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殺出程咬金 死刑釋憲玩假的
◆ 大法官為何要刁難死刑?
◆ AI時代司法改革 要跑起來!
◆ 死刑合憲 充滿政治
◆ 央行重手打房 害怕什麼?
◆ 做好6件事 台電免漲電價、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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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出程咬金 死刑釋憲玩假的
2024-09-21 04:18 聯合報/ 黃瑞明/靜宜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憲法法庭終於公布了死刑釋憲案判決:有條件合憲。很多人看了會跌破眼鏡,其實結果早可預料。死刑違憲是大法官們的原本規畫(筆者也如此預言),可是中途殺出程咬金,被迫調整策略。
中華民國憲法制定於民國卅五年,早在廿四年就公布的刑法對於諸多罪名科處死刑。如果死刑違憲,國民大會在當時就會訂定如西德基本法第一○二條一樣的條文:死刑業經廢止」。制憲者不這樣做,是因為他們不認為死刑有問題。說死刑違憲的人其實是曲解、強姦憲法。
大法官會議在過去曾以三號解釋確認死刑不違憲,憲法法庭卻決定受理死刑犯的釋憲聲請,司馬昭之心,很明顯地就是要翻案。只要看看多數大法官的過去言行,尤其即將卸任的某幾位,就知道他們要演出告別作,讓國際特赦組織喝采,虛榮心作祟。
死刑其實早就廢止了。法務部在四月間的言詞辯論上稱,近五年殺人等案共四七六件,只有一件判死刑定讞!就在憲法法庭宣判前一日,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掐死女友、再於洗衣機內悶死雙胞胎兒子的台中冷血凶手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關廿五年就能假釋!這樣的壞蛋都能免死,鄭捷地下有知,只能感嘆生不逢時。實務界早已透過教化可能性與兩公約施行法(聯合國根本不承認我們是簽約國)讓死刑規定安樂死,輿論對此早已麻木。台灣法院只同情加害人,本案死者是陪酒女郎,三條人命算什麼呢?
程咬金就是國會改革法案。在監察院等單位兵分四路提出釋憲聲請時,許宗力很清楚「今上」意志強烈,非受理不可。如果法案合憲,尤其是國會調查權成立,以後四年就天天上演藍白打綠戲碼,賴清德別玩了。讓法案違憲,卻必須撕毀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許在當時就反對此解釋),天下人都能看出大法官是一○一忠狗。為了佯裝中立,他們於是對死刑案採取烏賊戰術。安撫八成以上支持死刑的國人,讓國民黨失去捶打賴清德的施力點。
犧牲死刑案,接下來就好辦了:憲法法庭會百分之百宣布國會改革法案違憲。聽起來很悲哀,但許宗力這八年來院長任內,大法官們何曾違逆過民進黨旨意?
一一三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可用六個字形容:雷聲大雨點小。玩假的,糊弄死刑犯與廢死聯盟而已!在刑事訴訟程序上挑毛病,但不溯及既往。允許本來就可能的非常上訴,結果還是一樣。卅七名死刑犯只能繼續抄寫佛經,到死為止。與筆者同名的那位大法官數十年來言必稱廢死,如今好不容易逮到機會宰割刑法,竟然對主文十七項內容全都投出同意票,可見其中詭異處。真正信仰廢死理念的人會寫出洋洋灑灑的不同意見書,譴責抨擊判決主文和稀泥?
死刑釋憲案判決只是開始,不是結束。國民黨必須正視死刑早已被法院做掉的事實,擬定長期抗戰策略,正告人民:我們就是支持死刑的政黨!我們執政後會恢復執行死刑!從馬總統卸任以來,除了王鴻薇,國民黨幾乎不曾對蔡政府不執行死刑吭聲過。韓國瑜與侯友宜在競選總統期間也從來不提死刑政策,似乎是擔心當選之後無法對國際特赦組織交代。
因為國民黨的縱容,死刑規定才會變成廢紙。不分藍綠,絕大多數選民都支持死刑。民氣可用,展現堅持正義的骨氣吧!
大法官為何要刁難死刑?
