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0日 星期二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公私協作,永續教育向前進!

udn 論壇報https://paper.udn.com/udnpaper/PID0004/378558/web/ 

◆  台積電「攔胡」 台灣剩多少綠電?
◆  連用水都為特定企業服務
◆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公私協作,永續教育向前進!
◆  多元宇宙? 數位部需要接地氣
◆  資訊人權新時代 不做無街之城
◆  兩岸關係緊張 不關執政者的事?
◆  不對稱反制共軍無人機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 (上)/我兩度赴倫敦政經學院借閱 2019-09-18 18:2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 (中)/外殼燙金 內頁像傳真紙 2019-09-18 18:3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 (下)/兩種編排有異 畢業35年收到 2019-09-18 18:32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公私協作,永續教育向前進!


2022-08-30 04:07  聯合報/   方元沂(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教務長)
今天是開學日,校方迎接學生到校,新北市瑞芳警分局也編排警力,與導護志工協助學生安全穿越馬路。記者邱瑞杰/翻攝



中小學新學期開始了。日前趁著暑假尾聲,參與合辦了一項深具意義的永續教育倡議活動,現場的活力和蓬勃願景如清流注入心中,得到無數能量與啟發。

這項「台灣永續教育前進未來議事廳活動,是由台灣永續教育聯盟立法院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策進會共同舉辦。邀請中小學生代表宣讀宣言,與會的數十位中小學校長、青年、學生代表舉牌贊成,立法院蔡其昌副院長敲響議事槌,宣布「永續教育前進議事廳,通過!」

雖是倡議與模擬的型式,卻是台灣永續教育聯盟首度對國際發聲,也是將公民團體能量帶入立法部門的第一步,期待國會能盡快提出以聯合國十七項永續發展目標(SDGs)為基準優質教育法案推動永續教育

透過民間力量提升立法機關的法律品質和適切性,是民主國家先進指標。我在美國伊利諾大學法學院念書時,修了一門成文法解釋課程,除了學習美國立法程序法條解釋原則外,印象最深的,就是全班要對伊利諾州州議會提出一項建議法案及修正條文

當時班上選定的是「公平信用報告法修正案信用紀錄對美國民眾的生活有重大影響,信用報告機構資訊和評比準確性、公平性、隱私性至關重要。全班同學透過實證分析比較法分析,最後完成修正法案的建議書送進州議會

如今回想,這門課程正符合永續發展教育概念和型式,讓學生能深度體察社會現況提出改善策略和計畫實踐社會公正;也是透過教育賦能學子具備改變社會行動力。美國立法部門因預算考量,又受限於國會助理專業度和工作量,很難即時對不同社會問題的法律缺口,快速提出適切合宜的法案,因此這門課程提供的建議修正法案,正可透過公私協作彌補立法速度缺口

我國的立法程序主要是由行政部門委託專家或機構提出行政院草案,或由立委提出,但跟美國一樣,很難即時回應社會快速變遷下的各種需求。藉由與民間單位共同協作可更全面兼顧社會實際需要,例如民國一七年(二○一八年)公司法的大幅修正,即是仰賴產官學代表組成修法委員會完成浩大修法工程

面對全球永續趨勢透過教育培養永續人才及公民素養當務之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民國一一九年(二○三○)永續發展教育路線圖明確指出政策與法規環境的優化、學習環境的翻轉、教師的增能、學生的賦能與行動、加速地方社區的實際永續行動,是轉動永續發展教育五項優先方向

這五項永續教育優先行動不可能各自發展,必須透過體制內外公私協作互相支持發展出生態系;正如政策與法規的優化無法單靠政府是一樣的。「台灣永續教育前進未來議事廳活動已是受到矚目的起點,期待更頻繁的民間團體與立法部門對話陸續展開成為永續教育、法規改善最佳支援









台積電「攔胡」 台灣剩多少綠電?


