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4日 星期四

聯合筆記/該獨不獨 該辣不辣

◆  高教改革 鴕鳥教部怎管理恐龍大學?
◆  聯合筆記/該獨不獨 該辣不辣
◆  關說?陳情? 司法個中三昧…
◆  巨人母親 以柔制暴阻校園霸凌
◆  兩岸政治協議 從嚴定義
◆  教育只為學測 太浪費時間心智
◆  被知法者玩死的司法
◆  想一想「大屋頂中國兩制」







聯合筆記/該獨不獨 該辣不辣


2019-04-04 00:26 聯合報  林河名
NCC主委詹婷怡請辭生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前天請辭;法務部前部長邱太三捲入關說疑雲,也請辭國安會諮詢委員。詹、邱去職,分別涉及獨立機關的中立性,以及司法獨立的純潔性,也讓民進黨政府被質疑「該獨立不獨立」。
另一方面,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搞不定兩岸互動,罵起人來卻是「霸氣」十足,一句「人如果只求溫飽,和豬狗禽獸有什麼差別」。雖已道歉,卻傷透許多人心。而民進黨總統初選競爭激烈,傳出黨內有人醞釀以「霸王條款」否決初選勝出人選;若走到這一步,別說民主、進步,根本只剩霸道」。
詹婷怡請辭,遭質疑是自己求去或「被請辭」。行政院雖撇清「被請辭」之說,但行政院長蘇貞昌公然點名NCC「誰都管它不到,但它也什麼都不管」,民進黨立委還提案要求將詹免職,就算提案未送出,但獨立機關首長被閣揆及執政黨立委如此對待,「知難而退」豈不形同「被請辭」?
NCC運作是否得當,各界自有公評,但行政院長對法定獨立機關指指點點,若說不起「干預」作用,誰能相信?法律為確保NCC獨立性,除要求「應獨立行使職權,超出黨派以外」,對委員也給予任期保障,如今主委任期未到就求去,不管理由為何,都讓獨立機關的中立性蒙上陰影
說到獨立性,司法更如「皇后貞操」不容懷疑。邱太三被質疑協助壢新醫院院長張煥禎處理逃漏稅認罪協商,涉嫌關說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雖事證尚待查明,邱太三也稱只是好意提醒」,但不想玷汙司法純潔,最好方式就是避開瓜田李下司法關說往往演成羅生門,也在於規定闕如
早在民國102年(二○一三年)馬王政爭之後,各界就倡議司法關說入罪;蔡英文總統上任後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也討論到制定「妨害司法公正罪」,但迄今沒有下文。蔡總統自居「辣台妹」,司法改革是人民最有感的部分,真要表現施政霸氣,就該推動完成「妨害司法公正罪」,否則再多司改會議,徒留作秀之譏
可惜,「辣台妹」似乎僅在兩岸關係上展現嗆辣,陳明通「禽獸論」惹議,無非也是「撿到槍」玩過火。而她忙於國政,尋求連任遭遇行政院前院長賴清德強力挑戰,黨內竟有人把腦筋動到可以否決候選人的「霸王條款」。放眼國事如麻,如果萬事莫如「連霸」急,不知還有多少「辣乎乎」的怪招?







關說?陳情? 司法個中三昧…


2019-04-04 00:26 聯合報  高源流/資深媒體工作者
邱太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法務部前部長邱太三被指為名醫出面,向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關說案件,鬧得不可開交。說起來,這件事相當簡單明瞭,但因為涉事各方,都是檢察體系的高層,深知「關說」與「為民陳情」的個中三昧,未來即使是監察院介入調查,也難窺究竟。

