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法官淪附庸配合演出
◆ 照護新思維 迎戰超高齡社會
◆ 金融科技五策略 監理還不夠
◆ 勞工延退 勿忘職安配套
◆ 賴清德治國毀憲亂政 誰來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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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淪附庸配合演出
2024-07-20 03:50 聯合報/ 林清汶/世新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
立法院日前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等,引發擴權爭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監察院相繼聲請憲法法庭審理及定暫時處分,憲法法庭經多日密集評議後,針對六大部分大都已裁准暫時停止適用,僅立職法部分規定可暫予適用。憲法法庭此舉雖是預料中的事,仍引起社會大眾普遍譁然。此從準備程序中的文書送達程序草率,及大法官問案態度之偏頗,已可略窺究竟。
「暫時處分」乃針對急迫或難以回復原狀事件,由司法機關預先防制准予暫時停止適用,如對房屋一旦拆除即難以回復原狀事件;「暫時處分」本身並尚未取得判決確定之效力。民進黨為貫徹賴清德意志,排山倒海破天荒竟四路齊發,聲請憲法法庭釋憲及定暫時處分,而憲法法庭大法官在各方壓力下明顯淪為政治附庸,無上限配合演出。
細觀,試問本次立法院通過之國會改革六大法案,有何急迫性或難以回復原狀事件可言?況且,憲法法庭尚未裁定前,賴總統就聲明「在大法官未做出釋憲結果前,不宜貿然採取行動」,即不接受立法院通過他自己公布的國會改革法案;甚至還說「法案沒過就要讓青鳥飛出來」等不恰當之言論;賴清德過去當台南市長可以二百多天不進議會備詢,監察院糾正又奈他如何?而陳吉仲也說不接受這種「違憲組織的傳喚」,嗟乎?擔任過部長級的政務官,竟可口無遮攔如此漠視法治?難道他們都預先知道憲法法庭的審理結果了?或者擺明行政權尚方寶劍至高無上,立法權僅供參考?
再論,監察院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監院聲請釋憲理由無非以立院職權侵犯監察院之調查權;然而,調查權非監院獨享,行政機關也有調查權,如行政程序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要求當事人或第三人提供必要之文書、資料或物品。行政機關為瞭解事實真相,得實施勘驗。」等規定。事實上,各機關對於調查權是分權並行,而如立委在行使職權有不法或不當時,依憲法規定仍可行使彈劾、糾舉之權,監院並非受侵害之機關,從而亦無提出釋憲之理由;監院地位本應超然公正遠離黨爭,卻自失立場與政治起舞。
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一一六條第一項規定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停止,此乃尊重法律秩序之維持。民國九十三年(二○○四年)九月通過「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乃針對陳水扁總統選舉前之槍擊事件疑義而調查具有針對性,但陳水扁身為法律人亦不敢聲明上述法律停止執行運作,亦無聲請「暫時處分」,其後該法律透過釋憲程序,乃對部分違憲另增、刪修訂另行公布,其餘部分仍為有效。
「憲法」向來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目的在於防制行政權擴張變成洪水猛獸。此際,民進黨挾行政權的優勢,肆虐恣意踐踏凌駕司法、立法,監察院又失格自甘墮落,就是國家憲政危機的肇始。台灣面臨兩岸的兵凶戰危與美國大選後可能的大變數,還有缺電等內政危機,賴總統不思如何營造團結,卻處處煽風點火,所為何來?
