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恐嚇談判 川普又來這套了
◆ 若自經區「洗產地」 全球都在洗
◆ 扁出江湖 2020綠白棄保總舵手?
◆ 走趟胡適故居 他仍在身邊
◆ 刑事局打假殺一儆百 向高層交代?
◆ 法官法修正 傷害司法獨立
◆ 聯合筆記/梅克爾會轉戰歐盟嗎
◆ 想一想「大屋頂中國兩制」
聯合筆記/梅克爾會轉戰歐盟嗎
2019-05-07 00:07聯合報 蕭白雪
德國總理梅克爾。(新華社)
曾經在歐盟高峰會上數度與梅克爾爭執的義大利前總理倫齊,在最近出版的新書中提及,梅克爾在離開總理府後,應可繼續到歐盟服務;倫齊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更肯定梅克爾很適合負責未來歐盟外交事務,甚至還說歐盟應求她接任歐盟理事會主席。
梅克爾去年十月宣布不再競選連任,儘管她當時表示,離開總理府後無意再擔任政治職務,但關於她何時卸任、未來動向仍一再成為各方討論話題;加上即將到來的歐盟議會選舉、歐盟領導人的改組,都讓梅克爾是否轉戰歐盟再成話題。
儘管梅克爾否認將轉任歐盟官員,德國媒體近來相關討論卻越來越多,相較於五年前的歐洲議會選舉,梅克爾當時大力為黨內候選人站台,如今卻罕見她露面助選。
不但有媒體形容她宛如提早退休,還有多家媒體報導分析,梅克爾是否會在五月的選舉過後轉任歐盟官員,一方面她可另有高就,還可讓黨內接班人接手,且不失為政府改組的好時機。
歐盟內部也有人提到,過去十年裡,歐盟各國領導人面孔幾乎都已換了幾輪,唯一不變的唯有梅克爾;對歐盟如今面臨的挑戰,不管是民粹主義的興起,或是棘手的英國脫歐問題,甚至歐盟面對美、中貿易戰、間諜戰時如何因應,梅克爾與習近平、普亭甚至川普等人交手的經驗,加上她長期秉持的理念,是不少人認同由她出任歐盟領導人的一大原因。
梅克爾如今在德國聲望大不如前,若因此提早下台,轉任歐盟高官,或許有人認為不合理,也非人人樂見。
不過,想想五年前,接下歐盟執委會主席的容克,同樣曾擔任盧森堡總理十餘年,後來在盧森堡大選中敗給現任總理才卸任,當時在英國反對下,容克仍接下歐盟執委會主席一職;出身波蘭的現任歐盟理事會主席圖斯克與當今波蘭政府意見也常相左。或許,梅克爾下台後轉任歐盟領導人,也不會太令人意外。
法官法修正 傷害司法獨立
2019-05-07 00:17聯合報 林志潔/交大科法所教授、司改國是委員(新竹市)
新版的法官法,就司法人員的評鑑制度改變,引發審、檢、辯、學的齊聲大反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司法改革是全民期待,按理,懲戒、淘汰不適任的法官、檢察官,給予違法司法人員應有懲處,當然在落實司改的範圍,即便有司法從業人員不滿,律師或學者也應會大力贊成。但此次立委新版法官法,就司法人員的評鑑制度改變,引發審、檢、辯、學齊聲大反彈,著實是需要正視的問題。考其版本,會產生疑義不外乎兩個核心問題:
第一、首要釐清法官、檢察官評鑑到底是要評鑑什麼?對法官、檢察官的評鑑,是因為司法人員有行為失當、利益衝突,或在偵查、審判中發生程序、職務或倫理規定的違反,簡言之,就是在司法人員有不適任、不適格時,需予懲戒或甚至淘汰。至於法官、檢察官對案件的法律見解和對事實的涵攝、判斷,這是審判的核心內容,司法設有上訴制度,就是為了糾正審判可能的錯誤,包括認定事實、適用法律、解釋法律。換言之,如果認為法官判的和我想要的不同,就可以將法官送評鑑,當然可能影響司法的獨立性,立委版修正將法官法律事實涵攝錯誤也可以移送評鑑,就成為最大的爭議。
