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日 星期三

名家觀點/公司治理 沒有萬靈丹

名家觀點/公司治理 沒有萬靈丹


2018-10-03 01:11 經濟日報  陳清祥(作者是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副理事長,本文僅代表個人意見,不代表協會立場)


公司治理專責人員是否納入公司法修正,上半年吵得沸沸揚揚,立法院政黨協商時認為,將大幅增加企業遵法成本,最後並未納入公司法修正,而金管會新版公司治理藍圖仍將引進公司治理人員。
新版公司治理藍圖的五大計畫之一為「有效發揮董事職能」,此計畫的四大策略目標包括:強化董事會的監督功能、促進董監薪酬合理訂定、增加董事的支援以提升董事會效能、及強化內部稽核的獨立性。為加強公司提供董事行使職務的支援,金管會將透過推動設置公司治理人員,要求投保董監責任險等方式,以提升董事會效能。將優先要求金融機構(含銀行、保險、票券、證券等)及資本額達100億以上非金融業上市櫃公司,應自民國108年(2019年)起至少設置一名公司治理人員。時序進入民國107年(2018年)第4季,上述優先適用公司都急於知道如何因應,建議主管機關應儘速公布相關規範以利業者遵循。
公司治理人員為國外的公司秘書制度,負責處理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主要包括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製作議事錄、協助董事訓練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上述職務目前上市櫃公司都有議事事務單位,多半由董事會主任秘書、秘書處、法務長、財務長、法遵長、股務主管等單獨或共同負責。據悉,規畫中的公司治理人員,並未規定「專職」,需由具會計師、律師或從事公開發行以上法律、財務或股務等管理工作三年以上人員擔任,未來可能由上述現行議事單位中之人員「兼職」。
「先求有,再求好」,建議未來金管會仍宜將公司治理人員列入證交法修法,以確立其法律地位。長期而言,宜漸進為「專職」人員。並透過產官學積極培養及訓練公司治理人員,透過考試認證確認資格,並持續強化其獨立性,落實協助董事履行忠實及注意義務,以利接軌國際的公司秘書或公司治理長制度。
曾有學者指出,公司若是設有公司治理專責人員,就不會發生類似台紙等經營權爭奪事件,這未免也太高估公司治理人員了?公司治理人員能否發揮,關鍵仍在公司是否願意真正落實公司治理。除了法規要求的公司治理人員,「企業如何提供適當資源協助董事會發揮職能呢?」真心要落實公司治理的公司,通常會盡全力找到「對」的人,組成多元背景與專業能力的董事會,且冀望董事會不只協助監督、防弊,更要持續興利及創造價值。
為讓董事們,尤其獨立董事,充分瞭解公司及產業,常見的最佳實務包括:負責人應於選任及就任前與外部董事明確溝通彼此期望,全力協助所有董事瞭解公司特性及狀況,開會前應及時提供充分的會議資料,負責單位應詳實的簡報(包括交易目的、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可能風險及因應對策等。)會議時要能暢所欲言、據理力爭、充分討論及意見交流。另外,透過邀請董事參與重要策略會議,如年度營運規劃、季檢討、重大投資併購案等。讓董事們多聽、多瞭解,才能集思廣益,協助公司做出最佳決策。
法規只是最低的要求,重視公司治理的優秀企業,除儘早瞭解及評估主管機關研擬中的公司治理人員草案,宜同時研究國外的公司祕書制度,調派最適任人選,強化對董事行使職務的支援。而如何讓董事們,充分瞭解公司及產業,並對董事會的議案都有相同或相當的瞭解,充分溝通及深入討論,而非一言堂或行禮如儀通過,考驗著公司是否主動提供一切必要支援,及董事長是否建立開放討論的會議文化。


陳清祥

陳清祥是會計師,第一個工作就在勤業眾信,一待就超過30年,從基層查帳員做到企業總裁。陳清祥的英文名字叫「Clark」,與超人同名,同事們稱他為「超人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