照護新思維 迎戰超高齡社會
2024-07-20 03:50 聯合報/ 曾鼎傑/家天使平台營運副總(新北市)
至民國一一四年(二○二五年),台灣每五人就有一位是六十五歲以上。面對超高齡化社會,可發現政府完全聚焦在長照,然而目前所推動的長照服務,對於預防老化、失能、失智,卻很難改善。舉個例子,今年三月,衛福部公告六十五歲以上人口失智症盛行率是七點九九%,跟民國一百年的統計七點六四%,不減反增,面對這樣的困境,到底該怎麼辦?筆者以自身多年產業的經驗回饋以下幾個面向。
首先,照顧脫離不了人力問題,目前台灣八十三萬失能人口,對應了廿五萬的外籍看護、十萬床的住宿型機構,以及政府已訓練至少廿萬的照服員,所以八十三萬扣除卅五萬,剩下的四十八萬失能人口,每個照服員服務二點五個長輩就可解決問題,從這裡就知道,台灣欠缺的不是照顧人力,而是可以彈性讓照服員提供服務、讓流失的照服員重新投入產業的管道,這不僅需要科技照顧的概念導入,也需要法規的配合調整。
再來,綜觀目前長照相關法律,會發現針對醫院看護這塊的規範幾乎沒有提到,去年十月政府有針對長照人員繼續教育辦法進行修法,把失智症照顧、身心障礙者照顧等相關進階專業訓練課程,要求受訓的照服員須登錄在長照機構後才能取得積分,但醫院看護並不屬於長照機構,因此雖然有業者自行辦理醫院看護內部的訓練課程,但畢竟不是政府制定,具有管理的標準化課程,品質很難掌控,而且醫院更容易遇到急性期的身心障礙者跟精神疾病的病人,非常需要進階照顧知識。
接著,筆者覺得很可惜的是近年來政府持續推動整合式照護或是在宅住院等方式,卻從沒有找過自費照顧業者參與討論,或者去邀請已實現科技照顧理念的單位,看是否可藉由相關經驗,透過科技協助,讓服務人力可更有效利用或提升照顧品質。
發展自費照顧的概念刻不容緩,舉前面提到的失智症預防為例,透過自費照顧的介入,讓長輩還能自理、認知狀況還可以的時候,帶領長輩走出家門、參與社會;等到長者真的失智症時,再利用政府的照顧資源減輕負擔,這樣才能讓銀髮經濟的效益從中產生,不然事情如果都靠政府來做,反而會影響產業發展。
據報導,目前六十五歲以上的民眾持有台灣的總資產超過三分之二,若還是採用全面性、高度補助的長照服務,會造成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因此要把真的需要大量協助的長者區別出來,給予足夠的幫助;並針對有能力的長者,思考如何推廣自費照顧的概念,讓有能力者願意自費找尋資源,而非單純靠目前青壯年世代的納稅錢來做全面貼補,才能真的去弭平目前的世代對立以及青壯年的被剝奪感。
最後,建議政府面對超高齡化浪潮,眼光必須放遠、放廣,目前政府非常積極投入生技、醫藥等大健康產業,但不管是健康產業或是長照產業,都是照顧產業下的一環,人的一生其實就是在一段段的照顧旅程中度過,應當用更宏觀的整合不同產業的角度來思考,不然就會發生目前醫療、健保、生技、長照等各產業各自為政,各有各的經費與專案,缺乏通盤規畫,造成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狀況。
金融科技五策略 監理還不夠
2024-07-20 03:50 聯合報/ 臧正運/澳洲蒙納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澳洲墨爾本)
金管會在彭金隆主委上任後便對促進金融創新與發展多所著墨,筆者肯定金管會日前公布的「促進金融科技發展五策略」並寄予厚望,但仍有些建議盼得到主管機關的關注及參採。
金管會的金融科技發展五策略,係針對這些年來該領域的主要挑戰提出因應之道,包括社會與監理對金融創新的容錯度偏低、虛擬資產興起對金融體系帶來的衝擊、網路與數位金融的持續深化,以及監理機關組織變革的必要等,充分體現金管會對於產業現狀與監理挑戰的高度認識。除了金管會所提出的作法,筆者亦認為有可再補強或多加著墨之處。