第二、次要瞭解評鑑委員如何組成?法官、檢察官評鑑,是要評鑑法官、檢察官是否有利益衝突、程序、職務、倫理規定的違反,法律作為高度專業的領域,首重自律。而監察院糾舉彈劾權,作為與評鑑平行的系統,一方面確保自律不失靈,二方面也制衡司法避免濫權。因此,作為專業自律團體的評鑑委員會,其主要組成應以瞭解專業的人士為主,輔以社會公正人士。
有多元的參與是正確的,但本末不可倒置。立委版修正案把現有評鑑委員組成,不論法官、律師、檢察官的委員人數都大幅減少,增加了非法律學者及社會團體代表人數,又設有數位常任專門評鑑委員專責評鑑,卻對專門委員的資格語焉不詳,專門委員的性質以及誰來監督這些委員,皆成問題,當然引發可能濫權或干預司法的憂慮。
本人擔任過兩屆檢察官評鑑委員,處理過多件懲處案件,所有評鑑意見和結果都公布於網站上。就個人主辦的案件全部評鑑成立且給予懲處建議,同仁們也都審慎盡心,若有評鑑不成立,亦必須詳盡交代理由。司法審判如果無罪比率太高,會被懷疑是因為起訴過於浮濫;同理,若有評鑑不成立的比率提高了,也要思考是否可能是移送評鑑過於浮濫之故?本人雖然贊成草案中可由人民直接請求評鑑,但沒有法律團體協助過濾案件,未來評鑑結果不成立的比率必定更高,這一點也要多加斟酌。
本人承擔許多社會法律服務工作,純為志工性質,為台灣法治奉獻,其中最辛苦的工作就是司法人員的評鑑委員。司法大環境極差,許多優秀司法人員求去,亦有司法同仁案牘勞形英年早逝,令人痛心。司法獨立是民主社會的珍貴資產,是台灣一路走來最重要的成就,至盼法官法的修改,是落實改革的基石,而非打擊司法士氣、傷害司法獨立的利刃。
恐嚇談判 川普又來這套了
2019-05-07 00:07聯合報 李同龢/大學教師(花縣壽豐)
美國總統川普。(美聯社)
「你又來這一套了(Here you go again)」,是雷根在總統候選人電視辯論會上說的一句話,因為當時他的對手不斷以他的年紀來攻擊他(當時他六十九歲),他很幽默的回應,你又來這一套了,四兩撥千斤。在中美貿易戰上,川普又來恐嚇這一套了,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說這種威脅以前也多次出現過,因此大陸的談判團隊照原計畫赴美進行星期三的新一輪談判。
很明顯的,川普故意選在星期天推特發文本周五會將二千億美元中國輸美商品徵收的十%關稅上調至廿五%,另外三二五○億美元目前「未徵稅」的中國輸美商品「不久」也將被徵收廿五%關稅,其用意在於減少對股市的衝擊,還有迫使中方對星期三的談判必須進一步讓步。川普向來引以自傲的就是他的恐嚇談判技巧;相同的伎倆,在跟墨西哥貿易談判時也要脅說要關閉與墨西哥的邊界,而跟加拿大貿易談判時也說沒有貿易協定比有貿易協定好,隨時可以離開談判桌。
川普突轉變為強硬態度已造成全球股災,上海股市下跌五點六%,美國恐慌指數也彈跳到四十三,這是最近半年多最大一次,而美國的S&P500指數期貨也跌了一點七%,美國原油價格也跌到五周來的新低,可以想像美國股市周一開市反應會如何。
當然,中國對此推特的反應,是主要媒體都沒報導此新聞,甚至連股市大跌的新聞都沒有上頭條,代表中國不想讓美方認為此消息對中國的經濟會產生顯著的影響而造成民心浮動,以致削弱其談判籌碼。
另一方面,川普希望周三的談判能達成協議,他認為談得有點過久。目前中方主要堅持為美方必須完全放棄對中國商品加徵關稅,可是美方卻要保留加稅的可能性,假如大陸不遵守協定,可用來牽制大陸。在產業的補助方面,大陸也不肯完全放棄。其實,大陸在新一輪談判中,身段已放軟許多,很多部分都已讓步,可是美國的主要談判代表為鷹派,認為對大陸要更強硬,才能迫使大陸完全接受美國的條件。
同時,美國國內反對貿易戰聲浪也越來越大,新的研究報告也顯示大部分關稅其實不是川普宣稱的由大陸廠商支付,而是由美國老百姓埋單。而且川普其實很在乎股市,一直要聯準會降息激勵股市,假如股市大跌,川普有可能會又再延後加徵關稅,上一次不就是在談判期限前延後加徵關稅?
