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 星期二

經濟/長照保險制絕對比稅收制優而可行

.聯合報社論..九二共識:蔡英文馬步鬆動
.聯合報黑白集.勿做大版黃國昌
.經濟日報社論.長照保險制絕對比稅收制優而可行




經濟/長照保險制絕對比稅收制優而可行


2015-12-29 01:23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長期照顧服務法在今年5月通過後,長照制度終於踏出成功的第一步;接下來,若能解決「錢從哪裡來」的問題,才算大功告成。因此,政府規劃用保費支應,也擬具「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未料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陳建仁日前表示將採稅收制推動,使得長照的推展又橫生枝節。
照民進黨的說法,稅收制「較能達成所得再分配的原則,減少民眾負擔」,好像完美無瑕;長照保險則是「附加在全民健保收費是變相加稅,增加人民負擔,等於拿下一代的錢來花,有違世代正義」,把長照保險說得完全一文不值,這會不會又是一種政治語言?值得好好釐清辨正。
首先,長照制度屬於「新」的政事和新的支出,基於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當然必須找尋「新」「增」的財源才是正辦。長照用稅收制,講白了就是「非加稅不可」,要不是開徵新的稅目,就是既有的稅制提高稅率或擴大稅基,結果當然是增加民眾負擔。用減少民眾租稅負擔的方式來增加長照服務,這不是天方夜譚嗎?
若敢誇稱「不增加民眾負擔」,則只能在既有的稅收中「移緩濟急」才有可能。前提條件就是政府已有巨額的累計剩餘,或是有刪減其他政務支出的空間。問題是,政府連年赤字,債台高築,財政困窘已是經年累月的問題,上次出現過財政剩餘已是民國87年度的事了,生吃都不夠,哪來曬乾?至於排擠其他政務支出,民進黨有責任說清楚,講明白,到底要找哪些部會或政事別支出開刀。如果都做不到,那就是擺明要讓未來的財政進一步惡化下去,這是很不負責任的作為。
而如果稅收制可行,政府只需指定特定的稅收一定金額用於支應長照制度,甚至不必立法或修法,那就該反問民進黨為何曾執政過八年卻沒有做?再說,稅收制的最大缺點,就像政府在炒「大鍋飯」,權利、義務之間無對應關係,甚至未繳稅、逃漏稅者或從事地下經濟者都可以「搭便車」享受長照制度,毫無公平可言。而且稅收制沒有財務「自給自足」的精神,且「看天吃飯」(視政府財政狀況而定),每年都要跟其他政務或單位競爭有限的預算;如此地「無恆產,則無恆心」,長照制度如何永續發展?
至於「世代不正義」問題,說穿了只是個假議題。眾所周知,生病是種風險,健保永遠都是健康的補貼生病的,總不能說健保對健康的人不公平。一樣的道理,失能失智也是一種風險,且會隨著人口老化而愈趨嚴重,長照保險由下一代繳納保費給上一代使用,受惠者可能是自己家族的上一代立即享受福報,也可能自己將來老了享受新的下一代的保費的照顧,怎說不公平?
更何況,世代不正義也是稅收制無法解決的問題。因為長照制度涉及的是「長期」概念,用稅收支應本是以短支長的杯水車薪,最後只會造成財政惡化而失能,還是由後代子孫來收拾殘局,怎麼符合世代正義?
最後,民進黨所指定的遺產稅及贈與稅,表面上對所得分配有正面效果,其實是本末倒置。因為長照保險參照健保保費,涵蓋各類所得,也有紓困機制,在所得分配方面並不亞於稅收制。事實上,遺贈稅是機會稅本來稅收就不穩定,99年至103年平均年收僅約120億元,對於長照制度龐大的需求簡直是杯水車薪,根本不足以實現「確保品質,發展普及、多元及可負擔之服務,保障接受照顧者之尊嚴及權益」的目標。更不用說,遺贈稅是中央和地方的共分稅,若專供長照使用,必然衍生中央和地方搶錢的爭議。
總之,長照保險制就算有不完美之處,但還是完勝稅收制!朝野政黨盡快朝此方向建立共識,立委就趕緊審議長照保險法吧!

聯合/勿做大版黃國昌


2015-12-29 01:23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黃國昌是黃國昌,蔡英文是蔡英文。蔡英文不要做大版的黃國昌。
黃國昌的岳父高熙治是投資大陸的台商,與黃國昌過去將兩岸商貿指為「賣台」的立場出現矛盾。他說:「我與岳父的政治立場不盡相同,但彼此尊重。」不過,黃國昌卻不曾對期待兩岸服貿、貨貿及交流的台灣人也說:「我們的政治立場不盡相同,但彼此尊重。」
岳父可以,別人不行。黃國昌顯然陷於雙重標準,自相矛盾。沒有人批評高熙治的台商身分,但黃國昌「彼此尊重」的寬容與體諒精神,不能反映在他對兩岸商貿的政治論述上,這難以自圓其說。
其實,這種「我家可以,你家不可」的「岳父理論」,原是民進黨的基本辯證法則,蔡英文一向也表現得酣暢淋漓,在總統候選人政見辯論會上也一再出現。
例如:我家買賣土地是投資理財,別人家就是炒作地皮。領十八趴,罵十八趴。國民黨簽ECFA是「傾中賣台」,民進黨若要執政就「概括承受」。國民黨進口美牛,民進黨就在立法院打地鋪抗爭;民進黨欲解決瘦肉精美豬進口,就「比照日韓標準」。國民黨執政,就霸占立院主席台;民進黨欲執政,就「停止對立/全民團結」。想和諧就「四不一沒有」,想鬧事就「正名制憲」,想重返執政就「中華民國憲政推動論」。在野「否定九二共識」,欲主政就「承認九二事實」。在野稱「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外來政權」,要執政就「一直捍衛中華民國」……。罄竹難書,皆是「我家可以,你家不可」。
蔡英文贏面甚大,若真不想做「一半人民的總統」,就不要再羞辱「另一半人民」的政治理念,不要再做「岳父可以,別人不行」的大版黃國昌。

