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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呂秀蓮與民進黨,誰容不下誰?
.聯合報黑白集/洪耀福:總統,起風了
.經濟日報社論/史上最嚴金金分離規範 有待商榷
經濟日報社論/史上最嚴金金分離規範 有待商榷
2018-06-02 00:19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金金分離是近月來金融市場的熱門議題,起因於一家地產投資企業大買一些金控、銀行、票券公司的股權,並嘗試爭取董事席位。一時之間,好像過去的金融法規並沒有規範,允許同一人可以擔任多家金融機構的負責人,其實這些都是有所規範的。
例如,銀行負責人包括董事、監察人與經理人,不得兼任其他銀行、金融控股公司、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票券金融公司、證券公司、證券金融公司、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證券投資顧問公司、期貨商或保險業之負責人。但因銀行與該等機構有投資關係、合併或處理問題金融機構的需要,並經主管機關核准,以及金控與其銀行子公司間,可不在此限。再者,亦規定了銀行負責人兼任行為及兼職個數應確保本職及兼任職務的有效執行,不得有利益衝突或違反各兼職機構內部控制的情事。
上述規定在保險業、證券公司、期貨商、票券金融公司都有相似規範。因此過去的金金分離是規範本人,若嚴格執行是含同一法人或自然人,而本人之關係人規範則不得有利益衝突或違反內控情事。
但此次就銀行與金控負責人之相關修法,在5月17日預告的條文是要擴及同一法人及其關係人,理由是考量同一企業集團同時兼任不同金融機構董事,因參與經營,瞭解公司業務狀況與策略,將衍生所任職金融機構間的利益衝突。二個星期之後又將同一自然人及其關係人也納入規範。
例如:就銀行業負責人,增訂本人(含自然人、法人)擔任銀行董事及監察人,如本人或其關係人同時擔任上述其他所有金融機構的董事及監察人時,金管會則「推定」有利益衝突,原則上是禁止的。同一自然人之關係人,範圍包括該自然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他們持股超過三分之一的企業,或是擔任董事長、總經理或過半董事席位之企業或財團法人。同一法人的關係人更是複雜,原則上將銀行法原本規範大股東(控制股東)適格性的範圍全部納入。
就此可堪稱是史上或全球最嚴厲、複雜的規範,我們認為有需要評估政策的必要性,以及分析效益與成本。此次修法是從規範金控、銀行負責人本人或其關係人,並輻射至所有其他金融機關,必須考量對目前實務運作與遵法的影響。若如修法理由所述的利益衝突,現有法規就有此行為之禁止;而且若有損及該等金融機構權益,也有相關刑事、民事的責任。因此,金管會是否還有必要直接從身分別直接禁止?有必要把原本規範大股東(控制股東)適格性的範圍直接套用到「每一席」董事、監察人?
其次,如此恐有限制人民工作自由或牽連太廣之虞。例如:甲男、乙女是某大學財金系班對,也一起唸碩士,之後結婚、分別在A銀行、B證券投資顧問公司上班。由於表現傑出,兩人分別擔任A銀行、B投顧公司的董事。過去A銀行、B投顧公司沒有什麼業務往來,但若新法實施,此種情形將被推定為利益衝突,要被原則禁止。
另一方面,值得商榷的是上述修法卻不適用政府及國營事業對金融機構的持股,這又是「只許政府公股、不許民股」的作為,難予認同。金管會所持理由是政府及國營事業對金融機構的持股是代表政府利益,且受立法機關的監督,不受大股東適格性審查及利益衝突規定的限制。
但目前在兆豐金控、第一金控、華南金控、合庫金控與其銀行,以及彰化銀、台企銀,都有財政部或公股銀行派的法人代表董事、監察人,持股總和大約二成至四成,同時還有廣大的民股。上述銀行的業務是完全開放、彼此競爭,若援用金管會對民股的限制,財政部或公股銀行派在其他金控或銀行的法人代表,應該也要推論有利益衝突,意即政府及國營事業對金融機構持股,應比照適用新規定。
聯合報黑白集/洪耀福:總統,起風了
2018-06-02 00:06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民進黨秘書長洪耀福說新北基層少關心深澳,引發不滿。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日前媒體民調,新北市民最捨不得朱立倫退休,僅約一成五的市民期待他退休,是卸任百里侯中最低;還有近一成六民眾期待他選總統,未來充滿想像。同一天,民進黨議員要求朱帶頭擴大育兒津貼補助,朱妙答稱,憑他這二年的經驗,「只要朱立倫做的,中央一定不做」。
這些微妙政治風向,洪耀福焉有不察之理,二○一八固然重要,但他更關心二○二○,所以一出手就鞭指新北,替眾人複習換柱典故,再批侯友宜偽裝本土,接著空汙和統獨上菜。秘書長出手,果然不凡。
洪耀福揭露國民黨主打空汙和核食背後「沒講出來的陰謀」:國民黨汙染了好幾年,現在反對深澳電廠,就是要恢復核電;而核食就是統獨,因為大陸不願意見到台日關係好轉。
顯然洪耀福自己更有「沒講出來的陰謀」:深澳電廠是二○○七年除役,在扁朝汙染了七年,民進黨豈能卸責?民進黨要重啟燃煤電廠,先扣國民黨汙染大帽,這不是做賊喊抓賊嗎?如果國民黨擋核食有礙台日友好,民進黨鴨霸執政兩年,什麼法案通不過,為何沒動作?有何忌憚?