2022-08-30 04:07  聯合報/   陳立誠/台灣能源部落格版主(台北市)
台積電大量採購更耗電的EUV微影設備,遭外媒指為吃電怪獸 。圖/ASML提供



報載台積電大力擴廠電力需求將由民國一○九年(二○二○年)占全台用電六%,成長到民國一一四年(二○二五年)為十二點五%。護國神山根留台灣固然可喜可賀,但吾人也應檢討台積電大力擴廠對電力系統造成挑戰

民國一○九年(二○二○年)台積電用電一六○億度當年全台用電二,七一二億度,台積電用電占六%去年全台用電二,八三四億度依每年二點五%成長推估,民國一一四年(二○二五年)全台用電逾三,一○○億度,若台積電用電占十二點五%,其用電將成長為四百億度,五年成長二四○億度超過核四兩部機每年可提供二百億度電力

去年全台用電,服務部門四五五億度,住宅部門五二七億度。這表示民國一一四年(二○二五年)時,台積電用電約等同去年服務業用電九成,住宅用電七成五,實在驚人。以上為電力度數之成長,吾人應預估對裝置容量的挑戰。保守假設台積電全年用電,民國一○九年(二○二○年)需一八○萬瓩機組不停供電民國一一四年(二○二五年)將成長為四六○萬瓩成長二八○萬瓩超過核四兩部機二七○萬瓩裝置容量接近大潭新建七、八、九三部機組總裝置容量三一○萬瓩。回想全民為第三液化天然氣接收站辦公投,也只夠台積電這幾年電力成長,公投忙半天說穿是為了台積電

但台積電對台灣電力最大挑戰是綠電需求。台積電最大客戶蘋果早宣布,其供應商要在民國一一九年(二○三○年)達無碳生產。無怪乎台積電全力在台搶購綠電,民國一○九及一一年(二○及二一兩年),經濟部核發綠電憑證九十九%被台積電搶購,最為社會熟知的即為台積電「攔胡」,向沃旭購買九十二萬瓩每年卅五億度離岸風電

因太陽光電及離岸風電進度緩慢,政府宣布民國一一四年(二○二五年)綠電占比將由目標值廿%降為十五%表示該年全國綠電約四六○億度,扣除水電及廢棄物發電七十億度剩餘三九○億度光電及風電,猶小於台積電需要的綠電。如果全數被台積電購買,其他公司怎麼辦?

依國際對碳排認定,為防一魚兩吃,被台積電購買綠電要由台電電力系統扣除以計算台電之碳排係數民國一一四年(二○二五年)核電全部除役後,再扣除台積電購買的綠電,台電將成為一個幾乎沒有無碳電力公司碳排係數必然暴增。數年內歐洲即將全面施行邊境碳關稅,台灣其他工業只能坐困愁城?

最後還是要呼籲政府重新檢討廢核政策。韓國核電占比約卅%,台灣廠商在全球減碳競賽,有如百米比賽先讓韓國跑卅米。台積電給台灣電力系統帶來的挑戰極為艱鉅。









連用水都為特定企業服務


2022-08-30 04:07  聯合報/   謝英士、鄭佾展/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副秘書長(台北市)
台灣去年遇百年大旱,水利署啟動「南勢溪引水至石門水庫工程計畫」,引起烏來泰雅族部落抗爭,超過兩千人連署反對,有如新一波反搶水運動。記者余承翰/攝影



在聯合報與熱心人士披露下,八月新北烏來福山部落才知水利署已規畫南勢溪引水至石門水庫工程計畫」,要將新北烏來的水,送往桃園小烏來

大小烏來均為泰雅族傳統領域,新北烏來還是《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施行後,原民會首波公告、劃設之泰雅族傳統領域,相當具有指標意義。但即便如此,也沒有讓當地部落得到應有的對待。

水利署工程掛帥,以「穩定供水」的無上權柄,強調工程對區域供水調配的重要性。認為此案尚待二階環評審查,通過後會再依照原基法透過部落會議諮商取得部落同意,但完全忽視原基法第廿一條諮商同意權,以及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的自由、事前、知情同意原則真諦,是將原住民族視為權利主體,首重事先協商、參與,甚至是發展帶來的惠益共享,而非一切方針底定後的要求同意

此次事件也是典型的原住民、人權與氣候調適的衝突問題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日前宣示,在淨零轉型過程中「公正轉型」非常重要,政府思考政策對利害關係人衝擊,尤其是經建部門必須當責,在設計政策時,就先將環境權、人權與對利害關係人衝擊考慮進去。

