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5日 星期四

經濟日報社論/推動風電 要緊盯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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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文大宿舍案群魔亂舞,誰關心學生
.聯合報黑白集/還有多少吳茂昆?
.經濟日報社論/推動風電 要緊盯三件事






經濟日報社論/推動風電 要緊盯三件事


2018-07-05 00:25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我國離岸風電建置遴選與競標結果近期先後出爐,外界關注焦點多數放在離岸風電的競標價格遠低於遴選價格,質疑經濟部設定的風電價格過高,未來將成為國人支付電價的沉重負擔。經濟部近期忙著為風電價格一事辯護與說明,對於國人與產業界關心的建置進度、風電設備國產化等議題反而較少著墨,我們必須提醒政府,在推動風電建置時不能見樹不見林。
蔡政府推動能源轉型有兩大重點,一是廢核、二是推動再生能源取而代之。過去我國核能發電占比約18%,2025年時核電歸零,再生能源比重則要提高至20%。換言之,蔡政府的廢核之路取決於再生能源比重必須在未來七年內快速拉高至二成。我國再生能源發展的兩大箭頭分別是太陽能與風力,兩者在2025年的裝置容量分別要達到20GW與6.7GW,而後者又以離岸風電為主力,裝置容量要達5.5GW。
我國陸域風電發展多年,已具相當經驗,但海域風電相對陌生,外商從規劃、設計、施工到維護營運都比本土廠商具優勢,此次風電競標價格結果出乎經濟部預料的低,業界普遍認為這是國外廠商已累積多年的離岸風電建設經驗,因此可開出比目前平均電價2.6元還低的價格。當各界為風電價格出現破盤價而吵得不可開交之時,我們呼籲政府必須以更宏觀、周全的態度,從風電成本、推動進程與產業連結三方面,穩步推動風電建置。
在風電成本上,外界對經濟部遴選風電價格偏高的指責並非沒有依據,在前幾年油電雙漲風暴時,外界也曾質疑台電向民營電廠(IPP)的購電價格過高,造成民營電廠大賺,台電卻慘虧的情況。早年台電與民營電廠簽訂購電合約時,因沒有納入合理的燃料成本變動檢討機制,以致於當國際燃料價格走跌時,台電仍必須以較高的收購價向民營電廠買電。
當年台電歷經波折,最終與民營電廠達成了修約共識,過程中甚至有不少民營電廠的境外大股東跨海施壓。如今,風電收購案也顯露出類似的模式,政府在與風電業者簽約時,必須記取過去與IPP電廠簽約欠缺調價機制的教訓,收購風電價格必須合理反映未來風電成本的變動,不要讓風電影響我國電價的競爭力。
其次,政府必須確保風電能如期建置完成。近年來我國多項重大基礎建設常因環保爭議、行政程序冗長等因素而延宕,像是關係到天然氣發電比重是否能提高到五成的第三天然氣接收站計畫,近日因為藻礁等環保爭議而卡關。海域風電興建或許不像陸域風電常會遭遇居民的強力抗爭,但包括對漁民的影響、海底電纜的建置等,都需要中央與地方配合解決,才能在2025年前達到蔡政府設定的綠能發電目標。
第三個蔡政府推廣風電時必須緊抓之事,要確實扶持國內的相關產業。推動綠能科技產業是蔡總統「5+2」創新產業中重要的一環,我國花費上兆元推動風電,必須擴大其效應,讓國內相關系統、材料與機電廠商都能在這股綠能風潮中找到利基。
推動風電不能讓外商拿走所有的利益牛肉,政府要監督風電得標廠商落實國產化,對於核心的風電軟體控制、資料庫等,政府也應結合國內產學界的研發能力,找到可行的國產化方案。簡言之,推動綠電不能讓國內業者只賺到一次機會財,而是要帶動相關產業鏈,讓我國廠商能與其他國家業者競爭,讓綠電成為我國產業的長久財
蔡政府推動風電必須緊抓成本、進度與國產化這三要素,這樣在推動能源轉型時,我們才能在電價、碳排放與產業發展中找到一個最佳平衡點。






聯合報黑白集/還有多少吳茂昆?


2018-07-04 23:59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拔管大將吳茂昆因東華大學校長任內違法兼職、未利益迴避等爭議,遭監察院彈劾。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拔管大將吳茂昆一天身中兩槍。其一,他因將東華大學專利據為自己公司所有,遭監察院以違法兼職、圖利、違反利益迴避將他彈劾;其二,中研院院士會議通過提案,促請教育部依大學法執行校長聘任事宜。但吳茂昆毫不羞赧,宣稱自己幫助學生創業的「初心」不變。
吳茂昆以四十一天任期,創下「最短命」教育部長的紀錄。但比起短命更難洗刷的,是他擔任拔管「劊子手」,留下了政治權力刺殺大學自主的斑斑血跡,至今難以清理。表面上看,吳茂昆是不堪外界羞辱而求去;實質上,他出任教長後被爆出校長任內種種違法失職行徑,才是他必須離開的主因。賴清德若不早點讓他離職,今天的彈劾案就是一個教育部長的醜聞,將重創內閣形象。
吳茂昆出任教長前,已因請假、兼職、溢領獎助金等多案遭到監院調查,可見其素行如何。奇怪的是,賴清德卻「獨具慧眼」,相中他出任教長,要他執行連潘文忠都難以下手的「拔管」重任。可議的是,吳茂昆未經校方同意,即逕將東華的綬草應用專利轉移給自己名下的公司,連手續費都由公帑支付。如此貪婪徇私的做法,徐國勇還幫他狡辯,稱是時間緊迫的「權宜之計」。如此和稀泥的政府,還在乎是非嗎?
吳茂昆變成拔管劊子手,固然是他自身性格使然;更重要的是,任命者的囑咐讓他有下手的快感只要藏鏡人還在,吳茂昆們就會源源不絕而來