這件事究竟是「關說」或「為民陳情」,檢察長彭坤業如何在和邱太三餐敘後,找來他的襄閱主任檢察官、公訴主任檢察官,談特定案件被告的認罪協商,應如何進行,這都不是重點
從檢察一體角度論,檢察長對於所屬檢察官偵辦中案件,當然有權可以聞問,甚至下指示。而我們現行的認罪協商制度,目的就是針對被告不爭執的非重罪案件而設,一來給予被告自新及免於訟累機會,其次也節省司法資源,讓案件快速終結,給法官足夠時間及精神,致力於重大繁雜案件的審理。
彭坤業就認罪協商該怎麼進行提出意見,不管他是「走完協商程序」跟「走出協商結果當中提出意見,若無其他事證,佐證彭坤業是受到不法或不當影響,法務部要論以關說,有點失之以苛。
所以本案最為關鍵的是,彭坤業與邱太三於三月十八日晚間,在台北市重慶南路大車輪日本料理店餐敘,是怎麼用餐和談話的
邱太三是資深老檢察官,彭坤業也是在檢察體系工作多年,兩人都是案件調查專家中的專家,他們都深知「關說」或「為民陳情的隱形界線在那裡。因此,他們兩人對於如何訴說大車輪日本料理店內談話內容,及談話的進行順序,都深知個中三昧,絕對不可能講出不利於己,會陷入關說困境的話。
所以,從邱太三和彭坤業兩人在調查中的陳述看來,邱太三似乎只是轉達案件被告壢新醫院院長的陳情,而彭坤業獲知後,也只是依職務「提醒」所屬檢察官,應注意被告尋求認罪協商的權益而已。
事實上,邱太三曾任法務部長,是彭坤業的長官,兩人聽說還有大學同學關係。從社會常情論,兩人約個餐廳吃飯,沒什麼了不起。即使邱太三吃飯時,提到他醫生朋友講到彭坤業所屬檢察官承辦的案件,有什麼對被告不公的內容,這應該還屬於朋友間「訴說」狀況,若要指稱這是「關說」,也沒什麼不可以,只是會落於過度嚴苛之議。
但假設,邱太三在吃飯時,把醫院的院長找來,大家一起談案件內容,請託彭坤業應該跟他的檢察官講,怎麼辦這一案件,那麼,這就跨足到「不當關說」領域,而非單純的「為民陳情」。
所以,這一風波如何定調,法務部、監察院必須撇開邱太三及彭坤業的說詞另循途徑去查明日本料理店內餐敘的人員有那些,他們是怎麼談的







被知法者玩死的司法


2019-04-04 00:26 聯合報  王秉鴻/業務人員(屏東市)
2016年法務部舉行卸、新任高階主管暨所屬機關首長交接及宣誓典禮,擔任部長的邱太三(前排右一)與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後排左一)合影。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遭質疑不當指示檢察官與被告認罪協商,高檢署成立調查小組查出向彭坤業「陳情」引爆涉嫌關說案的關鍵人物,竟是法務部前部長邱太三。邱太三是總統府國安會首席諮詢委員,是蔡英文總統的重要幕僚,卻毫不避嫌介入司法個案,恐使原本看似單純的涉嫌關說案,頓時危機升高。
蔡總統強調司法改革,舉辦司改國是會議然據司法界的評語,這次司改會議像大拜拜,司改是玩假的
此次事件引起基層檢察官怒火,透過前部長要求指示認罪協商,這不是關說施壓,什麼才是關說施壓?竟然還敢說是「司法改革有功」!基層檢察官也表示,不論是陳情、關心還是關說,曾是法務部長也是司法官一員的邱太三,根本不該做這樣的事,這對司法公信力是嚴重的傷害,看在民眾的眼中,難免再落入司法為權貴服務的印象司法,就是被知法者玩死的








兩岸政治協議 從嚴定義


2019-04-04 00:26 聯合報  戴世瑛/律師(台北市)
行政院會通過陸委會擬具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明定簽署政治協議,應經國會「雙審議」及公投的高門檻程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針對條件不成熟,尚無迫切立法必要的「兩岸政治協議」,行政院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明定需經國會雙審議和人民公投,程序較「修憲」為嚴。
姑不論此舉動機,純粹依法論法,該草案有以下可議處:
一、按《條例》規定兩岸協議「係指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間就涉及行使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事項所簽署之文書」,固包含「政治協議」在內,惟該條例開宗明義規定,立法目的係「規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
兩岸政治協議內容如關係重大,如結束敵對狀態、建構和平發展架構、建立軍事互信機制等,或有改變兩岸現狀之虞,則其簽署,理應由代表雙方之最高公權力機關或公職人員處理,並非單純人民往來關係,是否適合規定在《條例》中,頗為存疑。
況依草案設計,通過協議門檻高於修憲,代表主事者認為,協議重要性高於修憲。果此,何不直接啟動修憲,以慎重其事,並避開違憲爭議?最少也應另訂特別條例,或納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始符法制。
二、兩岸政治協議攸關外交、國防大計,遠非事務性協商可比。從合法、專業與效率角度言,實不應委由民間團體性質的兩岸兩會,或其他機構,代為協商簽署。倘回歸政府直接交涉,不免觸及締約主體資格問題。在兩岸政治關係定位未決下,誰來代表,誰來簽約,以確保地位對等?依當前氛圍,必成社會爭議焦點。惟草案內容對上述核心爭點付之闕如,顯欠缺可操作性。
三、大法官釋字第三二九號解釋理由書,兩岸協議既非憲法所稱「條約」,則針對該協議,制定不同於憲法規定締結條約的標準,以嚴格監督審查,與憲法似無牴觸。但《條例》對於何謂涉及「政治議題」,原無清楚規範。草案條文第八項僅以負面表述方式,列出排除兩岸政治協議項目。其所謂「主權國家地位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毀棄或變更」,又係不確定法律概念。從而,兩岸政治協議內涵與範圍為何,恐淪為「各自解讀」。
以草案對協議程序的「從嚴審查」,加上主管機關,如陸委會陳明通主委對協議題目的「從寬定義」,若真上路實施,未來任何協議,無論是否涉及「政治議題」,都可能遭到「事前封殺」或「事後卡關」,有礙兩岸合作交流。
綜上,主政者應明確界定協議內涵範圍,以避免爭議。故建議增設「關於協議項目是否涉及政治議題,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之」。







