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8日 星期一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全球淨零 氣候金融是關鍵


◆  高端合約 依法可公開
◆  去除租屋黑市 一石四鳥
◆  破除「非核」的繭 達成淨零
◆  調薪金額 急在選前一天發放?
◆  彈藥存民間? 道德、戰略都有問題
◆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全球淨零 氣候金融是關鍵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上)/我兩度赴倫敦政經學院借閱 2019-09-18 18:2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中)/外殼燙金 內頁像傳真紙 2019-09-18 18:3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下)/兩種編排有異 畢業35年收到 2019-09-18 18:32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全球淨零 氣候金融是關鍵


2024-01-08 04:10  聯合報/ 方元沂(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永續創新學院院長)


COP28前陣子因為總統大選在國內大受矚目,其實這場「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真正重要的是達成了阿聯酋共識(UAE Consensus),正式定調「轉型脫離」化石燃料;另個重點是提出在推進全球淨零排放轉型過程中,「金融」應扮演關鍵角色,透過綠色金融及公正轉型兩大方向,驅動新一波的永續改革。

COP28 的氣候金融架構宣言中指出,「私部門融資」是氣候行動最大資金來源。低排放和氣候適應的經濟轉型需要專門的工具,方能將主流機構投資者的融資,引導至大規模的永續基礎設施,也推動企業擴大永續商業模式,針對氣候轉型需要的專案及技術部署降低過高的成本。

這就是「綠色金融」的意涵。綠色金融屬於「永續金融」大傘下的環境面向,強調籌集資金或投資對環境有積極影響的專案、企業或倡議;目標是將財務資源引導到有助環境保護、保育和實現低碳經濟轉型的專案,支持並促進永續發展。綠色金融涵蓋了綠色債券綠色貸款永續銀行ESG 責任投資碳抵消等等,是推動氣候金融關鍵機制

這次 COP28 推出首張金融業實施公正轉型路徑圖,這份由聯合國環境署金融倡議UNEP FI和國際勞工組織共同發布的「公正轉型金融:銀行和保險業的路徑」中,強調低碳轉型將對社會和經濟產生重大影響,支持銀行和保險公司將公正轉型的實踐納入營運,確保對弱勢群體的保護。且建議金融機構高階管理層和治理機構要做出承諾,訂定策略,將公正轉型原則納入政策與流程,並評估因氣候轉型面臨社會風險,以了解如何具體實踐。

同時,金融機構應透過社會對話跟利害關係人溝通,做為策略和決策核心;並開發新產品和解決方案,為轉型提供融資和保險。同時改善普惠金融性,提高客戶對氣候轉型的抵禦力;也盡職探勘社會和環境因素,同時讓客戶能參與公正轉型,引導他們的行為改變。更要建立策略夥伴關係,透過產業倡議擴大公正轉型行動

在國內,為追上淨零排放轉型的氣候金融國際趨勢,金管會的「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政策,即是推動整合金融資源,支持台灣經濟淨零轉型。此外,金管會亦以永續金融評鑑,鼓勵金融業能主動因應氣候變遷相關風險,提升實踐 ESG 的能力;並引導消費者、投資人和實體產業共同重視永續發展。依金融業不同特性和風險,以環境(E)、社會(S)、公司治理(G)三支柱進行評比。

在剛公布的首屆永續金融評鑑中,可發現受評機構整體於淨零轉型支援」、「普惠金融實踐」、「治理機制強化方面仍待精進

不論國際或國內,「氣候金融」都已是淨零排放大趨勢下的政策關鍵點。在國一一三年(二○二四)的新年展望中,金融業應提早因應在綠色金融與公正轉型中需扮演的角色與功能,納入治理決策,導入數位轉型工具,落實溫室氣體盤查與策略執行。而這些都需要學校及組織一起合作,培養永續人才多管齊下,才能跟進潮流正向轉型












高端合約 依法可公開


2024-01-08 04:10  聯合報/ 廖緯民/中興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台中市)
高端爭議之際,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潘孟安(左),日前被直擊會晤衛福部長薛瑞元等高官。圖/取自王鴻薇臉書