事實上,水調適思維並不是只有供水,還有用水、水正義與分配等問題。例如,桃園水環境,用水、缺水有什麼問題?開發之外的調適選項有哪些?在形成政策之前的這些環節被過度省略,政府吝於說明環境與社會事實,自然也不容易進行有人權思考氣候政策擬定

水利署或許忘了,十多年前的「曾文水庫越域引水計畫」爭議,工程會調查報告認為引水工程與小林村崩塌無關,但在行政院核定「維持停工狀態實質廢棄計畫迄今,百億經費已打水漂。民國九十九年監察院雖然針對該計畫恪遵環評法等行政程序提出糾正,但就計畫決策以及科學事實辯證,水利署不思檢討,卻又再次大膽提出隧道距離更遠經費更高南勢溪越域引水計畫,似未能從過往之殷鑑學到教訓。

如果當初越域引水工程毫無問題,是政治顢頇做出錯誤判斷,水利署更要捍衛專業翔實說明;如果就是政治凌駕專業,水利署又怎能不好好的扮演社會溝通角色,事先有意義的與地方民眾溝通?而非事後軟弱無力回應原基法最低要求

巴黎協定前言指出,採取行動應對氣候變遷時,當尊重、促進和考慮它們各自對人權、原住民族權利等的義務;聯合國人權高專辦也提醒,調適行動確保權利受到氣候變遷不利影響者,有意義的參與氣候行動。平等和不歧視,參與和賦權,問責和救濟氣候行動融入人權因素基礎,南勢溪引水計畫顯然並無這些層面的思考。

明眼人都清楚,石門水庫不是越域引水最終目標供應新竹科學園區寶山—寶二水庫才是重點。台灣不但要滿足半導體產業用電,連用水都要為特定企業服務重經濟輕環境重企業輕人民棄原住民與氣候正義不顧,是環境政治慢性暴力典型,更不是有人權視野氣候行動












多元宇宙? 數位部需要接地氣


2022-08-30 04:07  聯合報/   黃振/學生(新北市)
數位發展部成立,總統蔡英文(前排左4)、行政院長蘇貞昌(前排左5)、數位部首任部長唐鳳(前排左3)出席揭牌儀式。 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葉信菉攝影



我國首個數位事務專責機關數位發展部成立,主事者提出該部核心理念是要「建構全民數位韌性」,如此不能只靠打高空,以各式各樣令人眼花撩亂的名詞,讓人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這樣只會拉開數位部與人民距離,政府與社會缺乏互信,如何能談「數位韌性」?

報載數位發展部民主網絡司下的「多元宇宙科」,還有「多元創新司引起網友熱議,有人以為數位部從 IT 管到太空,有人問「所以我有新創公司工作經驗,就可以去應徵數位部職缺嗎?」實則筆者瀏覽數位部網站發現,「多元宇宙科」的科名,不是「多元的宇宙」,而是「多個元宇宙」之意;「多元創新司」則與新創關係不大,是推動政府資料個人化資料應用單位

後者不禁讓筆者想問,為何不叫「資料應用司」這等清楚明白的名字,而要取一個看起來「很潮」,卻一點都不直觀的名字呢?數位發展部各單位構想「太前瞻了」,遠離老百姓認知的範圍。民眾看到「多元宇宙」、「多元創新」這樣的單位名稱,恐怕沒有足夠的誘因耗費時間數位部網站深入了解,而只是引為笑談,更甚者或許懷疑數位部是否真如部分論者所言,只是執政黨巧立名目,用來培養網軍之處

被譽為古代說話寶典之一的《戰國策》裡,策士在遊說君王時,往往善用寓言讓受眾能快速理解策略意義。數位部也該好好想想,如何讓人民弄清楚「數位部到底在做什麼?」以取得人民信任,俾順利推展政策,才能成功建構全民數位韌性










資訊人權新時代 不做無街之城


2022-08-30 04:07  聯合報/   廖緯民/中興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台中市)
健保資料庫違憲案,憲法法庭認為,健保法監督機制不足、欠缺當事人請求停止利用相關規定,判決違憲。本報資料照片



