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2日 星期一

【專家之眼】笑死,統一發票也能是社會衝突的武器

◆  【專家之眼】笑死,統一發票也能是社會衝突的武器
◆  【專家之眼】務實推動台灣政策法 以免空歡喜一場





【專家之眼】笑死,統一發票也能是社會衝突的武器


2022-09-12 08:42  聯合報/   陳國樑/政大財政系教授
台南美食「阿堂鹹粥」漲價,隨即爆出店家不主動開發票的爭議。圖/翻攝自阿堂鹹粥臉書



台南美食阿堂鹹粥價格調漲,隨即爆出店家不主動開發票的爭議。近年來,每有知名小吃調漲價格,店家使用統一發票情形,隨即會被熱烈關注、以放大鏡檢視;鄉民與不滿漲價的消費者,搖身一變為「無任所稅務員」,無償、無怨、無悔地對店家啟動「查稅」。好笑,統一發票制度,也能是社會衝突與對抗的「武器」。

民國40年1月1日起實施統一發票制度,是台灣的一項「發明」;發票為交易憑證,在當時百廢待舉時空背景下,推行全台統一進銷貨憑證掌握交易資料確保營業稅收,實在是無可奈何的作法。同時施行的有統一發票給獎暫行辦法民國54年12月30日營業稅法全文修正公布統一發票給獎規定,乃成為正式條文

為防止營業人漏開發票、逃漏營業稅,藉預期中獎心理為誘因,促使民眾於交易時主動索取統一發票,以擴展統一發票的使用、有效掌握稅源。此政策效果的論述,看似直覺,但「阿堂鹹粥」老闆:「全台南只有我開發票」一句話,有如小男孩看到一絲不掛的國王,脫口戳破了「赤裸裸」的真實——已經實施了七十一年的統一發票制度,結果是:會誠實繳稅的店家,沒有統一發票,也會誠實繳稅;不會誠實繳稅的店家,既使有統一發票,依舊逃漏。

民眾購物消費,考慮的是所須支付包含稅負在內的「完整價格」;並不會在乎其所支付的一百元,有多少屬於店家、有多少進了國庫。當購物消費時,面對不開發票可以少付5%的誘惑,有誰會為了兩個月一次的發票中獎機會,而堅持支付原價?因此,以為預期中獎心理是足夠的政策誘因,可使民眾於購物消費時主動索取發票,實為一廂情願的想法;統一發票制度,竟淪落為民眾購物消費沒有發票、也沒有降價,或有其他不滿時,拿來「報復」店家的反制手段

在商業行為中,交易憑證制度有其必要性,但以統一發票作為唯一的交易憑證,反而有害整體營業稅制度。在稽徵完全仰賴統一發票的情形下,營業稅稅源縮減至有發票交易與零星漏開發票檢舉案件,而使稅基逐漸萎縮,堂堂營業稅,退化成「統一發票稅」。

根據國民所得統計年報》,109年度民間消費金額為12兆3,716億元,按5% 營業稅徵收率粗略估算,應有稅收為6,186億元然根據同年度財政統計年報》,營業稅實徵淨額僅有4,372億元營業稅的「黑洞」在此。

統一發票制度除了沒有宣傳的政策效果、且有害整體營業稅制度外,還造成許多社會經濟問題,茲舉其犖犖大者如下。一、統一發票系統的建置與開立統一發票,增加交易成本;二、加值稅的進銷項稅額扣抵全賴統一發票,造成虛設行號買賣發票;三、整體營業稅制度的設計,使用與不使用統一發票的加值與非加值兩體系並存,自相矛盾;四、免用統一發票有如國稅局認證的「地下經濟」,造成稅制不公;五、塗改變造發票號碼、大量開立1元小額發票等弊端叢生

統一發票制度是稅制「蠻荒時代」的產物,導入之初乃不得不為,然在便宜行事欠缺檢討下,發展至今尾大不掉,竟演變成為稅制怪獸「酷斯拉」。不斷地的政令宣導,誤導民眾深信沒有統一發票,國家就沒有稅收;渾然不究全球只有少數幾個國家(中國大陸、捷克、拉脫維亞、立陶宛、葡萄牙、羅馬尼亞、與斯洛伐克),以給獎作為誘因,施行統一的發票制度

