例原則所造成一節,縱無拍攝到被警察攻擊而受傷過程之客觀錄影畫面可資認定,仍得由原告提出證人之證言,或以診斷結果顯示受有過重傷勢、受傷部位係人體致命或要害部位而具高度危險性等情事,舉證證明至使法院心證度達到降低後之證明度,獲得該待證事實為真實之確信,即應認已盡舉證責任。」但是證人所述為何可信?如何確定員警毆打?是否群眾推擠致傷?因為判決尚未公布,新聞稿內並無隻字片語
法官所謂:「本件訴訟以降低證明度之方式,為舉證責任之分配,應可符合兩造間之公平。」云云,其實根本就是忽略前提要件的遁詞。否則,國家既然必須賠償,不肖員警卻無從究責,這是哪門子道理?不先證明「具體特定」的員警違法,哪來的國家賠償責仼?當然,或許警察局對員警身分資料消極抵制,假設如此,那就該讓監察院去糾舉彈劾,而不應篡改國家賠償的法律要件,面面討好這種法學論證,既能讓太陽花得到賠償,又迴避認定「哪些警察」暴力驅離,刀切豆腐兩面光政治上聰明,法律上荒謬
政客們夸夸其詞的民主、主權,如果不是依循客觀的法律標準,那就只是強凌弱,眾暴寡的鬼扯。當今台灣,在藍綠白各方政治勢力擠壓之下,只有堅定的司法或許勉強能夠掙扎出狹窄的縫隙,讓公共政策能有一絲絲喘息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