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7日 星期三

經濟日報社論/網紅宣傳金融商品應納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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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社論/若非蔡政府濫編特別預算,何須修法?
◆  聯合報黑白集/選上總統繼續鬥
◆  經濟日報社論/網紅宣傳金融商品應納規範









經濟日報社論/網紅宣傳金融商品應納規範


2024-04-17 04:19  經濟日報/ 社論
金融商品意圖。圖片來源/ingimage


網紅是網路經濟崛起後,在平台上積極活動的新型態工作者。他們在社群媒體的各領域發光發熱,動輒吸引數十萬,甚至百萬的追隨粉絲。他們的影響力無遠弗屆,平時一舉一動連傳統媒體都會加以報導。網紅愈顯重要的經濟與政治價值更是現代社會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平時忙著「帶貨」買賣賺取佣金,或是「帶風向」引導輿論方向,選舉期間更成為政治人物爭相附和的對象。

最近網紅擴大涉足金融領域特別引發社會關注。在4月1日愚人節,某網紅在臉書上傳「自製假新聞」,聲稱華倫巴菲特買回台積電股票,結果被部分媒體引用,而造成投資人誤會。網紅這回玩笑開大了,導致金管會要求證交所查核,並警告任何人在市場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將依證交法規定送檢調查辦。金管會的警示嚇得網紅立即發文表達誠摯歉意。

除了愚人節戲謔外,ETF「00940」發行也曾引發網紅參與不當促銷爭議。據報導,網紅配合投信公司提供資料,端出「與股神同行」、月配高股息等誘人宣傳,造成市場搶購,竟創下史上最高募資紀錄。對於網紅擅自鼓吹投資標的,破壞「個人理財從來就應該慎重行事」的鐵律,金管會表示要強化投信與網紅廣告的自律規範,並要關注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相關報告繼續精進監理作為

其實,網紅涉足股市並非新近現象。早在前年就曾發生無證照網紅教人買股票,後來更傳出集團疑似掌握「高富帥」網紅代操投資,遭金管會移送檢調。不過,網紅、名人也可能被冒用身分詐欺「投資小白」而成為受害者。去年金管會接獲民眾陳情投資詐騙案高達780件,其中包括利用網紅名義誘導投資

面對網路投資詐欺手段推陳出新,政府去年通過「投信投顧法」修正案;禁止未經特許投信投顧業者在網路平台的不法行為。至於杜絕不當投資廣告,遏阻網路詐欺於源頭的成效如何,則仍有待評估。據統計,去年4月至年底,網路平台的不法投資廣告近2萬件。顯然,網紅若誤導投資,加上詐欺廣告下架之前的「空窗期」,投資人仍面臨危機潛伏的投資環境。

網紅動見觀瞻的言論雖需被正視,但其受「言論自由」保護的底線則與大眾無異。試想網紅投資觀點若引發特定群體「共鳴」,產生自發性投資造成股價波動,金管會雖無法可管,卻可能震撼社會。三年前網紅參與「遊戲驛站軋空」及「迷因股」泡沫化事件就是例子;美國證管會最後也僅能以市場機制合理性帶過。為避免類似情事造成社會誤解,金管會有必要宣導網紅金融領域行為準則

網紅若將網路世界「語不驚人死不休」的自我標榜帶入金融領域,稍有不慎便可能觸法。金管會應積極輔導網紅的金融法規常識;至少要讓他們瞭解,接受任何形式代價促銷金融商品,都應守法並避免誤導他人。金管會也應協助網紅,劃定金融領域的「言論自由」尺度,以釐清扭曲與公允訊息表達的差別

至於教育社會大眾正確的投資理財觀念,是避免受到網紅可能偏頗言論影響的釜底抽薪之計。一年半前金融研訓院公布「台灣金融生活調查」顯示,台灣竟有近四成年輕人是「接近金融文盲」程度;在網路世界成長的年輕人,若無正確的金融知識,自然易受扭曲投資訊息影響。金管會推動全民金融教育顯然還有改進之處,充實年輕人理財知識應是當務之急。

網紅涉足金融領域已不可避免,金管會僅對違規者口頭嚇阻或是宣導,恐無法匡正市場亂象。網紅言論影響他人財產權益,若是讓自己獲得「流量」或財物利益,不僅不道德更可能違法。建議金管會與各同業公會應重視網紅的影響力,積極與網紅社群良性互動,設法讓網紅成為金融市場發展的推手而非破壞者。












聯合報黑白集/選上總統繼續鬥


2024-04-17 04:11  聯合報/ 黑白集
民進黨台南市黨部主委改選,正國會立委陳亭妃(左)強調不會推任何代理人出來選主委,賴系立委郭國文(右)也隨即在臉書隔空回敬。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進黨改選地方主委,派系駁火,劍指七月黨中央權力改組。正國會一姐陳亭妃開轟,「地方主委黨主席都是公共財,不能藉黨資源為誰橫著幹,甚至殺無赦」。對手郭國文抬出老大名號對嗆,狂言「台南市黨部主委不只鞏固賴清德本命區,更要確保朝小野大時,守住民主聖地」。

