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8日 星期六

經濟日報社論/租稅特赦簡化方案 萬萬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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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牛步的桃機擴建和關不掉的恆春機場
.聯合報黑白集/紀政否定紀政
.經濟日報社論/租稅特赦簡化方案 萬萬不可







經濟日報社論/租稅特赦簡化方案 萬萬不可


2018-07-28 03:23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財政部預計7月底提出海外所得認定的簡化方案,對於海外台商資金匯回,將參考企業的同業利潤率作法認定所得,取代綠委們所提的租稅特赦專法此種作法其實仍屬租稅特赦,更是以「快速通關」方式幫資金藏置海外的富人減稅,比訂定專法更便宜行事,我們期期以為不可。
此時此際以租稅特赦鼓勵資金匯回台灣,先前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認為有四個問題,很早就明白表示反對。首先是現在給予特赦,會發生類似電信費率「499之亂」,對過去匯回資金合法繳稅者有如繳納1,399元資費一樣地不公平。第二,今年底亞太洗錢防制組織將進行第三輪評鑑,租稅特赦可能讓非法資金獲得合法掩護,讓台灣擺脫不了洗錢的黑名單。第三是資金回台如果投入炒房炒股,可能變成社會問題。第四則是太多資金回台,可能造成匯率波動、台幣升值,對經濟穩定產生負面影響。
央行日前也公布報告,提出租稅特赦應謹慎的五大理由,首先台灣企業的海外盈餘或獲配股利所得,如按稅法規定申報當年度營所稅,本來就無需租稅特赦。海外資金匯回若能舉證為原本匯出的本金,民國98年(2009年)以前的所得,或是民國99年(2010年)後誠實申報的所得,也不會有課稅問題。若無法舉證,財政部同意主動匯回補申報不用處罰,只須按最低稅負制課稅海外資金放在金融業務分行從事財富管理還可節稅最後,租稅特赦對象為相對富有者,將引發「富人減稅」爭議事實上,美國、印尼租稅特赦鼓勵企業匯回資金的成效均不如預期,而台灣民國98年(2009年)也曾調降遺贈稅,海外資金回流卻帶動房價上漲,進一步擴大貧富差距民間投資不振的因素並非稅制造成,原因千絲萬縷,鼓勵資金回台對國內實質經濟的投資需求也無幫助
行政院高層和央行都已經替財政部找到反對的理由,財政部還要提出簡化方案,實在令人百思不解,實務上等於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因為「同業利潤標準」是按照國內稅務行業標準分成19大類約1,600個子類分別訂定,財政部並不知道國人藏置在海外的資金投入哪一行業,國外的利潤標準也與台灣不同,如何將國內的利潤標準適用於海外資金?財政部蘇部長舉例說,台商把海外廠房賣掉匯回就是本金收回,不是所得,沒有課稅問題。但利潤標準就是以匯回資金總額當作營業收入淨額,豈非不當課稅?而利潤標準分為淨利率和毛利率兩種,仍須知道企業在海外的營業費用或非營業收支狀況,才能計算出所得額,財政部又如何掌握國外資金的費用率或非營業部分的損益?再者,同業利潤只適用於企業,個人部分又將用何種簡化方式推計所得
此外,今年的最低稅負申報案件突然成長五成,申報金額成長六成,顯示國際反避稅如火如荼展開以來,已經讓資金難以藏置在租稅避風港或低稅負國家,很多台商、富人也都開始思考稅務合規的必要與重要性,以免在國際的共同申報標準機制,跨國的稅務資訊交換下,遭到補稅和處罰的風險。因此國內還沒有租稅特赦,民眾都已開始誠實申報海外所得,此時稅捐稽徵法的租稅特赦條款正好派上用場,而財政部的簡化方案,無異於提供另一條租稅特赦「快速通關」的便道,只會讓還在觀望者產生不切實際的期待心理,極可能衍生施副院長所講的「499之亂」。
更嚴重的問題是,財政部如何管制資金不投入房地產市場,又如何能避免重蹈上次遺贈稅大幅調降,給富人減稅,資金大幅回流對台灣經濟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覆轍?財政部曾表示海外資金「不是單獨財政部的問題」,建議財政部不必急著提出「簡化方案」,先檢視實務上的可行性和後遺症,更要提防對經濟社會面的負面衝擊,以免治絲益棼。






