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7日 星期三

去梯言/「不能再壞」的確切意思是什麼?

.裁判人才為本 搬開司改石頭
.輕忽風險管理 怎麼打亞洲盃
.去梯言/「不能再壞」的確切意思是什麼?
.轉型更美 與陸客和世界交朋友
.救觀光 敬老金改發旅遊券
.英全的政治修辭學… 難懂
.廢博愛座 因噎廢食
.從讓座看道德暴力
.警察 交通安全素養夠嗎
.陸美玩聲望政治 菲…虛張聲勢





去梯言/「不能再壞」的確切意思是什麼?


2016-09-07 03:28 聯合報  公孫策

陸客來台人數持續下降,暑假旅遊旺季陸客大幅減少,台灣旅遊業步入黑暗期。政府今天跨部會議端出擴大國旅、業者紓困等三大解方,盼在觀光業者上街頭抗議前夕,挽救低迷的觀光市場。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退休軍公教遊行結束,旅遊業又要上凱道。針對旅遊業的訴求,新政府提出的對策是:鼓勵國民旅遊,減少國外旅遊。
這真是太好笑了!挖東牆補西牆,不都是旅遊業者的「牆」嗎?
三個半月了,新政府號稱要解決問題,可是方法卻只有一招:水來土掩。所謂「土掩」,則是要什麼都給。如果政府有足夠的「土」,人民要的都能給,那也解決了。問題是,土不夠怎辦?
這讓人想起上古大洪水神話的故事:帝堯命鯀治水,鯀竊取了天帝的「息壤」,一種能生生不息的神土,到處去擋住洪水。天帝火大鯀偷了他的神土,派火神祝融將鯀殺了。
如果政府有「息壤」,也就不怕「洪水」了,但事實上沒有。
沒有怎辦?就得用大禹的治水方法:正史記載的是「導百川,注四海」;神話說的是「鐫石…以塞水眼」;兩者都是從根本解決問題,不能「水來土掩」。
旅行業的訴求:「九二共識蔡英文不要,我要!」也就是說,九二共識是問題的根本。一直以來,獨派灌輸選民,視九二共識為併吞台灣的洪水猛獸,相當一部分人現在開始改變了。
北京最近幾年一直強調「九二共識,一個中國」,事實上那是對馬政府施壓,而馬政府則對之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其實是努力抗拒來自北京的壓力。但是這種努力卻兩面不討好,北京嫌他「不夠一中」,獨派則根本聽不得「一中」。
政權轉移以後,情勢的發展證實,新政府避談「一中」,卻連「各表」的空間都沒了。這是完全無謀的作法,即使蔡英文的老師李登輝,也曾說過「我們認為中華民國是中國,他們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這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時間是二○○○年三月)——李登輝比起蔡英文可有謀多了。
簡單說,這一波「洪水」的起因,就在原本「塞住水眼」的九二共識被拔掉了。然而,大多數人這才看清楚,原來九二共識是台灣的一面防護盾:有了這塊盾牌,「一中」爭議可以在盾牌表面「各自表述」,而北京因為不能否定九二共識,也只能在盾牌表面做題目,而不能硬幹「傷害台灣人民感情」的事情。
新任海基會董事長說,兩岸關係「不能再更壞」,這句話的確切意思是什麼?是「不容再壞下去」?還是「不可能更壞了」?兩者代表著截然不同的心態,而情勢會變好,還是更壞,卻繫於此。

裁判人才為本 搬開司改石頭


2016-09-07 03:28 聯合報  吳東都/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台北市)

