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4日 星期三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不要將教改問題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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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史博館只剩蒼白與荒謬
◆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不要將教改問題政治化
◆  龍谿園憑空消失 對大師不敬
◆  廢死與否 憲法法庭不宜越俎代庖
◆  盡速建立電網監督機制
◆  廠網分離 落實電業問責制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上)/我兩度赴倫敦政經學院借閱 2019-09-18 18:2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中)/外殼燙金 內頁像傳真紙 2019-09-18 18:3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下)/兩種編排有異 畢業35年收到 2019-09-18 18:32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不要將教改問題政治化


2024-04-24 06:07  聯合報/ 李家同(作者為清華大學榮譽教授、博幼社會福利基金會榮譽董事長)


今年教改滿卅年,很多人都發表意見,表示對教改的諸多疑問,也會對李遠哲先生表示不滿,認為教改的錯誤,他要負很大的責任。可是我卻不太同意這種想法,理由是李遠哲不過是政府的顧問,他不是政府官員,當年最後做決定的行政院長和教育部長應該負全責。

我認為我們應該很冷靜地檢討一個問題,為何教改如此受人詬病?就以廣設大學來講,現在有好幾所大學被迫關閉,很多大學教授雖然學富五車,卻已失業。很少國家發生這種事情,我們要檢討的是教育部的文化,因為教育部的確有一種很特別的文化,才會造成很多問題。

首先我要講,教育部被一批極有理想的學者包圍,他們多半留學美國,看到當年美國的強盛,當然以為美國的教育制度一定是相當好的,值得我們採用。但是他們忽略了一點,教育與國民的想法有關。國人認為大學招生必須公平,聯招的最大好處就是公平。教改無法完全廢止聯招,因此造成升大學有兩個管道,這些學者在制定申請入學管道時,又被迫規定考生只准填六個志願。這種四不像的入學制度造成學生和家長的困惑,也無所適從。

美國對學生的成績評等不是給分數,而是以ABC表示。不知何故,有些學者認為我們也一定要改,不能再以分數評等。以國中升高中的會考來說,成績只有七個等級,學者們發現大事不妙,因為考到最高等級的學生變多了,建中和一女中無法選擇學生,因此他們大肆修改考題,考題中有很多難題。這都是照抄美國制度的結果。

可是教育部還是要負最後責任,所以我們必須要了解教育部擬定很多政策時,有沒有深思熟慮。廣設大學就是一個沒有深思熟慮的例子。即使沒有少子化,設立太多大學一定會使得很多大學收到的學生不是很理想。這應該是普通常識,但是教育部習慣於草率行事,所以才會有廣設大學的政策。

消滅專科學校,也是沒有經過深思熟慮的。過去的台北工專和高雄工專對我國的經濟建設有非常大的貢獻,國家不可能沒有技術人員。如果我們看空中巴士或者波音公司,一定會發現絕大多數的員工是技術人員,而不是大學工學院培養的工程師。

教育部還有一種特別的文化,那就是沒有檢討的習慣,也沒有感覺到外界的批評會對他們造成任何壓力。教育部草率地推出雙語教學的政策,多少外文系的著名教授表示絕不可行,但是教育部仍無動於衷。

我們不要將教改政治化,因為教改歷經很多政權的轉移。但我個人希望教育部不要被空有理想的學者包圍,對於任何政策的制定,必須經過長時間的考慮,事後也要有檢討的機制。否則,十年以後,大家恐怕又要寫教改四十年的文章了。











新史博館只剩蒼白與荒謬


2024-04-24 06:07  聯合報/ 呂欽文/建築師、台大建築與城鄉所兼任教授(台北市)


承載著許多人記憶的南海路國立歷史博物館,花了六年的時間,最近在國人滿滿的期待中公開整修成果。作為執業建築師,筆者很忌諱批評別人的設計,因為自己沒把握能做得比別人更好。但聽到非建築專業的朋友頗負面的觀感後,實際走了一趟,發現這個國家級的文化場域,做成這樣,實在有難已於言者。

如果從背後看整修過的史博館,不論紅牆的色澤質地、雕梁畫棟的紋理筆觸,有模有樣,與荷花池相映成趣,覺得滿好的。

等轉到館舍正面,看到入口兩側一整排掛著「Museum shop」深咖啡色的玻璃盒子,已經不是大驚失色,而是根本以為走錯地方了。

先不敢論斷,且抱著看羅浮宮貝聿銘設計的玻璃入口那般期待,試著入館一窺堂奧。但一走進「門廳」,面對的卻是一堵高牆,那是一種被「震懾」的感覺!狹窄的門廳空間,兩端服務台與售票處之外,又是柱子又是指示牌,來賓必須勉強從柱牆間的缺口進出。這真是國家級博物館的門廳嗎?進深沒有了,中式建築「門」、「進」的形制完全被打破了!