為擴大容錯空間並提升創新,金管會盼透過擴大金融業業務試辦的範圍,階段性擴及金管會的行政規則乃至法規命令,此舉勢將激勵金融機構更大規模地投入創新。對非金融機構,則將著重在調整沙盒實驗成功的落地機制。但金管會似未明確說明落地機制將如何調整。建議金管會系統性檢視過去案件,找出遺珠之憾,研議金管會權限內可做的法規命令修改,實現差異化執照。此一「沙盒創生」的過程有機會助台灣催生更多能在國際競爭的金融科技業者。
金管會為了促進傳統金融轉型而推動的虛擬資產專法、實體世界資產代幣化(RWA)工作,以及開放金融業辦理虛擬資產保管業務等,最具亮點。虛擬資產發展已成全球大勢,其中 RWA 更是各國監理機關關注的重點。建議在盡速通過專法以納管相關業者外,亦應促在台活動的國外業者落地並受到正式監理,以保障我國投資人權益。當然,穩定幣的納管與監理措施的設計亦是刻不容緩的議題,希望在研議中的虛擬資產專法已納入考量。
支持數位金融發展方面,金管會將重啟純網保公司,放寬純網銀業務範圍與線下活動限制。其實「純網路」僅是實現普惠金融諸多手段之一、不是目的,在受相同資本額與監理要求情況下,不應成為純網路金融機構業務受限縮的理由。這些新興業態本是數位金融發展的一環,重點更應放在促使數位金融有序蓬勃的措施,例如數位身分制度的建構、開放銀行與消費者資料權的深化與實現,及電子銀行作業規範的綜整簡化乃至 AI 運用與治理的實踐等。
在引領金融科技發展路徑上,金管會的兩大政策分別是增設「金融市場發展與創新處」以及設置「金融行動創新法規調適平台」。前者筆者倡議多年,希望能成立金融創新局或金融科技局,以收監理機關組織變革之效。如今金管會設立新處,亦不失為一階段性方案。期盼未來立院亦能協助修改相關法律,實現設立金融創新局,讓「金融創新」成為與「銀保證監理」分庭抗禮的法制與機關授權。
至於法規調適平台,金管會將委由學者主導,邀相關單位、金融業與非金融業代表參與,有機會讓規範調適過程中的「公民」與「非金融機構」發聲,以突破過去由行政官僚與金融同業公會主導規範形成、往往趨於保守之議的狀況。主導的學者可考慮每半年至一年輪換,避免因時間過長而受特定利益影響,或因時間過短而無法充分認識產業問題與法制瓶頸。
最後,監理科技乃是台灣金融科技在全球競爭的利基產業,或許金管會亦有規畫,但在這次的五大策略中並未提及,期待未來能看到金管會就此領域的擘畫與努力。
勞工延退 勿忘職安配套
2024-07-20 03:50 聯合報/ 周傳久/高齡就業研究者(高雄市)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勞基法第五十四條修正條文,明定勞工年滿六十五歲,經勞雇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退休年齡,目的是鼓勵就業參與率,同時改善老年經濟困境。由於社會結構變化,延長就業年齡的人增加,許多行業相當要求維持體能,才能有職安和維護客戶安全。過去就業單位與求職者時間有限,體能評估常形式化或無根據。還有就業者有賺錢需求,蒙騙或不知道自己體能狀況,導致意外或不可逆傷害。
芬蘭晚近發展專門給四十五歲以上民眾的工作人口體能測試,要容易做又能測得出來想要的目標,包含移動能力、平衡能力。例如單腳站立,測試站立位置面積不足時的垂直位置控制能力、背部橫向彎曲、手肘關節彎曲、動態身體屈曲、跨步深蹲、靜態身體伸展、動態身體伸展、靜態平衡串聯站立。
其次是無助跑、無預備動作的下蹲直接垂直跳摸到最高點,與站著努力把手臂正常舉高的指尖最高高度,比較差距。同時看到肩膀、下肢伸展肌力最大能力。裝人工關節的人也要測,練習一次,測試兩次取較好數據。但靜態有暖身的項目先做,不會第一項測試就做最吃重的,且不能因為待測人多就隨意彈性更改順序。
