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2日 星期五

經濟日報社論/資金回台不應享租稅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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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大法官不如小法官,誰來守護憲法?
.聯合報黑白集/瘋世足看日本想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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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社論/資金回台不應享租稅特赦


2018-06-22 01:08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幾位民進黨立委提議「促進境外資金回國投資特別條例」,針對境外資金匯回台灣,課徵一次性稅額(個人適用4%、8%、12%,公司適用7%、9%等優惠稅率)並給予租稅特赦,若投入政策推動項目或特定受獎勵事業至少三年者,另給予稅率再減半的優惠,同時也禁止投資房地產,以鼓勵海外資金回流,並擴大國內投資、促進就業。
但是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認為有四個問題,而持保留的態度首先是租稅公平的問題,因為過去已經有許多人從國外匯回資金是合法繳稅,現在給予特赦,會發生類似最近電信費率「499之亂」,讓繳1,399元的人覺得不公平。第二個是洗錢問題,今年底亞太洗錢防制組織將進行第三輪評鑑,擔心可能因為特赦而讓非法資金得到合法掩護。第三個則是資金回台如果形成熱錢,開始炒房、炒股,可能衍生社會問題。第四則是一下子太多資金回台,可能造成匯率波動、新台幣升值,對經濟穩定產生負面影響。
施副院長的說法,相信也是社會大眾的看法,因為資金的跨境移動,只要經過正常申報程序都可以自由進出,如果沒有違法或逃漏稅的問題,無需擔心匯回台灣就會被課稅。
施副院長也指出這些資金想要回台的原因,主要是全球已經超過120個國家,正如火如荼地實施「共同申報標準」,也就是國際版的「肥咖條款」要求金融機構對於外國人士的金融帳戶,提供給對方國家的稅務機關,藏置在各國的資金才不得不趕緊匯回母國,也才會要求政府給予租稅特赦
因此,匯回資金就要求租稅特赦,確實對誠實申報的國民「不公平」,也會產生援例以求的後續效應,只要違法的行為因為外在環境所迫,再以「鼓勵資金回流,以擴大國內投資、促進就業」的名義繼續要求給予租稅特赦,等同於鼓勵民眾不需要誠實,不誠實永遠都有機會得到赦免,租稅即無正義可言。
更何況,即使不訂特赦條例,海外資金仍有諸多管道回到台灣,例如利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條例,可享有諸多租稅優惠,而且現有的稅捐稽徵法,也鼓勵民眾在稅捐機關調查發現或民眾檢舉前,主動誠實補報並補繳稅款者,給予免罰的常態性赦免的機會。此外,沒有在台灣居住滿183天的非居住者的境外所得,匯至台灣本來就不課稅;租稅的核課期間最長才七年,追徵時效也只有五年,最低稅負制的海外所得高於新台幣100萬元以上,扣除免稅額670萬元後才依稅率20%繳稅,而且若符合天使投資人投資重要高風險新創公司的規定條件,得按投資金額減半課稅。產業創新條例、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等法令也有企業匯回資金的租稅優惠。由此可見,目前的稅制,已經給予諸多管道,納稅人都可以善加利用。
至於禁止回流的資金投資於房地產,問題在於「說得到,做不到」。提案的立委們,在「特別條例」中,只宣示「個人所申報之資金或公司獲配之境外轉投資收益,三年內不可投資我國境內房屋、土地」,根本沒有具體可行的作法,甚至還有「但申請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可購置個人自住房屋、土地或公司業務所需用之自用不動產」的但書給予例外,民眾也不相信政府有何能力去落實執行
總之,在台灣資金浮濫的今天,用租稅特赦的方式吸引資金匯回,大概只會對社會公平、經濟發展和稅制健全造成負面的影響,行政和立法部門應當審慎應對。





聯合報黑白集/瘋世足看日本想台灣


2018-06-22 00:49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日本隊在世足賽爆冷,二比一勝哥倫比亞。圖為香川真司十二碼罰踢,攻進日本第一球。(美聯社)


世足賽爆冷門,日本踢贏哥倫比亞。如果只說是報了四年前之仇,那就小看了這場勝仗的意義。足球普遍存在著「亞洲隊踢不贏南美」的魔咒,今年日本隊成員未大換血而被調侃是「歐吉桑軍團」,遇宿敵竟能克服心魔,為地震後氣氛低迷的日本帶來歡欣。
論日本隊獲勝的原因,技術面如何,鬥志面如何,都可說得頭頭是道。但最重要的,是日本人把足球經營成社區活動,不但普及度直追全民運動的棒球,球迷組織更不分男女老少。把球星當偶像的家庭主婦,帶著小小年紀的孩子進社區球場,鞏固出全民體育的基礎,令人刮目。
台灣無論如何教改,家長心態改不了智育為先,體育、音樂、美術都是「副科」。除非一心為贏得比賽,否則不會把身心平衡、美感教育、團隊精神當成學習元素。體育風氣往往是在「球隊為國爭光」時才掀起高潮,職棒累積出的球迷人氣每幾年就受簽賭風波打擊,更別說體協的黑箱形象至今未見改革跡象
以世足為例,可能又有人要發出「日本能,台灣何以不能」的感嘆,其實不如徹底檢討,憤怒的運動迷為何曾痛陳「體協不倒,台灣體育不會好」台灣體育界的「最高官僚組織」從教育部體育署起算,到底為選手、為學生、為全民體育做了什麼事?
當然啦,政府現在連「教育部無部長」都顧不了,還管什麼體育署和體協改革?瘋世足、看日本、想台灣,真令人無限傷心!





