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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黑白集/鄭文燦這張骨牌
◆ 經濟日報社論/公建金融證券化 降溫房市投資
經濟日報社論/公建金融證券化 降溫房市投資
2024-07-08 02:24 經濟日報/ 社論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表示,現在是壽險資金回流台灣投資公建的大好時機。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於7月3日赴立法院,針對「如何促進保險業資金擴大參與公共建設,加速建設推動」進行專案報告。他提出跨部會需要合作的三大措施,包括,增加公建案源、增加公建金融證券化商品,及建立跨部會單一窗口。目前保險業參與的公共建設中,八成以上屬於地上權開發案,因此,在這類開發案完工後,將其包裝成證券化商品,不但可擴大資本市場規模,也可減少民眾對房地產的直接投資。
保險業目前可投資的公共建設事項,包括交通運輸設施、公用事業設施、社會住宅及長照住宅、環境保護設施、殯葬設施,及國民休閒等公眾福利設施。而其實際參與的公共建設,包括再生能源發電及儲能之電力設施、汙水下水道及廢棄物處理,及公辦都市更新案等。至於其開發方式則包括直接投資、與第三人共同成立專案公司(SPV)方式開發及營運,以及設定地上權。不過,截至民國一一二年(2023年)3月底,都更的地上權開發案因自償性高於其他投資項目,故占保險業投資公建金額的比重達86%。
雖然現行法令允許保險業將其資金10%運用在「專案運用及公共建設」項目,不過,在民國一O一至一一二年(2012年至2023年)間,保險業僅使用0.13%至0.42%間的資金於此項目,而到今年3月底為止,也僅微幅增加至0.43%。
保險業的資金來自保戶,因此,在運用資金時,必須兼顧投資標的物的預期報酬率及風險,這導致目前保險業雖僅運用0.43%的資金於國內公共建設,但卻將69.2%資金投資於國外,20.2%資金投資於國內包括股票、公債及公司債等有價證券,以及5.1%資金投資於國內房地產。保險業有將近七成的國外投資,是因目前美國30年期長期公債殖利率達4.6%。由於投資美債趨近無風險,故當保險業考慮投資國內公共建設時,會要求預期報酬率超過4.6%。綜觀國內各種公建投資,以都更地上權項目最可能符合此要求;這是因目前國內住宅屋齡超過40年的占比達36%,導致新屋供給日趨不足,故投資於此項目會出現較高的預期報酬率。
一旦地上權公建投資蓬勃發展,又可挽救國內已奄奄一息的不動產證券化市場。自民國九十二年(2003年)「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公布實施後,歷經20多年來,台灣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共發行十檔,但經過歷年清算後只剩六檔;這導致其市值僅占台股市值0.12%。相較於亞鄰各國,我國 REITs 商品不但發行數量較少,且規模也較小。例如,日本共有61檔 REITs,其市值占日股市值1.7%。而新加坡共有40檔 REITs,其市值占新加坡股市值12%。
目前 REITs 未受國人青睞,是因必須採信託型架構。換言之,須由信託業發行受益證券以及保管資產。而在台灣符合信託業規範的只有銀行,但其通常未具不動產管理專業,故會將標的委託給管理機構,導致權責劃分不明。不過,今年5月時,立法院已初審通過允許發行基金型 REITs,而此種 REITs 由不動產投資信託事業專責管理,並由信託業負責保管資產,故權責劃分明確。另外,基金型 REITs 允許關係人進行交易,且其資金募集及修改程序也較信託型 REITs 簡易。因此,預期未來 REITs 市場對投資人具有吸引力。
隨著國內住宅益形老化,對都更需求會不斷增加。若政府以更開放的態度,推動都更地上權商品的證券化措施,則可導引一些房市投資客,將其資金轉入到 REITs 市場。如此一來,不但可擴大資本巿場規模,也可減少房地產投機性買盤,從而壓抑國內房價的上漲趨勢。
聯合報黑白集/鄭文燦這張骨牌
2024-07-08 02:18 聯合報/ 黑白集
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中)疑涉桃園華亞科土地開發弊案,法院羈押庭裁定500萬元交保。記者許正宏/攝影
鄭文燦因桃園市長任內一起貪汙案,生日當天被桃檢證人轉被告聲押;但桃園地院隨即以他次年歸還了該筆五百萬賄款為由,稱難以認定為犯罪所得,裁定他五百萬交保。檢方出手快狠,但法院和稀泥應對,讓人看不懂司法忽擒忽縱到底在演哪齣。