統一發票制度應被認真檢討,毫無懸念;早在50年代,政大財稅系創系主任暨政大財政研究所創所所長張則堯教授,即曾著書討論統一發票制度的存廢。遺憾的是,雖然沒有寫在法條,「簡單方便、得過且過」,是營業稅稽徵最高指導原則,有誰在乎犧牲的社會成本潛在稅收損失







【專家之眼】務實推動台灣政策法 以免空歡喜一場


2022-09-12 08:36  聯合報/   陳一新/淡江大學外交與國際關係學系榮譽教授
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十四日將審查強化台美關係的「台灣政策法案」,白宮國家安全顧問蘇利文表示部分條文令人擔心。路透



繼美國前副國務卿阿米塔吉8月撰文提醒「台灣政策法」(Taiwan Policy Act of 2022)應務實推動之後,白宮國安顧問蘇利文9月7日受訪時也表示,他對該法草案的部分條文感到擔憂。作為與美國聯邦國會聯手推動該法案的蔡英文政府,的確應該和美國政府中友台的官員與國會議員好好商量如何才能讓該法務實並有效地順利通過,才不致因為一昧務虛而功虧一簣。

台灣政策法」是在美國聯邦參議院共和黨籍預算委員會首席議員葛瑞姆民主黨籍外交關係委員會主席梅南德茲率領國會代表團4月14日訪問台灣後所提出。該法草案包山包海,內容包括賦予台灣「非北約盟國」的地位、提供金融貸款讓台灣取得美國發展戰略與戰術同步並且能打一場不對稱戰爭的能力、提供台灣具有威懾人民解放軍的武器、更改目前「台北經文代表處」(TECRO)名稱為「台灣代表處」(Taiwan Representative Office, TPO),並修正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 TRA取消台灣官員訪美限制以及推動台灣參加包括聯合國在內國際組織

就該法草案內容來看,「台灣政策法」可以說不僅是歷年友台法案與修正案之集大成者,更是對行政部門下指導棋的一個版本。

早在民國八十八年(1999年)李登輝總統時期,美國國會友台議員就試圖通過一個「台灣安全加強法」(Taiwan security enhancement Act, TSEA)。當時,柯林頓總統認為該法草案賦予國會過大的權力,嚴重侵犯到行政部門的權力,而決定全力阻擋,終於使該法草案「躺平」,永遠出不了國會山莊。後來,國會只有將該法草案打散,以修正案的方式放進每年都要通過的「國防授權法」(NDAA)或是透過「化整為零」成為個別的零星法案才在國會通過。

這次「台灣政策法」草案至少有以下五點讓行政部門不以為然。首先,與美國前總統卡特時期不同的是,現在台灣與美國行政部門已有不錯的溝通管道,大可不必再透過國會向行政部門施壓。

其次,「台灣政策法」草案內容較諸「台灣安全加強法」在侵犯行政部門權力方面可說有過之而無不及。

第三,蔡英文希望透過駐美代表處的更名來彰顯台灣的主權地位,但是從美中兩國的角度來看,「台灣代表處」一旦成為正式名稱,可能會讓北京跳腳,甚至在兩岸之間引發軒然大波甚至衝突。

第四,「台灣政策法」若是賦予台灣「非北約盟國地位,則不啻代表美國立法部門透過「戰略清晰」的表述,來挑戰行政部門迄今仍然堅持的「戰略模糊」。

最後,美國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之間權力鬥爭已有兩百多年的歷史,既然我國和美國行政、立法兩大部門都有良好的溝通管道,實在大可不必捲入美國府會之爭,以免影響到歷經數十年才獲得改善的台美政府間的關係。

由此觀之,我國國安高層與相關單位與白宮印太事務協調總監坎伯亞太助卿康達等熟識的官員與友台國會議員好好商量如何務實推動台灣政策法」,以免煮熟的鴨子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