雖然川普又放狠話,可是大陸應對的劇本中應該是有這一幕,而美國大選即至,川普斷然不願意見到因為貿易戰而導致景氣衰退,進一步阻擋其連任之路,所以好戲還在後頭。
若自經區「洗產地」 全球都在洗
2019-05-07 00:07聯合報 王亮/關務署前署長(台北市)
韓國瑜臉書直播說明自經區。圖/翻攝自韓國瑜臉書
最近各界爭論應否設置自經區,有人說它會洗產地,即會把產地MIC洗成MIT。在全球化下,全球原料大部分都是來自世界各地的,就以「蘋果」供應鏈為例,它約有七百多個鏈環,其下還有子鏈環、孫鏈環,原物料也都來自世界各地,最終產品的原產地是哪一國,悉依WTO原產地規則的規定。我國早已依此規則訂定了「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現在有人講成是洗產地,似有醜化此模式的產業互補合作,以及商業模式的靈活運用之嫌。
所謂洗產地,其實就是原料加工後已實質轉型,標準由進口國審核決定。自由貿易協定(FTA)的特定原產地規則,還針對每項貨品訂定更嚴格的標準,以防隨意轉口搭便車。
根據我國進口原產地認定標準規定,要達實質轉型程度,原料加工後,稅則前六碼須已變更,或附加價值達卅五%以上。FTA特定原產地標準更嚴格,例如雙方可能約定某原料加工後,稅則前四碼須已變更(即須變化更大)或(及)附加價值達五十%以上,標準採「或」是單標準,採「及」是雙標準,達標更難。
台灣市售每件萬元以上的防水夾克,有些品牌是以台產布料送到中國大陸加工成防水布料,再在原地加工成防水夾克,運回台灣時,因已實質轉型,其原產地依我國規定標MIC。日本的原料也可送到台灣自貿區加工,如可達到兩岸ECFA特定原產地標準,也可標MIT,出口到中國大陸享零關稅的優惠。兩岸沿海自貿區也交流加工、優勢互補,台灣自貿區的半成品送福建自貿區加工,如可達該項貨品的東協FTA特定原產地標準,也可標MIC出口到東協十國享零關稅優惠。
原產地規則是國際規範,各國皆無異議,也未阻撓其運作。我國在此方面早已與國際接軌,假如自經區做的叫洗產地,那世界上每個國家,包括我國在內,每天都在「洗」。
扁出江湖 2020綠白棄保總舵手?
