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9日 星期五

【專家之眼】兩岸和解 七年之病需求三年之艾

◆  【專家之眼】兩岸和解 七年之病需求三年之艾
◆  【專家之眼】台版檸檬車法案 頭痛灸頭、腳痛灸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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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之眼】兩岸和解 七年之病需求三年之艾


2021-01-29 19:24  聯合報 /   楊穎超/銘傳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兩岸和解因缺乏了政治互信與社會基礎,只能緩步為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在國際趨勢開始轉彎之際,最近台灣內部開始吹出一絲尋求兩岸和解的風向。雖說「政治是不可能的藝術」,但兩岸走到現在這步田地,七年之病,需求三年之艾,光憑始作俑者的政治人物轉彎求速效恐怕是辦不到的,因為缺乏了政治互信與社會基礎,只能緩步為之。當然中共也有他們內部問題,限於篇幅,只好先暫時略過。而從台灣內部局勢來看,由現在台灣藍綠布局遙望明年地方選舉的大勢,蔡政府願意踏出這一步嗎?

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關於對外採購疫苗的言論,從一開始自信滿滿,到1月20日開始出現猶疑,最新說法是批評了世界衛生組織(WHO)和聯合國不夠力去阻止大國超額購買疫苗。同天某國安智庫重量級顧問表示,台灣應搭上中美關係和緩的順風車,從防疫和疫苗研製上合作切入緩和兩岸關係。而另個媒體社論呼籲台灣對中共也要有兩手策略時,談到去年底拜登勝選後,我方已悄悄的以 COVID-19 置換「武漢肺炎」或兩者並用,「算是完成超前部署」。

顧問與媒體謀國之誠與觀風之切,令人敬佩。但兩岸當前氛圍,早已不似民國 76 年(1987年)討論開放探親時的狀態了。當時兩岸政治菁英還能理解彼此,後來的領導人也一直有密使管道,可以為相互決策留下餘地;台灣社會則支持隔絕近40年的老兵回家,而對岸人民剛從文革陰影中走出,對於政治放鬆與富足台灣也有期待,這是配合時勢的作為。

但看看今日兩岸氛圍如何?就政治互信而言,兩岸從一國兩制台灣方案、香港、機艦繞台、疫情事件所營造出的敵對氛圍已是積怨日深。即以今年以來美國領導換人的情勢轉變情況來說,筆者曾分析蔡政府軟硬兩手的變化,是來自對美政府心意的揣測。對於這樣的對手,單憑推政策而不是講出通關密語就想恢復對話,中共恐不會輕易給台階下。這不僅是中共菁英的政治判斷問題,也包括兩岸近期仇視語言炒熱雙方民意的壓力。這就是社會基礎問題了

在社會基礎部分,以台灣來說,有人火中取栗,而主張兩岸維持和平的人大多不受歡迎。除了一些電視名嘴為賺通告費偏頗言論不堪聞問外,以中共國台辦宣佈嚴禁台灣所生產或轉運的肉類產品輸入事件為例,有台灣網紅用不適格的「玩笑」引台下鼓掌,雖再立即打斷鼓掌製造效果,但事後造成的傷害可能讓輸出陸港澳的台灣豬農與加工肉品業者笑不出來,尤其是來往兩岸的台灣人常會因解鄉愁要求家鄉親人寄肉製品過去,更是無妄之災。

外界不知道中共的宣布與「島內個別網民提出的一些惡毒的想法」關係有多深,但國民黨大陸事務部臉書為此貼出「台灣豬沒有萊劑、請農委會積極捍衛豬農權益」一文,想釐清事實並為台灣豬農說話,卻被兩邊網友一起罵,雖說臉書有取樣偏誤的問題,但從國民黨連說出事實解決問題都會造成兩邊不討好的處境看來,至少顯示兩邊社會恨意越結越深,已經不是三言兩語就可以解決的問題。

因此面對蔡政府應也要有兩手策略的呼籲,近期恐怕是緣木求魚的期待。蔡政府如果想要改變這樣的氛圍,最簡單的是帶好風向,出面講些明顯要和緩兩岸關係的言論,「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網軍與官員就會開始轉向,當社會開始對兩岸和解表達善意時,其他事想做就比較容易水到渠成了。只不過問題是明年又要地方選舉,又是藍軍可能有所斬獲的格局,蔡總統願意放手來做嗎?










【專家之眼】台版檸檬車法案 頭痛灸頭、腳痛灸腳


2021-01-29 14:22  聯合報 /   曾志超/中華經濟與金融協會副秘書長
相較於國外的立法,台版的「檸檬車法案」規範僅在回應數個自救會的抗議活動,內容缺乏全盤考量,顯有許多不足之處。圖為示意圖,人物與新聞無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在消費者大力爭取下,去年底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以下簡稱「消保會」)終於審議通過經濟部研擬「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下簡稱「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修正草案,即台版的檸檬車法》。然而,其內容遠低於消費者的預期,適用範圍過於狹隘,有必要全面修正。

為了解決汽車交易資訊不對稱問題,許多國家都有訂立《檸檬車法》(Lemon Laws),以保障買到重大瑕疵的汽車消費者。我國則是從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下手,明定汽車於交付後一定期間或里程內,發生重大瑕疵或屢修不復,消費者得請求更換同型(或等值)新車或解約。另新增其他國家較少規定在檸檬車法的安全性召回規定

相較於國外的立法,我國的規範僅在回應數個自救會的抗議活動,內容缺乏全盤考量,「頭痛灸頭,腳痛灸腳」,顯有許多不足之處。

首先,最受批評之處為車商重大瑕疵保固責任過低,僅限於汽車於交付後180日或約定行駛里程1萬2,000公里內(以先到者為準)。反觀,外國規定則相對嚴格許多,美國各州規定的保固期限則在12至24個月或1.2至2.4萬英里;中國大陸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通過並自民國 102 年(2013年)10月施行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限不得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萬公里

其次,國外許多《檸檬車法》包含二手車與汽車租賃而消保會的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適用標的僅限於新車。二手車則另有「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汽車租賃也有「小客車租賃定型化契約」;國人主要交通工具的機車,連定型化契約都付之闕如

最後,立法技術上有別於他國以專法或行政規章方式規範,我國規定於「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內,縱然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七條明文,違反消保會頒布的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惟如此重要的規範,以定型化契約規範,一般人根本無所知悉。實有必要訂定專法,不僅讓國人了解相關規範,亦能彰顯保障消費者的決心,立法技術上也更容易將二手車、租賃與機車等納入,無須逐一修訂各項定型化契約。

不可否認,在車商的壓力下,消保會引進《檸檬車法》條款值得肯定。然如此保守的規範,對消費者保障有限。應仿效國外立法,延長保固期限與里程,並擴大適用標的。非但的維護消費者權益,亦有助於督促車商提升我國的汽車製造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