陳亭妃點破爭議關鍵:民進黨的權力改組,是求黨內平衡,還是黨主席剷除異己?郭國文則洩漏台獨金孫困境:只有四成民意的總統,治國視野沒超出「本命區」。

綠營派系傾軋四起。蘇巧慧爭主委,為卡位參選新北市長建立灘頭堡,卻對上正國會的余天擋路。而余天則是幫林右昌出頭,為後者轉戰新北當先鋒。妙的是,賴系未及表態,英系阿哥陳其邁搶站隊蘇巧慧帶出風向。

賴清德退新潮流,意不在團結全國,而是捲起權力漩渦。他將曾被視作接班隊長的鄭文燦,以及被英系用來制衡「新蘇聯」的林佳龍,一併掃離中樞,打散人馬。同是接班阿哥,陳其邁深諳隨波逐流,及早帶槍投靠。賴神急欲「做大賴核心」,是權力的傲慢,也顯示對處境的不安。

五二○前,賴清德已充滿「破碎感」。他是雙少數元首,為取信美國,甚至將最重要的國安大權交付信託給蔡團隊。他不敢學扁蔡初登大位的雍容開闊,就怕今天鬥不狠,明天坐不穩
















聯合報社論/若非蔡政府濫編特別預算,何須修法?


2024-04-17 04:18  聯合報/ 社論
台灣財政須強化紀律,目前財政紀律有兩大破口:一為特別預算的浮濫,另一為稅收超徵。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對蔡政府來說,財政紀律就是個笑話。尤其,蔡政府特別預算編列過度浮濫,成為財政紀律破口。因此,選後國民黨、民眾黨分別醞釀修改《預算法》,限縮中央政府編列與支用特別預算權限;民進黨則以「卡救命錢」為由,堅決反對。

特別預算是我國特有的預算制度。依現行《預算法》規定,政府可在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或不定期重大政事等情況下提出特別預算。由於特別預算多為跨年甚至跨越總統任期,又不受舉債上限限制,理應是「不得已而為之」,在蔡政府卻變成施政常態。

蔡政府八年共編列十三個特別預算案,平均每年一.六個,已將特別預算常態化。總金額計二.五兆,約為一年中央政府總預算額度。其中,更有三分之一跨越蔡總統任期,可謂「債留子孫」。當中勉強可歸類為「救命錢」的重大變故或重大災變者,只有八千多億的防疫紓困振興預算,僅占三分之一。

相較之下,過去陳水扁、馬英九兩任政府,特別預算都只編列八千億元上下;扁馬兩朝加總,還遠不及蔡政府。即使加上李登輝時期,也只和蔡政府持平,而李登輝時期特別預算不少屬自償性質蔡政府八年的特別預算之浮濫,超過她之前二十六年的總和,多麼嚇人

更惡劣的是,蔡政府不斷吹噓任內債務餘額增加少於過去政府,並不斷拿「超徵稅收」當成財政穩健的大內宣。事實上,這是「特別預算常態化」後的假象。政府將許多常態支出隱藏在特別預算裡,以掩飾財政收支失衡問題,同時破壞財政紀律與正常預算體制。尤其,中央濫開建設支票,卻讓地方自籌配合款,嚴重擠壓縣市財政。

在這種情況下,藍、白兩黨分別提案修正預算法,要刪掉八十三條「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規定,和八十四條合於特別預算前三款「為因應情勢之緊急需要,得先支付其一部」的但書,希望杜絕類似「前瞻基礎建設」這種高達八千多億的大撒幣政策。

但民進黨反控在野黨不應「卡救命錢」,並舉九二一震災為例,指當時李登輝政府能在震災第一時間撥數十億元給地方,就是引用預算法八十四條「緊急需要,得先支付其一部」的規定。一旦修法,若發生重大災害,政府缺乏立即援助地方的法源,將使受災者陷於困境。由於適逢花蓮大地震,此說法遂成為綠營「認知作戰」的重點

事實上,藍白修法提案並未涉及對重大變故、重大災變特別預算的限縮;因此,對「緊急需要得先支付其一部」之但書,其實毫無影響。九二一大地震時尚無《災害防救法》,該法立法後,已明定如救災經費不敷應變或復原重建所需,可視需要調整當年收支「移緩濟急」。此一規定,過去SARS、八八風災重建均曾援用。更何況,中央政府有近百億預備金可用於救急,預算法修法根本無關「卡救命錢」。

民進黨如此強烈反對預算法修法,主因是,特別預算已成蔡政府規避監督、跨越舉債上限的利器。民進黨若無法再透過特別預算大撒幣,必然少掉許多綁樁、討好地方的工具。事實上,民進黨過去亦曾提案刪除特別預算「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之規定,當今綠營黨團總召柯建銘就是提案人之一。過去特別預算編列遠不如蔡政府浮濫,民進黨都還喊卡;如今卻昨是今非,換了位子就換腦袋。在野黨的修法提案自需周詳討論,但民進黨更應好好檢討,自己如何把特別預算搞成了財政大爛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