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n 論壇報:
◆ 聯合報社論/殖民惡法復活:噤聲的香港,黯淡的珍珠
◆ 聯合報黑白集/憲法與媚俗
◆ 經濟日報社論/地制法修正 少點政治算計
經濟日報社論/地制法修正 少點政治算計
2022-01-09 02:48 經濟日報 / 社論
雖然林智堅市長已經效法「周處除害」,宣布自己不參加2022年竹竹合併後大新竹市市長選舉,但地制法修正提案仍在,蔡英文已明確表態支持,最終照樣會強行推動合併。記者張裕珍/攝影
公投甫結束,蔡政府自忖這是一場勝仗,意氣風發之餘,立即再發動新一波攻勢,突襲立法院,將總預算案審查與地方制度法修正二案,直接逕付二讀。隨後雖然因為社會輿論壓力,被迫收回而交由委員會審議,但以蔡政府一意孤行的作風,最終其仍必能達成目的,眼前的妥協,只是拖延些時間而已。
逕付二讀兩案都是執政黨的政治算計,尤以新竹升格為甚。我們在乎的不是政治算計本身,而是它將帶給國家發展體制的重大傷害。雖然林智堅市長已經效法「周處除害」,宣布自己不參加民國 111 年(2022年)竹竹合併後大新竹市市長選舉,但地制法修正提案仍在,蔡英文已明確表態支持,最終照樣會強行推動合併。因人設事的「人」是否林智堅,根本不是重點,惡質修法、戕害體制的後果才是關鍵。
地制法第4條第1項規定,「人口聚居達125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按此,直轄市的設置標準乃須同時具備人口規模與政經等特殊需要二項要件,缺一不可,關鍵就在於條文中的「且」字。由於新竹縣市現行人口約100萬人,尚未達直轄市人口規模標準,故單純以竹竹併欲搶設台灣第七都,顯然不符法定要件,而此亦即蔡政府意圖修改地制法第4條第1項的原因。
政府原來盤算將成立直轄市的人口標準,從125萬人降為100萬人,直接讓竹竹併符合條件,後因這種作法「量身打造」斧鑿痕跡太明顯,社會恐難接受,才放棄此想法,而改以將原規定中本來所定義的人口與其他特殊需要間之關係,在文義上從「且」字改為「或」字。換言之,人口規模與政經等特殊需要變成二項各自獨立的標準,成立直轄市只要符合其中任一條件即可。此一作法固然可以幫竹竹併排除障礙,但由此亦可看出蔡政府置國土規劃與地方財政均衡於不顧,為遂其政治目的,不惜玩弄法律文字之真面目。
首先,地制法第4條修正案的說明中提到,「為因應少子化現象及數位治理之發展,唯一以區域人口規模為前提,無法兼顧基於國家特殊目的需要之直轄市設置」,閱之讓人不知所云。現有規定本就不以人口規模為「唯一」條件,甚至還將區域發展特殊需要納入法定必要考量,如何會有「無法兼顧」國家特殊目的之疑慮。反之,將條文中的「且」改成「或」,才是把人口規模標準唯一化的自我矛盾作法。
其次,法律的修正最忌諱掛一漏萬,只注意部分條文意旨之修正,而忽略綜觀整個法律條文之精神。地制法第4條第2項規定,「縣人口聚居達二百萬人以上,未改制為直轄市前」,即可預先準用某些直轄市規定。今若將政經特殊需要的「且」條件改成「或」,人口規模變成單獨的門檻標準,則未來縣只要人口達125萬以上即可直接升格直轄市。若此,就條文的完整性言,應已無繼續保留第2項關於「準直轄市」規定之必要,修正案壓根即未思及此,足見蔡政府一心想的只是為竹竹併解套。
再者,現行財劃法存在許多問題,亟需修正,尤其是統籌分配稅款在直轄市與縣市間分配的差別對待為最。目前先匡列直轄市、縣市與鄉鎮分配總額比率,再依不同的指標或公式分配給各地方的作法,導致「富都窮縣」水平不均的嚴重後果,而此亦即地方政府爭搶設都背後的重要原因。
不論竹竹併有何經濟效益,在一個扭曲的財政劃分規則下,所做出的決定必定不會是最合適的。綜觀當今情勢,針對這次修正案,蔡政府若堅持一意孤行將「且」改「或」,恐無人可擋。惟為國家長遠計,我們再建議蔡政府,於條文後加段文字:「但在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才得以實施」,勉強以為補救。
聯合報黑白集/憲法與媚俗
2022-01-09 03:40 聯合報 / 黑白集
國民黨團退出修憲委員會議程,事後民進黨團指責國民黨杯葛之舉。記者潘俊宏/攝影
立法院舉行修憲委員會議,國民黨接連退席和缺席,抗議民進黨鴨霸主導議程。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揚言,國民黨不來,修憲列車照開,儼然修憲方向已定,不惜輾壓民意,照走流程。
柯建銘痛批國民黨,「歷史會給你們鞭屍」。民進黨擅長鞭屍歷史,國民黨恐懼歷史鞕屍。民進黨的確抓到了國民黨的要害,國民黨會不會因此被綁上民進黨的修憲列車軌道,等待歷史輾壓?
