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家之眼】台灣綜所稅率分5級,為何德國999級?
◆ 【專家之眼】美歐國家左右為難
◆ 【專家之眼】踐踏民意的台美經貿談判
◆ 【專家之眼】習近平訪歐 — 法國篇
【專家之眼】習近平訪歐 — 法國篇
2024-05-07 07:48 聯合報/ 湯紹成/亞太綜合研究院院長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左)5日晚間抵達法國,6日與法國總統馬克宏(右)會面。 路透
此次習近平主席訪問歐洲,首站是法國,然後是塞爾維亞與匈牙利,茲先探討中國與法國的關係。
首先值得關注的是,美國與法國的關係。早在二戰結束之前,美法兩國就結下梁子,美法兩國就在歐洲爭霸,因而導致法國與美國的關係長期不睦。同時,法國還在民國五十三年(1964年)初片面承認中國,使得在越南作戰的盟友美國滿臉豆花。民國九十二年(2003年)美國攻打伊拉克,當時法國總統席拉克也是極力反對以戰爭方式解決爭端,再度與美國鬧得不可開交。同時,法國人具有文化優越感,瞧不起美國人的速食文化,更不屑講英語,因而自然與美國人溝通困難。
而當前的法國總統馬克宏,也特別有意領導歐洲的發展方向。因為在民國一O五年(2016年)英國開始退出歐盟之後,法國乃歐盟27國中唯一的聯合國五常,自然強化其領導地位。民國一O七年(2018年)11月,馬克宏總統還曾呼籲建立一支歐洲軍隊,雖稱不願惹惱美國,但至今也都沒有下文。更讓法方無法忍受的,就是民國一一O年(2021年)美國、英國和澳洲所組建的 AUKUS 三邊安全伙伴關係,硬是破壞了法國原本與澳洲長年的合作計畫。
更特殊的是,民國一一二年(2023年)4月份,馬克宏總統訪問中國,受到中方高規格接待,不但罕見地與習近平主席前後對話長達6個小時,習主席還親赴廣州與馬克宏欣賞音樂,一派輕鬆。由於習近平只在北京接待外賓,這確實是對馬克宏的特別禮遇。
此次,習主席訪問法國,馬克宏總統還特別邀約歐盟執委會主席馮德萊恩一同參與會談,便增加歐方的談判籌碼。但馬克宏日前還表示,馮德萊恩太親美,有意把她換掉,可見馬克宏的兩面手法。
在中法關係方面,此次由35歲的法國總理阿塔爾(Gabriel Attal)親自到場接機,會談結束後,馬克宏也將帶習近平帶到他祖母安息地去參訪,顯現兩國及其元首的良好與緊密關係。
這次會談的主題,主要是俄烏戰爭與經濟和科技威脅歐洲等問題,馬克宏期盼中方會支持其「奧運停火」的倡議,因今夏將在巴黎舉辦奧運,若能在奧運期間讓全球各衝突方達至暫時停火,其中中方出面勸說俄羅斯乃是關鍵,那將是馬克宏的最大外交成就。雖然法中雙方已對對方的電動車與白蘭地啟動反傾銷調查,中法兩國還可發揮相當聯手制美的功能。
【專家之眼】踐踏民意的台美經貿談判
2024-05-07 07:30 聯合報/ 曾志超/中華經濟與金融協會副秘書長
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二階實體談判會歷經5天連續談判,落幕後行政院政務委員、經貿辦總談判代表鄧振中(右)、副談判代表楊珍妮(左)舉行會後說明記者會。本報資料照
上周五結束台美貿易倡議第二階段第二次實體談判,多數媒體將焦點集中在放寬萊劑交換我農產品輸美議題,筆者前文已經探究過該議題,本文不再贅論。另一項值得我們關注的是,美國如何利用國會以及利害關係人參與制度,提高對外談判的透明度。
行政院的新聞稿指出,此次美方除相關代表團來台參與會議之外,另有美國參眾兩院國會專業幕僚自行組成跨黨派觀察團,他們分別來自眾議院歲計委員會及參議院財政委員會,並利用此行與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交換意見。
美國國會參議院與眾議院跨黨派組團專程至台北,關心台美經貿談判結果,美國貿易代表署即時向其通報談判進度,並與台灣的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交換意見,雙方還就相關議題進行討論,讓美國國會代表得以掌握台美談判細節。
反觀,即使在台北進行談判,我國立法機關卻宛如置身事外,須待談完後一段時間,行政院才有可能至立法院報告,並提供不完備的資訊,立法委員無法掌握台美談判的具體內容,只能在簽訂後,擔任橡皮圖章,依據憲法第63條規定,交由立法院審議,只能選擇是否為其談判結果背書。
看看美國談判代表如何尊重美國國會觀察團,讓來台的國會代表徹底知悉台美談判的進度與相關問題,還可向台灣代表交換意見。美國提早在談判前就與國會溝通,並邀請關心談判的國會代表適度參與,讓其有表達意見的機會,提高談判後國會審查通過的機會。
行政院的新聞稿並指出,會議最後由台美雙方共同舉辦利害關係人座談,雙方聽取共約20多位團體代表闡述相關立場,為台美貿易協定提供具建設性的各項看法。美國 USTR 新聞稿也表示,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也主辦了一次利害關係人諮詢會議,作為其對透明度和強有力的外部參與的持續承諾的一部分。
美國對外談判時,相當重視民眾參與,建立公眾諮詢機制,遴選各界代表有一定的程序,並對外公告。事實上,民國一一二年(2023年)6月1日洽簽《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中的「第三章良好法制作業」即已將美國做法納入,明文要求應提供利害關係人就發布、修正或廢止法規提供書面建議以供考量的機會。
經貿辦總談判代表鄧振中在會後記者會中表示,我方也有舉派利害關係人,參與此次的利害關係人諮詢會議。惟其未公布出席會議的人員名單,更未公布這些人員的發言內容,無法知悉其是否有代表性,發言能否客觀表達利害關係人的意見。
本回合談判,無論是農業、勞工抑或是環境等議題,均對產業、規範、國人健康與就業市場等領域產生劇烈的衝擊,談判過程提高公眾參與有其必要性。
惟政府積極與美國國會代表團交換意見,卻未在第一時間同步將談判結果與過程,亦向立法院報告,如此差別待遇,可謂是藐視國會;行政院似又以取巧的方式,推派不具代表性的人士,擔任我方的利害關係人,參與相關會議,明顯違反台美簽訂的首批協定。
由政府獨斷決定談判內涵,與民進黨當年指責的「黑箱服貿協議」有何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