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日 星期日

經濟日報社論/解決少子化 友善女性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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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社論/推閹割版不在籍投票,民進黨仍想敷衍了事
◆  聯合報黑白集/「打臉團」出發
◆  經濟日報社論/解決少子化 友善女性工作環境






經濟日報社論/解決少子化 友善女性工作環境


2024-03-03 02:46  經濟日報/ 社論
高房價使得民眾不敢生小孩?專家根據統計指出,高房價和生育意願雖有部分關聯,但連動程度不如大眾想像中那麼高。圖為婦女推著嬰兒車行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為說明高房價不是近來少子化的主因,內政部2月23日以新聞稿指出,30至49歲青壯年無自用房者,其生育率高於同年齡層有自用房者。不過,長期來看,經濟成長帶動高學歷青壯年晚婚晚育少子化更重要因素

內政部的新聞稿來自其「內政大數據簡析,國安危機-少子化浪潮」的專題報告。該報告顯示,青壯年無自用房者的生育率58.4%,高於同年齡層生育前有自用房者的40.3%。不過,由該報告的下列相關性數據也可獲得相同結論:相對無大專學歷的青壯年,比更高學歷的青壯年更加晚婚、睌育、少生子女,且更可能在婚前擁有自用房。

高房價是否造成少子化,取決於其對下列兩類夫婦影響的加總效果:(1)生育前無自用房者;及(2)生育前有自用房者。首先,從內政部新聞稿的數據,可以計算出已結婚有自住房的青壯年夫婦中,有四成是生育子女後才擁有自住房,也就是屬於第1類夫婦。這類夫婦在考慮是否生小孩時,會同時考慮是否需購買自用房,而高房價則會降低其生小孩的誘因。其次,房地產增值的財富效果,會促使第2類夫婦更願意生小孩。內政部的資料顯示,後項效果超過前項效果,導致高房價提高生育率。例如,在國內房價處於高峰的民國七十八年及一O三年(1989年及2014年),隔一年的生育率即提升。相對的,在國內房價處於谷底的民國九十三年及一O六年(2004年及2017年),隔一年生育率即下降

內政部的報告並未解釋我國長期間生育率為何逐漸下降。不過,民國八十一年(199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蓋瑞.貝克Gary S. Becker)在民國四十九年(1960年)所發表的《出生率的經濟分析》一文,即已預期今日高所得國家的少子化問題。貝克教授把小孩視為父母的耐久性消費財並以「成本-效益」分析解釋出生率的變化

他認為,出生率決定於生育小孩的效益以及總成本之間的取捨;而總成本包括生育小孩的直接成本,以及父母因而放棄工作機會的間接成本。小孩長大成人後,在農業社會重要勞動力。因此,農業社會家庭生育小孩的效益高於現代社會的家庭。反觀現代社會的家庭,為了培植小孩接受高等教育,父母親必須付出的教育及日常生活的直接成本,甚至必須放棄全職工作機會的間接成本,都高於農業社會的家庭。因此,由農業社會轉型到現代社會,會導致夫妻生育小孩的效益漸減,但總成本則漸增,因而父母親會從過去農業社會重視小孩的數量,轉變為現代社會更重視小孩的品質

由於父母親大專以上學歷者的家庭,平均養育子女的數目低於其他家庭。因此,少子化不但意味著未來勞動力數量減少也意味著平均品質可能無法提升。為改善這些問題,政府必須從降低生育子女總成本著手。不過,目前政府大多只執行降低生育子女直接成本政策;例如,提高育兒津貼、12年義務教育變成完全免學費,以及增加對大專生學費及房租的補貼等。反觀政府對降低生育子女間接成本政策則著墨不多。而這方面,去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高爾丁Claudia Goldin)的建議具啟發性。她認為,雇主提供更具彈性的工作環境,可縮小男女薪資差距。而她的這個建議,對提升女性生育率助益也很大。例如,北歐國家在民國一一O年(2021年)時,每位婦女的生育率為1.4-1.8人,而女性每周工作時數低於30小時部分工時人數,占女性就業人數的比率都在17%以上

相對地,國發會預期我國民國一一四年(2025年)時,婦女的生育率僅0.95人,而目前我國女性的部分工時人數占比僅5%。因此,未來對於雇主不管是提供全職女性更多彈性工時的選擇,或提供部分工時女性更多的工作機會,政府皆宜增加獎勵,以減輕少子化負面衝擊











聯合報黑白集/「打臉團」出發


2024-03-03 01:32  聯合報/ 黑白集
交通部原規劃3月1日將解除赴大陸觀光「禁團令」,開放組團赴大陸地區旅遊,不料政策卻急轉彎,強調因中國大陸迄今未安排陸客旅行團來台,又片面宣布改變M503等航路運行方式,要求停止招攬前往大陸旅行團,圖為3月1日雄獅首發上海團。記者季相儒/攝影


交通部原宣布三月一日開放組團赴陸,不料春節前緊急喊卡,僅開放三至五月已成團者。蔡政府對赴陸禁團令的朝三暮四,可謂是反中必然結果。但首日團旅客臉上「終於成行」的開心,正是對蔡政府大陸政策進退失據打臉