後來明白,之所以要把中央大門封起來,是為了在正中間加建一座大樓梯。「樓梯」經常作為大空間的核心,這可以理解,但在這有限的空間做這樣的大動作合適嗎?接著,是一連串讓人「驚豔」的事:各層空間是被打開了,圍繞著樓梯行動,很方便;但已經沒有以前迂迴轉折、寧靜隆重的氛圍;反而是一區區一覽無遺、像極了各縣市文化中心展場空間的感覺。

每一層的通道很多,但展區變得瑣碎。看到一片片大牆掛滿了溥心畬、傅狷夫等國寶級書畫作品,真叫人心痛,不忍卒睹;加上展牆竟然全是白的,燈光似有若無,展品無法被凸顯,觀展者完全沒法進入看展的情緒。我跟朋友說,我只有一個形容詞:「Cheap」!

走到三樓,看到應該是舊展場保留下來的黑牆紅底的展間,才找回一點感覺,或是一點記憶。

說到記憶,許多朋友,包括專業界的,不斷地描述以前在四樓邊喝咖啡邊憑窗眺望荷花池的美好經驗;而現在的咖啡廳,不論擺設與內外關係,已完全讓人不復記憶。

「記憶為何物?」這是離開史博館後,我不斷問自己的。

即使不在乎上一代的記憶,也總該懂得尊重現場曾經有過的美好空間品質,試著保留下來吧?

這個案子誰操刀的,我不知道,但我想讓他聽到的是,好的設計不一定需要大動作。如果設計是為了能見度,那我必須說,這個能見度我們是看到了;像是正面深色玻璃盒子「Museum shop」,裡頭沒幾張桌子,卻把史博館重要的立面全擋住了。需要這麼「被看到」嗎?或是說,設計需要這麼粗暴嗎?

文化革命不能否定其正面的意義,但革命之後如果拿不出有意義的新東西出來,那只剩下蒼白與荒謬。現況的改變難免,也會引發反彈,尺度的拿捏確實不容易。

但主其事者(包括設計者)如果能體認到文化的演繹是漸變過程,而不是「自以為是」,就不致會做出令多數人「震驚」的事情了。












龍谿園憑空消失 對大師不敬


2024-04-24 06:07  聯合報/ 陳復/宜蘭大學博雅學部教授(宜縣冬山)


當年由國立歷史博物館委請藝術大師楊英風先生設計,國府遷台後由政府營造第一座園林,更是全台最袖珍園林龍谿園,經由該館整建工程六年的施工,已被徹底破壞殆盡,就此離開我們的視線了。

這座園林係紀念史博館首任館長包遵彭先生,他是個博物館學專家,跟著國府來台,一手創立歷史博物館,任職長達十三年,鞠躬盡瘁於公事,於任內積勞成疾而不幸過世。接任的王宇清館長覺得「館不能無園」,特請當時正值壯年的楊英風先生來設計,楊英風先生將五行相生與相剋的精神放到景觀設計中,構築出這座深具有中華文化天人合一精神的園林。

這座園林於民國六十二年四月五日清明節落成後,因紀念包遵彭先生,取其字龍溪,由王宇清館長命名為龍谿園。除勒石紀念外,並請曾任教育部長的張其昀先生手書龍溪亭」三字匾額掛於亭上。龍谿園採蘇州園林風格,內有奇石、花木與亭榭,別饒清趣;曲水繞其間,並有石橋置其上,周圍有楊柳垂橋,配合著歷史博物館的豐富館藏,象徵著傳統源遠流長。更重要者,園林與街道間有植栽圍籬,由兩座古典大門石柱筆直延伸而來,這跟街道做出細緻的區隔,又創造出「鬧中取靜」的意象,曾經在很長時間裡,都是家長帶孩子來史博館參觀後休憩的幽靜環境,包括我的童年時光。

