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0日 星期二

【專家之眼】是誰拆散汪小菲? 大S離婚的被政治「話」

◆  【專家之眼】從鳥籠到鐵籠:公投綁大選的昨是與今非
◆  【專家之眼】是誰拆散汪小菲? 大S離婚的被政治「話」
 
◆  【專家之眼】調降地價稅:地方政府撒幣式的減稅競爭
◆  【專家之眼】反萊豬公投,蔡與官員成最佳助選員








【專家之眼】是誰拆散汪小菲? 大S離婚的被政治「話」


2021-11-30 08:06  聯合報 /   劉明德/四川大學前副研究員
汪小菲(左)和大S的恩愛情已成往事。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汪小菲、大S在今年11月22日宣告離婚,10年的婚姻關係畫下了句點,最後,大S祝福汪小菲「找個更適合的伴」,「更適合」是關鍵詞。

兩岸婚姻最大的絆腳石,不是生活習慣、個性或婆媳關係,而是政治認知所衍生出的一系列問題,這才是最致命的。甚至,當兩岸婚姻還是一樁政治買賣或肩負政治任務,這就更嚇人了。

兩岸婚姻以離婚收場的並不少,但他們都很低調、不願多說。這次,經由北京直男汪小菲的公開言論,讓我們知道兩岸婚姻觸礁的可能原因,從汪小菲身上,我們可以看到絕大部分中國人對台灣的看法,也可以看到雙方可能的爭執所在:

台灣是中國的,對台灣都以(中國)台灣省稱呼。汪小菲說:「我只知道,今天的領土不容分割了」,這就是中共的教科書「臺灣是中國神聖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內容,每個中國小孩都會背、深深刻在腦海裡的對台灣的認識,伴隨到老,改是改不了了。既然如此,兩岸婚姻就增加了阻力。

非統即獨:台灣當然有台獨,但是,不是所有台灣人都主張台獨。然而,中國人在中共官媒的帶領之下,只要沒表態支持統一的,都給他們扣上台獨的帽子。因此,汪小菲與大S的離婚就簡化成「愛國大老爺們與台獨藝人離婚」,結果就是「爽!」、「恭喜汪小菲」等「愛國」言論。

台灣沒有比較好,台灣也有檢舉:因生活背景、政治制度的差異,兩岸很容易產生誤解。在中國,受文化大革命的影響,舉報是再正常不過,舉報自己的老師、父母、親友、左鄰右舍等等,因此,汪小菲也以為台灣到處有舉報,他說台灣「實際是每天互相檢舉,連檢舉廣告都放到學校門口,且檢舉一次能賺 2,000 台幣」,台灣固然也有檢舉,但檢舉的內容主要是吐痰、亂丟煙蒂、違規停車等環保交通衛生問題,而非政治言論,兩者天壤之別。

以為台灣人道貌岸然:汪小菲說「我就是一個北京孩子,就是愛聊政治,可我就是受不了這種道貌岸然的地方」,他不知道,別人不是道貌岸然,而是不願意和他聊政治,避免傷了和氣。一旦傷了和氣,連表面上的朋友也做不成了。既然退一步可以海闊天空,又何必計較於一時?這就是台灣人的生活哲學。

不同的真相:今年三月,正當新疆棉風暴爆發的時候,汪小菲在微博上對台灣人說:「這是我的一個朋友,…幫老鄉脫貧,幫著上不起學的孩子找資助,幫著新疆農民們賣貨。像他這樣的還有很多人,在你們不了解實際情況前不要詆毀,希望對岸的個別朋友多看看真相」,事實上,這是兩件事情,台灣人並沒有否定汪小菲的朋友的義舉,台灣人在意的是維吾爾人是否被迫勞動,這才是我們想知道的真相。

中國人閉起眼睛、塞住耳朵:在中國,讀什麼書、看什麼文章可不是小事情,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閱讀、收藏有嚴重政治問題的境外書籍都會遭到嚴重處分,這是為什麼大S抱怨,自己用 Google 搜尋資料給汪小菲看,汪小菲會連忙說:「我們這邊沒有 Google,我們都用百度。」汪小菲的做法其實就是在自我審查,因為看境外的東西是會惹麻煩的,所以,汪小菲不敢看。