聯合/九二共識:蔡英文馬步鬆動


2015-12-29 01:23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馬習會後,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對民進黨喊話:「只要承認九二共識的歷史事實,認同其核心內涵(即可)。」蔡英文的最新說法是:「民進黨沒有否認一九九二年兩岸會談的歷史事實,也認同當年……求同存異……的這段協商溝通的經過和事實。」
至此,在九二共識上,蔡英文再次轉身,但仍未完全到位。這次轉身,可以看出蔡英文是朝北京的方向轉去;而非如蔡英文所預言,「只要勝選,中國會朝民進黨的方向調整」。
張志軍出題,蔡英文按題回答。其中,「歷史事實」、「認同」等語,皆是張志軍的詞彙;蔡英文只是把「九二共識」改成了「一九九二年兩岸會談」,又將「認同求同存異的協商溝通經過和事實」,代換了「核心內涵」。
蔡英文一路否定九二共識,現在卻陷於不能不尋求解套的尷尬境地。她如今把「九二」與「共識」拆開:承認一九九二年開會的「事實」,又稱此會曾有「求同存異」的「協商事實」。那麼,如果不稱作「九二共識」,能不能就稱為「九二協商事實」呢?但如果二者其實是同一回事,那又何必為「九二共識」四個字鬧到今天這步田地?
蔡英文的轉身,不妨從對北京與對蔡英文自身的兩個角度分別略論:
對北京來說,蔡英文顯露了不能不接受「歷史事實」的態勢,使北京看出她的馬步鬆動;但她又作出了不肯照本接受「九二共識」的姿態,仍然未能解決兩岸之間的不確定性。蔡英文這個以「九二事實」來替代「九二共識」的說法,究竟是築高了河堤?還是潰堤的前兆?
對蔡英文自己來說,將「九二共識」換成「九二事實」,則極可能拖長了兩岸僵持的時間與代價,而每一次糾纏皆未必對大局有益。因此,蔡英文實不如在「九二共識」四字上果敢認賠殺出,打脫牙和血吞,再回過頭來經營九二共識「求同存異」的政治效能。
蔡英文認同九二共識的求同存異,卻未說明同者為何與異者為何?九二共識求同存異的原型是:「海峽兩岸雖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但對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據此,「雙方同意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出自此一原型,發展引伸開來,北京方面強調「反對台獨/兩岸同屬一個中國」,而馬政府強調「一中各表」「不統/不獨/不武」,這始是九二共識「求同存異」的完整架構。蔡英文若認同九二共識的「求同存異」,就必須表態:她是否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認知「一個中國原則」,並力守「一中各表」的防線。
「求同存異」必須包涵「一中各表」,但未必能包括「一邊一國」和「台獨黨綱」。也就是說,「求同存異」不是一句空話,必須明言求什麼同?存什麼異?
蔡英文說要「維持現狀」,卻稱她的「現狀」與馬英九的「現狀」不同,謂是民主vs.黑箱,共享vs.寡占,選擇vs.限縮云云。但這些空泛的言語皆只在技術層次,而不在原則層次。蔡英文曾說,她的中華民國與馬英九的中華民國不同。她的中華民國,指的就是台澎金馬,只包括淡水河、濁水溪;而馬英九主張的一個中國,卻是包括長江、黑龍江。蔡英文並說:馬英九主張的一個中國,與北京主張的一個中國相同。
但若回到九二共識,蔡英文就不能再用技術面來掩飾原則面。她既然有不同的現狀,不同的中華民國,不同的中國,這些皆是原則問題。難道她認為這也是九二共識的「求同存異」?難道她將在這般的「求同存異」上與北京發展互動?
蔡英文在九二共識上,正朝著北京的方向調整。這是值得鼓勵的轉身,更是不得不然的轉身。蔡英文不要說,「我和馬英九不一樣」。待她若當選主政,面對馬英九留下的兩岸二十三協議、陸客來台、和平發展、外交休兵、一中各表、兩岸三級法制化協商平台,及馬習會等資產,心中應當存有敬謹、感恩與珍惜之情,並思如何才能和馬英九一樣。因為,馬英九已為蔡英文打開了出路:從「九二共識」進,由「一中各表」出。
蔡英文不必糾纏在把餃子皮稱作「九二共識」或「九二事實」之爭,那其實是自欺欺人。畢竟,蔡英文難道要丟棄台灣賴以繫命的「一中各表」餃子餡?
我們再次建議,一步到位,蔡英文應當思考:「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認知並發展九二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