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4日 星期五

經濟日報社論/重拾品牌發展策略 幫經濟找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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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拔管案證明民進黨的「劣幣法則」
.聯合報黑白集/宵禁限電才夠徹底吧
.經濟日報社論/重拾品牌發展策略 幫經濟找活路







經濟日報社論/重拾品牌發展策略 幫經濟找活路


2018-05-04 00:51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日前美國彭博以「亞洲四小龍台灣被拋下」為題,指出台灣曾經是亞洲四小龍的成員,但因經濟長期弱勢,將加速拉開與新加坡、香港、南韓的差距。報導並以產業結構與台灣相似的南韓做為比較,指出台灣經濟長期弱勢的關鍵在於無法發展出自己的國際品牌
報導也指出,台灣曾有知名的國際品牌宏達電,但其手機代工部門在去年已出售給Google,指標企業如台積電、鴻海,仍依憑供應如Apple公司的企業需求做為主要事業,但南韓在同一時間已經發展出三星電子、LG、現代汽車等品牌。
製造業是否有能力創新、創造更高的附加價值,決定了台灣與南韓間的差距,也說明了為何南韓的生產力會高於台灣。由數據來看,國際貨幣基金(IMF)預估今年台灣的人均國內生產毛額將達25,977美元,落後南韓的32,775美元約26%,而此一差距到五年後的2023年將擴大到47%。不要忘了,約莫十年前,兩國的此一數字還是相當的。
歷史的變化充滿了警示。南韓向來是台灣最主要的競爭對手與比較對象,短短十年間,兩國的差距逐漸拉開,且加速擴大,真令人情何以堪。也大約在十年前,台灣還充滿發展品牌的呼聲及雄心,以宏碁董事長施振榮為首的企業家屢屢陳述發展品牌的重要性,政府部門也有許多發展品牌的相關計畫。對於是否應發展品牌雖有若干質疑,但還算是頗具共識的經濟發展手段。
然而,十年過後,發展品牌在台灣似乎已成為空谷足音,少有人提及。目前,我們有很多經濟發展的策略,如透過5+2產業創新計畫力促產業轉型升級、透過新南向政策或強化與美、日等國的連結來擴大全球經貿布局等。無可否認,這些策略相較於過去,已經勇敢邁出很大的一步,但也容我們指出,這些策略雖然可有效強化台灣的產業與經濟體質,但發展思維的改變不大,對於有效提高經濟成長與人均所得、拉近與競爭國家的差距仍有其侷限性。
產業創新計畫的目標,或是強化既有產業的生產優勢,如機械、綠能、生技,或是全面技術的提升,如透過物聯網、人工智慧、區塊鏈技術來強化智慧製造與服務。這些計畫如果成功,我們當可有更優勢的技術與更好的產品及服務,對於出口結構與附加價值都有優化效果。然而,產品品質與服務內容再好,若無法有品牌加持,所能提升的附加價值畢竟有限。發展品牌的基本前提是良好及穩定的品質,事實上,我們的產業創新計畫已在朝此目標前進,但若不能乘勢發展品牌,投入的努力很可能事倍功半。
發展智慧製造、強調智慧應用並非台灣專利,從先進的美、德、日到開發中的中國等,莫不在做類似的努力。美國擔心中國的「2025中國製造」帶來威脅,台灣何嘗不用憂心。過去台灣的產業與出口結構和競爭國家過於類似,又忽略品牌發展,以至於無法游出殘酷紅海;未來若僅是信賴新技術的發展,在AI泡沫化已開始引發疑慮之際,恐怕也難以保證可以順利到達藍海彼岸。
彭博的報導相當程度點出了台灣經濟困境的原因,也說明了何以台灣窮全國之力,甚至已到五缺問題嚴重的地步,我們的經濟成長率卻愈來愈慣性處於低檔、無法追上全球平均經濟成長率的原因。只可惜彭博聳動的觀點卻未受到各界太多關注,這或許正說明了台灣愈來愈不重視品牌發展的實際現象。
發展品牌,在現今的台灣已非主流思維,若真的要做,就會是一個大開大闔的政策。但綜觀近來台灣持續受到美中貿易摩擦、中國大陸惠台31項政策的衝擊,政府民間備感威脅,正是因我們的經濟鑲嵌在過去全球產業與貿易結構下的困境難以掙脫。若我們僅能在既有結構下想方設法,成效必然有限;真正要壯大台灣,必須改變一分資源投入只能有一分收穫的現狀,發展品牌才能提升有限資源的收穫程度,壯大台灣才有可期。






聯合報黑白集/宵禁限電才夠徹底吧


2018-05-03 23:28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晚上10時後限電?環保署長李應元強調是鼓勵不是政策。 中央社


