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觀點/電力供給 台電應負全責
2017-08-29 01:57 國立臺北大學 李勝彥(作者是國立臺北大學亞洲研究中心榮譽顧問)
今年8月,隨著持續多日的高溫天氣,台灣的供電、缺電、停電、限電和電源等「電」字議題亦不斷發燒。但這種季節性的火熱問題,依往年經驗,將隨著夏去、秋來、冬至之時節而降溫,直到明年夏天,若無穩定的供電系統,則該等「電」字問題又將重現。
依台電公司章程第2條,發電和輸電等為其所經營的前二項主要事業範圍,依此,對台灣的電力供給,台電便責無旁貸,應全部負責。8月15日的全台大停電,雖說起因為中油人為操作失誤的外部因素,但台電供電系統脆弱,而致無法即刻救援,應也是其相關的基本問題。
筆者早年曾在美國東岸一家頗具規模的電力公司服務多年,主要從事電力需求預測。該公司使用煤炭、天然氣和核能為主要發電能源,其中核電占比,在民國69年(1980年)代中約為35%。該公司本擬再擴大其核電規模,但受到民國68年(1979年)美國三哩島核洩漏事故和民國75年(1986年)烏克蘭車諾比核電廠爆炸事件、以及其後美國政府對核安管制趨嚴、核電廠的建造成本升高等影響,遂積極開拓水力發電、海上發電和太陽能發電等其他替代能源。
惟其對核能的替代效果並不顯著。迄至民國105年(2016年),該公司的電源結構仍以核能占比33.8%為最高,其次為天然氣33.6%和煤炭26.5%。另,美國視核能為帶動美國經濟的引擎,美國全國核能發電量多年來呈穩定上升的趨勢。例如,由民國90年(2001年)的7.68億MW(百萬瓦)逐漸增加到民國105年(2016年)之8.05億MW。
為健全供電系統,以避免缺電,電力公司在管理上至少應做到三大要求。第一,精準的電力需求預測,包括對全國電力需求總量和每天尖峰負載的預測。預測的過或不及,對電力公司的電力調度影響很大。因此,每天電力需求的預測值和實際值之間的差異大小,扣除天候不可測的部分之外,可做為該預測人員或小組的年度關鍵績效指標(KPI)。
第二,電力插座要隨時滿載電力。十足供電是電力公司的天職,電力公司要確保其所有用戶,包括機關、民生和工業等貧富不分,隨時開啟插座,電力便來的狀態。停電必引起民怨和傷害經濟,是為電力公司的禁忌,勿輕易讓其發生。
第三,供電要符合電廠的經濟規模。電力公司要開發電源多元化的大小電廠,在需要啟動時,可依電力需求大小去啟動規模相對稱的電廠,以符合發電的經濟效益。若只擁有使用單一能源的大型發電廠,則便缺少因全球能源價格變動和電力需求變動的因應空間。
若台電公司長期供電能力不足而停電和斷電,其與電源不穩定有很大的關係。其中,核電的發展是一個最不穩定的因素,常因核電機組意外停機和歲修費時而影響到供電。例如,台電的核能發電量已由民國102年(2013年)之1,227萬公秉油當量減至民國103年(2014年)之1,056萬公秉油當量。另一方面,期間台電所開發出來的離岸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合計所增加的電量尚不足以彌補核電所減少的電量。
當前政府的能源政策就是要在民國114年(2025年)達到非核家園目標。在推動同時,若無提出足夠的替代能源產量,今後,缺電和斷電將成為一種趨勢。這會造成民生不便、經濟衰退以及股匯價下挫等現象,而這時候,只要台灣地表尚存在核電機組,社會上要求重啟核電的聲音必然加大,非核家園政策將陷入更加不穩定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