聯合報社論/大法官不如小法官,誰來守護憲法?


2018-06-22 00:47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黨產條例有違憲疑義,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同時裁定釋憲前停訟,黨產會(圖)批評是「個案法官見解」。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黨產會以《不當黨產條例》為火戰車,對國民黨的黨產祭出各種行政處分,攻城掠地如入無人之境;直到最近,終於受到一點挑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黨產條例有違憲疑義,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同時裁定,在釋憲爭議解決前暫停審理。但黨產會顯然不習慣「被暫停」,發新聞稿批評這是「個案法官見解」,稱現階段的處分效力不受影響。譯成白話,即「本衙門不甩法院裁定」,還指控法官不提供聲請解釋文等等為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只好舉證反駁其說法不實
此案引起法界人士注目,認為理所當然應先解決違憲爭議,才能繼續訴訟,這是「法律的通識」。時事評論者也慨嘆,台灣已面臨「憲法崩於前」的危機,但司法院的大法官們卻裝作視而不見。確實,《不當黨產條例》有違憲之虞並非始自高等行政法院質疑,一年多前,監察院即聲請釋憲,至今連「待審理案件」都排不上,這與大法官的「怠惰」難謂無關。對照之下,包括本案在內的諸多案例中,人們反而見到一般法官鍥而不捨地聲請釋憲,希望求助於憲法解決行政機關不當擴權的問題
「小法官」積極探尋法治精神,相形之下,負有釋憲之責的「大法官」反而表現漠然;大小法官的法治認知與責任感如此懸殊,反射了台灣司法「上萎靡、下振作」的倒錯,台灣要仰賴誰來演「憲法守護神」?
老百姓遇上官府威力無邊,身在現代法治國家,唯有法律可做為「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後盾。最近引起全球矚目的美國司法部與AT&T的訴訟案,法院最近判決准許併購,正是替民間企業抗衡行政權力的最佳範例。AT&T要併購時代華納公司,川普總統誓言任內絕不會讓此案通過,並由司法部以《反托拉斯法》為武器展開攻擊,但聯邦法官最後仍然開了綠燈放行。
撇開此案的法律攻防及市場影響不論,至少,川普以總統之尊「指揮」市場遊戲規則的霸道姿態,在法律面前只能低頭。美國司法制度與台灣不同,「小法官」也有釋憲權,而以聯邦大法官為終審機關。川普上任後狂妄行徑連連,結果在各州法院的違憲判決上也連吃敗仗;從針對穆斯林的《禁旅令》,到封鎖推特用戶之案,甚至連川普本人提名的保守派大法官都在遣返犯罪移民一案上「倒戈」,投下反對票。
AT&T案判決一出,各方評論者與其說為AT&T歡呼,不如說咸認「司法獨立勝利」,慶幸美國市場機制有司法保護,免受總統濫權威脅法官判決時,罕見地諭令司法部:最好不要申請暫停判決效力;言下之意,行政機關濫權應有所節制,司法部竟也乖乖買帳。此情此景,能不令人聯想起蔡英文一上台就對華航罷工事件指指點點,又召來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進府,強要他掏錢為國道收費員抗爭埋單,還稱企業界「應盡社會責任」。台灣企業家可敢為此請求法律撐起保護傘?
反觀台灣的景象,一方面行政機關囂張如黨產會,直接對法院合議庭的裁定表達不屑;另方面連大法官都只顧政治正確,不敢作為。司法院擱置監察院的釋憲案處理,也非「怠惰」的首例,之前對《前瞻條例》的釋憲聲請,挖空心思剔除高金素梅構築不受理的理由,在民間觀感,已形同「吃案」。難怪很多人對黨產條例和年改等案的釋憲不敢樂觀。大法官怠惰,已讓人民對「法」這個字「從水,去不平」的功能,整個動搖信心了!
《金融時報》評論員談AT&T一案,認為證明了美國仍保有「法律為王」的精神。這句話,能不令台灣仍對正義期盼「司法不死」者,包括辛辛苦苦聲請釋憲的「小法官」們,感慨萬千!台灣的「憲法守護神」安在?大法官面臨抉擇,是要挺政治,還是挺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