曾任大法官的台大法律系教授許宗力被提名為新司法院院長。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司法院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教授,在提名記者會上提出司法改革看法,建議一、釐清司法公信力不彰原因;二、人民參與審判以參審較可行;三、建立憲法裁判訴願制度;四、設大法庭重建終審法院統一法律見解機制。這可說是許教授的初步政見。
凡政策之施行,或多或少有其難度。如果以石頭數代表難度,最高是五塊石頭,釐清司法公信力不彰原因,有四至五塊石頭;實行參審要放四塊石頭;建立憲法裁判訴願制度,應給三塊石頭;終審法院設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則見二塊石頭。這四項政見的石頭數雖有不同,但搬開石頭力量的來源則有共同處,就是「裁判人才」。限於篇幅,先就後兩項政策評論之。
終審法院統一法律見解,乃是落實人民在司法上的平等原則(適用法律的平等),並確保法治國家所追求的法律的安定性及預見可能性。最高(行政)法院現行是以召開庭長法官聯席會議,就歧異之法律見解討論作成統一之法律見解決議。最高行政法院自民國九十七年十月,庭長法官聯席會議從每月一次增為二次後,迄今已作成九十四則統一法律見解之決議。
擬議以設大法庭代替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以裁判取替決議,固然較合於司法性質及提高效率。但是終審法院裁判見解不一致,應是在法律概念清楚及邏輯推理正確前提下,因法官之法利益衡量及價值判斷不同所致。這種情形所產生的「司法分裂」,不會太多,才是統一法律見解機制真正要解決的。
如果終審法院法官的裁判能力不夠強,裁判見解是因部分裁判之法律概念及邏輯推理錯誤所致,統一法律見解雖必須為之,但該歧異其實是可避免的。甚且,萬一發生將原本正確的法律見解,統一成不正確法律見解,豈不可怕?如何讓裁判人才擔負統一法律見解工作,才是更重要的課題。
憲法裁判訴願是讓受司法裁判人民認為裁判有違憲時,直接以裁判為對象,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德國憲法裁判訴願案件,占其聯邦憲法法院受理件數的絕大部分。我國大法官釋憲,效率有相當大的改進空間。以過去六年為例,自司法院釋字第六八二解釋至釋字第七三九號解釋,共五十八則,平均一年不到十則。其中,自聲請至作成解釋逾三年者有卅一則,比率逾半。現在不知有多少法官承審案件,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已經多年,還不知解釋何時會出爐。
其實司法裁判是在解決問題,不是單純學術研究。大法官釋憲也是一種司法裁判,在不能兩全下,與其花時間寫「落落長」意見書,不如分出一些時間,多作幾則解釋,縮短作成解釋時間。如果大法官釋憲的「解釋效率遞減」不能翻轉成「解釋效率遞增」,沒有憲法裁判訴願的現在,釋憲效率如此,再多個憲法裁判訴願,等待釋憲結果,豈不更漫長?解決「解釋效率遞減」問題,除制度面改進外(例如是否分成兩庭),也與裁判人才有關。因為司法專業化可提高效率!
裁判人才如何得?就是用人採「能力主義」,而不是「輩分主義」、「行政主義」、「色彩主義」…。有裁判人才,何只能搬開石頭,還能「高枕石頭眠」!

輕忽風險管理 怎麼打亞洲盃


2016-09-07 03:28 聯合報  李同龢/大學教師(花蓮壽豐)

金管會主委丁克華批兆豐太過疏忽,沒有好好處理,反而一句話「不須向你們通報」觸怒美方招來重罰。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記者蔡孟妤/攝影


報載兆豐金因為一句「不須向你們通報」觸怒美方,招致重罰,其實是因為兆豐金硬拗曲解美國反洗錢法,而認為紐約州金融署所認定有洗錢嫌疑的交易並不具有洗錢的疑慮,所以不需通報。
這起事件充分反映台灣的硬拗文化,同時也反映台灣金融業一向不重視風險管理;風險管理向來被認為不事生產,不會替銀行產生利潤。兆豐金紐約分行風險部門主管居然由營業部的經理來兼任,就風險管理而言,簡直是不可思議,因為風險管理的人員是要獨立於營業部門的,不能球員兼裁判,這是風險管理的基本常識。
兆豐金被重罰也反映出台灣金融業風險管理人員缺乏國際觀,訓練有素的風險管理人員一定要研讀過去金融風險事件案例。
假如兆豐金紐約分行風管人員有經過正規訓練,應知一九九五年日本大和銀行(當時全世界廿大銀行之一)紐約分行盜賣客戶債券的案例。當時債券交易員井口俊英因交易債券損失而盜賣替客戶保管的債券以彌補損失。井口俊英後來主動告知總公司他的醜行,原也要通知美國監管單位,可是總公司及日本政府要他先不要通知美國政府,事發兩個月後才通報美國金融監管單位。美國政府氣急敗壞,當時險些造成外交事件,大和銀行也為此付出慘痛教訓,被趕出美國市場,井口也被判刑四年。
假如這個案例與洗錢無關,那兆豐金風管部門也應知道匯豐銀行美國分行及法國巴黎銀行美國分行,分別在二○一二及一四年被美國政府以違反反洗錢法罰了十九億及八十九億美金。特別的是,法國巴黎銀行美國分行的作為,沒有違反法國法律,可是違反了美國的法律。
兆豐金在美國立足數十年,居然還對美國金融監理文化不瞭解,以為台灣那套硬拗文化也可以用在美國,代表其輕忽風險管理,也不重視培養有國際觀的人才。像兆豐金如此大的銀行都有此問題,可以想像台灣其他的銀行也會存在同樣問題。
美國的金融監理制度已很透明易瞭解,我們的金融機構還是誤解其金融監理機制。現在要去打亞洲盃,而大部分的東南亞國家,英文都不是官方語言,要瞭解當地國的金融監理機制更不容易,以後難保不出紕漏;連人家的遊戲規則都搞不清楚,如何打亞洲盃,甚至世界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