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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翠玲/全球化之後 RCEP上路,順利否?
2022-11-04 04:46 聯合報/ 辛翠玲(作者為中山大學政治經濟學系教授)
歷經十年談判、共有十五個會員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於今年年初生效,是當前規模最大的巨型自由貿易協定。在將屆滿一年的此時論其效應,仍言之過早,但有些發展值得討論。
一、開放與保護的路線之爭
該開放市場為重,還是保護國內優先,一直是自由貿易談判最常見爭議,RCEP 也不例外。以印尼為例,官方相信 RCEP 可讓印尼未來五年內提高百分之十出口量,增加百分之廿外來投資;反對者則主張先提高中小企業競爭力再談開放;擔心大企業與外資壓境下,農民與勞工權益保護不足,將更加依賴國外市場。特別是有近兩千萬就業人口、產值占全球六成的棕櫚油產業。
正反勢力拉鋸下,印尼國會直到八月底才批准加入。至於菲律賓國會則遲未核准。菲律賓缺席,使 RCEP 尚未能全區生效。此外,泰國、馬來西亞亦有類似爭論。此議題對東南亞各國政治影響是未來觀察重點之一。
二、政治分歧下的經濟合作
RCEP另一特點是,十五個會員政治立場與意識形態差異大,在美中角力中,甚至分屬對立陣營。不少看法直指 RCEP 是中國地盤;中國官方也確有各種寄希望於 RCEP 言論,並欲透過RCEP、一帶一路、人民幣國際化,多管齊下,擴大與 RCEP 成員經貿往來。不過此能否轉換為戰略工具,變數仍多。至少在生效後的第一年裡,尚無明顯事例可佐證其對中國戰略地位影響。
不過各國政治歧異難避免,緬甸問題是一例。雖然緬甸是 RCEP 簽署國,但民國一一○年(二○二一年)二月緬甸軍事政變,鎮壓民主;取代的軍政府向東協秘書處遞交 RECP 批准書時被拒,紐西蘭、菲律賓也宣布不接受緬甸加入。相對地,第一個接受緬甸批准書的是中國,中緬貿易自今年五月起適用 RCEP 規定。至於其他國家則仍未有清楚表態。無論是大戰略或緬甸問題,觸及的是會員間根本的立場分歧。政治態度不同的各國如何在差異中持續深化經濟合作,是未來觀察重點之二。
三、自貿協定與區域內供應鏈
RECP 有何用,是另一常被質疑的;尤其會員間大多早有雙邊自貿協定,東南亞十國間更有區域整合。針對此,雖然 RCEP 被歸為傳統型自貿協定,不少雙邊自貿協定關稅優惠也優於 RCEP,RCEP 的存在還是有其意義。
一方面,會員間藉 RCEP 補足自貿協定空缺,例如,中日韓三國間自由貿易機制因此得以架起。其次,將各個雙邊自貿協定內規定各異細節統整為一,其中影響最為直接的是 RCEP 原產地規則。按此規定,原物料在會員間加工增值採累積計算,只要增值達四十%,即可取得 RCEP 原產地證明,適用優惠稅率。這樣的計算方式,對於廠商將供應鏈設於 RCEP 成員國內是一大誘因。以日本為例,在 RCEP 生效後半年間核發 RCEP 原產地證明即從六百件迅速增為九千多件,中國、韓國亦皆有類似現象,RCEP區域內供應鏈是否持續成長,為未來觀察重點之三。
RCEP第一年,穩定中前進;現有十五個會員外,香港亦可望於明後年取得會籍。台灣除關注各種可能影響外,老生常談的是政府需有對策,並規劃與 RCEP 的互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