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6日 星期五

名家觀點/發展綠債 速建立認證機構

名家觀點/發展綠債 速建立認證機構


2018-10-26 01:32 經濟日報  李沃牆(作者是淡江大學財金系教授)

甫獲今(201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共同得主之一的諾德豪斯(William Nordhaus),其研究領域之一就是全球暖化與氣候變遷,他認為氣候變遷可能造成災難性的衝擊,值得全球正視而因應全球暖化,綠色經濟(Green Economy)及綠色金融(Green Banking)發展方興未艾台灣亦趕上這股熱潮,特別在綠色債券(Green Bond)發行已有不錯的成果
進一步言之,台灣綠色債券市場自去(2017)年5月19日由玉山、凱基、中國信託及永豐等四家銀行發行國內首批綠色債券以來,截至今年9月26日奇美實業綠色債券掛牌,已累計19檔、發行金額共新台幣494億元這19檔資金主要用於再生能源及能源科技發展、節源減碳效率提升、溫室氣體減量及汙染防制與控制。另台電預定在11月中旬發行共新台幣138億元的第4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其中有29億元是綠色債券。
目前國際發行綠色債券市場上,並無統一準則(歐盟明年底可能會訂定)。而較具領導地位的標準主要有「綠色債券原則(GBP)」及「氣候債券標準(CBS)」二種。前者係一套自願性原則,透過明確綠色債券發行的方法以提高資訊的透明度,進而增加市場參與者的互信程度。該原則主要提出四大要件,即募集資金的用途、綠色投資計畫的評估與篩選過程、募集資金的管理、報告。GBP也提出四種不同層次和類型的外部評估形式,包括顧問評估、驗證、認證及評級
而後,氣候債券發行標準及認證係將綠色債券原則從廣義的誠信原則發展至可信、且有效的認證系統,它包含幾項特點,即持續與綠色債券原則保持一致性、對於所募集資金用途、追蹤與報告,訂定明確的強制性要求;針對低碳和氣候適應的項目與資產,訂定行業標準;建立鑑證框架,獨立查核機構和明確的查核流程;由獨立的氣候債券標準委員會批准及認證
綠色債券的認證機制(確信)主要是透過外部第三方專業機構來確認,並強化綠色債券資金用途的符合性,及所募資金管理方法的合理性、有效性及可行性,目的在確保發行人能完善的管理所募資金,並確實用於所約定的綠色投資計畫中;且認證機構每年需確認資金運用情形後出具評估意見或認證報告,再將此評估意見或認證報告輸入指定申報系統。
據悉,目前全球綠色債券認證機構範圍廣泛,包括會計師事務所、環境評估機構、科學研究機構、社會責任諮詢顧問及評等機構等。中國大陸綠色債券的發展規模已相當大,其確信機構已有不錯的基礎而台灣至今尚未有健全的認證機構,故應訂定具備認證項目專業及經驗的一般原則性的要求,建立國際市場認可的認證機構,促進綠色債券市場發展,應是刻不容緩
最近,由奇美實業所發行的綠色債券,是國內首宗經會計師事務所完成綠色債券投資計畫及資金運用計畫確信。此確信係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KPMG)依據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的「確信準則公報第一號」,就櫃檯買賣中心「綠色債券作業要點」第五條、第九條以及國際資本市場協會(ICMA)所訂定之綠色債券原則(GBP),針對奇美實業的綠色債券所執行。
但台電、中油和長榮海運於去年所發行的五檔綠色債券,被國際氣候債券倡議組織(CBI)認為不符合分類方案,而從指數中剔除,甚為可惜。有鑑於此,除了銀行應速建立對綠色產業相關專業之授信風險評估及貸後追蹤的機制外,強化第三方確信,應有助於綠色債券國際化的推展。


李沃牆

現職淡江大學財金系教授兼兩岸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專長為風險管理、財務工程、財務計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