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n 論壇報:https://paper.udn.com/udnpaper/PID0004/354644/web/
◆ 聯合報黑白集/勿對香港殺雞取卵
◆ 聯合報社論/黨產歸零協商,民進黨和黨產會不應刁難
◆ 經濟日報社論/國安法能給香港帶來繁榮?
經濟日報社論/國安法能給香港帶來繁榮?
2020-07-06 02:00 經濟日報 / 經濟日報社論
由北京代為立法的香港國安法迅速生效施行,自7月1日起香港在言論、政治表達等權利上只剩一國,不再兩制。然而香港經濟非但不會蕭條,還可能因成為中國扶持的樣板而出現一波榮景。
香港國安法的爭議太多,無法一一詳述;總歸而言,香港國安法就是一部以言入罪的21世紀思想犯法典。然而類似內容的法律在中國內地早已實施多年,亦即中國刑法102-107條危害國家安全罪,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就是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11年,這次國安法並非針對香港的創舉。因此本案爭議所在,一是違反英、美西方社會所理解的「一國兩制」,一是違反了過去幾年來港人所表達的期待意志。
然而北京的立場也很清楚。民國71年(1982年)鄧小平會見柴契爾時,開宗明義的就指出中國對香港的基本立場很明確,「一個是主權問題;再一個問題,是民國86年(1997年)後中國採取什麼方式來管治香港,繼續保持香港繁榮」。這裡有三個關鍵字,主權、治理模式及繁榮。換個講法,香港一國兩制的治理模式是以「確保一國主權為前提的兩種制度」,當兩制威脅一國主權時就違反了基本條件,加以鎮壓拘束乃天經地義。第二,一國兩制是為了促進香港經濟繁榮,若兩制反而成為經濟繁榮的威脅時,也違反了基本條件。從這個角度觀察,或可理解為何中國大陸推動國安法理直氣壯。
港人從此失去民主自由,對一向崇尚並珍惜這些價值的台灣感受尤其強烈;更重要的是,同樣面對一國兩制壓力的台灣,彷彿藉此預見了未來的處境,更能對港人的處境感同身受。西方世界反應也很迅速,除了譴責外,美國實施制裁,英澳擴大移民配額。不過這些做法大概也是台灣及各國能做的極限了,因為在一國原則下,香港畢竟是中國的一部分。
港人未來政治處境固然令人擔憂,但在經濟發展上卻可能是另一個局面。受反送中等動亂影響,香港經濟成長持續疲弱不振。民國108年(2019年)時香港 GDP 成長率為負1.2%,明顯落後於亞太各國;今年加上新冠疫情衝擊,展望更加黯淡。5月時亞洲開發銀行公布的預測,將香港經濟成長預測調降到負6.5%。若推估成真,將會是過去60年來最慘烈的一年。這樣的發展,也讓北京推動國安法找到一個切入點,將「還香港穩定、促經濟繁榮」當成訴求重點。支持國安法的港媒指出,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將揮別過去的紛紛擾擾,從此進入繁榮穩定新時代。」
近年香港 GDP 基期太低,要出現顯著改善並不困難。5月傳出推動國安法之初,就已有許多北京進場護盤的傳聞,而過去一個月港股確實也很穩定,甚至在國安法生效後還持續開出紅盤。為展現「剝奪民主自由,換來經濟繁榮」的承諾,中國大陸可能會持續提出「惠港」措施,強化香港作為進入中國資金、技術及管理的門戶,以及中資的主要出海口二個地位。
中國會採取這種護盤、扶植的作法,在港外資其實也都清楚。6月初香港美僑商會的調查就指出有七成的受訪外資表示目前並無將資金或營業地點遷離香港的規劃,也有超五成的外資表示短期雖有變數,但對香港長期展望樂觀。簡言之,雖然台灣及各國都不願成為下一個香港,但只要台商及外資將香港比照深圳上海,謹守「莫談國事」原則,香港讓大家賺錢的功能看來不會立即出現改變,也尚無被取代的問題。
最後,想賺錢的港人、台商及外資榮景可期,不用擔心。但被奪走自由而心碎的港人,台灣及各國應該至少給他們離開香港、重新開始的機會。
聯合報黑白集/勿對香港殺雞取卵
2020-07-06 00:33 聯合報 / 聯合報黑白集
香港銅鑼灣大型車輛宣傳港版國安法,街頭可見警察執勤。 (香港中通社)
港版國安法實施後,已在香港造成寒蟬效應。有些政治積極人士主動離開香港,有些港人關閉或刪除了自己常用的網路帳戶,唯恐以言賈禍。港警則在街頭高舉國安法專用紫色警告旗,首日即逮捕了三百多名示威者,目的在製造肅殺氛圍,展示國安法的利刃。
國安法固然鋒利,但它立法的目的,應在阻止港獨訴求在境外力量的支持下蔓延擴散,而不是在扼殺香港的自治和自由。它真正的作用,應該是要恢復香港的安定與繁榮,而不是要打擊香港居民的自信與光榮。因此,港府使用這部法令,一定要遵循香港的法治傳統,在適當的範圍依法理而行,切不可以濫捕為樂。