近日高端案的資訊公開問題又浮上檯面;「疾管署與高端合約的公布,需要獲得高端的同意」此一說法,貫穿行政院長陳建仁、衛福部長薛瑞元與次長王必勝,甚至前部陳時中的「保密條款說」。這一法律見解,其實並不完整。從常識判斷,國家的安全與尊嚴、二千三百萬國民的公共利益,怎麼可能會低於一家公司

依據法律制度與理論,法院及檢警調、立法院或監察院、具有監理權限行政機關,甚至當事機關政風單位,都有證據調查權能;甚或依法律強制規定(如採購法政資法),或因利害關係人正當利益(如行政程序法國賠法契約法上因施打高端疫苗而受有損害者),都可能藉由訴訟程序要求證據開示

疾管署在此高端契約上,具有雙重法律主體地位,一是私契約上當事人、一是公權力上主管機關私契約上法律關係固然如上述四位行政長官所言,必須遵守保密義務;但是公權力上監理權能卻應該守護公共利益。本案引發的公共爭議如此巨大,上述各執法機關都應該、也都有權進行執法作為。此際疾管署提供此一契約正本,當屬義務;其因此揭露契約內容,不負違約責任。

實例如:依據德國工商總會DIHK)的保密協議契約範本,其中「4.揭露義務:4.1依行政機關或法院命令、或強制性法律規定,秘密接收者有義務披露機密資訊者,其得揭露該機密資訊」。在這種情況下,秘密接收方應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立即將此類行政命令、法院判決或法律規定,通知秘密披露方,並應協助其確保其機密資訊之保密事宜。蔣萬安市長在其民國一一一年(二○二二年)八月廿二日的臉書上所謂的(契約秘密揭露)「例外條款」,即指此一法理

有為的政府,上述各權能機關早於爭議爆發的二年前即應有所作為。這些機關固然未必需要對國民全體揭露完整資訊,但是作出「查無不法」的結論與合理案情交代,則是最基本要求。蔣萬安市長在上述臉書上又指控:「我擔任立法院疫苗採購調閱小組召集人的時候,打開各項資料一看,發現最重要的『採購價到貨期程數量等資訊竟然被塗黑…」顯見當事機關刻意逃避立院監督,此即有違職守

即使是直接向國民全體公開契約內容,亦於法有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的「限制公開」,固然在其第七款有「法人營業秘密」得不公開之規定然而其後段之但書「公益保留原則,依然課予涉及重大爭議時仍應公開之責任

政府資訊公開民主核心要件此自民國五十五年(一九六六年)起即為美國向全世界宣示的民主標準蔡政府諄諄諭示賴副總統要守在民主的路上,但其對民主理解卻偏離美國主流,實在令人憂心。高端案一路陰風鬼影、舉國不安,實起自公部門不尊重人民知的權利













去除租屋黑市 一石四鳥


2024-01-08 04:12  聯合報/ 張金鶚/政大地政系退休教授(台北市)
住宅政策成為總統候選人政見會的焦點,圖為社會住宅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選前藍綠白三黨住房政見紛紛出籠,從賴蕭的住宅三箭和新青安貸款、侯趙的住宅五大政策和555侯康貸,及柯吳的居住正義三多力彼此住房政見大同小異,大都強調興建社會住宅及補貼房租和房貸如此提供蘿葡、缺乏棒子,能否解決高房價、高空屋率、租屋黑市低居住品質四大住房困境令人質疑

雖然住房問題短期不易解決,但人民是否對未來能夠買得起、租得到和住得好有所期待?若未來不論透過市場機制或政府力量,值得期待房價會逐漸合理,目前雖然買不起,暫時可以租到適合的房子,解決住房困境,而不用急著現在面對不合理的高房價,含淚拚老命購屋。

原本面對不合理高房價,一般人正常行為就是不會購屋。一旦購屋需求減少房價透過市場機制供需作用自然會慢慢下跌然而,若政府此時不但漠視投機炒作未健全巿場機制反而提供誘因鼓勵購屋,不但支撐高房價,也陷入道德爭議。若未來政府又認真打炒房,促使房價合理下跌,這將讓已購屋者損失而抱憾怨嘆。政府住房政策顯然陷入兩難。

