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3日 星期六

研擬多元策略接住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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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擬多元策略接住鬱警
◆  我們在與黑道拔河搶孩子
◆  選立院龍頭應記名投票 型塑典範
◆  愚弄兩大黨 柯無誠信
◆  韓應盡速落實行動國會
◆  加強監管 別讓律師成詐團軍師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上)/我兩度赴倫敦政經學院借閱 2019-09-18 18:2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中)/外殼燙金 內頁像傳真紙 2019-09-18 18:3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下)/兩種編排有異 畢業35年收到 2019-09-18 18:32







研擬多元策略接住鬱警


研擬多元策略接住鬱警
2024-02-03 04:41  聯合報/ 王翔正/文字工作者(屏縣九如)


邇來,新北市三重區厚德派出所廿七歲員警與國道公路警察局木柵分隊卅歲國道員警相繼舉槍自戕身亡,初入社會未久卻不幸殞落,著實令人深感惋惜;換另一角度思考,當第一線的執法者把槍口朝向自己,卻無選擇求助於他人,足以顯見警察身心健康及情緒勞動問題亟待正視。

員警自殺似乎已非單一個案,根據監察院統計,我國近十年來共有五十二名警察自殺,平均每年有五名以上員警自殺,近四年來(民國一○九至一一二年(二○二○年至二○二三年))則有廿二名警察自殺,自殺人數更攀高峰。

此外,近幾年員警自殺愈趨年輕化,究其原因發現,若以正統管道來說,高中生畢業進入警察專科學校就讀兩年,通過四等警察考試及格,廿歲即能畢業分發,且學校與任職機關並無轉銜機制,但從學校到實務機關服務可謂是巨大的環境轉換,年輕員警初入社會必須獨力面對警政龐大的業務,接手繁雜的民眾報案,導致「社會經驗與抗壓能力相對薄弱」的年輕員警,時常無法獨力排解鬱悶,但更害怕向他人求助,進而被貼上「患有身心症」的標籤。

儘管高壓的工作環境似乎是警界中的常態,但基層員警需長時間在駐地輪值,生活作息日夜顛倒,若又遭逢全國選舉專案勤務,時有停止輪休的突發狀況,基本上缺少自我掌控的休閒時間來宣洩壓力,且警察給人有「陽剛鐵漢」的刻板形象,似乎也不允許警察同仁有情緒表現,若有心生不滿或認為業務不合理,經常被長官或學長要求忍耐,導致經常幫助他人的警察人員,反而身載數倍的壓力,抑鬱的情緒也不斷積累。

爰此,據統計,內政部警政署心理諮商全年防治經費三七○萬元(僅占一一二年度預算約千分之○點五),顯見經費補助嚴重不足,筆者建議政府應擴充員警接受心理諮商經費及加強分層分眾內部宣導,並應增加心理諮商委外預約服務且使用次數不受限,提高員警使用意願。另外,不同人生階段的煩惱皆不同,員警自殺逐漸有年輕化趨勢,我們應分層分眾研擬多元的自殺防治策略,試著接住周遭的每群人,正視員警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聯合報提醒您:自殺,不能解決難題;求助,才是最好的路。求救請撥打1995(要救救我)












我們在與黑道拔河搶孩子


2024-02-03 04:41  聯合報/ 謝啟大/曾任少年法官、立委(台北市)


近期因校園割喉事件,台灣社會對少年犯罪防治問題的關懷又端上檯面。

五、六年前,一名少年法庭法官因為關心「少年人權」,向大法官提出聲請,作出釋字第六六四號解釋:將少事法中「少年經常逃學、逃家」的行為,排除在少年司法管理、處遇的範圍外。據此精神再修改完成2.0版新少事法,將原先對「少年虞犯」的保護、管制功能排除。

新少事法自一一二年實施,對於「經常逃學、逃家」、「經常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經常出入少年不當進入之場所」及「參加不良組織」的四項行為,只要尚未犯罪,少年司法就不可介入,更不可將其送交少年法庭作任何處理或矯治、干預行為;2.0版少事法更進一步,在未成年人出現「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及「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三種曝險行為」時,必須先交由少年輔導委員會,待輔導無成效才能送交少年法庭處理。出發點是為保護少年人權,但輔導機構對這樣的少年,有能力、有資源輔導、幫助他嗎?當發現輔導無效時,極可能已錯過挽救時機

未成年人如果出現原先少事法規定的七種虞犯」行為時,極有可能已經脫離正常的生活保護圈,甚至已經被不良組織或黑幫所誘拐、挾持。但2.0版少事法,卻基於保護少年人權,強制排除少年司法的介入,拒絕少年法庭的干預這到底是在「保護」還是「陷害」未成年人

對於未成年人,少事法創設「虞犯」制度,規定當未成年人出現前述七種危險情況時,少年司法須搶先實施保護行動。乍看是對少年的處罰及人權的侵害,但如果是由了解少年司法精神,知道如何運用少年司法資源,並認真負責少年法官領導團隊共同運作,極可能在第一時間就可將身陷險境的少年救回。