還有四十秒伏地挺身(肩與臀同時上抬),同時進行間歇性拍肩,了解肌肉爆發力、耐力與身體控制能力。這對有些人很難,因為協調性,且要維持連續動作,每次被迫身體要抬得夠高才能進行下一動作。芬蘭運動研究組織 UKK 開始探討,未來是否要將此測試與六分鐘走路,列入護理師體能測試。
除了以上測試,UKK 長期與老人合作進行倒著走、負重於肩、腿測強度(配合平時生活需要的功能測試)、坐時的握力等多種測試,來預測體能與壽命和介入運動的幫助,不在意時間而是能否做到,目的是看到底拿多少與自己體重比例的重量,導致人難以站起來。在芬蘭,對高齡民眾測試完成後,有諮詢者來說明、建議改善方式等,而不是得到結果就結束。
測試創新連動相關各種研究與生活需要,發展和如何確保測試不造成傷害。即使人身體有問題,或平時運動習慣不同,還是可選擇適合的測試,測試前有相關問卷過濾疾病史,找出未來改善的可能與目標。
另外,芬蘭職能治療組織根據職業安全法與老化也投入許多研究,包含高齡者工作勞動環境相關設備(如工作椅、體外骨骼衣)對維持能力的影響。還有急救人員等不同職種專屬的測試,讓員工知道工作負荷、自己全身體況,什麼姿勢與出力和工具之間用對身體功能也在發展,此外,還有工作量與社會發生危機時的工作量,如何達到職責又保護員工。UKK 採取對照性研究來促進健康,希望喚起更多人注意體能維持,以免慢性病者暴增造成社會支持系統與資源崩盤,也就是加碼更嚴謹廣泛的預防策略以因應未來。
除以上政策,芬蘭還對該國特有高齡健康主要挑戰下功夫,例如肥胖、下背痛。我國呢?針對老齡者工作方式或生活方式有何研究?或職務再設計如何對體能與心境影響?這些都需要更嚴密的預備措施,才能讓政策美意達到效果。
賴清德治國毀憲亂政 誰來制衡
2024-07-20 03:50 聯合報/ 孔令信/大學教師(台北市)
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在憲法法庭昨裁定出爐前,接受媒體人黃暐瀚專訪時脫口說,憲法法庭審理「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十九日會有結果,但隨即強調,稱僅是法學界朋友在講而已,引發外界質疑。結果,憲法法庭七月十日對暫時處分案進行準備程序,十九日果真裁准暫時處分,國會改革法案相關法律在釋憲案宣判前應暫時停止執行。
吳崢事後澄清,這是以過去大法官解釋或憲法法庭判決案例經驗所做的推測,請勿做扭曲解讀。他愈描愈黑,坐實了憲法法庭和府院早就是互通一氣。
其實,在賴領軍聲請釋憲時,大家都已預見會有這樣的結果,因為十五位大法官都是小英時代所提名的,在綠色背景籠罩之下,何來公正與維護憲法呢?更何況在賴的「新兩國論」下,如今「中華民國」根本已是「台灣國」同義詞,五權憲法已經淪為民進黨的「護身符」,與許多人的升官發財之路!諷刺的是,賴早先在陸官百年校慶中大罵那些假黃埔,卻忘了陸官門口的對聯「貪生怕死莫入此門,升官發財請走他路」啊!
有學者撰文認為,中華民國的民主憲政可以被立法院所毀,因此人民必須站出來保護中華民國的民主政體。很抱歉,當民進黨號召青鳥到立院抗議時,賴總統已經破壞了憲政體制,他以一人的意志,不願意到立院做國情報告,而聲請釋憲的理由就是「審議程序引發社會高度疑慮」,他忘了過去這段期間所有抗爭,都是他要求立法院民進黨籍立委「反守為攻」開始。如今,大法官決議已暫停國會改革法案大多數條文,意味著大法官也屈從了他的意志。
賴上台兩個月,無心治理國家,反倒是處處搞鬥爭,他的治國就是讓全國都亂起來,表面上一直高喊要維護國家「主權」,卻是在執行「新兩國論」,根本就是在毀掉中華民國。他只做民進黨的總統,而不是全民的總統,誰能制衡他呢?所以,我們擔心的是中華民國五權憲法已經淪為民進黨一家之言,根本沒有分權制衡,只有賴清德一個人的意志來治國,這才是毀憲亂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