因此,政府面對高房價,首要作為就是抑制投機炒作健全巿場機制,讓房價逐漸合理、房價所得比符合可負擔水準。在此同時,政府應努力改善租屋市場,提供各種方式的租屋協助與補貼,讓租屋者安心獲得最基本的居住保障,也免除必須購屋的壓力。政府應先盡全力優先幫助租屋者,行有餘力再協助購屋者,較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不幸的是,我們看到租屋黒市租屋不但資訊不足不透明;違規隔間出租,居住品質低落,安全沒保障,而且房東還不願出租給弱勢族群,更不希望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以免被查緝租金未報稅的違規事實。買不起又租不到合適的房子,住房陷入困境,政府無能幫助人民解決最基本的住房需求,明顯失職。

反之,政府一旦解決租屋黒市面對公開透明且競爭租屋市場,其結果是:一、政府可以監督控管租屋品質及租賃契約,保障租屋安全與安心;房客也有更充分的租屋資訊可選擇,避免房東的壟斷與惡意欺壓房客,租屋市場更為公平與效率。二、租屋資訊完全揭露,房東無法逃漏租金所得,不但符合租稅公平原則,而且政府獲得租賃稅收,藉此得以稅收增加租屋補貼資源,幫助更多弱勢租屋族群。三、房東沒了逃漏稅的誘因,相對政府的租金補貼或是包租代管政策即可落實。四、租屋市場獲得明顯改善,租賃管理產業化,租屋容易且有保障;如同歐美先進國家般,租屋市場蓬勃發展,許多家庭以租代買,焦慮購屋需求減少,房價自然緩慢下跌。透過健全租屋市場,一石四鳥,且優先幫助最弱勢的租屋族,政府責無旁貸。

早期政府的住房政策目標是「住者有其屋」,但發現不可行,且讓人民擁有房屋並非政府應有之責任;進而調整政策目標為「住者適其屋」,強調政府責任是保障人民居住在適當的環境。在當前高房價及高住宅自有率下,是否需要擁有房屋,應為人民的自由選擇,政府不宜過度介入。期待三位總統候選人的新政見。












破除「非核」的繭 達成淨零


2024-01-08 04:10  聯合報/ 
陳長文/律師、法學教授、
蕭偉松/律師、土木技師
COP28氣候峰會決議文幾經波折終於敲定,首度將化石燃料四字列入,力促2050年達成淨零碳排目標。(美聯社)


地球經歷了史上最熱的一年,地球升溫已達攝氏一點四度,離遏止氣候變遷的防線攝氏一點五度,人類喘息時間所剩無幾。COP28 剛落幕,有一九八國承諾「進行能源轉型,脫離化石燃料」,以利民國一三九年(二○五○)達淨零,COP28 也達成甲烷減量之決議及加速零排放和低排放等發展之共識

以美國為首的廿二國家於 COP28 簽署宣言,在民國一三九年(二○五○)前將核電變成三倍。美國特使凱瑞表示:「…科學與證據告訴我們,若要達成民國一三九年(二○五○)淨零,不能不使用…核能」,而歐盟在民國一一一年(二○二二年)已將核能視為淨零碳排必要手段

將鏡頭拉回台灣,全球氣候變遷績效指標(CCPI),台灣退步了四名,排名第六十一,其中「溫室氣體排放」是表現最差的項目,台灣人均碳排放(約每年十二噸),為全球平均的二倍以上。吾人必須思考應如何面對真相達成淨零,誠如彭双浪董事長一針見血指出:淨零碳排原訂是民國一三九年(二○五○年)的目標,現在看來會提前許多,潔淨能源總量不夠多,怎麼分配?嚴重性不只是花錢,未來「搶資源」會是嚴重的問題。在國際協議與供應鏈層面淨零義務網,已使「穩定的潔淨能源」成為競爭力重要指標。

環境部在 COP28 之專題報告表示,將持續提升低碳能源占比、加速再生能源布建、逐步消減化石能源,然而報告卻完全沒提出「穩定且潔淨」能源缺口究竟多大?用何種能源補足?在何時補足?因此,這項報告仍是「奢侈的清談」?

