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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蘅/政院改組 折翼的NCC
2021-02-25 03:58 聯合報 / 蘇蘅(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曾原信攝影
最近蔡政府端出數位發展部大餅,將主管通訊、傳播產業、網路基礎建設、資訊通訊安全等業務,整併科技部、科技會報辦公室、行政院資安處、NCC、國發會等相關單位功能。
組改藍圖中,通傳基本法「政府採取必要措施,促進通訊傳播基礎網路互連」,或組織法賦予通傳會訂定「通訊傳播監理政策和法令」的角色,全部閹割。
NCC 終如蔡英文所願,階段性任務結束,獨立行政機關消失在歷史中。未來「NCC 將改制為通訊傳播監理委員會,專責內容監理業務,仍為獨立單位」的說詞,看來像笑話。
民國 95 年(二○○六年)成立的 NCC,由於委員會採政黨比例,意見常和政府相左,儘管當時很多人懷疑台灣能不能做到獨立的行政機關,卻能維持相當獨立性。
各國三級跳的發展數位政策,NCC 本可扮演重要角色,但只重管制、不重發展,反成發展絆腳石。政治上,委員被意識形態牽著走,只求保官位,更成父子騎驢,裡外不是人。
美國獨立機關 FCC 主席,向來是總統提名,歷任主席多是總統好友。但獨立於行政部門,始終是不可逾越的紅線。出身好萊塢的雷根曾多次密會 FCC 主席佛勒,討論如何鬆綁好萊塢電影業跨足電視網策略聯盟的法規,最後被拒。歐巴馬為了政治利益,公開要求 FCC 嚴管寛頻公司,FCC 不從,認為有違網路中立。兩位世界最有權勢的領袖,都不敢對 FCC 主席拍桌。
剛卸任的主席帕伊(Pai)極受媒體讚許,認為他是歷來建樹最多的主席。帕伊上任先建立共和民主兩黨通傳政策共識,也鼓勵網路科技創新;創立經濟分析辦公室,用專業經濟分析,舖建未來數位發展藍圖;大幅改革審議內規,讓程序更透明公正。
這段期間 FCC 更為「數位發展」推出多項新政:持續網路開放輕管政策,提出數位經濟政策的軟硬體基礎建設。去年九月年度報告,提出包括 CBRS 區域頻譜與網路共享商用、如何實現數位紅利、以及對未來低軌道衛星網的前瞻,不只擴大物聯,也拓展郊區山林物聯所需的骨幹無線寬頻。令人驚豔。
不過媒體最肯定的是維護 FCC 獨立和公平,帕伊多次拒絕川普對購併個案指點江山。最著名的辛克萊與論壇媒體集團卅九億美元併購案,由於合併後會覆蓋全美四分之三電視觀眾,即使川普大力要求通過,但他斷然否決。
反觀我國,NCC 在監理媒體運作時,理應完全獨立於行政院,這在司法院第六一三號解釋就得到明確認證。大法官認為監督國家機關和政黨既是媒體天職,傳播自由的意義就不僅限於侵害的防止,還要積極通過組織程序的設計,包括在行政院下設置獨立於行政院的機關,以防止資訊壟斷,確保社會多元意見自由流通。當時的大法官,當然沒有預見確保多元意見的 NCC,竟會關掉中天新聞台。
這次組改,NCC 非外傳的直接整併至數位發展部,但在政策制定、基礎建設推動、法令修改等權責所剩無幾。此後行政院大可利用直接任命的部會,遂行己意分配利益資源。不論怎麼說,都是獨立行政機關大挫敗。
美國 FCC 自許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力量,絕不做言論審查的警察。對照下,無論中天下架,或者「假競標,真退錢」編列一五五億元預算補助五大電信業者的作為,都令人瞠目結舌。有政黨私心的當權者,最忌憚獨立機關的掣肘;折翼的 NCC,會不會只剩「附隨組織」「東廠」的功能,走向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