2019-05-07 00:07聯合報 蕭徐行/獨立評論人(台北市)
漫畫/季青
打開了政治枷鎖的陳水扁,儼然成為「未登記」的四號參選人,已成為牽動藍綠白二○二○年總統選情的最大變數。
中監投鼠忌器核准了阿扁保外就醫的第十八次的展延,他更出席公開活動,屢屢「畫山畫水」的批駁國政,占據政治版面;明年大選,「拉扁」vs.「打扁」不僅將再次成為藍綠攻防的重要議題,陳水扁也將成為綠白棄保的總舵手。
三一六立委補選,民進黨靠著陳水扁的「指揮」才能拿下立委席次,暫時止血。這一結果也在告訴蔡英文誰才是老大,誰才在黨內「喊水會結凍」。對民進黨來說,過去號稱「台獨之子」的阿扁最能凝聚的是深綠支持者,尤其在李登輝年事已高,鮮少露面後,陳水扁自然而然接收了獨派令主的地位。賴清德會在立委補選的關鍵時刻請出陳水扁表態,除了在乎阿扁對於綠營選民的影響力外,就在算計陳前總統對於「台獨金孫」挑戰民進黨提名的助力;相對的,中監九彎十八拐的屈從於阿扁意志,並對於不准參與政治活動禁令的視而不見,何嘗不是蔡英文選情告急,期求獨派令主的關愛眼神,以免自己成為短命總統、跛腳之君?
但是民進黨人士這樣扈從阿扁意志的作法不啻與魔鬼交易,為了追求力挽政權頹勢的特效藥,卻無視於阿扁一案凸顯了「法律之前人人不平等」以及頂著政治正確,刑罰也可微型化的藉口。經過這次的展延,阿扁跟一般自由人又有什麼差別,充分顯現過往最強調司法程序,動輒訴求國民黨司法不公的民進黨,早已放棄過去追求民主、平等與人權的堅持與骨氣。民進黨這樣為了政權不惜放棄基本價值的作法,就算最後強奪了天下,又如何能得到天下人的尊重?
再說扁案不僅在國內已經是在野黨的「政治提款機」,只要扁越活躍,國民黨就越有發揮舞台,更能凝聚藍營支持者的心。民進黨還別忘了有一個亟欲裂解綠營選票的柯文哲,像無尾熊一樣緊緊黏住陳水扁,正扮演著鷸蚌相爭,漁翁得利的角色。
阿扁為求自保除了積極組成對他忠誠的政治力量,別忘了他的子弟兵羅文嘉已位居民進黨秘書長,更別說卓榮泰過往與阿扁的關係了,這都凸顯阿扁正在仔細盤算「後二○二○」的泛綠陣營局勢。無論是柯、賴,還是小英,面臨國民黨的韓流效應,將來都必須把阿扁的態度列為關鍵性的力量。但是這樣不合法理的「再見阿扁」真是台灣的福氣?還是台灣人價值觀的混淆破裂?
走趟胡適故居 他仍在身邊
2019-05-07 00:22聯合報 顧力仁/台北大學副教授(台北市)
位於中研院內的胡適故居,如今成為胡適紀念館供民眾參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胡適故居是胡適擔任中央研究院院長時的寓所兼辦公室,他住了不過四年,但留下許多故事。
胡適選擇住在當年荒僻的南港,是因為他想利用史語所藏書完成若干未竟的著作;這棟平房是由蔣中正總統拿出自己《蘇俄在中國》的英文版稅,配合政府預算作建築費;故居入口有個六坪大的前廊,當客廳坐滿時,後來的客人就在前廊向裡面眺望,前廊原本沒有門和窗,增建以後,多了間接待室。
屋子的文物也有一筐子趣事,胡適有心臟病,醫生發出「禁酒令」,所以玻璃櫃內還留下好幾瓶客人送的洋酒;胡適離開大陸時,藏書都沒有隨身攜帶,朋友送他二百元美金買書,胡適用一九六元在香港買了一套縮印本《四部叢刊》,仍留在書架上;另外藝文印書館的《十三經》和《廿五史》占了大半個書架,書內留有許多胡適手寫的批註,都已經掃描下來,作為研究胡適治學的材料;胡適不喜歡待在書房,因為設計成格狀的外牆,雖然迎入光線,但有如坐監牢,他寧可在餐桌看書寫字,平日在這張餐桌上,他習慣邀請院內主管一同午餐,邊吃邊聊,解決了困難,也訂出許多大計方針。