聯合報社論/文大宿舍案群魔亂舞,誰關心學生


2018-07-04 23:53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民進黨追打多時的文化大學宿舍「大群館」案,被台北市政府認定為「違規」。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為了新北市長選舉,民進黨追打多時的文化大學宿舍「大群館」案,終由台北市政府認定為「違規」。值得玩味的是,台北市長柯文哲馬上不勝「體貼」地補充,出租案限兩個月內改善,不會馬上開罰。他甚至下指導棋說,該館若直接租給學生就是合法的,但由文大轉租就不合法,市府會設法「把它弄合法」。
此案發展至此,大致可以得到三個結論:第一,侯友宜妻家擁有之大群館租給文大當成宿舍使用,雖屬「違規」但非「違法」,柯文哲也說這是在「法律邊緣」。第二,大群館違反「住二特」規定,係台北市土地管理自治條例之細節連都發局官員都難以分辨,才會實質存在多年而未察覺。第三,民進黨企圖以此陳年老案抹黑侯友宜,顯然計未得逞,反而拉大蘇貞昌民調落後的差距,可見民眾並不認同這種扭曲的抹黑戰術
回顧此案,民進黨沸沸揚揚追打,占據偌大媒體版面;但要說此案關係何等國計民生或法治正義,卻不盡然。事實上,民眾早已看穿,此案不過是民進黨又一選舉抹黑招數;連陳水扁都認為此一策略難以得分,唯獨民進黨中央仍捨不得放棄這支雞肋。正因如此,最後不僅未能拉抬蘇貞昌的新北選情,反因把此案的裁判權交到北市府手裡,徒然增長柯文哲的氣勢,卻提升不了姚文智低迷的人氣。
簡言之,民進黨若在此案追出什麼違法、違貸、濫建、謊報、勾結的事實,必能一舉重創侯友宜的選情。然而,民進黨上上下下又挖又掘,企圖道德謀殺並操弄仇富,結果只得到北市府一個不軟不硬的答覆,卻弄得文大雞犬不寧,甚至可能害得學生們下學期沒有宿舍可住,乃至於被漲租金。如此一來,這場嗜血的選戰,恐怕只會打到自己失血又失民心了。
進一步看,這次文大宿舍的出租疑雲,到最後只證明台灣沒有法治;更醜陋的形容是,法律已淪為政治人物的工具。試看,文化大學之所以需要向又昱公司承租「大群館」作為宿舍,無非是陽明山屬於禁限建地區,而該校擁有的宿舍不敷學生所需、又不符教育部規定,因而有此變通之計,是為了提供學生方便而安全的住宿環境而發。但民進黨為了打擊侯友宜,不僅刻意將四人一間的學生宿舍矮化成為「蟻居」,又假意聲稱政府要蓋宿舍版「公宅」供給學生住宿。試問,什麼地方的學生公宅,能救得了文化大學山上的宿舍荒?
說穿了,此案的法律疑雲只是幌子,政治操作才是重點。包括北市府迂迂迴迴、不慍不火的答覆,也是充滿政治機巧,因此柯文哲才會說,「我是幫所有人解套,也是幫自己解套。」柯市府八面玲瓏地迎接各方的出招:一方面順應民進黨心意,做出租約方式「違規」的認定;又立即安撫侯友宜,稱會設法幫他「合法化」;都發局長林洲民同時承認,官員有「行政怠惰」,才會多年來未發現規定改變。若不如此圓滑,北市府如何自我辯解多年疏於面對的責任?
別忘了,文大宿舍案還有另一關係人——教育部。當初教育部同意文大租用「大群館」作為宿舍,曾訂出一條規定,「租用校區外提供學生宿舍使用、租賃合約至少四年以上且經法院公證者」,可視為該校校舍,屬於「教育設施」。如今,北市府卻認為大群館非屬「教育設施」,因此由文大租給學生是「違規」。對於自己訂立的規則遭到市府否定,教育部迄今保持緘默,難道是要否認自己訂過這項規則?
回顧此案,大群館出租作為文大學生宿舍,原本充滿為學生解決問題的善意,因而在灰色地帶給予通融。而今,為了一場選舉群魔亂舞,目的只為追求政治利益,所有善意均遭破壞,學生的權益消失了,民眾的困惑也未得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