攸關台灣醫療人權與資訊自主權健保資料庫案(以下簡稱本案),憲法法庭於八月十二日宣判,其引發的效應頗值關切。

本案判決的重點,簡單歸結有三:當事人(換言之,即全體國民)的退出權獲得確保,健保署相關作為違反憲法對資訊隱私權的保護。健保署蒐集及利用健保資料因缺乏明確的法律基礎,違憲;因而必須在三年內予以修正其法源基礎。至於個資法第六條技術管理的相關要件,其規範文字尚稱明白,僅判定為有違憲之虞;憲法法院認為依據比例原則相關法理的操作,可以克服此一法律文字上的簡略。

進一步言之,本案判決的外在效力範圍,依照以上三點判決結論,可以涵蓋以下三點:健保署駁回退出權的作為既然違憲,則全國每一位國民自即日起當然都可聲請退出;凡是堅持病歷隱私、熱愛進步價值的國民,都可以行使此一憲法基本權。健保資料庫的相關研究作為既然欠缺法律基礎,自然應自即日起停止所有運作,直到滿足憲法法院所要求的合法要件那一天為止。至於第三點,則相當有疑義:個資法第六條第一項但書第四款所謂的「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文義易懂,但是在操作實務上卻涉及極為複雜的理論與實務上的諸多問題;未來發生爭議的可能性大增。

本案由於是憲法法院的判決,其外溢效果可期。全國政府機關與民間企業設置資訊系統者所在多有,多數迄今未嚴格落實個資法的規範。上述三點可能即將大量適用到相關情境,不可不預做準備。換言之,個資法第三條的當事人權利必須最大程度予以實現;除了不得任意減損第三條的五款固有權利,也不得潦草為之。使用個資的法律基礎必須明確而堅實亦即若非取得法律明文授權,就必須得到當事人同意;其他不明確的權宜方式,都將產生法律風險。至於個資資訊系統安全維護必須禁得起比例原則論證,亦即「既然有更佳方案,為何不採行?」式的詰問。

本案是個資法十年來最明確的法律宣示;許多過去十年間含混其詞、甚至強詞奪理的說法,都已經確定失去法律依據。司法體系既然已經有了明晰的法律理論,則人民積極運用法律以主張權利,自然是現代國民應盡的義務。資訊時代基本權,是國家對人民的深情號召;國民資訊覺醒,才能帶來國家的資訊文明,而不是坐讓野蠻橫行、台灣成為缺乏隱私保護的「無街之城」。(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不同意見書引用日本漫畫家伊藤潤二作品無街之城」)。












兩岸關係緊張 不關執政者的事?


2022-08-30 02:54  聯合報/   戴世瑛/律師(台北市)
國民黨副主席夏立言(左)一行人本月初訪陸,會見海協會長張志軍與國台辦副主任陳元豐,國共關係受到關注。記者季相儒/攝影



對國民黨副主席夏立言在共軍頻繁演習之際執意訪陸,各界固毀譽參半。然我想回歸本質,無論正反褒貶均不容迴避的答問是:兩岸關係越緊張,是否更應交流溝通?

今年一月遠見雜誌發表台灣民心動向調查,雖多數民眾對大陸印象變差,猶有六成民眾認為兩岸應「增加互動」,而非「減少交流」。這或是針對夏的出訪,儘管遭陸委會痛批「對我國家整體利益造成嚴重傷害」,甚至部分黨內同志也有雜音,國人迄仍客觀中性看待,普遍未加苛責的主因。

不可諱言,自修正刑法大陸地區納入外患罪適用要件加上反滲透法通過,從而解釋上,對岸幾被我法制視同「外國」,甚至定位成「敵國」或「境外敵對勢力」。「惡法亦法」下,我方參加或舉辦凡涉敏感議題或有官方背景兩岸交流活動時,恐仍應謹慎並抱持一定敵我意識。

至於如何防免登陸交流所生政治或意識形態風險?我認為不妨修正人民團體法,統一要求有與對岸合法交流需求的各國內團體自訂章程或內規。就「組織」與「程序」兩層面,制定周延明確赴陸活動規範,例如組設獨立大陸事務委員會」、參加成員遴選機制、指定人員記錄與事後匯報、倘遇陸方打壓時我方底線與應變方案等讓兩岸民間交流回歸正常化透明化法制化。此舉雖不無限縮自由之嫌,卻可減少被惡意抹紅機率