禁團令最初是因新冠疫情不得不然,但各國邊境解封後,唯獨台灣繼續禁止組團赴陸。去年十一月,交通部終於在承諾今年解禁,未料選後又以諾魯斷交及M503航路事件為由,違法濫權再祭禁團令,犧牲人民權益和業者生計當對抗武器。春節富國島丟包事件尚未平息,六月後的赴陸團現在已在台灣被放鴿子了。

赴陸旅遊團直如一把戳穿民進黨政府兩岸決策失當利刃:如果祭禁團令對抗航路爭議是對的,如今金門翻船事件對岸海警船直驅我禁限制海域侵門踏戶,並登船臨檢金門遊艇,旅遊團更該全面禁止才是,怎容台客「資匪」三個月?

組團赴陸遊本就是人民的自由權利,蔡政府卻寧可把民眾趕向缺乏保障地下團。這和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要我方船舶若遇大陸海警登檢不必停留快跑一樣,完全不顧人民安危。再看管碧玲回應遭對岸點名「冷血」,竟伸手摸男記者臉「試體溫」,簡直把國安當兒戲。

被摸臉記者回應,管碧玲「手是熱的,但心呢」?對兩岸人民心冷如冰的,又豈止管而已!












聯合報社論/推閹割版不在籍投票,民進黨仍想敷衍了事


2024-03-03 02:33  聯合報/ 社論
行政院會通過中選會所提「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行政院日前提出「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看似有意推動延宕多年的不在籍投票制度,然實際上,範圍僅限制在全國性公民投票,總統副總統和其他公職人員選舉仍未能適用;技術上,也只有「移轉投票」,而無特設投票所和通訊投票。面對世界潮流和公民參政權保障,民進黨仍然只想虛晃一招。

台灣討論不在籍投票超過二十年,但一直只限於「選務、公務人員」在「同縣市」的移轉投票,對於因工作、就學或其他原因無法在戶籍地投票者未能納入其中,無異是對其參政權巨大剝奪。因此每逢選舉,不在戶籍地卻有投票意願的公民,就必須面臨「耗費大量交通成本回鄉投票」和「放棄投票」的抉擇海外公民更多數放棄投票至於未受褫奪公權在監受刑人,雖有投票權,卻是名存實亡

因為缺乏不在籍投票制度,近年即發生兩次重大爭議。一是民國一一一年(二○二二年)九合一大選正逢新冠疫情,疫情指揮中心下令受隔離者不得外出投票,引發爭議;二是此次總統、立委大選,有受刑人要求在監獄設置投票,案經最高行政法院裁定,受刑人的聲請遭到駁回。但如果有完整的不在籍投票設計,就不會發生這些爭議。

長期以來,民進黨對於不在籍投票,始終抱持抗拒、反對,甚至抹黑、抹紅的態度。早在民國一○○年(二○一一年),馬政府擬推動不在籍投票,民進黨即大力反對,宣稱這是國民黨「準備作票或控制投票的奧步」,更以「防止中國干預選舉」為由,抹紅不在籍投票。事實上,當時馬政府的提案,僅有「移轉投票」,並無通訊投票根本無涉海外公民的投票權

民進黨反對不在籍投票,其實與制度設計是否完整、選舉是否容易被操控無關,純粹只是政治考量。在民進黨眼中,不在籍投票適用對象最大宗,是海外公民和不在戶籍地工作軍公教人員,前者又以在大陸的台商人數最多,兩者都被民進黨認為是「藍營票倉」。至於不在戶籍地就學的學生,雖然過去支持民進黨者較多,但兩相比較,顯然「弊大於利」。加上此次選舉,民進黨青年選票嚴重流失,自然更無心推動不在籍投票。

至於所謂「防止中國操控台灣選舉」,更屬無稽。全世界採用不在籍投票乃至通訊投票者超過一百個國家,包括美國、日本、南韓等國,在美中對峙背景下,難道這些國家就不怕「選舉被操控」?很顯然,只是其他國家更重視對公民參政權保障罷了

這次行政院提出的草案並無新意,只是二年多前的舊案重提。而民進黨將不在籍投票限定在全國性公民投票排除選舉原因也很清楚。民國一七年(二○一八年)民進黨在「公投綁大選」大敗,隔年即強修公投法,將選舉與公民投票脫鉤,致使任何公投都極難通過。因此公投可否不在籍投票,對結果影響有限,民進黨也樂得以此敷衍人民

此次大選結果,無疑為推動不在籍投票營造契機。國民黨過去就積極推動不在籍投票制度,且新科立委業已提出針對選舉的「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民眾黨亦將不在籍投票列為重點法案。民進黨在立法院予取予求的時代已經過去,只要藍白兩黨合作取得保障人民參政權最大化」的共識,全面推動不在籍投票,不是難事

民進黨也不應再以選票考量阻擋不在籍投票,而應以保障民權為要。行政院閹割版的「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只是在敷衍人民將選舉、公投的不在籍投票一步到位,且納入海外通訊投票,才是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