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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黑白集/穩供電要靠移工?
◆ 經濟日報社論/發展固定收益證券 讓保險資金回流
經濟日報社論/發展固定收益證券 讓保險資金回流
2024-07-11 03:00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立院財委會最近請財金部會就「如何促進保險業資金擴大參與公共建設,加速建設之推動」提出專案報告,鋪陳調降保險業資金投資國外最高比例由45%降為25%的保險法修正案。立委主張要積極引導保險業資金回流台灣,增加國內投資創造就業機會。立委提案若真的通過,勢必會對保險業營運與金融市場發展產生重大影響,值得社會重視。
長期以來,以銀行融資為主的台灣金融體制造成資本市場發展相對遲緩,連帶使得保險業龐大資金去化成為政府的頭痛問題。自民國八十一年(1992年)起,政府透過修正保險法,彈性放寬保險業投資海外資金的比例至20%,其後更經歷三次額度放寬,使得今日保險業資金投資海外,包括國際板債券的法定上限竟已高達65.25%。
保險業資金大量投資海外,增加利率、匯率風險,以及隨之而來的避險成本,更何況新會計制度與資本管理的要求亦提高壽險業的營運風險。如今國際金融市場風險劇增,保險業大量資金投資海外,造成股利發放與資本適足性要「靠天吃飯」。如何降低保險業資金投資海外比例,遂成為政府維護保險業健全經營的重大挑戰。
三年多前國發會從實體產業發展與公共建設角度出發,協調金管會鼓勵保險業投資私募股權與創投基金,並在民國一一一年(2022年)通過由財政部擔任主管機關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不過據統計,依此法辦理的案件目前只有九件,合計365億元。而金管會統計保險業投資專案運用及公共建設的資金約6,092億元,也僅占保險業保險資金32.7兆元的1.86%。政府透過產業投資所運用的保險業資金有限,海外資金回流遙遙無期。
政府開放需要資金的公共建設並非吸引保險業投資的最佳策略。保險業不是私募基金,亦非熱衷參與創投或是企業整併的投資銀行。保險業關注資產的長期配置與風險管理,更重視對被保險與受益人的財務承諾。保險業強調穩定的現金流,偏好投資要能取得平穩收益。因此除房地產投資外,保險業更需要固定收益型的投資工具,如各類債券與特別股,且要能在「既廣且深」的金融市場交易。
吸引保險業資金回流台灣的務實作法是發展固定收益型證券市場,而財政部先得擔起利率結構建設的重任,因為國庫券與公債利率是組成國內債券利率期限結構的根基。財政部目前的債務管理,僅把國庫券發行作為「調節國庫收支」工具,使得國庫券與公債餘額出現「兩個數量級」的落差,導致無法建立有效的利率期限。缺乏「證券價格之母」的公債利率期限結構,台灣自然就不易有活絡的固定收益證券市場。
金管會亦負有發展固定收益證券市場的責任,尤其是要鼓勵上市櫃公司發行公司債與特別股。去年證交所僅有28檔,81億餘股的特別股掛牌交易,櫃買中心統計也只發行6,726億元的公司債,以及298檔發行餘額2,134億元的轉換公司債。若與保險業龐大資金的胃納量相比,台灣企業發行的公司債與特別股數量根本是杯水車薪。
至於國發會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則應透過非營業特種基金與民間企業合作推動公共建設,增加乙類公債與公司債及特別股發行,擴大保險業國內可投資的資金池。政府放寬保險業直接投資公共建設,甚至鼓勵參與經營的做法,其實是「截短補長」保險業的專業,反而增加業者經營風險。
循序漸進發展台灣固定收益證券市場,讓保險業資金有落腳處,金融市場的交易秩序也才能維持。台灣金融體制因此需從銀行為融資中心的模式,轉型成直接與間接金融並重,營造出符合保險業資金管理專長的金融環境。期盼國發會能以股票市場的規模為目標,結合財政部與金管會積極發展固定收益證券市場。唯有如此,保險業資金回流台灣才有實現的可能。
聯合報黑白集/穩供電要靠移工?
