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9日 星期二

【專家之眼】中共修建龍田、惠安機場為攻台?

◆  【專家之眼】拖救永裕興18號返國之肯定與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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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之眼】中共修建龍田、惠安機場為攻台?


2021-03-09 09:39  聯合報 /   王長河/國防大學助理教授
中共福建省惠安軍用機場距台190公里。圖為擴建前(右)與擴建中(左)。圖/取自3月7日GOOGLE EARTH圖資


中共近來大幅翻修擴建龍田惠安軍用機場延長跑道、增加停機坪,由於此處升空戰機僅需七分鐘即可在台北凌空,引發關注;回顧兩岸戰役及徵候顯示,我方不應輕忽,並採取積極有效作為因應。 

整理民國 47 年(1958年)金門戰役前的徵候為:添置登島武器裝備、學習渡海經驗→完成攻勢基地建設→部隊進行輪戰訓練→前進部署。

毛澤東為於民國 39 年(1950年)夏季奪取台灣,於民國 38 年(1949年)7月10日要求周恩來選派 3~400 人去蘇聯學習6至8個月,同時購買飛機100架左右,組成一個攻擊部隊,掩護渡海。

民國 42 年(1953年)韓戰剛結束後,立即在東南沿海修建鷹廈鐵路,浙閩、贛閩、粵閩修建戰備公路橋樑加固,擴建浙江省章橋、衢縣兩噴射機場;民國 44 年(1955年)復在東南沿海先後擴建或新建澄海、漳州、沙堤、路橋等噴射機場;民國 45 年(1956年)又先後修建龍田、惠安、平潭汙、連城等噴射機場,在接近金門之石井、澳頭等地,也皆填海築堤,堀山置壘,並完成仿製蘇聯 MIG-17之殲5機

民國 46 年(1957年)動作頻繁,1月起,寧波、路橋、南昌等地所駐之 MIG 機,開始加強攔截與警戒活動。3月13日,海航第2師IL-28機,由復縣飛上海訓練。4月6日至13日,第17殲擊師  MIG-15 機由寧波飛降上海。4月12日至14日,原駐杭州第8轟炸師分批移駐南京。5月,徐州第22師 IL-10 機轉進至濰縣。6月12日,發現樟樹鎮機場有空軍人員及噴射機起降。6月19日至24日,空運機9架及第8轟炸師 IL-28 機,在新城機場作試飛訓練。

下半年,7月8日,南昌第24殲擊師1個團 MIG-17 機進駐新城,7月15日駐平潭墟第18殲擊師之 MIG機,曾飛降澄海機場後仍返原基地,並發現雙引擎後掠翼 YAK-25 機在上海飛行。10月29日,駐唐山第10轟炸師 IL-28 機飛抵遂溪,配合海軍演習(後於民國 47 年(1958年)2月23日,分批返回唐山)。11月1日,海航第3師 MIG-15機由膠縣進駐東海機場。

民國 47 年(1958年)1月,踞蚌埠第11攻擊師之1個團,換裝為 IL-28。原踞路橋之第14殲擊師先後分批進駐青島及寧波。同時原駐寧波第17殲擊師分批進駐路橋。7月起,空運機在鞍山、瀋陽、徐州、旅大、南昌、新城、平潭墟、廣州等地活動頻繁。7月7日至30日,原駐旅大地區之海航第2師 IL-28機,分批轉移上海。

檢視近年來,共軍攻台整備與戰機活動,自民國 104 年(2015年)底11月共軍啟動軍事改革(民國 106 年(2017年)5月,中共完成脖子以下之軍事改革,7月30日,在內蒙古的朱日和基地舉行大規模閱兵),民國 105 年(2016年)6月28日,完成合肥至福州段高鐵建設。7月,中共在「四橫四縱」的基礎上,提出「八橫八縱高速鐵路主通道規劃,民國 106 年(2017年)9月30日,福廈客運專線廈門段正式動工(預計民國 111 年(2022年)9月30日完工)。

在空域部分,民國 105 (2016年)11月25日、12月10日,中共戰機首出宮谷及巴士海峽,並繞越台灣。民國 106 年(2017年)7月13日起,戰機進行遠海長航,常態化訓練。民國 109 年(2020年)9月18、19日,中共戰機穿越台海中線,改變兩岸軍事格局

今年1月23、24日,中共戰機進行針對美國福特號航空母艦打擊演練。2月20日,中印兩軍完成從班公湖地區的撤軍工作,化解民國 109 年'(2020年)6月以來的中印邊境衝突。3月,整建龍田、惠安機場。

