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悠瑪翻覆/脫軌的是 台鐵行車安全機制
◆ 普悠瑪翻覆/用飛安等級 訓練台鐵司機員
◆ 普悠瑪翻覆/回家的路 何時不曲折
◆ 聯合筆記/改善致命的系統
◆ 捐不出買不回的金錢外交
◆ 獵雷艦教訓 潛艦國造謹慎再謹慎
◆ 立委的碩博論文給看嗎
◆ 急診室躺三天 住不進、出不了
◆ 想一想「大屋頂中國兩制」
聯合筆記/改善致命的系統
2018-10-23 23:59 聯合報 鄭朝陽
台鐵普悠瑪號出軌,死傷慘重。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很巧,日前才傳出日本避震油壓大廠KYB長期竄改數據,把不符標準的制震器「獨賣」台灣十五年之久,昨天就發生芮氏規模六的地震,讓北台灣民眾虛驚一場,不知道那些用到問題制震器的豪宅、大樓住戶們,是否忐忑不安?
台灣規範制震器的作用主要減少建物的搖晃,跟車子的避震器作用差不多,不像日本是把它算進建築的耐震力計算;換言之,用這些制震器的房子,若是九二一大地震之後新蓋的大樓,只要按規章設計、施工,不必太擔心建築的耐震能力,倒是日本的房子要小心點。
這是一件道道地地的詐欺案,日商騙了台灣的建商、營造廠,購屋消費者也被間接詐騙,每坪多花了幾萬元當冤大頭,政府和立委絕不能就這麼算了。內政部雖然第一時間宣布清查問題制震器流向,但建商可能為了避責不願配合;除了日商的無良,也反映出可能影響公共安全的舶來品,竟然連進口的查驗都沒有,整個系統出現破口最教人擔心。
這就好比當年九二一大地震造成大量房屋倒塌,人們才看到,原來綁在柱子裡的箍筋要做到一百卅五的彎鉤,但軟腳、倒塌的危樓只做到九十度,偷工造成鋼筋與混凝土無法有效結合發揮抗震能力,犯了耐震大忌。
設計房子的是建築師,打隔間、做裝潢的是土木工程行,彼此對結構耐震安全沒有交集;為了停車或寬敞的營業空間打掉柱子的「軟腳蝦」房子,在震災中比比皆是。這也說明從設計到施工、使用管理,整個系統不能有鬆散的環節。
從司法調查的初步跡象得知,嚴重超速是肇事主因的不爭事實,是什麼原因造成嚴重超速?為何所有的安全防線會全數失守?有些答案正逐漸浮現,但國人更期盼的是全盤調查、檢討台鐵的風險控制系統,解答為何從民國104到106年(二○一五到二○一七年)竟發生一,六七四件行車事故,平均一年超過五百件?檢討之後痛定思痛、徹底改善,別讓乘客回家的路充滿凶險。
立委的碩博論文給看嗎
2018-10-24 00:21 聯合報 章忠信/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台北市)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日前審查「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本周將審查學位授予法,如果真要確保碩博士學位的學術價值,就應當關切現行第八條關於學位論文的公開機制,以公眾審查制防杜抄襲,落實學術倫理的遵守。
依著作權法規定,作者有權決定要不要公開他的著作,但碩博士生取得學位,基於學術流通及公眾審查,除非他明示要求不公開,否則就推定他同意公開。過去教育部發文各大學,要求公開碩博士論文,但碩博士生依著作權法可以要求不公開。於是,在本人建議下,教育部決議修改學位授予法及著作權法,取得一致規範。
經濟部的著作權法修正草案,原將碩博士論文,由現行「『推定』著作人同意公開發表」,修正為「『視為』著作人同意公開發表」,達到強制公開效果,但在行政院審查時被刪除,理由是將在學位授予法統一規定。
不過,行政院送立院審議的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對於強制公開碩博士論文一事,完全未置一詞,只是維持現行「於國家圖書館保存」而不公開的狀態。反對強制公開碩博士論文者,常以論文可能涉及國防、商業機密或專利申請資訊,不宜強制公開,但這種說法並不具說服力。一般論文的發表,都不該洩漏這些資訊,何以碩博士論文就可以寫進來,再作為抗拒學術流通及公眾審查論文的理由?
著作權法修正草案刪除現行「推定」碩博士論文可被公開的規定,而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並沒依據教育部自己的決議,增訂強制公開的條文,這是否意味政府將放縱碩博士論文的抄襲,拒絕公眾審查?還是要請問立委諸公們,你們的碩博士論文給看嗎?
急診室躺三天 住不進、出不了
2018-10-24 00:29 聯合報 洪長源/文史工作者(彰縣二林)
健保病房供不應求,但單人房、雙人房等自費病房,又非弱勢民眾能負擔。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身體有恙掛急診,留院觀察。鄰床是一對老夫妻,老先生病懨懨躺著,觀察室沒陪客床,老太太只能坐在椅子上、趴在床沿睡覺,三天還等不到病床;醫師建議考慮單人或雙人房,等房時間較快,但老太太堅持健保房,因為住不起。
後來老太太說他們想出院,醫師說先生病情未穩定,不能出院。老太太只能無奈接受,繼續趴在先生床沿,等待奇蹟。但願老先生很快等到病房。
健保局應否考慮規定各大醫院必須提高健保病房的比率,確實照顧底層病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