而為免影響選舉,國民黨最好另以公開形式,安排返台的夏一行人隔離出關後,針對大陸政策、訪陸正當適法性、必要實益、開會過程與活動內容等,向國人作完整報告,以爭取正向輿論。

此番令人不解的,是原肩負維持兩岸和平現狀責任的政府當局,面對嚴峻局勢,竟「事主變公親」,只會在旁發布呼籲、表達遺憾。難道說雙方拒絕往來,導致可能軍事衝突,才是不「傷害國家整體利益」?












不對稱反制共軍無人機


2022-08-30 02:54  聯合報/   于倉和/軍事作家(台北市)
疑為中國大陸民用無人機日前闖入拍攝金門營區。圖/取自微博



從八月初開始,中共為了抗議多批美國參眾議員連續訪台,解放軍持續在台灣周邊海域進行軍事演習,除發射飛彈外,也出動多架次無人機侵擾金門和馬祖空域。最近大陸方面主動釋出的影片顯示,無人機的侵擾行動變本加厲,高度愈降愈低,甚至到了可以清楚拍攝到國軍守備官兵容貌、神情動作、陣地布置、建築格局和各種文字圖表的程度。

共軍無人機侵擾我外島,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早在今年初,大陸無人機侵擾過東引島空域,可惜的是,儘管這種情況已經在這幾個月內頻繁發生,但國軍到目前為止並沒有拿出任何有效的反制方法,除了用信號槍示警射擊以外,甚至還可以看到官兵丟擲石塊想要驅趕無人機,但畫面流傳出來可說是慘不忍睹,有如亞馬遜叢林原住民對空拍機射弓箭的場景。

俄烏戰爭爆發後,我們可以從網路上大量流傳的戰地影像看到,無人機已經在現代的戰場上占有一席之地。無人機居高臨下用攝影鏡頭拍攝,地面上無論是戰車、火砲、甚至是步兵的人數、隊形及武器,全都看得一清二楚,唯有做好偽裝、在掩體中靜止不動,才有可能躲過無人機獵殺。也就是說,要是同樣的狀況發生在各外島,這些出現在畫面裡的官兵早就為國捐軀了!

共軍無人機反覆入侵我外島空域,且不受到任何干擾,來去自如,我方防務幾乎被看光光,對於民心或部隊士氣有不良影響。理論上這些無人機已經闖入國軍各種要塞堡壘地帶,本當以強硬手段直接處理,但軍方可能擔心會落人先開火口實,造成更嚴重後續效應;如今發現苗頭不對,才說要修改相關準則,過於保守怕事且緩不濟急。

筆者認為,若是國軍不想採用「硬殺」手段,短期內就應該立即把干擾槍之類的裝備送到外島,提供適當支援;長期方面則是和相關民間廠商及其他政府單位研究防制措施,當是上策。

另一方面筆者也建議,國軍在此非常時期可採取「不對稱」作法,也就是不要用軍事力量處理,而是以治安維護手段應對。

我國兩年前就在民用航空法中添加有關無人機管理的專章,當中針對無人機的禁航區做出規範,也授權各地方政府針對無人機禁航區範圍及時間做相關調整;至於警察機關對無人機的處置立場及作為方面,若是發生無人機闖入禁航區的狀況,民用航空法也規定,主管機關可會同警察機關取締,或是洽請警察機關協助取締,但若是出現未經同意進入政府機關區域的無人機,相關單位可以採取適當措施「制止或排除」。

也就是說,如有無人機闖入禁航區,根據現行法令,警方是可以把該無人機「擊落」的;而根據過去的新聞報導顯示,我國警方目前也確實裝備無人機的干擾槍,可在必要時迫使違反規定的無人機導航系統失靈或降落。因此,若要解決外島共軍無人機侵擾問題,但又怕引起不必要武力衝突,也許可以發揮此不對稱思維,由警方支援處置闖入我外島營區或禁航空域的共軍無人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