如今,耗費六年的光陰,國立歷史博館重新開幕,我赫然發現蘇州園林竟然已經變成日本枯山水景觀,傳統建築中特有的「內外有別」全然被打破,不只周圍鋪著韓國草,奇石與花木不再,沒有水源川流不息,石橋消失無蹤,後面的圍籬更不見了;只有直接面對著馬路的「涼亭」,原先的「龍溪亭」匾額則已不知下落。楊英風先生設計的龍谿園至此已可宣告死亡。該館或許怕遭人物議,再移來楊英風先生的「龍嘯太虛」雕塑置於其間。但我不免疑惑,破壞了大師的園林,再置放大師的雕塑,究竟意圖何在?雕塑擺在什麼位置都能給民眾觀賞,具有休憩意義的園林卻就此瓦解,這難道不是在傷害國民感情嗎?

在大門古典石柱的左側,原本同樣屬於園林的角落,本來茂密的樹林不再,剩下的幾棵大樹全都被侷限在韓國草的範圍內。韓國草上置放幾塊鐵牌,上面寫「懷舊是危險的嗎」,並註記地面碑石文字是拿原先「還我河山」碑石底部切除的石料製作而成。我不太明白,史博館的公共藝術計畫,為何能如此大膽以破壞文物的手段來完成其公共藝術,甚至公告周知於社會?而且,現在我想來龍谿園懷舊都已不能,史博館卻跟大眾自我揶揄說「懷舊有危險」,莫非是暗指,當我們不滿這種荒謬的整建工程,想要訴諸於輿論,這種懷舊帶來的危險才真正開始?

該館正門地上的石磚本來有書法大師王壯為先生設計的館徽,內容是仿刻西周鳳紋,卻在兩年前被改成不像鳳鳥的幾何紋路,現在地上館徽石磚不再。我望著館上骯髒的綠色琉璃瓦,更看著館前兩側的深咖啡玻璃盒外罩,不敢相信這是史博館經過六年整建的成果。館內中間有雙向的樓梯,才開幕兩個月,樓梯已開始磨損不說,各層空間全被打開,讓人一覽無遺,直接看到四面盡頭的白牆,整體空間打破古典建築特有的「門」與「進」概念,不再有任何觀賞過程中特有的莊嚴感甚至神秘感。

史博館變成這種模樣,尤其龍谿園就這樣憑空消失了,這是對包遵彭與楊英風這兩位大師的不敬!請文化部長回答國人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並請立法委員問責。












廢死與否 憲法法庭不宜越俎代庖


2024-04-24 06:07  聯合報/ 陳清秀/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台北市)


司法院憲法法庭在昨日開庭辯論是否違憲的議題,我們從人權保障與社會秩序維護觀點,可以論證說明死刑制度存在必要性與合理性,並無違憲問題。

我國自古以來,就有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的思想,也是佛教因果報應自然法則規律,更是一般國民共通法律感情一個國家建立的法律制度,順應自然法則規律,才符合天道天理。

古人說:「順理為善,悖理為惡」,刑罰的處罰,也落實殺人償命的因果法則規律,才符合人情義理。

殺人償命,代表人類生命的價值至高無上,任何人均應相互尊重愛護其他人的生命,不得任意剝奪。否則,如果蓄意殺人,既不尊重被害人的生命,就應該付出相同對價,接受死刑審判,代表每個人的「生命等價原則」。

亦即在生命法益利益衡量上,被害人的生命價值與殺人犯的生命價值維持等價原則,故殺人償命符合刑罰所追求的「對等正義」,亦屬於以往大法官解釋犯罪之處罰,符合罪刑相當原則。

倘若殺人毋庸償命,代表被害人的生命價值,比不上加害人的生命價值,因此違反憲法上人人平等平等權精神

如果殺人不需償命,代表犯罪加害人的生命價值,高貴於被害人的生命價值。尤其在殺害多數人的情形,如果殺人不償命,代表多數被害人的生命價值,竟低於殺人犯一個人的生命價值,在生命法益衡量顯然偏頗不公有違賞善罰惡天理,導致法律變成保護加害人(不保護被害人)的工具,對於被害人生命權益,無法提供有效制度保障,以致違反憲法上的比例原則