胡適得過一個哲學博士,以及卅五個名譽博士,多半屬於政治領域,因為在國外的認識中,他在民主化的影響遠勝於文化。胡適與美亞保險公司創辦人史帶是多年好友,史帶被頒贈名譽博士時,胡適特地陪他領獎。胡適過世後,史帶出資為紀念館基金,之後在故居旁蓋了座紀念館。
紀念館分成常設展和專題展兩個展室,常設展包括家庭、留美、新文化運動、創辦刊物、學者大使、堅持民主、學術服務等主題,以文字和圖片敘述胡適生平和影響,也陳列出胡適生前所用文物。一九六一年,雷震在監獄中度過六十五歲,胡適抄錄宋楊萬里的詩祝賀他的生日,詩文說「萬山不許一溪奔,攔得溪聲日夜喧。到得前頭山腳盡,堂堂溪水出前村。」牆面上有胡適所寫這首詩的複製品,字體就像他這個人,一筆不苟,傲然挺立。
這位蔣中正多次邀一同競選總統的諤諤之士,終其一生,除為赴國難,擔任過短期駐美大使外,沒做過政府的官(中央研究院院長不是官)。胡適是美國的雜誌所選廿世紀百位影響人物之一,在胡適紀念館,你可以感受到,他仍在你身邊,更在你心中。
刑事局打假殺一儆百 向高層交代?
2019-05-07 00:17聯合報 蘇立人/退休刑警(台北市)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非地震造成道路裂縫,而是修補路面痕跡。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報載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五日發布「清查出○四一八地震散布松仁路地裂假消息照片拍攝者及散布者」新聞一事,筆者深感警方辦案竟連最基本的法律構成要件都不先研讀清楚,即隨意將人民函送法院裁處。且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案件,竟是由專責辦理重大刑案之刑事警察局偵辦,不禁讓人覺得這是否有高層授意?或是又列為警方打擊「假消息」之績效評比?
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經查法院見解,行為人主觀上須有將明知為不實事實散發傳布於公眾之目的,並於客觀上先以語言或文字等意思表示將該不實事實捏造以謠言呈現,再散發傳布於公眾,且該謠言內容足以使聽聞者心生畏懼與恐慌,而有影響公共安寧之情形,始構成本條項款之非行。
過去一些相似案例的法院刑事裁定,最後的結果都是「不罰」,其共通點皆為難以認定被移送人具有「明知」為不實事實散發傳布於公眾之主觀犯意,白話就是說人民只要不清楚知道散布的消息是假的,法院都不會處罰。
本案刑事警察局函送了兩位民眾,但由新聞資料可知,兩位民眾主觀上根本就沒有明知為不實事實散發傳布於公眾之目的,法院過往裁定都是不罰。又該民眾從高樓觀之,路面柏油外洩,地震過後的確看起來像是地裂,依據一般社會通念即可判斷其所述為真,但警方仍執意將兩人函送,並大張旗鼓發布新聞,不知是何居心?況且警方若認為散布照片的民眾違法,那後續報導的媒體為何不一併通知到案製作筆錄並函送?
由上可知現今警察似乎真淪為執政黨的打手,對「假新聞」已矯枉過正,民眾只要客觀上散布與事實不符之消息,即可能遭警方函送法院,使人民噤若寒蟬。而專辦大案的刑事警察局,竟淪落到偵辦社會秩序維護法等案件,且大張旗鼓昭告天下,但新聞稿內容即可明確知道民眾所為皆不符合法律構成要件,警方卻連隨手可查知之相關法院裁定皆不瞭解(或其實瞭解但為了跟高層交代故硬要偵辦)即將民眾函送,如此殺一儆百之行為,未免太踐踏自己的專業,也令人感到是否「白色恐怖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