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8日 星期一

【專家之眼】開徵酒捐 酗酒救健保?

◆  【專家之眼】晚安還是晚上好?
◆  【專家之眼】開徵酒捐 酗酒救健保?








【專家之眼】開徵酒捐 酗酒救健保?


2024-07-08 07:00  聯合報/ 陳國樑/政大財政系教授暨系主任、政大財稅研究中心主任
台灣是否開徵「酒捐」,用作癌症新藥開發與健保補充財源?圖為日本明治神宮奉納用酒樽牆/作者auntmasako取自Wikimedia Commons


「徵稅的權力就是破壞的權力。」(馬歇爾首席大法官.麥卡洛克訴馬里蘭州案

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並未授權政府得以酒品為標的,開徵「健康福利捐」;若逕行徵收「酒捐」,違反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與第19條租稅法定主義之規定。

賴清德總統「健康台灣」的政見,以在民國119年降低癌症死亡人數三分之一為目標,並提出「百億癌症新藥基金」的構想,作為落實政見的政策工具;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長於日前表示,健保法中有個還未開徵收入酒捐,可作為癌藥基金的新收入;消息傳出,眾論齗齗。包括「台灣公共衛生學會」在內的九大醫界團體,隨即發布聯合聲明表態支持酒捐;諸色人等-社群、好事者、路過鄉民……議論紛紛,揚揚沸沸。

滑稽的是,健保法授權政府開徵酒捐的條款,早在13年前就已經刪除

民國84年3月1日全民健保開辦,當時健保法第64條,確實有政府「得開徵」菸酒社會健康保險附加捐,將收入提列為健保安全準備之規定;民國94年4月29日健保法修正時,仍有「得開徵」之授權,但略作文字調整,將「菸酒社會健康保險附加捐」改為「菸酒健康福利捐」。

然,現行有補充保費設計之「健保2.0」,係根據民國100年1月4日修正之新法;全文104條文中,僅在第76條提及健康福利捐。根據該條文,健保安全準備金之各種財源,包括有政府「已開徵」之菸、酒健康福利捐,但法條並未授權政府「得開徵」菸、酒健康福利捐。

目前我國健康福利捐僅針對菸品開徵法源依據原本為菸酒稅法,後改為菸害防制條例。為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我國菸品與各種酒類產品,自民國91年1月1日起,從「專賣」改採「課稅制」;當時菸酒稅法之〈附則〉中,即有菸品另徵健康福利捐之規定。民國96年7月11日菸害防制法修正公布,菸捐由菸酒稅法移列至菸害防制法,並於98年6月1日施行;同年12月11日菸酒稅法修正,刪除原〈附則〉中有關菸捐之規定,於是菸捐與菸稅正式分家。

有關以酒類產品為標的,開徵健康福利捐之討論,則一直停留在構想階段。最早在民國99年,有立委提案酒害防制條例草案與酒害防制法草案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當時之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乃有「酒害防制法初稿」說明;後續在民國101年與108年,也都有立委提案酒品危害防制法草案,倡議政府開徵酒品健康福利捐。但上述所有立委提案,都停在一讀會階段,並未進入初審;至於行政院版草案,則根本不存在

健保署長當然不會不清楚法律的更迭發展,但發言必須更為謹慎;其所稱之健保法中,有個還未開徵的收入「酒捐」,可作為癌藥基金的財源,必然會造成媒體報導與各界解讀之訛誤。

值得進一步推敲的是,根據衛福部組織分工,對於癌症之防治為國民健康署業務,今健保署長卻越爼代庖提出「百億癌症新藥基金」的財務規畫,難道不知避開執掌衝突行政倫理困境?又,癌症新藥之開發,與開徵酒捐挹注健保財源之關聯何在?在「抽菸救健保」、「吸菸支持長照」後,難道要國人「酗酒救健保」?種種蹊蹺,礙於本文篇幅,且待另文拆解。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專家之眼】晚安還是晚上好?


2024-07-08 07:12  聯合報/ 劉新圓/樂齡學習中心兼任講師
資深演員高捷在金曲獎頒獎典禮,講了「大家晚上好!」遭到一群網友出征,質疑他為什麼要講大陸用語。本報資料照


資深演員高捷在金曲獎頒獎典禮,講了「大家晚上好!」遭到一群網友出征,質疑他為什麼要講大陸用語,是不是忘了自己的出身?相對地,也有人直呼綠粉好可怕,說個晚上好也要被出征。後來高捷貼文「社會很單純,複雜的是人」回應,獲得眾多支持者喝采,一時「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接二連三地出籠。

記得20多年前第一次聽到這種問候語,很不習慣。將 Good morning 譯為「早安」,既簡潔又文雅,為何偏要講過於直白又多了一個音節的「早上好」?更想不通的是,為什麼兩岸會有不同的譯詞?

清末民初西潮東湧,學習外語是解西方文化的重要管道,將西方經典著作譯成中文,更是普及進步思想,提升國力、超英趕美的必經之路。五四運動倡導的「德先生」與「賽先生」,係把 DemocracyScience 分別譯成「德因斯」與「賽因斯」,但後來都參考日本的漢譯,統一用「民主」與「科學」了。像這麼抽象的外來詞,兩岸都一致,怎麼最基本的日常對話,卻反而產生歧異?

十幾年前,聽幾位大陸朋友說,他們很喜歡台灣,勝過港澳,因為語言相通。或許就是因為語言的便利,造就了台商的優勢。當大陸改革開放,全世界都搶著去做生意之際,唯獨台商有本事取得先機,深入內陸攻占市場,靠的也是語言優勢。

然而,語言如此相近,也難免要面對競爭的殘酷事實。就在高捷擔任金曲獎頒獎人的同一場合,大會頒發特別貢獻獎給已故創作歌手鄭華娟,由其德國丈夫代領。他上台一開口也是「晚上好!」誰敢怪他為何不入境隨俗說晚安呢?

隨著兩岸交流的深化,越來越多人赴大陸發展,當然也包括演藝人員。在那個環境待久了,不只口音,連用詞也會不知不覺受影響。早在十年前,赴陸發展的偶像劇女王陳喬恩,就曾在金鐘獎頒獎典禮上說「晚上好!」讓一堆網友不爽。其實,她應該是因為在大陸待久了,早已習慣成自然,變成了反射動作,並非故意為之。

語言之間的競爭往往不是優勝劣敗,更多時候是多數淘汰少數。換句話說,它順應的是強勢文化的霸道,沒什麼道理可言。而且強勢語言的侵略性,還可以隨著大眾傳播的無遠弗屆,突破空間的障礙,入腦入戶入心。舉例而言,明明可以說「好」,幹嘛非說「OK」不可?有些人一句完整英語都說不出來,也照樣滿嘴 OK。他們不見得是崇洋,而是被傳染了。

強勢文化的感染力,還滲透到世界每個角落。英美文化深度比不上德法,然而再瞧不起他們的歐陸高級知識分子,也很可能說「Hi」、說「Bye Bye」。

所以,若能堅持說優質的「早安、午安、晚安」,甚至推廣到海外,最好不過;但若哪天自己也不小心「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脫口而出,千萬別太難過或自責,因為語言猶如病毒,防不勝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