爽罵台灣總統:在中共的體制下,中國人民不敢批評中共領導人,一旦批評,後果也是夠慘的,央視名主持人畢福劍調侃毛澤東「把我們害苦了」,結果慘遭整肅。相反的,在台灣,任誰都可以公開批評政府,這時候,汪小菲也來摻一腳,他暗諷蔡總統是漢奸,想必這時候他心裡很爽,他可是批評了台灣領導人,替中國人出了口氣,然而,他有膽子批評習近平嗎?

兩岸婚姻要幸福,首要之道就是不要碰政治議題,否則,最後難免分道揚鑣。















【專家之眼】從鳥籠到鐵籠:公投綁大選的昨是與今非


2021-11-30 08:13  聯合報 /   湯紹成/政治大學兼任教授
民進黨「四個不同意台灣更有力」公投宣講,嘉義縣大型說明會,晚間在縣治太保市彩虹商圈廣場舉行,蔡英文總統演說。記者魯永明/攝影
公投綁大選提案領銜人、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左三),到處趕場宣講。記者陳弘逸/攝影



依照公民投票法第12條之規定,由國民黨立委江啟臣發起的「公投綁大選」的公投案,在民國 110 年(2021年)5月完成連署並經中選會認可後,已成為全國性公民投票第19案,將於今年12月18日投票。

自民國 106 年(2017年)12月《公民投票法》修法降低了門檻,民進黨政府在民國 107 年(2018年)公投大敗,十個公投案有七案通過,包括反空污、反燃煤、反核食、反同婚與以核養綠等,當時是修法後第一次公投與九合一選舉同時舉辦。

因此在民國 108 年(2019年)6月,民進黨假其立法院多數,再通過公投法修正案,決定從民國 110 年(2021年)起每兩年舉行一次公投,並將公投日定為8月的第四個星期六,讓公投與大選脫鉤。此乃引起廣泛質疑,因這會影響公投的投票率,也確實讓人感到,這就是民進黨因敗修法與量身裁製的企圖,完全是開民主的倒車。

一般而言,由於公投案只對事不對人,民眾的投票意願相對較低,若專設公投日,必定會更降低投票率,不符合民意的反映,即便公投案最終勉強通過,其結果也缺乏代表性。尤其將公投日設在八月下旬,當時正值暑假與各級民意機關休會期尾聲,不少民眾與民代都出國旅遊或考察,因而不但影響民眾對於公投案的理解,以至於影響投票率,可見執政黨的包藏禍心,打擊公投更是違背民意。

所以只有與大選同步舉行,公投才能引起民眾更加的關注,拉高投票率,確實展現民意。更重要的是,與選舉合併可以節省行政資源,一次性公投需要八億元行政成本,而與大選同步只要一億元,絕對是利大於弊,何樂不為?

雖然反對方認為,依照民國 107 年(2018年)公投綁大選投票的經驗,整體程序冗長混亂,因有一些投開票所,在投票時間結束後還在進行投票,甚至已經開始開票,當然影響尚未投票者的意向。

這主要就是因為後選人與公投案眾多,整體的投票時間拉長,導致一些民眾在投票時間之前就已排隊領票,自然不能阻止其投票行為。但又為節省開票時間,故產生投票與開票併行的情況,有損選舉公正性。

其實,這都是因為中選會的經驗不足與行政疏失所致,主因領票與投票動線規劃混亂。由於投票者各有所好,有些只願投公投票不想投選舉票,有些只想投選舉票不想公投,因這可影響公投通過的門檻,更有選民兩者都願意投。因而在領票時就應先規劃好,讓選民各取所需的選票,再加上投票的動線必須要各依投票意願重新設計改良,當可節省投票時間,避免亂象再生。

由此可見,民國 107 年(2018年)選舉與公投同步的投票經驗,完全是行政層次的問題,故不能任意修法而影響民意的表達,所以只能以公投綁大選的公投案來矯正偏失,促進民主,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