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8日 星期二

經濟日報社論/綠電政策切忌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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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社論/賴揆先問內閣得到多少民意信任吧!
◆  聯合報黑白集/坑坑洞洞的行政院
◆  經濟日報社論/綠電政策切忌躁進








經濟日報社論/綠電政策切忌躁進


2018-12-18 02:08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經濟部日前預告將大砍明年離岸風電的躉購費率,引發開發商和經濟部互嗆,近來卻傳出營建署、漁業署擬加速發出籌設許可函,以協助業者本月就能與台電簽購售電合約,拿下每度5.8498元的最優躉購費率,等於讓外商業者可多拿2,000多億元電費收入。
民眾不解的是,蔡政府才在九合一選舉潰敗得灰頭土臉,以核養綠公投通過反而幫躁進的非核家園解套,使執政黨不必急促推動綠電而搞得狼狽不堪,監察院也才對離岸風電多花費9,100億元而糾正經濟部,非主管的內政部和農委會卻從側翼配合,大開方便之門,令人懷疑政治干預已經升高至行政院以上。問題是,行政院長賴清德已表明元月總預算通過之後內閣總辭,實質上已進入「看守時期」,卻作出增加民眾負擔2,000多億元的重大決策,難道不怕將來被追究行政和政治責任?
一樣遭人非議的是聽命行事的中央機關。離岸風電必然衝擊風場附近的漁業,而漁業署卻在業者尚未與漁會達成共識前,直接跳過漁民團體,搶先發出有條件同意函,引發漁民團體不滿而表示不惜「海上見」,損害漁民對政府的信任,對風電開發徒生滋擾,可謂咎由自取。而營建署依據海岸管理法審查,因風場及纜線涉及近岸海域、潮間帶及「海岸保護區」等特定區位,纜線上岸段涉及共同廊道、航行安全等議題也待釐清,這些都是前所未見的案例,本來就應審慎處理,且能源局未針對所有業者協調整合,以致風場及纜線彼此範圍重疊,加上相關地方政府已經改朝換代,中央機關更應善盡把關之職責,才不會衍生後續爭端,反而拖累綠電進程。
要負全部責任的當然就是經濟部。離岸風電不參考太陽光電的競標躉購模式,反而採取先遴選躉購後開放競價的作法,證明是大錯特錯,讓獲選的業者賺取的每度電費5.8元,為國際行情的兩倍,迫使台電每度多負擔3.3元,當然讓外商業者喜出望外而踴躍申請,導致裝設量(3.8GW)又是原定目標的三倍多,等於每年的購電成本多付了455億元,一價到底20年等於民眾要多負擔9,100億元,將使電價上漲8.3%。主管的經濟部如此的不專業,難怪遭致監察院糾正,卻仍大言不慚地表示是後來的競價制省下了4,000億元,實在令人哭笑不得。
更離譜的是,即使是為了發展本土產業鏈(包括風機、海事工程、水下基礎、纜線)而不得不付出較高的電價,但依據金工中心的研究,多花費9,100億元也只能帶動1,646億元的產業帶動效果,完全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何況,無論是由台電吸收或轉嫁全民負擔來當冤大頭,等於人民以高電價及高物價來補貼外商離岸風電業者和本土少數業者,經濟部的能源政策和產業政策實在荒腔走板
再就綠電的功能而言,專家都認為僅僅只有減少部分火力發電的功能而已,因為夏季無風對「尖峰用電」的調度幫助不大;秋冬季節如果沒有風,中南部空汙嚴重,風電無用只好火力發電全開,空汙更加嚴重。太陽光電原訂在民國114年(2025年)要實現20GW的裝置目標,目前已經嚴重落後,粗估至少需要30年才有可能實現,且這些綠電無論如何發展,都是輔助電源而非基載,長期更依賴儲電設備和電網設計,才能避免供電不穩或缺電的問題。
金管會也放寬對離岸風電的融資限制,甚至建議以無追索權的專案融資模式提供業者融資,勢必升高國內金融業者的融資風險,基於「有功無賞,打破要賠」的前車之鑒,建議國內的金融業應當更深入瞭解綠電潛藏的風險,審慎參與融資,以免因涉入錯誤的能源政策而遭致重大損失。