人人如果能認識殺人償命因果法則規律,則在蓄意謀殺他人前,應可預見自己也將被宣判死刑,因此殺害他人,即是殺害自己,可阻止其殺人動機,而可本於自由意志選擇不殺人,以維護自己與被害人生命權益(不種惡因,即無惡果)。尤其死刑具有殺一儆百的刑罰威嚇作用,可警惕其他人不得殺人,以維持社會治安秩序。因此縱然死刑備而不用,亦比廢止死刑更具有維護社會秩序的價值。

德國曾經發生納粹集中營集體處死人類悲劇,因此為防止政府濫用死刑而在基本法規定廢止死刑,有其歷史背景,與我國國情不同。世界各國如美、日等進步國家,仍維持死刑制度,可見死刑並無違憲問題。

德國國民道德教育相當成功,從中小學即導入宗教教育與倫理道德教育,因此培養國民普遍具有博愛世人價值觀,國民道德素養相當高,守法觀念普遍,具有優良法治文化環境,縱然廢止死刑,對社會秩序維護較無影響。

反觀我國,中小學教育並不重視道德倫理教育,國民道德素養與德國國民道德素養比較,仍有相當距離。殺人償命的刑罰犯罪處罰,作為維持社會秩序最後一道正義防線,相當具有必要性。

在法治文化環境尚未改善前,貿然廢止死刑,恐將使我國治安更加敗壞。尤其大法官並非行政或立法機關,欠缺民意基礎,不應承擔治安政策成敗責任死刑制度存否,已經涉及國家統治權行使政治問題高度立法裁量事項),並非單純法律問題,更不宜由憲法法庭越俎代庖進行裁判。

死刑制度審判程序上,為防止傷及無辜,應有法律規定「特別正當法律程序」加以保障,在我國法制史上,也採取嚴謹程序保障措施,此部分或可參考,作為未來法治精進借鏡















盡速建立電網監督機制


2024-04-24 06:07  聯合報/ 盧展南/台灣電力與能源工程協會前理事長(高雄市)


台灣發生地震或暴雨成災不是新鮮事,四月三日大地震並未立即帶來全國限電危機,卻在十二天後讓全台接近分區輪流停電,令人不解。

四月十五日預估的尖峰供電燈號是綠燈,備轉容量率十六點○八%,沒想到一部大型複循環機組(一,一○○MW)跳機及一超高壓變電所的匯流排跳脫,造成備轉容量嚴重降低(二點八%?),甚至接近限電情況,看來供電燈號發布的數字及功能是不足的。

四一五事件凸顯電網供電韌性的兩個主要內涵:一、電力設備忍受天災地變的物理韌性。二、電力調度的運轉韌性。未來新建的大型燃氣機組不斷地加入幾個集中大電廠,單機容量約一,一○○至一,三○○MW,在遇到單機或整廠故障時,只能面對它們的巨大衝擊。

台電的「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執行及通報機制規定,實際或預估系統供電餘裕在五○○MW(約是一部台中電廠燃煤機組)以下,視電力系統運轉情況,即考慮是否舉行記者會說明並持續發布新聞稿,籲請用戶節約用電。若統計執行需量反應與相關應變措施後,系統供電餘裕仍低於五○○MW時,台電緊急應變小組應決定是否執行負載限制(又稱限電)。若決定實施限電,即研討「台灣電力公司預警限電陳核表」給經濟部。四一五當天的實際情況到達哪個階段,只有台電及經濟部才清楚。

四一五當天的確沒有發布要民眾節約用電的訊息。於供電裕度短暫不足時發出電能緊急狀態警戒訊號,並透過電子郵件或手機簡訊通知用戶配合節電等方式,搭配供給面(發電機短時間超載、降壓、降頻運轉)及需求面(購回電源)緊急措施,在國外行之有年。藉由用電戶集體的力量,不論是在冬季或夏季遇酷熱嚴寒供電嚴峻時期,在國外都有避免輪流停電的案例可供參考。有趣的是,在台灣,緊急節約用電訊息的發布卻極其困難。

在國外,基於要承擔多少風險的角度,來決定需要多少備用或備轉容量。決定了需考慮什麼樣的系統情境後,自然就知道需要準備多少備用或備轉容量,及對應的運轉風險。要將事故或停電風險降至零,實際不可行也無經濟效益。龐大的電力系統,現在及未來都不會是完美的,無論電源裕度是否充足,事故及停電還是會發生,但需要最大程度地減輕停電事故對公眾的影響。因此,現有電網的可靠度標準和各種運轉韌性的提升措施是必要的。