這次修憲,朝野提案高達七十五個。剛性憲法原不應輕易言修,政客認為千瘡百孔又不敢言廢立新,於是除參政年齡下修、降低修憲門檻、廢考監、內閣制或總統制外,從人性尊嚴、兒童權、數位權、環境權到動物權,都要求入憲。其實許多提案或不須修憲,或無視現實,甚或純為蹭憲法高度以搏選票。
即使修憲已媚俗化,執政黨仍缺乏尋求全民共識的誠意,連李、扁時代先召開國是會議的慣例都無意為之,只想挾多數硬上,為大選鋪路、累積相罵本的痕跡明顯。
無獨有偶,作為憲法守護者的憲法法庭,媚俗程度超越政客,逕以「Taiwan Constitutional Court」命名,成了「台灣國」憲法法庭,曝光後又悄悄改名。連守護哪國憲法都搖擺不定,如何奢談護憲?
政客媚俗面對憲法,早已偏離憲政初心。只想修憲,無心行憲護憲;該修的不是憲法,是政客之心!
聯合報社論/殖民惡法復活:噤聲的香港,黯淡的珍珠
2022-01-09 03:42 聯合報 / 社論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去年12月29日搜查網媒公司「立場新聞」的辦公室,圖為「立場新聞」署理總編輯林紹桐(右二)當場被捕。(中新社)
窮陰殺節、急景凋年,這是香港去年的歲末光景:獨立媒體「立場新聞」的六名新聞人被捕後關停,罪名是觸犯《刑事罪行條例》中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港警大舉出籠,寒蟬效應立即顯現。開年後,「眾新聞」宣布停止營運,因為媒體生存環境惡化,必須確保所有人平安。香港新聞自由急遽凋零,映照著一個心虛的大國。
荒唐的是,這次大抓捕行動所依憑的是一紙在民國 27 年(一九三八年)由英女皇頒行的刑事條例。這一條例中若干對叛逆、顛覆行為的懲治規條,原是為了尊寵以英女皇為象徵的大不列顛王國,縱然因香港回歸改動了些許文字,將效忠對象換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如今拿著這條法令抓人,卻儼然是頂著英女皇的當年餘威,去緝拿共和國眼裡容不下的叛黨。
究其原因,只不過是前年六月底公布施行的香港國安法少了一條可以直接懲辦媒體的條文,只好搬出殖民舊法充數。但這條從殖民時期沿襲下來的律例,充滿了英殖民當局對被殖者的歧視與壓迫。它對「煽動」的定義寬泛得驚人,等於在媒體頸上綁了一條粗繩,只要皇室的眉頭一挑,就能吊死一家媒體。
它的罪名成立條件並不繫於新聞的自身,而繫於它引起的效果。譬如它對煽動意圖所規定的其中一個要件是:「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政府,或特區政府,或中國其他地區的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但究竟是否有此意圖或真的引發了這個效果,卻幾可盡由統治當局任意主觀認定。只要當局認為確有此意圖或效果,罪名即已成立,並不需要任何客觀的判定標準。
正因這一法條過於輕率的入罪門檻,它在民國 56 年(一九六七年)的「六七暴動」後,超過半個世紀都不曾再被港英政府、甚至於後來的特區政府拿來檢控人民。如今援用這麼一條呈現半廢棄狀態的殖民地法例對付媒體,一方面固是赤裸裸地表現出對新聞自由價值的鄙夷與踐踏;另一方面卻形同仍將香港市民視為低人一等的異族,必須繼續被惡法無情地鞭笞。
去年以來,這條法例已被多次引用,從羊村兒童繪本、蘋果日報到立場新聞,惡法的高光復活反映的卻是香港悽惶的政治前景,香港人不但不敢再以集會遊行表達像「平反六四」這樣的政治訴求;眾新聞停刊保平安,更顯示連一個吐露心聲、相濡以沫的園地都不可得。但一個被噤聲的香港,難道可以光耀祖國的門楣?
從香港國安法到刑事罪行條例,北京當局率皆以國家安全為名義、以西方在港進行顛覆為藉口,進行對異議者的整肅,但異議者豈止於被捕下獄的幾十人?所有對自由懷抱著憧憬的絕大多數香港人,豈不皆成了勾結西方的叛徒?
民國 108 年(二○一九年)因反修法引致的反送中運動,縱有西方背後諸般操弄,但沒有香港與大陸早已蓄積甚久的矛盾,怎能一點星火即遍地燎原?而這些矛盾難道盡皆港人一方之過?北京不曾自我檢束糾錯,卻逞一時痛快掃蕩、剪除所有眼中釘,不過是掩舊痛鑿新傷,為引爆下一次的動盪埋下引信。
從香港國安法以降的諸多作為看,北京正在烹製一個無菌的香港,要將香港內部每一個入侵的毒株摘除。中國原藉著香港的異質體制不斷詰辯而找到茁長的方向,但愈崛起卻愈心虛,如今竟重蹈文革似的覆轍,走往同質內捲的死路。
習近平的新年賀詞說:「祖國一直牽掛著香港」,但何其諷刺,他正在親手扼死香港。連獨立媒體都不復存的香港,已不是香港,而不過是顆黯淡的珍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