中共治港發生問題,通常發生在兩種情況:一是北京自認「施恩」於香港,卻因缺乏溝通,而流於一廂情願。例如,大量開放陸客自由行赴港,以為有助香港繁榮,卻忽略了腹地狹小的香港承受不起人口衝擊。二是中央駐港辦公室未能扮演好溝通角色,迎合中央甚於體察香港民意。即使是港府失職理屈,中聯辦也不思尋求解決,故導致民怨滔天。反送中運動惡化成打砸阻路,原因在此。這兩種情況,都應嚴防再犯。
這兩天,美國國會通過《香港自治法》,英國則聲稱將允許持有英國海外國民證(BNO)的港人入籍英國。這些,都可能加速香港菁英的流失。北京若不想讓香港變成失色的東方之珠,須慎用國安法,否則香江風光將日漸變色。
聯合報社論/黨產歸零協商,民進黨和黨產會不應刁難
2020-07-06 00:32 聯合報 / 聯合報社論
國民黨表示願將剩餘黨產全部捐作公益,黨產會態度保留。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憲法法庭最近就《不當黨產條例》釋憲舉行言詞辯論,一個月內將宣布解釋公布期日。在釋憲進入關鍵時刻前,國民黨向黨產會提出行政協商建議,表示願意將剩餘黨產全部捐作公益,以達到「黨產歸零」的目的。但是,黨產會對此卻持保留態度,顯然另有政治盤算。
黨產條例從立法到實施,一路充滿爭議。民進黨挾國會多數強行立法,黨產會成為權力空前龐大的機關,對所謂「不當黨產」及其認定的「附隨組織」可以任意殺伐。如此集「行政管轄權」和「司法裁判權」於一身,不僅打破法治運作的基本規則,更是對民主憲政的戕害。
落在執行上,黨產會更變本加厲雙重標準執法:對國民黨及傳統上被認為是「親藍」的團體如婦聯會、救國團、中廣等進行無止境追殺;但對依同一標準亦屬「不當黨產」範疇的台綜院、世界基金會或已落入民進黨人之手的台苯等,則毫不聞問。黨產會並藉此掌控了國民黨的財務大權,國民黨欲動用相關資金,均須由黨產會核准。在這種情況下,政黨政治的公平競爭其實已被剝奪。
蔡政府和黨產會雖窮盡一切政治手段追殺,但黨產條例實施近四年,黨產會沒入國庫的「不當黨產」,僅一千三百餘萬元。究其原因,正是黨產條例的法條與黨產會的執行皆悖離民主憲政原則;因此,相關審理的司法機關不是主動聲請釋憲,就是以釋憲程序進行中暫停裁判。一切僵局,需待釋憲後方才有解。
此次國民黨提出的行政協商,主張將黨產除了辦公處所外全部捐出,捐贈的對象為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勞退基金和其他公益用途。但黨產會卻推託再三,一方面表示「回歸真相,和解才會有堅實的基礎」,一方面則堅持國民黨黨產都是在黨國一體專政下非法取得,所以黨產不是想捐給誰就捐給誰,依法必須「納入特種基金」做轉型正義等用途。
黨產會對於國民黨提出的「行政協商」之議興趣缺缺,表面理由是要依法而行,並合乎轉型正義原則。問題是,以黨產條例的粗糙和黨產會行事的粗暴,究竟合乎了什麼民主和法治價值?黨產會對國民黨或相關團體資產的取得,無論合法或非法,一概認定為「非法」;這種「有罪推定」心態,合乎誰的正義原則?黨產會所謂「回歸真相」,其實就是利用政治追殺,以兌現自己打壓對手的利器。所謂「依法」,就更荒謬了:所有的法,不都是民進黨在自導自演,自己說了算?
黨產會之所以有恃無恐,主要是目前行政、立法權都在綠營手上,「英系」大法官之人數也已超過釋憲門檻;這點,從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庭上一些大法官毫不迴避,而鑑定人一面倒的特定立場,一目了然。問題是,用不當黨產成立「特種基金」,無異讓民進黨再擁有一個「小金庫」,可擴大東廠規模,並遂行利益分配。而如果國民黨透過行政和解使黨產歸零,如此一來,黨產議題將無法再成為民進黨的「政治提款機」。
國民黨過去坐擁龐大黨產,對其他政黨構成不公平競爭,這是黨產必須處理歸零的主要原因。但在國民黨願意捐出所有黨產用於公益後,民進黨若仍堅持用鬥爭的方式追殺清算,這也是另一種不公平的政黨競爭,又與威權時期的國民黨何異?
既然國民黨要求行政協商「黨產歸零」,那就應確保能在全民監督下促成,使黨產用於最大公益用途,而非由民進黨隻手決定其處理分配。事實上,無論大法官釋憲結果如何,勢必都會引發不同的質疑。如能早一步在雙方同意下,使國民黨黨產捐作公益,將有助大法官以更公正的態度面對黨產條例。無論從國家長遠發展,或政黨和解的角度看,民進黨和黨產會都不應再刁難這次黨產歸零協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