聯合報黑白集/紀政否定紀政


2018-07-28 00:30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國策顧問紀政(前排左二)發起的「2020東京奧運台灣正名公投」,成為2019台中東亞青運停辦的引爆點。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發起「東京奧運正名公投」的若是綠營人士,即不令人意外;但發起者是田徑老將紀政,就很耐人尋味原因是,她要否定的「中華台北」名稱,其實是她以前極力主張的
民國65年(一九七六年)蒙特婁奧運,我奧運代表團因堅持使用「中華民國」的名稱,而被拒於門外。紀政雖非選手,卻在現場見證,並稱她以身為中華民國國民為榮。我國被迫要在「更名」和「退出」之間擇一,紀政遂於民國68年11月3日在《聯合報》3版(一九七九年)寫了《從瓦全而玉全:我們不能輕言退出奧會》的長文,力陳我國應留在國際奧會。
紀政在文中說,「如何留下來,可以集思廣益」,等於正面挑戰了「主退派」的漢賊不兩立主張而後,她與楊傳廣、沈君山等人共同參與奧會「洛桑協議」的簽訂,確立了「中華台北」模式。雖在名稱上妥協,卻確保了選手的參賽權。
當年的紀政一心為運動選手著想,不希望選手的努力因為政治主張而化為烏有。但四十年後的紀政,似乎完全忘記了年輕的自己,她理應知道更名在現實上不可能與不應該,仍執意推動公投。面對質疑,她說「最壞就是維持原狀,不會影響選手參賽權」,但今天結果如何?
東亞青運遭停辦後,她把責任推給「告密者」,又說可以自辦「邀請賽」這樣的表態,與當年在蒙特婁奧運村為中華隊爭取出賽權的紀政,截然是兩個人今天,政治的紀政否定了當年運動員的紀政,她又如何面對新一代選手的追求?





聯合報社論/牛步的桃機擴建和關不掉的恆春機場


2018-07-28 00:24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恆春機場未來的命運如何?備受關注。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桃園機場第三航廈主體工程第一次招標日前流標,月底將第二次開標;即便能順利決標,第三航廈的完工日期已確定要從原訂的二○二○年延至二○二二年底。這項延宕,意味著旅客容量已近飽和的桃園機場,至少還需四年才能緩解。未來幾年,國內外旅客得繼續忍受擁擠的桃園機場,國門的體驗不佳更影響我國的觀光形象。
過去十年,桃機的旅客容量翻倍。民國105年(二○一六年)首度突破四千萬人次,去年成長至近四千五百萬,但桃機現有的一、二航廈僅能容納三千餘萬人次,當然擁擠不堪。儘管第二航廈擴建今年完工啟用,每年可增加五百萬人次的運量,但以桃機旅客每年增加五%的速率來看,擴增的容量一年多後即不敷使用。要徹底解決當前桃機運量不足的問題,興建第三航廈是唯一解方。
在國人對桃機新航廈望穿秋水的同時,國內另有一座機場也在望穿秋水,但等的不是旅客,而是看不到的飛機,這是位於屏東的恆春機場從民國103年(二○一四年)九月起,恆春機場已將近四年沒有載客民航航班起降,這個曾被交通部前部長葉匡時評為「用膝蓋想」也知道要關閉的機場,在屏東縣政府的極力爭取下,交通部始終無法對恆春機場的存廢作出決斷去年,交通部又給了恆春機場兩年的「改善期」,若能試辦國際包機成功,才考慮讓恆春機場繼續營運
恆春機場受限於天候和地理因素,每年有過半的時間受到落山風影響,飛機在側風威脅下起降難度極高。恆春機場被「留校察看」多年,始終未能迎來屏東縣府期盼的國際包機,這是主因。為了讓恆春機場繼續「生存」,官方推動民眾在機場辦桌宴客、演練氣功等荒唐的「活化」措施,每年僅帶來一千多人次的訪客。這些收益,對每年要花費逾七千萬元的人事、設備維護與折舊費用的恆春機場而言,只是杯水車薪
陳水扁主政時,以「平衡南北差距」為由推動屏東與恆春建置民用航空站,不顧經建會等幕僚機構的保留意見,執意動用十餘億元興建,之後果然皆淪為蚊子機場屏東機場民用航空站在民國100年(二○一一年)黯然熄燈,恆春機場情況更糟,已多年沒有載客航班起降,但中央為了討好地方,至今不敢斷然處置更荒謬的是,屏東縣府甚至提議在恆春機場興建新的跑道,以爭取大型航班起降擴建跑道的費用要二、三十億元,卻不知有哪家航空公司願意經營這條航線
台灣南北距離不過五百公里,十多年來各地爭建國際機場,只顧形式上的平衡,卻不顧成本效益,等不到飛機與旅客的機場成為政府沉重的財政負擔地方政府在拚選舉的考量下,提出華而不實的計畫吸引選民目光,中央部會也只想做順水人情,結果就是造就更多蚊子機場,關也關不掉以恆春機場為例,地方寄望靠機場來提振觀光,但更有效的作法是強化屏東與高雄的陸路連結,讓觀光客能更便捷地抵達國境之南
我國機場建設的當務之急,是桃機的擴建與改善,第一、二航廈早已飽和,第三航廈的興建必須加速完成,已無拖延空間。從中長期來看,桃機第三跑道、衛星廊廳與貨運站的興建,則是桃機下一階段擴充的核心計畫但這項計畫難度更高,牽涉到區段徵收環保爭議,政府不但要提出可行的方案,還必須說服當地居民與環保團體,才有可能實現
民國68年(一九七九年)啟用的桃園機場,明年將屆滿四十年。當年桃機風光落成,亞洲鄰國如新加坡紛紛來台取經;但近年來桃機排名卻不如這些後進機場顯示政府在規劃機場中長期計畫時缺乏遠見,亦欠缺執行力旅客塞爆的桃機擴建牛步,沒有旅客的恆春機場卻還要繼續燒錢,這樣的施政邏輯怎不教民眾生氣?