不過,洪耀福講了一句實話,新北選戰對民進黨是重中之重;黨內紛擾,「花文大戰」不止,呂秀蓮狠切民進黨,秘書長還是先滅火吧!
聯合報社論/呂秀蓮與民進黨,誰容不下誰?
2018-06-02 01:03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對於是否脫黨參選台北市長,前副總統呂秀蓮表示「不排除任何可能」。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前副總統呂秀蓮宣布和民進黨說再見,從此和民進黨沒任何關係了。呂秀蓮之離開民進黨,如果只是因為台北市長提名一事,那的確就如民進黨秘書長洪耀福所說,「太小看呂秀蓮」;關鍵還在於,一個創黨價值失落的政黨如何面對前輩、一個黨德黨魂淪喪的政黨如何面對同志、一個執政初衷無存的政黨如何面對人民的問題。
當年美麗島事件被依叛亂罪判刑者共有八人,仍健在的六人中,已有三人先後退出民進黨。在呂秀蓮之前,施明德因為建議當時甫當選總統的陳水扁,在立院組多數聯盟未果退黨;林義雄則以藍綠政黨惡鬥不斷而退黨。觀諸三人退黨原因,都和民進黨的理想性逐漸喪失有關。
雖然施明德、林義雄乃至呂秀蓮,在政壇毀譽參半,但那被稱為「美麗島世代」的黨外人士投入政治運動,理想性確實是驅使他們對抗威權的最大武器。這樣的理想性,隨著民進黨政治版圖擴大而越來越顯得格格不入。如今的民進黨,所謂的理想,不過是拿來爭取選票的工具;所謂的政治受難者,更往往只是拿來訴諸悲情鞏固權力的武器。
在退黨之前,呂秀蓮關切的兩件事,很可以反映民進黨失去理想、只求權力的性格。其一是台北市長選舉。草創時期的民進黨,黨內要角征戰南北,不計成敗勇赴各縣市開疆闢土。但二○一四年,民進黨竟決定在首都選戰缺席,原因只為派不出勝算人選,這與過去的積極性與犧牲精神大相逕庭。
柯文哲順利擊敗國民黨後,民進黨明知柯文哲路線與己格格不入,仍對自行提名裹足不前。最後雖然提名了姚文智,但外界懷疑「打假球」的聲音不斷。對堅持民進黨理念者來說,當然難以忍受。
第二件事,是台大校長遴選案,民進黨堅持「拔管」;呂秀蓮幾乎是民進黨內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跳出來反對者。她的論點其實與一般認知並無二致,就是「尊重法治」而已。過去的民進黨,是以反威權、反迫害起家,如今取得權力,竟然逾越法治,迫害異己,這當然又與民主理想背道而馳。
這些論調在民進黨內顯得格格不入。但無論基於政黨內部聲音的多元性,或者對於同黨前輩的尊重,面對呂秀蓮這樣的聲音,民進黨內至少可以做到「默不作聲」。但呂秀蓮迎來的,卻是黨內的冷嘲熱諷,例如立委段宜康就譏諷她「該重配老花眼鏡了」。
呂秀蓮離開民進黨,儘管包括總統蔡英文在內,「具名慰留」的聲音不小,但黨內卻也傳出「慢走不送」的聲音;即便慰留,也不過如同屬美麗島世代的陳菊所說,是「民進黨禁不起分裂」,而不是呂秀蓮說的有無道理。凡此種種,被羞辱的不是呂秀蓮,而是民進黨自己。
但民進黨內對呂秀蓮的諍言乃至分手視而不見,無情訕笑,根本原因並不是呂秀蓮說了什麼或做了什麼,而是認為呂秀蓮已經「沒有實質影響力」。過去陳水扁的貪瀆案,民進黨上下一心力挺,不挺的還被打成「十一寇」;而新潮流大老吳乃仁涉入台糖弊案,包括賴清德在內的派系成員亦全力挑戰司法。顯見民進黨眼中只有權力、沒有是非,只有派系、沒有同志了。
表面看,呂秀蓮告別民進黨,是她無法容忍民進黨失去黨魂黨德;實際上,卻是民進黨在派系化、一言堂化和權力導向化後,不容許黨內有「黑烏鴉」,更不容許沒有政治實力者說真話,完全執政後更背離了民主的道路。換言之,不是呂秀蓮容不下失去黨德黨魂的民進黨,而是失去黨德黨魂的民進黨早就容不下呂秀蓮。
美麗島世代逐漸淡出、離開民進黨,不只象徵一個世代的結束,更是民進黨理想性的結束。無論呂秀蓮最後是否真的退黨都已無關緊要,因為不擇手段鞏固權力而拋棄是非理想的民進黨,已經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