我國能源報告中,超過八成仍是化石燃料,除甲烷逸散問題外,若無碳捕捉技術之配合,天然氣仍為主要碳排之來源;而再生能源(光及風)幾乎需「看天吃飯」,尚須配合儲能量能,方能解決不穩定之問題。以「非核」為條件之能源「報告」及淨零路徑,要達成民國一三九年(二○五○)淨零是掩耳盜鈴的騙局!

於總統政見發表會,國民黨及民眾黨之候選人(侯及柯)指出,非核家園是神主牌,更是錯誤政策,彼等主張核一、核二、核三延役及重啟核四;而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則表示:「侯、柯主張重啟核四是不顧公投民意,一○四年非核家園…是因為法律規定」。賴的主張是錯誤的!我國公民已於一○七年公投高票通過「以核養綠」(即刪除電業法「核能發電應於一一四年前,全部停止運轉」)若賴所謂的「法律規定」是指九十一年之環境基本法、或一○四年之氣候變遷因應法,顯然忽略了一○七年公投結果才是最新的民意-以「直接民主」表達了對「非核家園」之否決

陳建仁院長雖表示,台灣處在地震帶、核廢料沒處存放,故台灣不適合核電。然台灣已使用核電逾四十年,核電廠於啟動前當已將地質、防震及其他危險因素納入設計及製造啟動;而對於核廢料之處置問題,絕非「無解」,先進國家早有科技標準,台灣亦備妥處置計畫,只是政府「無為」(參考李敏文章)。

非核家園雖曾是愛地球的台灣主張,然時至今日,當地球面臨氣候災難,非核家園已不是合時宜的政治主張,台灣不應自欺欺人堅持「非核」而持續增加化石燃料(包括天然氣)。

時值總統及立委大選,在面對氣候危機的關鍵時刻,我們必須選出務實的總統及立委,破除「非核」的繭,提出可行的淨零路徑,進行能源轉型,達成民國一三九年(二○五○)淨零。













調薪金額 急在選前一天發放?


2024-01-08 04:12  聯合報/ 陳秋政/東海大學行政管理暨政策學系教授(台中市)


大約在本月四日左右,政府機關的人事圈開始傳聞民國一一三年(二○二四年)元月的軍公教人員「調薪金額將在選前一天發放?」也就是政府機關在本月五日接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發修正的「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後,希望在本月十二日之前就把「調薪後」的加薪金額盡早發放給軍公教人員。如果上述傳聞屬實,決策依據是什麼?目的是什麼?效果是什麼?

其實軍公教人員薪水入帳日是當月的一月一日。回顧以往作業經驗,以民國一一一年(二○二二年)軍公教加薪為例,當年總預算案是一月廿八日才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二月十八日公布,在三月才補發一、二月的調薪差額。至於民國一一三年(二○二四年)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在民國一一二年(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所以同樣會有調薪部分無法併一月薪資入帳的現象,於是必須規畫補發時程。

一般來說,補發時間因各機關作業時程不同,最快是隨二月薪資發放,也不會跟年終工作獎金、公務人員晉級升等加薪一起發。因為年終工作獎金是以民國一一二年(二○二三年)為計算基礎,所以與調薪無關;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的考績晉級升等加薪鼓勵,則是以民國一一三年(二○二四年)薪俸為計算基礎,要等考試院銓敘部的審定作業完成後,再依各機關作業時間而賡續完成。中央機關先行預借考績獎金而能在農曆過年前入帳,地方機關通常要四、五月才會入帳。

既然公務人員依考績晉級加薪的比率本來就超高,加上每次調薪之後就會有補發的實務需求,那麼何苦今年要壓線在大選前一天入帳「四%」的調薪差額?任職政府機關的軍公教人員、技工工友及約聘僱人員,總計中央與地方約七十三萬人,與用人機關在薪資關係上,分屬行政處分關係或公法上契約關係,政府機關對於補發調薪差額應該擁有主動權,加上過往經驗也是併於次月薪資入帳,所以補發時機點的規畫與決策,可以「盡速原則」為前提,但應同時兼顧人事運作的實務效益,例如應該一併考量各機關人事及出納,目前忙於農曆過年前十天核發年終工作獎金(全國統一為一月卅一日)。此外,各機關在本月中之後,也都必須完成未休假加班費、考績獎金的核發作業。