檢方偵辦此案多時,已有四名涉案者遭押。鄭文燦是手握公權力的關鍵人物,法官能說他「一年後還賄款」,就不算貪汙嗎?總統府發聲明,希望司法「毋枉毋縱」;但檢方連日聲請搜索票都不准,讓人就見識了院檢間的擒縱拉扯。
正因太曖昧,外界只好把焦點放在政治劇情。鄭文燦是蔡英文全力栽培的「大阿哥」,但落到賴清德手裡,只給他一個無足輕重的海基會董事長職位。且上任才一個多月,立馬用貪汙罪的鍘刀伺候。如此一來,順勢拔掉了賴清德心頭的最大芒刺。兩人雖同屬新潮流,但「南流」鬥倒「北流」,賴清德這門戶也就算清理得差不多了。
當然,鄭文燦不止是流年不利。在桃園呼風喚雨八年,但他交棒時卻一敗塗地,市長及立委全輸,連台大碩論造假都不爭辯就直接認了。他當副院長還威風凜凜,連陳建仁都聽他擺布;誰料蔡英文一退朝,他就輸得精光,連名譽都掃地。
外界其實不必猜測賴清德在整他,這張骨牌倒下的聲音清脆,令人期待下一張骨牌。
聯合報社論/民進黨阻查弊,正是國會需要調查權的理由
2024-07-08 02:19 聯合報/ 社論
鏡電視申設案成為藍白開國會調查權的第一槍。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通過國會改革五法,劍及履及,旋即成立「鏡電視調查小組」;接下來還將成立超思雞蛋、聯合再生光電弊案、國發基金投資等案調查小組。對於這些調查小組的成立與運作,民進黨聲請暫時處分、釋憲及議事杯葛等政治動作,也持續加大力道。一邊是「積極查弊」,一邊是「積極反查弊」,民進黨反對國會調查權的真實原因,已昭然若揭。
民進黨批評立法院調查權是「違憲」,侵犯監察院職權。然而,大法官已有多號解釋闡明,調查權是輔佐性權力,並非由任何機關獨攬。監察院的調查權,是為行使糾正、彈劾、審計等權。立法院的調查權,則是為完整行使立法權和對行政機關的監督權,既未對調查結果進行司法處置,亦未做行政處分,更未進行糾正、彈劾,何來侵犯其他機關職權?
事實上,無論以「擴權」或「侵犯其他機關職權」為由,反對立法院調查權,都只是不讓立法院擁有完整監督行政職權的藉口。原因是民進黨八年執政,有太多不堪聞問的不當決策、行政濫權,甚至違法失職案件;而手握調查權的司法、監察權卻往往不聞不問,或者高舉輕放,更凸顯立法院擁有完整調查權的重要。
以甫成立的「鏡電視調查小組」為例。鏡電視成立過程,政治力介入傳聞甚囂塵上,疑雲重重,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仍通過核照。立法院為釐清真相,早就成立「鏡電視調閱專案小組」,但因為只有「調閱」而無完整「調查」權,立法院要的資料,NCC不是拒絕提供,就是只願給完全公開的資訊。而國會改革法案通過後,立院藍白兩黨欲成立鏡電視調查小組時,也仍然遭到民進黨百般阻撓。
立法院調閱鏡電視相關文件所遇到問題,只是過去幾年諸多立委查弊困難的縮影。諸如新冠疫情期間的疫苗、快篩採購疑案,弊案纏繞的光電疑雲,或者超思雞蛋採購、外交佣金等案件,立院要求提供資料,行政部門不是藉故拖延或避重就輕,就是以機密為由拒絕提供或「塗滿黑線」。這讓行政濫權更加肆無忌憚,民主監督制衡形同具文。
但在國會改革法案通過後,立法院成立「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除可要求相關機關、人員、團體提供資料,如有需要,亦可舉行聽證會,要求相關機關或關係人、團體或證人出席。對提供資料或作證要求,若有無故不提供或虛偽作假者,則需擔負行政裁罰或刑事責任。這當然能大幅提升查弊效能。
而查弊只是國會調查權功能之一,藉此完善立法才是更積極的作為。如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的「手機監控人民」疑案,迄今真相不明;其中除涉黨政不分的行政濫權,更可能有現行法律漏洞問題,立法院如能調查清楚,當可完善立法。國會調查權可輔助立法功能,殆無疑義。
如今立法院藍白陣營均已提出多個社會矚目案件,建議成立調查小組或調查委員會。除已被鎖定優先查察的案件,其餘應該詳查者亦多不勝數。尤其諸多獨厚特定業者的政府行銷案等,均涉及民進黨派系要角、部會首長或「友綠」人士,如不成立專案小組或委員會調查,如何能讓真相大白?
民進黨掌握行政、監察權,並對司法有一定影響力,立法院行使調查權仍然困難重重,綠營勢必全力阻撓,防止立院揭開不堪聞問的重重黑幕。如今立院調查權的行使已經跨出重要的一步,必須持續加強力道,這不但是國會的權力,也是立委的職責,而且是已被遺忘八年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