民國68年(1979年)11月3日紀政在《聯合報》3版的一篇文章〈從瓦全而玉全:我們不能輕言退出奧會〉,寫得很清楚,為了選手能有舞台,我國不能退出國際奧會



從瓦全而玉全:我們不能輕言退出奧會   
紀政民國68年 (1979)-11-03/聯合報/03版


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在名古屋所作的「中國問題」建議案,即將由國際奧會的八十九位委員以通訊投票方式表決,此案如果通過,我們必須面臨一個抉擇:留下或退出國際奧會?

衡量利害關係,我個人覺得非留下不可,我最近所接觸的中外體育界與非體育界人士,也認為我們應該留下。

我認為應堅持留下的理由很多,最主要的是:惟有繼續存在於國際奧會,我們才有機會討回公道;一旦退出,今後即使我們再作更大的努力,國際體壇友人願意幫我們更大的忙,也是枉然。

舉一個大家都知道的例子:「勾踐復國」。假如勾踐第一次被夫差打敗了,喪失國土,就寧為玉碎,一死了事,後來那還會再有復國的機會?所以個人的事,可以講寧為玉碎,不為瓦全國家民族的事,所為者大,就不可以鬥一時意氣,必需瓦全的時候,也就要瓦全瓦全而有所為,並不可恥。瓦全以後,知恥圖強,在奧運會和國際體壇,更求好的表現,才能從瓦全而玉全,才是真的英雄!現在不遷就再三,而又退出,只是瓦碎,以後想再回來也回不來了。因此,我一再強調,對於國際組織會籍的維護,我們固爭一時,更爭千秋,我們必須留在國際奧會,留一口氣以爭千秋。

名古屋所作的「中國問題」建議案通過的話,我國有關當局在決定退不退出的問題時,必須慎重考慮退出國際奧會後所帶來的影響,其中一個影響是:失去國際奧會會籍後,我國在其他國際組織的會籍,不僅是體育,很可能要失去很多。

我們還必須了解一個事實,體育和每一個國民的關係十分密切,籍著正當的體育活動讓國民過正當的生活,如果體育風氣沒落,社會問題必會接踵而至。

也許有人會認為,我們如果退出國際奧會,一樣可以推展全民體育,倡導國民從事運動。這種想法在我看來,未免失之天真,因為推展全民體育一定要有競賽做前導,從比賽中掀起風氣;假若我們退出國際奧會,現在我們仍保有會籍的十四個國際性體育組織,也一定會被排擠出來,遭些體育組織很多都有規定,禁止和非會員國比賽,這樣,我們參加國際性比賽的機會必然銳減,運動員失去參加比賽的目標後,從事體育的信心會動搖,興趣會消失,如此惡性循環,影響很大。

推展全民體育,塑造「運動明星」的作法是正確的,運動明星受人崇拜,足以激發其他人從事運動的慾望,像足球,巴西出了個比利,在國際比賽中屢屢為祖國立功,成為世界風雲人物,也成為巴西的國家英雄,全國的青少年都以他為楷模,也渴望有一日能成為比利第二。於是足球真的成為巴西的全民運動,而且青少年的日常行為也因為效法比利,有了長足的進步,假若巴西隊只關了門在國內跟自己踢,怎麼會產生比利這樣的英雄呢?

由這個例子看來,我們如退出國際奧會,缺乏國際性比賽,塑造運動明星將很困難,連帶會影響全民體育的推動。對青少年來說,運動場是他們發洩精力、表現活力的最佳場所,我的看法是,我國如退出國際奧會,無形中等於關閉我們的運動場,青少年的精力無法在運動場上發洩,會轉而向諸如彈子房,咖啡廳等不良場所去,將會製造更多惱人的社會問題。

所以,為了我們的運動員著想,也為了求我們社會的發展著想,不宜輕言退出國際奧會

另一方面,參加國際性體育競賽,尤其是奧林匹克運動會,是向全世界顯示我們國家富強康樂的最佳舞台,除非萬不得已,我們不應從這個舞台上退下。

我再三考慮,還是認為我們應該留下,至於如何留下來,我們可以集思廣益,想一個妥善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