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家之眼】晚安還是晚上好?
◆ 【專家之眼】開徵酒捐 酗酒救健保?
【專家之眼】開徵酒捐 酗酒救健保?
2024-07-08 07:00 聯合報/ 陳國樑/政大財政系教授暨系主任、政大財稅研究中心主任
台灣是否開徵「酒捐」,用作癌症新藥開發與健保補充財源?圖為日本明治神宮奉納用酒樽牆/作者auntmasako取自Wikimedia Commons
「徵稅的權力就是破壞的權力。」(馬歇爾首席大法官.麥卡洛克訴馬里蘭州案)
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並未授權政府得以酒品為標的,開徵「健康福利捐」;若逕行徵收「酒捐」,違反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與第19條租稅法定主義之規定。
賴清德總統「健康台灣」的政見,以在民國119年降低癌症死亡人數三分之一為目標,並提出「百億癌症新藥基金」的構想,作為落實政見的政策工具;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長於日前表示,健保法中有個還未開徵的收入酒捐,可作為癌藥基金的新收入;消息傳出,眾論齗齗。包括「台灣公共衛生學會」在內的九大醫界團體,隨即發布聯合聲明表態支持酒捐;諸色人等-社群、好事者、路過鄉民……議論紛紛,揚揚沸沸。
滑稽的是,健保法授權政府開徵酒捐的條款,早在13年前就已經刪除。
民國84年3月1日全民健保開辦,當時健保法第64條,確實有政府「得開徵」菸酒社會健康保險附加捐,將收入提列為健保安全準備之規定;民國94年4月29日健保法修正時,仍有「得開徵」之授權,但略作文字調整,將「菸酒社會健康保險附加捐」改為「菸酒健康福利捐」。
然,現行有補充保費設計之「健保2.0」,係根據民國100年1月4日修正之新法;全文104條文中,僅在第76條提及健康福利捐。根據該條文,健保安全準備金之各種財源,包括有政府「已開徵」之菸、酒健康福利捐,但法條並未授權政府「得開徵」菸、酒健康福利捐。
目前我國健康福利捐僅針對菸品開徵,法源依據原本為菸酒稅法,後改為菸害防制條例。為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我國菸品與各種酒類產品,自民國91年1月1日起,從「專賣」改採「課稅制」;當時菸酒稅法之〈附則〉中,即有菸品另徵健康福利捐之規定。民國96年7月11日菸害防制法修正公布,菸捐由菸酒稅法移列至菸害防制法,並於98年6月1日施行;同年12月11日菸酒稅法修正,刪除原〈附則〉中有關菸捐之規定,於是菸捐與菸稅正式分家。
有關以酒類產品為標的,開徵健康福利捐之討論,則一直停留在構想階段。最早在民國99年,有立委提案酒害防制條例草案與酒害防制法草案,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當時之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乃有「酒害防制法初稿」說明;後續在民國101年與108年,也都有立委提案酒品危害防制法草案,倡議政府開徵酒品健康福利捐。但上述所有立委提案,都停在一讀會階段,並未進入初審;至於行政院版草案,則根本不存在。
健保署長當然不會不清楚法律的更迭發展,但發言必須更為謹慎;其所稱之健保法中,有個還未開徵的收入「酒捐」,可作為癌藥基金的財源,必然會造成媒體報導與各界解讀之訛誤。
值得進一步推敲的是,根據衛福部組織分工,對於癌症之防治為國民健康署業務,今健保署長卻越爼代庖提出「百億癌症新藥基金」的財務規畫,難道不知避開執掌衝突的行政倫理困境?又,癌症新藥之開發,與開徵酒捐挹注健保財源之關聯何在?在「抽菸救健保」、「吸菸支持長照」後,難道要國人「酗酒救健保」?種種蹊蹺,礙於本文篇幅,且待另文拆解。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專家之眼】晚安還是晚上好?
2024-07-08 07:12 聯合報/ 劉新圓/樂齡學習中心兼任講師
資深演員高捷在金曲獎頒獎典禮,講了「大家晚上好!」遭到一群網友出征,質疑他為什麼要講大陸用語。本報資料照
資深演員高捷在金曲獎頒獎典禮,講了「大家晚上好!」遭到一群網友出征,質疑他為什麼要講大陸用語,是不是忘了自己的出身?相對地,也有人直呼綠粉好可怕,說個晚上好也要被出征。後來高捷貼文「社會很單純,複雜的是人」回應,獲得眾多支持者喝采,一時「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接二連三地出籠。
記得20多年前第一次聽到這種問候語,很不習慣。將 Good morning 譯為「早安」,既簡潔又文雅,為何偏要講過於直白又多了一個音節的「早上好」?更想不通的是,為什麼兩岸會有不同的譯詞?
清末民初西潮東湧,學習外語是瞭解西方文化的重要管道,將西方經典著作譯成中文,更是普及進步思想,提升國力、超英趕美的必經之路。五四運動倡導的「德先生」與「賽先生」,係把 Democracy 與 Science 分別譯成「德因斯」與「賽因斯」,但後來都參考日本的漢譯,統一用「民主」與「科學」了。像這麼抽象的外來詞,兩岸都一致,怎麼最基本的日常對話,卻反而產生歧異?
十幾年前,聽幾位大陸朋友說,他們很喜歡台灣,勝過港澳,因為語言相通。或許就是因為語言的便利,造就了台商的優勢。當大陸改革開放,全世界都搶著去做生意之際,唯獨台商有本事取得先機,深入內陸攻占市場,靠的也是語言優勢。
然而,語言如此相近,也難免要面對競爭的殘酷事實。就在高捷擔任金曲獎頒獎人的同一場合,大會頒發特別貢獻獎給已故創作歌手鄭華娟,由其德國丈夫代領。他上台一開口也是「晚上好!」誰敢怪他為何不入境隨俗說晚安呢?
隨著兩岸交流的深化,越來越多人赴大陸發展,當然也包括演藝人員。在那個環境待久了,不只口音,連用詞也會不知不覺受影響。早在十年前,赴陸發展的偶像劇女王陳喬恩,就曾在金鐘獎頒獎典禮上說「晚上好!」讓一堆網友不爽。其實,她應該是因為在大陸待久了,早已習慣成自然,變成了反射動作,並非故意為之。
語言之間的競爭往往不是優勝劣敗,更多時候是多數淘汰少數。換句話說,它順應的是強勢文化的霸道,沒什麼道理可言。而且強勢語言的侵略性,還可以隨著大眾傳播的無遠弗屆,突破空間的障礙,入腦入戶入心。舉例而言,明明可以說「好」,幹嘛非說「OK」不可?有些人一句完整英語都說不出來,也照樣滿嘴 OK。他們不見得是崇洋,而是被傳染了。
強勢文化的感染力,還滲透到世界每個角落。英美文化深度比不上德法,然而再瞧不起他們的歐陸高級知識分子,也很可能說「Hi」、說「Bye Bye」。
所以,若能堅持說優質的「早安、午安、晚安」,甚至推廣到海外,最好不過;但若哪天自己也不小心「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脫口而出,千萬別太難過或自責,因為語言猶如病毒,防不勝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