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8日 星期五

APG防洗錢評鑑 我能過關嗎

名家觀點/APG防洗錢評鑑 我能過關嗎


2018-05-18 01:16 經濟日報  龔天行(作者是台大管理學院兼任教授、富邦金控高級顧問)

今年11月5-16日台灣將要接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的第三輪相互評鑑。此次APG第三輪相互評鑑按照國際防制洗錢資恐金融行動專案組(FATF)在民國102年(2013年)新發布的評鑑方法進行,標準比以往的評鑑提高很多。評鑑將分析我國的防制洗錢資恐措施11個主要目標上的有效性,分為高度有效(HE)、基本有效(SE)、略微有效(ME)、低度有效(LE四級評等;並也將就我國在FATF的40項防制洗錢資恐建議遵循程度作出遵循(C)、大部遵循(LC)、部分遵循(PC)、未遵循(NC)的四級評等。
APG的相互評鑑團隊在11月在實際查核後,經過與我方的討論及修正,會在民國108年(2019年)7月的APG年度會員大會正式通過對我國的第三輪評鑑報告根據年會通過評鑑報告,APG會將受檢國家列為「一般追蹤」或「加強追蹤」。「一般追蹤」的國家,每兩年提出追蹤報告給APG審查即可;「加強追蹤」國家,則需要每年提供追蹤報告,甚至更嚴重的「緊急加強追蹤」國家,每季需向APG報告改善進度。
APG規定評鑑若有以下任一情況,必須列入「加強追蹤」:(1)有效性評鑑的11個目標中有七項以上被評為低度有效(LE)或僅略為有效(ME);(2)有效性評鑑中有五項以上為低度有效(LE);(3)在40項建議的遵循評鑑中,有八項以上被評為未遵循(NC)或部分遵循(PC);(4)40項建議中第三、五項洗錢、資恐為嚴重刑事犯罪第10、11項金融機構必須在開戶及交易時對客戶進行審查,並留存資料以供調查第20項金融機構對疑似洗錢及資恐行為有向金融情報機構報告之義務,其中任何一項被評為未遵循(NC)或部分遵循(PC)。
APG到目前為止已對15個國家完成了第三輪相互評鑑,包括美國、加拿大、澳洲、新加坡等金融先進國家。在以上第三輪相互評鑑的高標準下,15個國家地區中僅澳門(令人跌破眼鏡)可列入「一般追蹤」。金融先進國家中,新加坡的有效性評鑑中的七個目標為不合格。澳洲、加拿大、美國雖然在有效性評鑑中達標,11個目標中不合格的少於七個,但這三國在遵循評鑑中,FATF的40項建議中都有超過八項為未遵循(NC)或部分遵循(PC)。
APG也會將評鑑結果特別差的國家/地區報到FATF的國際合作審查組(ICRG),由ICRG決定是否將該地區列入FATF公布的高風險監控國家名單目前,全球共有50個國家地區,已通過各地區的防治洗錢資恐組織第三輪相互評鑑,而其中被FATF列為高風險監控的國家有六國,其中APG所提報的有斯里蘭卡,以及南太平洋島國萬那杜。這些被列為高風險監控國家的共通性,就是有效性評鑑幾乎11個目標全部不及格。
據以上分析,台灣要在此次APG第三輪相互評鑑中成為「一般追蹤」國家的機率極低。我們所要爭取的是不被列為緊急追蹤國家,並要絕對避免被提報至ICRG,而被FATF列入高風險監控國家,通報全球。
台灣目前在準備工作上已完成了技術遵循自評報告、國家洗錢資恐風險評估報告有效性自評報告正在積極準備中。此外也做了兩次模擬評鑑。目前發現的主要缺失為政府對公司法人的透明度難以掌握,以及執法機關對犯罪金流追緝的認識及行動不足,而接受模擬評鑑25家金融業者、產業公會、以及指定專業人員機構,僅有一家民營銀行的表現符合標準,其餘都需要再努力。
評鑑只是一時,台灣要立足於世界,切不可被國際社會認為是洗錢天堂此次政府與民間全力準備接受評鑑,提升我國防制洗錢資恐的認知與能力,值得讚賞。但在其中仍可看到各部會的本位主義及社會觀念的不足公司法修正對股東名簿最終受益人揭露的保守因循就是明顯例子。台灣加油!

龔天行

現為台大管理學院兼任教授、富邦金控高級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