2024-09-21 04:18 聯合報/ 呂維寧/ 公司助理(彰縣員林)
針對死刑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作出本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仍認死刑合憲,但設下層層關卡阻撓法官判死,必須「犯最嚴重之罪」、「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凶手犯案時不能有精神問題且不能關到精神出問題」、「包括最高法院法律審之各審級法院審判時應有強制辯護正當程序」。
概觀判決,大法官或許礙於民意勉予同意死刑不違憲,但判決與執行將趨向極度嚴苛,判死刑務必參與審理全體法官無一異議,三級承審個別法官皆擁有否決權,類似聯合國常任理事國。另外,大法官再度認證精神疾病患者可豁免死刑,審理羈押期間也不能刺激害犯罪人讓他精神出問題,想必未來醫院精神科將門庭若市,精神專科醫師將比心臟外科吃香,難保不會有高價買精神病「醫囑不宜死刑」證明情事。
刑事訴訟法第卅一條本就有強制辯護規定,如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死刑即屬之,且法院須主動上訴至最高審,對重刑犯訴訟權利極其慎重,上訴最高法院亦有強制委任律師規定,故憲法法庭此一判決,根本多此一舉。至於犯最嚴重之罪,何謂「最嚴重之罪」?不確定的法律名詞徒增認定紛擾,殺幾個人(一、二還是三)?殺何種身分之人(平民、警察、法官、高官)稱得上嚴重?哪種殺人方式歸類為嚴重(虐殺、分屍、還是殺人如麻)?請大法官明訂具體列表供參,免得小法官無所適從。
憲法法庭認為對相關法律規定欠缺理解能力者不得執行死刑,認為生命權與生俱來不得剝奪,筆者想就教大法官諸公,刑法明文規定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那請問精神正常卻不懂法律,與精神病患欠缺法律理解能力,有多少異同?又生命、自由、財產,何者不是與生俱來權利,不是憲法保障之人民權利,何獨厚死刑犯?你不犯法,法不犯你,權利與義務相對,公權力又不是無故剝奪生命權,何來違憲?殺人犯殺人有恪遵聯合國兩公約嗎?憲法法庭何故要刁難死刑?
AI時代 司法改革 要跑起來!
2024-09-21 04:18 聯合報/ 陳宏達/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新北市)
司法改革步伐緩慢,以司改基本法「妨害司法公正罪」為例,「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廿五條明定「各國應採取必要之立法措施」,我國雖非締約國,但為加強反貪腐之國際合作,特予「內國法化」,於一○四年五月廿日公布「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第七條明示「應於本法施行後三年內完成法令之制定」,筆者於一○五年司改國是會議,亦提案盡速完成立法,經全體委員一致通過,歷經八年,不見有任何進程,司改多年自然無法迴避「人家都已上太空,我們還在殺豬公」之譏。
當前人工智慧(AI)如火箭般速度發展,司改與 AI 交匯的時代尤具重大意義。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在台大畢典致詞有如暮鼓晨鐘,提醒我們正處於人工智慧的起點,即將進入一個巨大變化的世界,每個行業都將發生革命性變化與重生,必須為新想法做好準備,要跑起來,別用走的!