教育只為學測 太浪費時間心智


2019-04-04 00:26 聯合報  褚天安/高中美術教師(桃園市)
有家長擔心孩子大學個人申請二階不確定性因素變大。國教行動聯盟與全國十二年國教家長聯盟日前主張學測由十五級分改為卅級分、考試入學名額應增加到一半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從搖籃到搖籃綠色經濟的設計提案」一書在談一件大家其實都知道卻總是忽略的事:「好的設計就像大自然,沒有浪費這回事」。如今這個觀點已經成為產業界的顯學,許多既有產品紛紛被重新設計,再進一步影響我們的生活方式。
最近聽到許多同業抱怨大學「申請入學之亂」,因為學測級距太少,同分人數太多,加上新規最多採計四科,使得傳統頂級科系得在第二階段才分得出高下;不像過去只要在學測試場上勝出,台大醫科即手到擒來,這使得傳統上以考場為終點的教學產業大受衝擊。
學測與學校段考,目的在鑑別基本學力,基本學力不等於人才能力進入全球社會的競爭力源於持續學習的好奇心、熱誠、冒險勇氣、耐心、對家鄉的愛與瞭解這些都不是考試可測出的能力,我們卻希望畢其功於一役
好的教育也應向大自然學習,沒有浪費這回事,然而我們的高中生為在基本學力測驗拿到頂標,用三年反覆練習,卻仍然有近半學生進入不喜歡的科系,累積了一大堆「惰性知識」,這樣值得嗎?
基本學力不是智力測驗,如果上大學只比這幾科,用三年準備是否太浪費年輕人時間?三年反覆練習同樣的考試,當然會出現很多同分,也等於鼓勵學校教育把這事當做唯一,其他當做陪襯上大學前的生涯探索、認識自我、開拓眼界都變成外包的套裝旅遊與層層審核的安全活動,完全沒有探索與開拓心智的啟發性
只為了那場考試,一周五天、每天超過八小時在學校,其實才是問題重點。我們期望高中什麼都教,卻只對升學成績認真,其他的非考科變成娛樂紓壓,沒有效率沒有深度,這才叫浪費時間!心智的浪費才是最大的浪費
除了一○八課綱的實施,我們的升學方式與在校時間也該重新設計,太多用後即丟的「免洗杯課程」,考完後教室變成電影院、牌桌與電腦手機遊戲間,更遑論每年畢業季丟棄的書本考卷講義堆積成山,既浪費時間也浪費資源,我曾經調查過,許多考卷與參考書根本沒有使用過,我們的教育是否也能像循環經濟,不浪費時間、不浪費心智






高教改革 鴕鳥教部怎管理恐龍大學?


