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8日 星期四

經濟日報社論/囤房稅、房地合一稅應一併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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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社論/一本「百官行述」,直指司法除垢目標
◆  聯合報黑白集/前臉書時代的胡志強
◆  經濟日報社論/囤房稅、房地合一稅應一併改革





經濟日報社論/囤房稅、房地合一稅應一併改革


2021-01-28 02:31  經濟日報 /   經濟日報社論


根據內政部的最新房價指數,民國 107 年(2018年)至去年第3季,房價已經連九季上漲,尤其台南漲得最多,有立委質詢財政部長蘇建榮,未來財政部會採取何種措施?蘇部長表示,將優先檢討房地合一稅,抑制不動產短期交易,提高短期交易的稅負,以減少炒作行為,最快下會期提出修法。至於各界呼籲加重囤房稅,蘇部長則表示,必須審慎整體考量,將列為「下一階段檢討」項目。

相對於中央銀行去年12月初的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以及內政部的實價登錄虛耗兩年後,終於在去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實價登錄2.0」,揭露完整門牌或地號、預售屋全面納管並即時申報、加重罰則,並禁止紅單轉讓,總算跨出重要的一步,財政部的作為實在是太遲緩、太保守,甚至沒有抓到重點。

央行的信用管制已部分抑制了「投資(機)客繼續買房」的動機,可降低假性需求;內政府的實價登錄2.0也把造成近年房價上漲的元凶預售屋、紅單納入規範,未來任何人都可查得不動產交易的實際價格,有助於財政部的房地合一稅清楚掌握「稅基」以及有效徵收。

而房地合一稅本身,在「稅率」的訂定方面,當初就已有抑制「個人」不動產短期交易的設計,對於個人持有不到一年就賣出,課以45%的稅率;持有不到兩年的交易則課以35%的稅率;持有兩年以上至十年則課20%的稅率;持有超過十年則課以15%的稅率,可見得個人不動產短期交易的稅負其實不輕,也對民眾(包括投資客)長期持有給予鼓勵的用意。

因此,蘇部長所指的檢討房地合一稅應該不是針對短期交易的稅負已經不輕的個人。因為,財政部如果還要針對個人的不動產短期交易提高稅負,不外乎提高短期交易的稅率(例如一年內的交易稅率超過45%、二年內的稅率提高到超過40%等),或將「短期」的定義更加嚴限(例如持有不到兩年的交易,課以45%的稅率;不到四年的交易課以40%的稅率等),其實已太嚴苛,且會產生「閉鎖」效果,妨礙市場的交易,讓投資客乾脆就延長持有期間,反正持有成本(包括房貸利率、地價稅及房屋稅等)本來就很低,則市場賣出的數量下降,反而讓房價更居高不下,至少是無助於抑制當前房價飆漲的問題。

財政部急著要檢討房地合一稅,推測應該是針對「法人」的房地合一稅稅率最高只有20%這部分。許多個人以「一人公司」的方式,持有並交易不動產;甚至有些企業是由許多個人集資,不事「生產」而專門投資不動產,愈是短進短出,節省的交易所得稅負愈多,這部分確實是很明顯的漏洞。因此我們支持財政部應劍及履及的修法堵住稅法的漏洞,甚至可以直接引用「實質課稅原則」,對於此種違背稅法之立法目的,濫用法律形式的避稅行為即時予以約制。

但是,房地合一稅對民眾長期持有給予鼓勵,其實也讓投資客在平時持有稅負輕微之外,享受到所得稅的優惠。因此要健全房市,抑制房價飆漲,立即檢討修正囤房稅制和防堵房地合一稅的漏洞一樣重要,不應拖到下一階段再檢討。因為,台灣有不到4%的人,持有房屋總數的14%;民國 102-108 年(2013年至2019年)之間,新增 106 萬戶房屋竟有四分之一是由多屋者取得,可見得囤房現象愈來愈嚴重,不但掩蓋房市供過於求的真相,反讓自住的剛性需求無法獲得滿足,更使房價不斷上升,超過所得成長,嚴重傷害居住正義。財政部怎能在囤房稅的改革方面,僅以「房屋稅影響全面」等不清不楚的理由,繼續慢條斯理呢?










聯合報黑白集/前臉書時代的胡志強


2021-01-28 02:29  聯合報 /   聯合報黑白集
台中市前市長胡志強日前在臉書貼出1996年他任駐美代表時,介紹當時擔任立委的蕭萬長給當時的美國總統柯林頓,三人握手互相寒暄的歷史照片。圖/取自胡志強臉書


蕭美琴出席拜登就職典禮,綠營自詡是四十二年來我駐美代表首次獲邀,顯示美台關係最好;但隨即遭藍營打臉,因為程建人及金溥聰皆曾參加最勁爆的是,胡志強近日秀出他駐美時和柯林頓總統握手寒暄的照片,旁邊還站著微笑老蕭。兩者一比,高下立判。