首先,有關 AI 時代對司法的影響,顯而易見,有助司法效率的提升,特別是智慧辦案系統方面,法院、檢察署可藉由 AI 輔助案件篩選、卷證分析及資料生成,經由 AI 來準確預測犯罪風險,輔助羈押、具保、量刑及假釋等決定,減少法官自由心證受到「雜訊」的影響,確保同類案件裁判的一致性,提升法院的公正性。
其次,對於司法官常年案牘勞形的沉痾,亦可以經由司法書類自動生成,大幅減輕製作書類的沉重負擔,特別是當前大量類型化犯罪案件,諸如妨害名譽、公共危險、毒品及詐欺等即可快速處理,把寶貴的司法人力資源用在刀口。另外,AI 被運用於管理法律檔案、自動生成裁判摘要與法條分析,亦可增加書類的易讀性,貼近人民法律感情。
在司法實踐創新方面,有關智慧法院之建置,推動線上偵審、電子卷證檢測等運作模式,亦是刻不容緩,英國早已啟動「數位法院」,利用 AI 技術處理日常小額訴訟、交通違規等。筆者曾只是為了區區三百元交通罰單之行政救濟,竟耗費長達一年,名之為「簡易程序」卻一點也不簡單,未來透過 AI 的影像偵測、生成技術,應可達成「速審速決」之基本要求。
不可諱言,AI 也會對於司法公正帶來極大的挑戰,特別是演算法偏見的問題,可能帶來決策偏誤;另有關 AI 演算過程的不透明性,也會引發信任危機;尤其在資訊隱私權保護方面,亦須盡早完善法律因應。
AI 永遠只是智慧型助理,司法官對於案件仍須負起監督的責任,以確保 AI 應用不致削弱民眾對司法的信任。
老子「道德經」名言「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司改推動 AI 的應用、更新法律框架及重塑司法人員智能都需要與時俱進,盡早展開法律界與科技界跨域合作,積極參與 AI 倫理國際標準的制定,才能展望一個公正、高效、人性化的進步司法體系。
死刑合憲 充滿政治
2024-09-21 04:18 聯合報/ 高文文/公(新北市)
憲法法庭雖做出死刑合憲解釋,但附加「僅得適用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且需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訴訟程序要求」的限制,判處死刑,須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等同實質廢死。
賴清德總統日前提名多位大法官人選,因多數主張或贊同廢死,社會及輿論撻伐,在野黨也放話,如果憲法法庭做出死刑違憲的判決,將抵制大法官人事案。這屆大法官顯然已經看到風向了,是否有高層臉色暗示,不得而知,但文字遊戲中,充滿政治考量。
判決「合憲」結論,但處處都是實質廢死的條款,除了限縮個案犯罪情節,還要各級法院法官全部同意,未來判處死刑,勢必難上加難,這樣的政治性解釋,恐怕只會衍生更多的爭議。
央行重手打房 害怕什麼?
2024-09-21 04:18 聯合報/ 趙興鵬/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台北市)
報載央行總裁楊金龍出手第七波房市管制措施,以行動高舉大旗對付炒房者,重點有四:「新增規範自然人名下有房屋者之第一戶購屋貸款不得有寬限期」、「自然人第二戶購屋貸款最高成數由六成降為五成,並擴大實施地區至全國」、「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自然人購置高價住宅貸款及第三戶(含)以上購屋貸款之最高成數由四成降為三成」、「餘屋貸款最高成數由四成降為三成」。
這手段之嚴厲,炒房者稱為歷年之最。為什麼此時才開始對在房市橫行霸道已久的怪獸「炒房」下重手?是不是晚了?還是不得不為?
房價狂飆,銀行不動產貸款數額,已逼近銀行法規範的卅%上限滿水位,央行希望針對房貸進行總量管制,包括造成這波房價直直漲的始作俑者新青安房貸,也被採取精進措施,變相踩煞車以壓抑過熱的房市。不動產業者因此對房市不再看好,炒房者也已聞到了氣氛不對,開始利用媒體放話,說央行出手狠會打擊到無辜,例如首購族、換屋族等,希望央行縮手。
但央行能不下重手嗎?美國聯準會的一舉一動,向來台灣都是亦步亦趨,如影隨形,但日前央行決定走不一樣的路,連續兩季反向提高存款準備率,對房市採取史上最嚴格信用管制。以往央行調升存貼放利率或是存款準備率,考慮的是壓制通貨膨脹,但此次調升存準率與通膨無關,楊金龍在央行理監事會後,即誠實告知媒體是衝著房市而來,他也說出最關鍵的一句話:「銀行信用資源向不動產相關部門傾斜之情勢漸趨嚴峻。」筆者用一句大白話解讀就是:再這樣放任下去,房市要泡沫化;房市泡沫化後,金融機構必受波及。
為什麼若不即時挽救,必然造成房市泡沫化?楊金龍沒有說,筆者認為,美國日前宣布降息兩碼,就是準備對各國展開割韭菜,利用各國升息時大量回流美國的美元存款,降息後在資本市場放貸給美國的各個投資基金公司,由這些投資基金進入他國泡沫化的房市,大量的便宜蒐購那些賣不出去的優質樓房,待其房市被炒高後,再高價賣出,中間獲利可觀。
美國這招「左手升息,右手降息,中間賺價差」,五鬼搬運似地將他國的經濟成長乾坤大挪移,不費吹灰之力盡入自己囊中,已非首次,且屢試不爽。遠有民國六十九至七十九年(一九八○至九○年)代年日本房市泡沫化、經濟大蕭條的失落十年,近有越南房市的泡沫化危機,有媒體報導,庫存餘屋需到百餘年後才能賣完,甚至還牽連金融機構放貸秩序失控後宣告破產。
以上的美國因素,央行先前即對各大銀行下達「限貸令」,雖讓民眾申貸無門,且驚動行政院長及總統,並接連喊話沒有「限貸令」,但購屋者貸不到款是事實。楊金龍為什麼在高層不贊成下仍不遺餘力,要給過熱的房市澆一盆冷水,究竟他看到了什麼?又害怕什麼?