比對民國 47 年(1958年)共軍金門戰役前的空中行動,有人研判攻台戰役落點於民國 112 年(2023年),然兩造間時、空、力大不相同,整建機場為發展民航還是軍備?值得後續觀察,但台灣首要做的是加強備戰,如同民國 47 年(1958年)的金門深挖洞,廣積糧










【專家之眼】拖救永裕興18號返國之肯定與遺憾


2021-03-09 15:25  聯合報 /   張競/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
宜蘭蘇澳籍「永裕興十八號」漁船去年底在太平洋中途島附近海域作業,遭遇風浪襲擊失聯,船體後被尋獲,但台籍船長及九名印尼漁工不見蹤影;漂流漁船經友船接力拖帶,昨天下午返抵蘇澳港。記者戴永華/攝影


蘇澳籍漁船永裕興18號去年12月30日於北太平洋中途島附近海域失聯,該船漁業工作人員包括臺灣船長1員與9名印尼漁工,事件發生後,經過家屬大力陳情,海巡署派遣艦艇前往查證與援救,到達現場登船搜索後,發現全船人員失蹤,操舵機件與對外無線電通信設施遭致損毀,於是決定進行拖救返臺調查,直至昨日上午終於返抵蘇澳港,將全案轉交宜蘭地檢署繼續偵辦。

整個行動前後,海巡署分別派遣巡護八號與巡護九號兩艘艦艇以接力方式執行任務,尤其是巡護八號在1月11日啟航後,在海上航行執行任務階段,返航時其本身所裝儎燃油、淡水及食糧存量都已超出安全下限,但卻仍然全力投入戒護任務,未曾因此放棄職守;直到巡護九號在2月18日海上會合完成任務交接後,才功成身退,在此必須表揚海巡署官兵巡護遠洋漁業所付出辛勞,儘管未能及時援救漁業朋友人身安全,但確實已經盡力,表現可圈可點值得肯定。

但從另個面向來看,政府高層在此事件中,卻有許多部會顯然就是缺乏推動國家重大政策之政治敏感度,不但是怠忽職守,更是曝露出當前綠營執政,許多喊到震天響之政策不過是個口號,主事者從根本上就缺乏關懷,因此不禁讓人懷疑,相關政策流於表面文章,就僅能作為欺瞞民眾對內宣傳所用。

假若國內從事遠洋漁業招募人力不足,必須仰賴自新南向對象國雇用相關勞力投入作業,就必須重視其基本權益與人身安全,就新南向政策基本理念來說,假若希望獲得正面效應與雙贏局面,更是要透過外交體制與國內相關主管機關,共同來支持我國遠洋漁業雇用新南向對象國勞工,投入遠洋漁業撈捕作業所衍生之各項權益問題。

就我國經營新南向對象國關係來說,外交部印尼漁工出現此種人命關天案件時,是否應當主動訓令駐外館處聯繫漁工家屬通報狀況,同時雙管齊下邀請印尼在臺代表機構,派員陪同其官員至蘇澳迎接拖救返國之永裕興18號,並且協調蘇澳當地漁業機構與宜蘭地檢署,讓印尼官方得以掌握後續偵辦處理與善後作業?但是從媒體報導與外交部對外反應來看,顯然印尼漁工人命價值遠比不上要對外推銷與呼籲購買自由鳳梨。

農委會下屬之漁業署遠洋漁業主管機關,是否亦應派員理解與掌握永裕興18號具體狀況,以便作為未來策進遠洋漁業活動之政策參考基礎,而且發生如此人命關天案件,主管機關不聞不問,將全案完全則由海巡機關處理,怎樣都說不過去。若在考慮印尼漁工受雇來臺,就國際社會關切勞工所處勞動條件與環境來說,都不問其國籍而具有普世標準,而勞動部本身作為主管部會,豈能完全不聞不問,是否應當就本案,關切印尼漁工勞動值勤生活基本條件,這才不會算是怠忽職守

漁業畢竟是臺灣所仰賴之重要經濟活動,透過遠洋漁業活動在北太平洋與各國所建立之合作機制,更具有重要外交象徵意涵,但是農委會、勞動部以及外交部袖手旁觀,完全對於永裕興18號拖救返國抱持冷漠態度,真是讓人極度心寒!國人在享用遠洋漁業所捕獲之鮮美魚獲時,要是想到政府如此對待遠洋漁業從業人員,豈能安心下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