台灣面臨嚴峻的缺電問題,有民進黨立委建議晚上十點以後限電,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同意。這番對話引起網友嘲弄,經媒體詢問,李應元補充說,從環保角度,節約簡樸的生活他都支持;質詢的立委是婦產科醫生,提倡早點關燈睡覺,還能解決少子化問題……。
李應元的回答,展現了十足的創意和臨機應變的能力,和教育部長吳茂昆幾句驚人的金句一樣,都是民進黨閣員可以傳世的代表作。只不過李應元的態度仍稍嫌保守,既然這麼鼓勵十點限電、關燈睡覺,何不進一步推動宵禁呢?
想像一下:十點後的台灣一片漆黑,飛機行經台北上空要小心避開一○一,沒人上網沒人打電玩,手機不能充電,股票營業員停止跟歐美股市下單,學生點蠟燭讀書不知該不該鼓勵。更別忘了,全台多少愛侶,或本已愛情疲乏的中年夫妻,現在因停電太過無聊而只好努力「增產報國」……。這畫面何等奇異,何等引人遐思!
如果宵禁,應只有立院和總統府畫為供電特許區。說不定,蔡賴政府還可挑燈夜戰加碼一些戒嚴措施,這樣民進黨「完全執政」才更為徹底。
全台大跳電是已發生過的事,所以限電也是必然的事,這些都是民進黨選舉喊非核家園時「不方便說明的真相」。但限電是否以「十點關燈的簡樸生活」方式進行,要求高精密不斷電製程的半導體業者也會有話想說,總不能全靠自己十點睡覺的環保署長說了算。




聯合報社論/拔管案證明民進黨的「劣幣法則」


2018-05-03 23:29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教育部長吳茂昆(中)昨天列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在會前遭藍委包圍。 記者楊萬雲/攝影



民進黨政府愈想證明管中閔沒有資格出任台大校長,結果卻只是愈發證明自己心胸狹小、違法濫權、雙重標準。連日來蔡政府砲火對準管中閔出任台灣大董事的合法性,但一經追究,發現科技部長陳良基當年出任獨董也是同樣做法。至於徐國勇批管中閔以獨董「三兼」,則被譏為不明就裡,因為兼任薪酬、審計委員原本就是獨董的工作內容;如此外行的政府發言人,竟還威脅管中閔可能連教授職都不保。
一個濫權踐踏校園自主的政府,正殺到眼紅,眼裡看到的都是對手的違失,卻忘了用同一把尺檢驗自己的人馬會是什麼模樣。以管中閔出任台灣大獨董的時間序而言,教育部認為管中閔的問題是:在台大九月與台灣大簽訂「產學合作及學術回饋金契約」前,即先出任台灣大獨董,並參加了薪酬會議。亦即,管中閔違法兼職在先,事證明確。
事實上,由於產學合作雙方作業上的需要,一般而言,大學校方須先准許教授出任企業獨董,俟董事會認可此人的董事資格,校方和企業才可能簽訂「產學合作及學術回饋金契約」。以管中閔一案為例,他在去年五月十七日獲得當時校長楊泮池的批可,六月獲台灣大聘為董事,八月間參與台灣大薪酬會議,九月台大與台灣大簽訂產學合作及學術回饋金契約,這和一般兼任獨董的教授無異。現任科技部長陳良基近日在立院答覆質詢,即稱他當初也是「拿校長的同意函去擔任獨董」,和管中閔別無二致。
陳良基的說法,直接挑戰了教育部拔管所稱的「適法性」理由。簡單地說,教授出任獨董和簽訂產學合作契約必然有先有後,不可能同一天進行,台大一百四十名出任獨董的教授皆如此。如果所有教授出任獨董都依照同一模式,為何獨獨管中閔遭到刁難?為什麼陳良基合法,管中閔卻被視為違法?是因為這個國家有多套不同標準,或者幫教育部作出踰法解釋的人不僅外行,而且是在做政治審判?
更荒謬的是,教育部以「違法兼任獨董」作為拔管的理由但教育部先前邀集的跨部會會議中竟沒有「金管會」代表與會,而是由「超導專家」吳茂昆一手拍板。決策過程之粗疏與反專業,令人難以想像。事實上,根據金管會日昨姍姍來遲的見解,管中閔出任獨董是「符合資格」,並未違法。這樣的意見,教育部為何刻意遺漏?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在立法院答詢時,還企圖幫蔡政府狡辯,稱管中閔「應獲台大同意」才可執行董事職務,還說教授若任「行政職」即不該兼獨董。這些話,無一不在打臉陳良基。陳良基當年擔任訊連科技獨董,和管中閔一樣先持「校長同意函」出任,事後才以「台大同意函」追認;而且,他當時的身分更是「台大副校長」。這些,蔡政府在拔管前,都不必先查一查嗎?
再看看陽明大學校長郭旭崧的例子。在遴選期間,郭旭崧不僅是心悅生技的獨董兼薪酬、審計委員,更與遴選委員會召集人張鴻仁同為該公司董事。教育部對郭旭崧案視而不見,對管中閔案卻窮追猛打,這是什麼雙重標準?民進黨政府質疑別人程序有問題時,沒看到自己腳下踩著好幾條法規紅線嗎?立意良好的產學合作,遭到徹底踐踏
回顧這樁拔管風暴,不僅是一個傲慢政府的濫權妄為,更是典型的「劣幣驅逐良幣」的恐怖一課:踐踏民主法治,只為了滿足當權者仇視異己的狹小心胸。賴清德說,社會不接受任何人以「校園自主」作為護身符;要反問的是:社會能接受一個政府濫權、誤信、任用小人及鼓勵仇恨嗎?
賴清德不知利用潘文忠下台的時機收拾殘局,卻反而任命吳茂昆把危機築得更高,這說明了他的偏見與固執。民進黨的劣幣法則,接下來還能走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