2019-04-04 00:26 聯合報  王釗洪/大學兼任教授(嘉縣民雄)
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率隊到師大附中舉辦招生座談會,向北北基高中生與家長招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日前台大校長管中閔提到許多優秀高中生首選是出國念大學;他說這是「非常可怕的警訊」,台大將設「傅鐘獎學金」、「希望出航獎學金」,並增建學生宿舍等,搶留頂尖學生。
在高中時已有優異表現的學生,絕大多數嚮往親炙世界一流黌宇,期盼日後在國際嶄露頭角、發光發熱。試問今日台灣大學教育,真能提供年輕學子殷望的國際一流水準嗎?從台、成、清、交等頂大,愈來愈不易招到優秀高中生可知一二台灣高教若非從根本改革,再多的獎學金、宿舍,恐都無濟於事,頂多只能短期治標而已
在台灣,人才外流非一日之寒,從早年大學教授出走北京,到近來與國際高教水平差距愈拉愈大下,頂大教授不但集體跳槽,攬才摃龜案例也愈來愈多。去年英國「泰晤士高等教育專刊」發布了民國107-108年(二○一八-一九)世界大學排名結果,台灣僅有一校列名一七○,其他都在四百名後,怎能滿足優秀教師及學子?更可嘆的是,兩次「五年五百億」進軍世界百大連續鎩羽後,教育部絕口不再提國際學術排名,鴕鳥心態的後果就是葬送高教前途,斲喪年輕人的志氣。
台灣高教弊病百出,原因不一而足首要的體制改革刻不容緩國營的教育部大學是世界高教的一大怪獸;近五十所良莠不齊的大學,遲鈍猶勝恐龍,卻由鴕鳥般的教育部統籌管理。單憑一部「大學法」就想要走遍天下,規章號令缺乏彈性,窒礙難行。外行領導內行,遇到困難就只能盲目撒錢
要讓這些國立大學追上世界腳步,唯有仿效高教先進國家,將所有大學分為研究型、教學型、科技含專業大學,各類型依性質與使命不同,個別成立類似董事會的Board of Regent(BOR),分而治之。BOR有獨立人事、審計及評鑑的權力。成員由學校教師及行政人員代表、社會賢達、企業領袖、高教退休人士、州政府代表等組成,統籌該學群內大學整體規畫,各校長期發展藍圖,資源分配,以及校長遴選等重大任務。
以美國加大(UC)系統為例,它有十所研究型大學,都是全球前百的頂尖大學。加大的BOR有許多做法,促使學校辦學一直維持良性循環,值得台灣仿效。第一,他們都能秉持公正客觀、不歧視態度,遍訪全球最優秀、最適當的人選,出任各校校長,而不是任由各校隨便找些窩邊草充數;其次,加大的BOR也提供許多資訊,盡力協助、督導各校募款,而不是放牛吃草。第三、避免尸位素餐,加大校長沒有固定任期。有了優秀領導人,有了充裕的經費,學校怎會不進步?
自稱最會改革的蔡總統,去年九合一後,還將民進黨敗選歸咎於百姓跟不上改革腳步除了爭權,卻不見她費點心思,把攸關國家興亡的高教體制好好改革。年輕人對於理想能否實踐,總勝於替他們存多少年金吧!







巨人母親 以柔制暴阻校園霸凌


2019-04-04 00:26 聯合報  丁學蓮/家管(新北市)
台南一名母親因小四女兒2年前被女同學甩一巴掌,1日帶著友人到校,讓女兒當眾打這位女同學一巴掌,錄影PO上網,還寫了一封信給對方父母(圖),稱欠巴掌債還巴掌債。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一早手機LINE訊息多達數百條,全源於一個自學群組,正討論一則母親到校讓女兒「歸還霸凌者兩年前的一個巴掌」的新聞。大部分家長不贊成以暴制暴,但又希望自己孩子在被欺負的當下能反擊,而不是眼淚往肚裡吞。
我想起小一時,母親每天為我把長髮梳綁成辮子,沒想到因此成為調皮男同學捉弄的目標。有次一個男生故意用力拉扯我的辮子,使我跌倒在地;放學後,母親見我制服沾了塵土,問我事情經過,便帶我前往這位同學家「討回公道」。我想起有次放學經過他家,他爸爸光著上身在門口修車,背上一大片刺青,我跟母親說:「他爸爸好像是流氓」,沒想到母親反問:「流氓就可以欺負人嗎?」於是我們來到他家門口,母親大喊:「XX同學及同學的家長,請你們出來,有事情討論。」那個畫面鏤刻在我心版,畫面裡的母親像一個巨人。那天後,再也沒有扯辮子的事發生。
許多家長聊到校園霸凌,不約而同提到校方息事寧人態度,這令我想起曾聽朋友提起她在外島任教時,受到其他老師集體霸凌,她是自願從本島調去,主動積極,又在各項學校事務表現出色,因而遭受排擠。只要回想那兩年外島的日子,她不禁又紅了眼眶。她說其實那些「合作排擠霸凌」的同事們都不是壞人,卻基於共同不平衡的心態聯合起來欺負外人」。校園霸凌並不限於孩子,師長同儕間也存在這樣的課題
如今我的孩子就讀小學,前陣子他說「下課在走廊玩時,隔壁班某同學把我推去撞牆,還壓在牆上不准我動,上次也這樣。」我與外子討論後,隔天中午放學時,恰巧遇到這位同學,我微笑自我介紹,再親切詢問他的大名、家住何處、家人聯絡電話,「我想跟你媽媽約出來喝茶聊天,你說好不好?」這位同學面色看來有些驚恐,連忙搖頭說「不用不用,我媽沒空」。從此見到我兒,他總是閃躲
在自己成為母親之後,我更常想起蘇軾名句,「惟願孩兒愚且魯,無災無難到公卿。」誰知道呢?蘇軾說不定也是當時朝堂上被霸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