2024-07-11 00:36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台電。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停電成為生活日常,政府的「不缺電」神話已變成笑話。前天金門全島大停電,交通癱瘓,辦公場所停止運作,四萬多戶居民罵翻。隨後,AI 設廠熱區高雄也停電,兩萬多戶民眾被迫忍受酷暑。當天凌晨,國門桃園機場也停電,連航班資訊都無法顯示。
台灣自詡是晶片大國,談起電力卻目光如豆。民進黨錯誤的能源政策,把台電從「金雞母」榨成賠錢貨,把跳電責任推給蛇鼠鳥獸,把天空變得灰濛濛,讓民眾和產業天天提心吊膽。如今跳電跳不停,政府又推給「缺工」,說是設備老舊、線路故障卻無足夠人力維修。經長郭智輝說,台電得趕快引進「移工」。
賴政府知道自己有多扯吧!便宜穩定的核電廠,非要把它關掉;如今,無能張羅電力的台電,竟要等不知人在何方的移工來幫忙穩定供電。這種鬼藥方,郭智輝開得出來,台電人員都不敢相信。他們質疑,移工言語不通,聽不懂指令,叫他們去維修電路「會鬧出人命」。
說穿了,跳電不斷,是因為台電知道電力不足而經常性減壓供電,操到設備和線路無法正常運作。政府看到「線路故障」的藉口這麼好用,誰還去管電力輸送系統是否妥善?最可笑的是,過去移工主要是提供三K傳產使用,現在竟連台電都得靠移工。莫非,以後停電,將多了「真人」當藉口。
聯合報社論/賴清德一舉四得,蔡英文間接損害
2024-07-11 00:34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貪案。記者季相儒/攝影
季青漫畫
鄭文燦因桃園市長任內一樁收賄案,丟官並身陷貪汙之災;兩度交保,院檢間激烈拔河,更加深其命運凶險。耐人咀嚼的是,七年前的舊案捲土重來,顯看準從蔡政府到賴政府的交替有隙可趁;賴總統一句「非法就查辦」的談話,更支撐著檢察官的底氣。但人們看不懂的是,交保金額從五百萬提高為一,二○○萬元,到底意味著什麼?
觀察前後兩位羈押庭法官與檢察官的舌戰,院檢雙方都認同鄭文燦「收賄」的嫌疑重大,這點歧見不大。至於檢察官指控的洗錢、洩密及勾串滅證罪,法官則認為「釋明不足」,因此雖提高交保金額,卻不同意收押禁見。法院的裁定或許有理,檢方質疑「洗錢」的證據力確實較薄弱。但問題是,「送錢的被收押了,收錢的卻不必」的雙重標準,仍是民眾心頭難解之惑。多數民眾可能臆測,鄭文燦與法官關係良好,才會押不了他。
事實上,撇開院、檢對收押的歧見不談,光就雙方都同意鄭文燦涉嫌收賄這點而言,他恐已在劫難逃。至少,他個人的政治生命前途已經黯淡。萬一有人再藉機爆出他其他弊案,這位被政壇稱為綠營「大阿哥」的人物,未來勢將官司纏身,甚至步上陳水扁的後塵。
近日,民進黨廉政會已宣稱,如果鄭文燦被羈押,他將遭到「停權三年」的處分。「三年」的定調,殊堪玩味。這意味,即使鄭文燦想要參加民國一一五年(二○二六年)的縣市長選舉,機會將被剝奪;至於民國一一七年(二○二八)的總統大選,機會則完全渺茫。不知是否因為如此,桃園地院選擇提高他的交保金額而不收押,留他一條政治生路。
過去十年,鄭文燦一路風光,扶搖直上。如今,一夕之間權力光環熄滅,也是他該接受品格檢驗的時候了。如果為了區區五百萬元賄款,即輕易葬送了自己一生的努力和英名,那實在太不值得。尤其,根據檢方掌握的監聽紀錄,送賄者把錢送進官邸「塞在桌子下」,並比出「五」的手勢,鄭文燦用台語答稱「哉啦哉啦」(知道知道);這樣的罪行,能用一年後「把錢還回去」一洗清白嗎?
鄭文燦收賄案發展至此,不止是一樁司法案件,也是一項重大政治事件。觀察事件發展,從中獲利最大的不啻是賴清德總統,他趁此一舉掃除了黨內最大勁敵,兼收「肅貪」的美名。與此同時,前總統蔡英文則被掃到颱風尾,暴露了她對鄭文燦的不當寵溺,以至有今天。至於在野黨,則必須繃緊神經,以免司法之箭隨時轉向伺候。
簡單地說,對賴總統而言,這次鄭文燦遭法辦,無論結局如何,他已「一舉四得」。第一,於己,他除掉個人的心頭大患,下屆總統選舉黨內不會再有人和他爭鋒。第二,在黨內,他拔除「英系」最大餘孽,黨內各派系將爭相對他歸心表忠。第三,對國家,他展現了「肅貪」的決心,可贏得民眾掌聲。第四,在政治上,賴政府上任後迄今缺乏作為,可藉此有效轉移社會焦點和口碑;更妙的是,司法之箭可以隨時指向藍白兩黨。
賴清德日前罕見地就此案公開喊話,要求司法「遇到非法就辦」,表面上是在呼應民意,實則是在指導辦案,並將此案定調為「非法」。七年前的舊案重辦,弦外之音在暗指蔡政府時代的包庇或放縱,當年的兩任法務部長邱太三與蔡清祥最近都遭到點名,是否涉及阻擋此案的偵辦,才使它一拖七年。當這層關係被點破之後,蔡英文對鄭文燦的百般寵信和提拔,也就難免受到了質疑。因此,這就對蔡英文及蔡政府威信構成了間接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