事實上,各機關在接獲人事行政總處公文後,依據新的俸額表、各式加給表、酬金薪點折合率,須由資訊單位在「薪資管理系統」調整設定,再由人事、出納單位接續作業,兩階段各自約一周,能夠縮時多少端看各機關支薪的人力規模。

上述調薪的補發時程規畫如果屬實,有待商榷的包括:一、令各機關人事、出納單位的業務安排徒勞乏益。二、令坊間將一般的調薪作業聯想為政治考量。三、政治效益的想像,或許限於偏重勞務參與的約聘僱人員。四、軍公教人員普遍已具有自主的投票行為,無效的政治考量多此一舉。五、具有效益爭議的補發調薪規畫,反而會造成資訊、人事、出納人員趕工或過勞。

文官系統行政中立,不必要的政治干擾應該避免。如果前述補發時程規畫並非屬實,則應趕緊澄清傳聞,以免殃及行政中立,也避免選舉競爭是否趨於緊張之聯想。













彈藥存民間? 道德、戰略都有問題


2024-01-08 04:10  聯合報/ 王鳳生/高雄大學榮譽講座教授(高雄市)


有立委候選人接獲市民爆料,軍方有意在高雄鬧區宮廟、住宅、圖書館、活動中心等人口密集處存放彈藥。國防部則回應相關規畫僅為結合民間資源,提升後勤支援韌性演練運用,並無實質放置彈藥情事,並對於造成民眾誤解表達歉意。對此新聞事件,有幾個核心問題值得深入探討。

這些行動涉及將民間設施列為潛在的彈藥儲存地點,不僅涉及國家安全的策略,也觸及公共政策的合理性、民主社會的透明度與公民權利的保障。

從戰略的角度來看,軍方尋求在民間設施儲存彈藥的決策,似乎是基於分散風險的考量。然而,這種做法在未經充分評估其對民眾安全影響的情況下進行,顯然忽略了民眾的基本安全權。將彈藥庫設置於人口密集區域,不僅增加了這些區域在潛在衝突中的目標價值,更將無辜平民置於風險之中,這在道德和戰略上都是極為存疑的決策。

其次,這一行動的透明度和民主責任問題。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該在實施如此影響深遠的策略時,充分進行公眾諮詢,並提供詳盡的資訊。然而,從報導中可見,這一系列行動似乎未經過充分的公開討論和妥善的民意調查。這不僅損害了政府的透明度和信譽,也可能削弱公民對政府決策的信任。

此舉在政策制定過程中的專業性和合理性上存疑。有效的國防政策應建立在對安全風險的嚴謹評估上,並考慮到所有相關利益相關者的需求和權利。然而,將彈藥儲存在民間設施,尤其是公共場所,如宮廟、圖書館等,顯然未充分考慮到這些行動對社會穩定和公眾心理的影響。

軍方的這一行動反映出一個更廣泛的問題:在制定重大國家安全策略時,政府必須兼顧戰略需要和民眾的安全權益。此外,這也凸顯了現代民主社會政策制定過程中透明度和公眾參與的重要性。只有當政府在這些方面做出充分考量,才能在確保國家安全的同時,也保障民眾的安全和權益。

兩岸關係目前正處在中美地緣政治風險中的緊張局面,但將民眾的生活安全當作潛在的籌碼,可能進一步加劇兩岸的敵對情緒。

這種做法似乎顯示出領導人在處理兩岸關係時的策略短視和風險管理上的失誤。從較廣泛的政治角度來看,這反映出民進黨政府在兩岸關係和國防政策上可能的策略偏向。

一方面,政府在公眾面前宣稱致力於維持和平,另一方面,卻進行可能升高戰爭風險的軍事行動。這種矛盾的行為,可能引起民眾對政府意圖和誠信的質疑。

在制定國防策略時,需要考慮到軍事需求與民眾福祉之間的平衡。作為一個民主社會,政府的決策應該以民意為基礎,尊重和保障民眾的安全和權益。

然而,「藏彈於民」的做法似乎忽視了這一基本原則,顯示出政府對民主價值的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