做好6件事 台電免漲電價、補貼
2024-09-21 04:18 聯合報/ 鄭博文/大學退休教師(高雄市)
立法院開議,台電漲電價與一千億元補貼追加預算,成為在野黨立委抨擊焦點。
台電目前經營困境主因來自電業法修法政策錯誤,美其名要電力自由化,加上核能機組陸續停機,用光電與燃氣補缺口,種下台電被風光電民營電廠掏空,造成財務嚴重虧損。
台電原本是一獨占事業,從發電端到營運端全由其一手包辦,目前電業法修正,允許民間設立電廠,配合非核家園政策,光電、風電企業紛紛成立,加上過去因氣電共生特許民營火電廠,台電目前發電量不到七十%,有逾卅%是民營電廠供應,而這些電力台電全數收購,高買低賣造成台電在蔡總統任內年連年虧損;相對的,民營電廠的火電、光電賺飽飽,尤其是光電業。
電力自由化迄今只做半套,發電廠民營化,台電不再獨占,但輸配電與用戶端服務仍交由台電獨家負責維修與營運,電價決定由政府掌控,造成政府核定的定價比向民營電廠收購價格低,因此民營電廠不但免費使用台電輸配電與用戶端服務,更享受台電割肉賠錢買電。
基此,台電經營困境解決之道的第一項,為民營電廠使用台電輸配電與用戶端服務時需付使用費來分攤台電成本,台電將可創造新財源,避免虧損擴大。第二則是非台電發電、尤其是綠電為實現電價自由化,台電不再收購,由民營電廠自行找使用綠電之企業決定價格。當然,能源署可建置綠電交易平台,台電只負責將電送到企業用戶,台電不再割肉,能省下龐大費用,並可進一步減少虧損。
第三項是重啟核四並將核三與核二延役,將台電發電結構的核能占比拉至廿至廿五%,用核能低發電成本來平衡燃氣與燃煤成本,讓台電能增加售電利潤空間。第四,由於綠電的波動性,只能把發電高峰時的多餘電力儲存起來,供發電低谷時使用,因此,未來應要求民營電廠建置大型儲能設施。台電也可投資興建大型儲能設施來協助民營電廠,但前提是民營電廠也應付費。
第五,許多國家發展綠色能源時,未注意到綠色能源的波動性、間歇性和隨機性特點,因此,台電應要在全國設置多處虛擬電廠,修正目前中央控管電力調度。第六,是加速全面更換安裝智慧電錶,透過智慧電表,台電才有能力掌握用戶用電數據,進而搭配虛擬電廠與大型儲能設施運作,才能更精準有效分配電源。
台電只要做好這六件事,尤其是重啟新核四廠,將有機會改善目前營運虧損與頻頻跳電事故。政府也不必年年補貼台電的千億虧損,還用全民的錢去豢養光電業者。讓光電與風電一起進入市場競價,不要讓它們成為台電與全民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