1.0版少事法因少年法庭法官掌握公權力,具有法律賦予的各種職能、權限,更可調動、運用各種資源。因此只要一名適任並負責的少年法官,以他為核心整合運用家庭、學校及社會資源,就可共同努力挽回身處危險中的少年。

縱令不得已必須將少年裁判送入少年監獄或少年輔育院因已改制為矯治學校,其教育宗旨已由單純的監禁、處罰,變更為:「設計各種課程,讓這些失去自由的未成年人可以經由獲得成就感,而培養出自信心;並以各種方式引導他們思考、選擇自己未來的人生方向!」曾擔任八年半校長的陳校長,統計該校十八年期間離校學生的再犯率:「八十八年創校第一年離校學生再犯率五十八%,逐年開始下降,到一○五年已下降為二%」。可以證明,只要給予正確引導,這些少年挽救回來的可能性非常大!

徒法不足以自行!如何讓少年法官專業化,讓每一位少年法官都能夠了解少事法的精神,知曉如何活用少事法設計的制度,並對這份工作懷抱使命感、責任感,是少年司法制度能否落實、成功最重要的前提。少年司法是一項與黑道拔河搶孩子的高危險工作,也只有少年法官手上掌握著司法強制力,才能夠有效、成功的領導團隊對抗黑道的惡勢力!

也許只有日後發現:社會及司法已放棄太多身處險境的少年,可能又再需要修改制定3.0版少事法,才能恢復往昔少年司法的防治少年犯罪功能。只是不知道這段期間又有多少未成年人因為搶救不及而斷送一生?更不知道社會上又可能要增加多少被害人!












選立院龍頭應記名投票 型塑典範


2024-02-03 04:41  聯合報/ 陳劍賢/美和科大社工所兼任助理教授、曾任台東縣議會秘書長(台東市)


日前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花招百出,有分組投票、集體亮票等動作,三黨團為固票拉票可謂用盡心機,無所不用其極;但不論任何方式,其目的就是防止跑票,以筆者在地方議會工作的經驗,建議立法院只要比照地方議會正副議長選舉機制,採記名投票方式,即可防止跑票情事發生,不必讓民眾質疑在國會殿堂集體亮票是否違法。

一○五年時,立法院為彰顯責任政治,並防止投票賄賂的行為,修正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將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議長及副議長、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及副主席的選舉採記名投票,迄今已經過兩屆正副議長及正副主席的改選,顯著改變以前不良的選舉行為,地方民意機關咸肯定記名投票制度的實施。

責任政治與政黨政治之觀點而言,縣(市)議員及鄉鎮市民代表,僅就縣(市)鄉鎮區域之事項行使職權,相較立委職掌之事項較為廣泛深遠,更應受政黨與責任政治拘束,立法院不能只有修法讓地方民意機關採記名投票,自己卻不採記名投票,有失國會老大的風範。

至於人民行使選舉權與民意機關行使選舉議長及副議長本質上並不相同,後者為各政黨推舉民意代表的投票行為,應向人民與所屬政黨負政治責任,為責任政治之一環,故應被監督因此行使記名投票;而人民行使主權,為確保人民本於其自由意志不受外力介入行使其投票權依照憲法第一二九條規定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方式行之,也就是採取秘密投票

立法院是我國層級最高的立法機關,有關正副院長的選舉方式,筆者建議立法院趕快修正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投票及開票辦法」,比照地方民意機關採記名投票方式辦理,避免分組投票、集體亮票等行為發生,形塑國會立法機關典範















愚弄兩大黨 柯無誠信


2024-02-03 04:41  聯合報/ 朱言貴/退休人士(台北市)


國會龍頭選舉落幕,卻爆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選前一晚還打給綠營醫界大老力促白綠合,遭柯否認並揚言提告,卻被點名的醫界大老發出公開信打臉,柯文哲誠信再遭質疑。

總統大選前藍白協商期間,簽了名的六點協議,翻臉不認的是柯文哲,在國民黨與郭台銘間搞兩面手法的也是柯,藍綠還會再相信他?

當然,柯文哲自恃民調高,隨便亂講話已成習慣,但是忽略了民無信不立的大道理。柯文哲猶如放羊的孩子,他的信譽正在一點一滴流失中。

雖然柯文哲動輒以酷吏自居,可惜畫虎不成反類犬。戰國時代的商鞅變法,除了大舉消除秦國宗室特權,同時其徙木立信從而樹立秦國法制權威;柯文哲空有酷吏之稱呼反而濫情徇私,至於講話不算話,更是大家有目共睹。













韓應盡速落實行動國會


2024-02-03 04:41  聯合報/ 林騰鷂/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台中市)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黃國昌在接受媒體人黃光芹專訪時表示,前天下午在立院議場擔任監票員時,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跑來找他,說已經跟民進黨總召柯建銘講好二月廿三日開議,意思是知會他,但他當場表示太晚了,並喊話二月六日就開議,底線是二月十六日,一定要開議!