目前電網的規畫、運轉與管理幾乎由台電公司全權負責,系統穩定度、可靠度、供電瓶頸因應對策及低頻卸載規畫等系統運轉資料,外界能獲得的資訊及參與度相對不高,台電說了算。如果台電未來只是眾多電業參與者之一,卻由台電單獨掌握電網可靠度和市場規則的話語權,將面臨公正性和效率的問題。

為整合民間龐大的資源,電業改革及供電資訊的透明和規則公正性是必須的。電力交易平台供過於求,風、光電和儲能的交易及饋線與選址等,都應在透明資訊下運作,才能加快民間投入並優化效益。

電網供電安全的重要性不遜於資訊安全、飛航安全或金融管理,為確保長期電網妥適規畫與獨立公平運轉,經濟部應根據電業法,盡速建立電網規畫運轉監督機制。獨立的電力調度運轉單位,若能避免非技術性因素介入,確實遵守電力調度規章,並接受獨立電業管制機構查核,讓供電韌性真相透明,否則再多董總下台,還是無濟於事。











廠網分離 落實電業問責制


2024-04-24 06:07  聯合報/ 許志義/台北商業大學榮譽講座、中華大學特聘教授(台北市)


台電總經理請辭風波,背後固然有各種因素,卻也凸顯出台灣電業制度面的結構性問題。

此問題的根源是:當今「數位」時代,政府仍將具有競爭屬性的發電與售電市場,以及具有獨占屬性的輸電與配電市場,延續過去「類比」時代的壟斷方式經營,剝奪了其他電業經營者的「競爭權」,以及眾多消費者選擇不同供電來源的「決策權」。在此情況下,實難以真正落實政策治理與公司治理的「問責 accountability」!

具體言之,在國營綜合電業結構下,任何發電部門、輸配電部門、售電部門的重要決策問題,幾乎全部都要由董總批示及負責,甚至要陳報上級機關首肯。不但行政成本太高,決策流程緩慢,缺乏效率,更權責不相符!以我擔任台電獨董經驗,即使是董事會群體決策並由各事業部門執行長推動的業務成敗,甚至是上級長官的授意,最後仍然是由董總成為「代罪羔羊」!

大家都知道:獨占市場需要嚴密管制;競爭市場需要鬆綁開放。兩種不同的市場邏輯,硬是套在一個巨無霸的公營組織身上,就出現了台電必須「球員兼裁判」的兩難困境。

實務上,台電時而需要服從政策邏輯,時而需要達成商業邏輯。兩者經常混淆,誠難以「課責」!

反之,若是仿照英國民國七十七年(一九八八年)柴契爾夫人的成功做法,事先切割處理清楚;亦即,讓「發電產業及售電產業鬆綁並開放競爭」,降低政治(政策)干預,以民營為主,公營亦可;「輸配電產業則維持獨占」,執行政策,嚴格管制,盡量透明,可維持公用事業(Public Utility)壟斷定位。

在此情況下,配套措施可仿先進國家成立獨立電業監理機關,並由電力市場營運者Market Operator,MO)及電力系統營運者System Operator.SO),在電力系統安全可靠及考量環保低碳條件下,進行經濟調度,落實市場公平競爭。

這樣一來,廠網分離,「橋歸橋、路歸路」。哪個環節出問題,誰有效率?誰在打混?誰該負責?相對來說,比較清楚。不同部門各就各位,可直接對其「課責」。而不是全由綜合電業董總二人概括承受,權責不清!

職是之故,當前國外普遍採行的電業問責制度多是如此,相去不遠。以日本電力市場為例,民國一○五年(二○一六年)四月一日全面自由化迄今,發電業一千一百多家,售電業七百多家,日本電力交易所(JEPX)即 MO,廣域機構(OCCTO)即 SO,其角色功能與權責定位,十分明確。

唯獨台灣,從頻國一一○年(二○二一年)七月一日台電正式成立「電力交易平台」掛牌營運迄今,百分之百「球員兼裁判」超過兩年者,全世界可能找不到第二個電力市場是這樣運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