聯合報黑白集/坑坑洞洞的行政院


2018-12-18 00:28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賴內閣五個部會首長懸缺。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賴清德就任一年多,內閣出現了一個奇景:撇開政務委員和虛級化的省主席不論,三十六個部會首長多達五個懸缺,其中四個由副首長代理,另一個是正副首長到秘書長全部留白。現在,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請辭參選民進黨主席,年底前這數字至少還要加一。
這種政府坑坑洞洞的窘境,近年大約只曾發生在蔡英文當選後就任前的馬政府看守內閣時期。但現在只是蔡總統的第一任,賴內閣亦非看守,卻出現內閣千瘡百孔的情況,對蔡政府而言實在難堪
問題不只是難堪,問題是國家要正常運作,政府卻無法維持完整架構。爭議極大的「東廠」促轉會已被外界認為「不如廢掉」,其餘交通部、農委會、環保署都負有重責,中選會要處理選舉及公投事宜,亦不可謂不重要。府院高層卻任令這些部會群龍無首,無意填補
出現這樣的奇景,有多重因素。首先,賴清德隨時都可能去職,現在若補人,新揆來了又得總辭;其次,民進黨的人才庫顯不足因應「完全執政」之局,又不願海納百川向外覓才;最後,蔡政府敗象漸露,如今要邀請人才入閣,更加不易。無論哪個原因,都只能說是民進黨上下咎由自取,怪不得別人。
諷刺的是,這些要為政策負責的閣員甄補聲聲慢,府院都不急;倒是台灣金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讓總統表姊林美珠當上董座。雖說表姊後來閃辭,但其間效率的雲泥之別,還是令人驚異。








聯合報社論/賴揆先問內閣得到多少民意信任吧!


2018-12-18 00:32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賴揆指示NCC進行媒體信任度民調遭質疑。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閣揆賴清德接受政院發言人Kolas建議,指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進行媒體信任度民調,遭質疑這是對媒體進行考核干預,是不當的作法。該發言人強調,這項作法是參考歐盟作法,針對人民收視行為做基本普查,無關考核。事實上,此舉除傷害新聞自由,也更反映政府逃避責任。
要對媒體進行民調,並非完全不可,但絕不該由政府部門執行,而應由具公信力的民間機構為之。更何況,民調之為用,主要是作為政府探尋人民對特定政策的意向,作為決策調整參考之用。而民進黨選舉慘敗,主要就敗在蔡政府執意而為,不聽取民意及各項民調所致。在這種情況下,賴揆不反省自己對民調的漠視,決策悖離民意,卻反過來要拿民調當工具對媒體下指導棋;此舉作為「選後檢討」,還真是備極諷刺。
以日前的「蔡柯會」為例,兩人會晤中曾有一段「消失的十五分鐘」;事後媒體追問,蔡英文說「我不曉得你相信不相信」,兩人其實只談市政。關鍵就在這裡政治上有許多不透明的事,人們不相信政府的話,不相信關門密會沒有政治交易。也因此,政府要針對媒體做信任度調查,完全是角色錯亂;因為更該做信任度民調的,正是政府本身,尤其當蔡政府的支持度已低到這個地步。
進一步看,Kolas所提的歐盟媒體信任度民調,和賴內閣目前想做的事,也截然不同。歐盟今年二月對廿八個成員國民眾所做的媒體信任度調查,旨在了解民眾對於假新聞和網路謠言的認知與態度,同時只是一次性的調查。誰料,蔡政府隨手拿來套用,竟然就變成官方針對媒體信任度的民調,而且立即指定NCC主導。
假新聞和網路謠言確為民主運作帶來困擾,影響民眾對真實的理解,媒體獨立性與可信度也令人擔憂。歐盟所做的,是要了解假新聞與網路謠言存在的狀況,盤點相關法制架構,思考立法限制假新聞的可能性。為此,歐盟先進行了廣泛的公共諮商,並由相關學者、社群平台、新聞媒體與公民團體代表組成高階顧問小組,研究應對假新聞的策略。亦即,歐盟的委外民調是一個跨國的資料蒐集,包括民眾對不同管道新聞與訊息來源的信任程度、接觸假新聞的頻率、分辨假新聞的信心、假新聞的影響等面向。
但蔡政府的下意識,似乎把假訊息和媒體畫上等號,一提到防制假訊息,就質疑媒體的可信度。歐盟的民調是為掌握假新聞散播情形與民眾認知,據以研擬因應對策蔡政府卻畫錯重點,直接把矛頭指向媒體,難怪被質疑是挾民調對媒體進行考核歐盟的調查是一項客觀的跨國行動,由各方代表組成的高階顧問小組進行,民調也委外進行但在藍綠對峙的台灣,卻要由NCC一手操控,如何不引發打壓新聞自由的疑慮
蔡政府執政後,從研訂《保防法》及《促轉條例》、介入國語日報、東廠事件到豐年社事件等,不斷出現限縮言論、操控媒體報導的傾向,NCC的獨立角色也常遭質疑。如今在行政院「防制假訊息危害專案」下,政府如火如荼進行系列修法,在在令人擔憂踩踏民主紅線。包括擬議中的《國安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與《數位通訊傳播法》等修法工程,則存在更多疑慮
防制假訊息危害,媒體、社群、企業與政府都有相應的責任,民眾的認知與態度也是重要的防線。無論如何,打假必須確認言論與新聞自由的底線不容踐踏,必須避免濫權與寒蟬效應。事實上,新聞自由正是對付假訊息的利器,政府立即、公開的溝通也是必要條件,政府本身更不應成為假訊息的製造者。
賴揆奢談對媒體做信任度民調前,請先學會尊重民意和民調,尤其在民眾不滿意度那麼高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