對此爭議,擔任立法院長的韓國瑜,絕不可怠忽職守,任由柯建銘、傅崐萁兩黨團總召耍弄,韓國瑜應信守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所說,要以「行動的立法院、人民的立法院」,為第十一屆立院開議創下良好典範,那就應在二月五日主持黨團協商會議中,促使立法院立即開議

因為,立法院的功能,這八年來被民進黨全面敗壞,有待全面修復!例如,憲法規定立法院每年八個月的會期,在民進黨的主控下,每年第一次會期,立委在二月一日報到後,卻不開議,多拖延到二月下旬才開議,而第二次會期,立委在九月一日報到後,也不開議,多拖延到九月下旬才開議,這使立法院平白少了近五十天!更壞的是,民進黨立委為了總統與立委選舉,強行通過自去年十二月廿日至卅一日,停開立法院院會及委員會,將憲法所規定的會期,又腰斬了十二天,以致去年一年中,立法院竟然有半年沒開議,這樣的立法院可以被人民接受嗎?

再者,蔡英文民國一○四年(二○一五年)上傳至其臉書之「民進黨主張的國會改革」,民國一五年(二○一六年)執政迄今全無動靜!立法院法制局前局長羅傳賢曾在四年前在媒體撰文表示:「民進黨團於四年前信誓旦旦宣示其欲達成人民國會、開放國會、專業國會的改革方案,最重要的是落實委員會中心主義即採單一召委制,只要保留條文達三分之一的議案,重新交付委員會,並建立調查權與聽證制度。然事實上,過去由該黨團提案逕付二讀者,不勝枚舉,究竟民進黨團對委員會中心主義認知有誤或刻意忘記」?

如此明確的控訴,民進黨卻視若無睹,毫不在意,也不改正!這幾年來,還直把人民國會、開放國會、專業國會的改革許諾,置之腦後,這實在對不起台灣人民!

筆者認為,韓國瑜應積極行使立法院長職權,落實「行動的立法院、人民的立法院」主張,使立法院自二月六日就開議,讓本屆立委得以亡羊補牢,加速審議第十屆立委未於去年十一月底議決,如今已延宕兩個多月,比政府公務預算多兩倍、高達六兆二千餘億元一一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附屬國營事業單位及非營利基金單位等有利於國計民生預算












加強監管 別讓律師成詐團軍師


2024-02-03 04:41  聯合報/ 范振家/公務員(高雄市)


曾受詐騙集團委任的六名律師,涉嫌在檢警陪偵、法院聲押閱卷時,透過通訊軟體 telegram 傳送偵訊內容或筆錄給詐騙集團,被檢方聲押三人,兩人交保,一人請回。當律師淪為「詐團軍師」、成為詐欺犯罪共犯結構的一部分,參與詐欺犯罪串證等違法行為,成為詐騙結構中的重要元素,不僅對於國家防制詐欺犯罪的努力帶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也直接挑戰了法律制度的核心價值和完整性。

律師作為法律專業人士,本應是維護法律正義、保障人權的堅定捍衛者,但當他們選擇利用自身的專業知識加上違法行為,來協助詐騙犯罪集團規避法律制裁、串證脫罪時,不僅破壞了法律職業的公信力、侵蝕了法律制度的基礎,更嚴重損害了民眾對司法公正的信任。

畢竟,有了具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律師參與其中,不僅使得詐騙手段更為隱蔽和複雜,也增加了偵破這些犯罪的難度。當律師利用其對法律程序深刻理解來操縱或延誤司法程序時,不僅妨礙了正義的及時伸張,也削弱了法律制裁的威懾力。法律專業的公信力建立於公眾對律師道德和專業性信賴之上,當律師常被發現違法協助犯罪集團脫罪時,這種信任會受到重創,進而影響人們對整個司法系統看法。

要解決律師淪為「詐團軍師」、致使打詐之戰成為一場不對稱戰爭的問題,確實需要多方位的策略來加強監管、提高透明度及強化教育。加強對律師行業的監管是這一策略的核心。實施嚴格的職業道德規範並對違反規範的行為進行嚴厲懲處,是維護法律專業誠信的基礎。這不僅包括對已發生的違規行為進行懲處,更重要的是建立一套預防機制,減少這類事件發生。

此外,建立有效的監控和審查機制也至關重要。這可以通過增加律師行業內部的透明度來實現,例如公開律師的從業紀錄,包括任何受到懲處或調查的紀錄。這樣不僅可讓公眾對律師的職業行為有更多的了解,也有利於提升律師本人自我約束,防止其做出違法行為。加強對律師專業教育和道德教育也是解決這一問題的重要途徑。通過在法學教育中強調職業道德和法律責任,以及提供持續職業培訓,可以幫助律師更好地理解其在社會中的角色和責任。

台灣詐欺犯罪模式集團化專業化和科技化是當前打詐工作面臨的嚴峻挑戰。從新聞揭露的詐騙案件中可以看出,詐騙集團不僅組織結構完整分工細膩,而且還運用到法律、金融和通訊等專業領域的知識和技能。律師帶頭參與詐欺犯罪活動對國家防制詐欺犯罪的努力帶來了嚴峻挑戰。面對由專業人士,特別是律師參與的詐欺犯罪活動,政府必須改變打詐思維策略,從加強民眾的數位安全意識和素養教育來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