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觀點/投資ICO…停看聽
2018-08-03 04:57 經濟日報 蔡宗榮 ( 作者是前金管會委員、東吳大學講座教授 )
最近您可能常遇到有人告訴您,有個東西正在熱銷,這東西是一個計畫,目前技術還沒成熟,如果您願意出資,對方會要求您不要用法定貨幣,而是使用對方接受的虛擬貨幣來交換他們發行的虛擬貨幣(一般通稱為代幣(token),以利區別),但是你持有對方發行的代幣,不表示你對這個計畫有任何權利,計畫成功時對方享受全部的利益,你是局外人;計畫失敗時,你持有的代幣將一文不值,這就是最近在台灣地區很火熱的「首次代幣發行」(ICO, Initial Coin Offering)。
去年9月中國大陸七部委聯合公告所有ICO都是非法募資之後,韓國政府也跟進。至於美、日、港、星及台灣則採個案認定。原先在大陸火紅的ICO發行及相關交易所都跑到海外。標準模式是在境外(例如避稅天堂BVI)設立公司,有些公司會在台灣設立分公司,有的連分公司都不設立,就開始舉辦某代幣ICO說明會,介紹某個計畫(在大陸稱為項目),有的會把項目說得天花亂墜,彷彿這個計畫就是區塊鏈技術的光明未來;有的平實一點,只強調藉著發行這個代幣來辦理某項事業;有的誇張強調持有他們發行的代幣,年化報酬率可高達20%。
台灣火熱的ICO代幣發行,因為交易所在境外,發行公司也是註冊在境外,就法律外觀來看,是境外公司的境外交易,財政部連課徵商品交易稅的機會都沒有。舉辦說明會時,發行公司會強調以市場流通的虛擬貨幣(比特幣或以太幣等)來換取其所發行之代幣,只是以物易物的商品交換而不是募資,更不是吸金,避開銀行法29條、29-1條、125條的規範。也強調不是有價證券,避開證交法第6條、22條、174條的規範。他們強調代幣性質只是功能幣(utility token),亦即只為提供特定功能而發行。
在大陸幣圈裡ICO良莠不齊,「傳銷幣」(像老鼠會,參與ICO者,以轉介下線來獲取利益)、「空氣幣」(所宣揚的計畫項目只是幌子,巧立名目詐財)等,都被用來「割韭菜」,坑殺散戶。
但眾多ICO中仍然有些是正派經營的新創事業,為避免「有價證券首次公開發行」(IPO, Initial Public Offering)的嚴苛條件與冗長流程,改採ICO,直接以白皮書(White Paper, 類似IPO的公開說明書,但內容較為簡略)介紹其計畫;多半會再找與計畫相關的大咖,在公開說明會幫忙站台背書。
一般而言,若站台的大咖是誠信可靠、商譽卓著者,甚至願意列名在白皮書內堅定背書,則這個ICO的計畫可信度較高。然而,幣圈裡也有一些互相拉抬,魚目混珠的大咖,類似產品代言人,讓ICO為之蒙塵。
說了半天,參與ICO的出資人,拿到代幣,究竟得了什麼?很抱歉,除了代幣,甚麼也沒有。
白皮書上明白告訴您,「身為○○幣之持有人,您並未被保證獲得任何形式之股息或其他任何收益,也並未因此參與任何利潤分享專案,且也未取得本公司之所有權或任何參與公司管理經營之權利。」參與ICO的出資人,在說明會上,只被洗腦強調這個代幣將來會在交易所上市,會有漲價增值空間,您唯一獲利的機會就是漲價增值的資本利得。
波士頓大學的研究報告顯示,高達56%的ICO在發售四個月內就死亡了,最安全的投資策略是在認購ICO代幣的第一天就出售這些代幣。親愛的讀者,遇到ICO招攬,請停看聽,謹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