兩件事相隔廿五年,最大的差別有二:一,胡志強的時代沒有臉書、手機或推特,無法隨手發布大內宣;二,當年的政府不會把什麼外交大小事都拿來說嘴,現在的政府則是宣傳第一。因此,蕭美琴遠遠站在白宮牆外草地上,就能號稱四十年來台美「關係最好」;而胡志強和柯林頓握手,在外交史上卻空白沒記載

臉書時代的訊息不僅塞滿了我們的生活,也改變我們對世界的認知。但「前臉書」時代並非一片荒原,沒來得及數位化被 Google 搜尋引擎找到的資料,不表示歷史不存在。那些隨意誇口「史上第一」的政客,也要小心有記憶的人依然存在。

這就好像,有些太陽花世代的人把民國 103 年(二○一四)當成民主元年,野百合世代則把民國 79 年(一九九○)當成紀元之始;但歷史從來不是空白。

綠營的辯功一流,這次也只能反駁胡志強見柯林頓是在李登輝時代,又說地點是在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這夠阿Q!遙站白宮草地,對比與美國總統握手,能比嗎?









聯合報社論/一本「百官行述」,直指司法除垢目標


2021-01-28 02:32  聯合報 /   聯合報社論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遭監察院彈劾,掀開了司法大醜聞的遮羞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監察院調查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與商人翁茂鍾的不當往來,牽扯出之案外案,層級之高、人數之多,震驚朝野和司法界。更引人矚目的是,歷經藍綠執政,相關當事人不少一直被當朝重用,曾經或仍然身處高位。蔡英文總統高擎司法改革大旗,如果輕輕放下,將如何面對人民?

從案件的主體來看,此案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商人翁茂鍾當年涉及的四起司法案件,其中時間最久遠的,是民國 84 年(一九九五年)。相關案件,甚至曾經導致法國銀行承辦經理諸慶恩遭到求刑、求償,最後抑鬱而終,幾乎家破人亡。此次翁茂鍾的人脈網絡曝光,證明當年的司法判決極可能存在不公;這個部分,司法有必要還給所有當事人公道。應負的刑責、賠償責任,一個也不能跑掉。

第二個部分,是翁茂鍾記錄與高官要員交往之筆記本,被稱為現代版「法界百官行述」,其中所涉諸多人等究竟要如何處置。從目前揭露的資訊來看,翁茂鍾交往對象除超過百位的法官、檢察官,還有警界、調查局、政界乃至軍界人士;長達十八年的紀錄,共超過二百人。未來如何處置,也是此案最受外界矚目之處。

儘管司法院長許宗力宣布將對涉及與翁茂鍾往來者全面清查,並在三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但相關的司法、行政單位,卻未展現徹查的決心。以司法院為例,畫了一條荒謬的「五三三標準」,說要「接觸五次、收襯衫三次、收補品三盒」,才有懲處問題。而法務部訂出的調查標準,則是「五五制」,也就是宴飲五次、收襯衫五件以上,更是「寬大」。

更荒謬的是,多名法官明明已違反「五三三標準」,卻仍舊不罰,理由是「超過懲戒時效」。其中,就包括日前自創「憲法原理」撤銷太陽花攻占行政院案有罪判決的最高法院庭長陳世淙。明知操守可能有問題,卻可以繼續判案,而且是攸關憲政的重大案件;司法院這種懲處標準,誰能服氣

翁茂鍾的「百官行述」,回溯的時間點約在民國 84 年(一九九五年)前後,當時正值李登輝執政,也是「黑金政治」最猖獗的時期。除了翁茂鍾,有沒有其他人因為政商通吃而躲過司法制裁,迄今依然逍遙法外?還有沒有其他法政界大咖當時與黑金勢力勾結,如今仍活躍在法界和政壇?

前監委陳師孟曾經說要「司法除垢」,他的除垢對象有藍綠之別,宣稱除垢就是要「辦藍不辦綠」。就翁茂鍾的「百官行述」看,司法除垢或有道理,但「辦藍不辦綠」的標準卻是完全偏頗。檢視其筆記本中指涉的人物,雖以李登輝執政時為主,但後來歷經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三任總統而仍被重用者,仍所在多有;如此,豈能單純以藍綠相繩?直言之,下刀標準應放在「黑金」,而非「藍綠」。

蔡總統上任後把「司法改革」掛在嘴邊,但司改的成果卻讓人失望。所謂的轉型正義,除踰越司法權範圍,且藉由親綠大法官護航,橫行無阻。她奢談「內舉不避親」,卻任命自己的近親擔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並把大法官叫到總統府「訓斥」,視司法獨立於無物,都是例證。更遑論,近年許多司法政治性辦案的爭議,都膽大至極

翁茂鍾筆記的百官行述,讓人咋舌,這是蔡政府整肅政風的大好機會。如果對此投鼠忌器高舉輕放,或者以政治操作辦藍放綠,都是在踐踏司法正義。只有不設立場、不惜動搖國本地查下去,才能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心,做到真正的司法改革司法除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