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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 三種「總統級」洩密
.經濟日報社論/爭取美關稅豁免 謀定而後動
經濟日報社論/爭取美關稅豁免 謀定而後動
2018-04-01 00:54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美國已經正式啟動232國家安全條款,對各國進口鋼鐵及鋁製品課徵懲罰性關稅,但也提供各國爭取關稅豁免的機會。圖為美國總統川普。 路透
美國已經正式啟動232國家安全條款,對各國進口鋼鐵及鋁製品課徵懲罰性關稅,但也提供各國爭取關稅豁免的機會。相較於加拿大、墨西哥、歐盟、阿根廷、巴西、韓國及澳大利亞等國爭取到暫時豁免,台灣並沒有成功爭取到關稅豁免,對我國出口相當不利。雖然台灣並未完全出局,依據政府的說法,目前是在所謂「留校查看」階段,在4月底之前,仍然有翻盤的可能。但是我方在全力爭取關稅豁免的同時,也應有完整的策略,否則最後還是會徒勞無功。
抑制中國大陸鋼鐵業,是美國引用232條款的重要動機。美國是全世界最大鋼鐵進口國,中國大陸雖然並非美方主要鋼鐵進口國,卻是世界最大生產國,也是全球鋼鐵產能過剩的主要源頭。美國不願給予台灣關稅豁免,主要是因為有台灣業者從中國大陸進口原料,加工製成鋼品後出口到美國,美方對此存有疑慮。台灣業者必須改由其他國家進口原料生產鋼品,才有可能得到豁免。但是台灣業者基於國際分工,自中國大陸進口鋼鐵原料再加工出口有何不可?美國僅以此理由對台灣課徵關稅,完全不符合國際經貿規範,我國不可以任由美方予取予求;否則美方未來可以無限上綱,對於使用中國大陸原料的任何加工產品,都可以以國家安全或其他理由課徵懲罰性關稅。
其次,未來即使鋼鐵產品獲得關稅豁免,也應評估其實質效果。因為目前台灣仍有13件被美國課徵反傾銷稅的鋼鐵案件,而有近四成項目屬於本案課稅清單上的產品。
如何協助企業降低被傾銷調查的頻率,以及若是一旦被調查,如何因應冗長的傾銷調查程序,也是一務實的做法。
除了官方正式諮商管道外,我國也應加強遊說,可透過政府委託的美國公關顧問公司,更應善用民間的力量,借重各界與川普政府甚至川普本人的關係。因為美國公關顧問公司多是由美國政治外交的宏觀角度,在本案發揮效果有限;民間則可由產業連結關係,以及互惠合作的角度,成功機會反而較大。以這次爭取到豁免的澳大利亞為例,就動用與川普頗有私交的高爾夫球明星諾曼,再搭配強而有力的說帖,力主澳大利亞與美國在國際安全合作及產業互補上的重要性而一舉成功。
所以台灣未來在爭取關稅豁免的重點,不應侷限在要求業者不再向中國大陸採購原料,而應先進行詳細評估,嘗試向美方說明自台灣進口產品主要是滿足美國國內需求之不足;另外這些進口產品也是美國下游產業,例如汽車及機械產業重要的生產投入,台灣不但沒有對美國直接競爭壓力,反而具有互補的作用。
川普所推動一連串為落實美國優先的貿易保護政策,更重要的意涵是要打造以美國為軸心,要求各國與美國結盟的貿易體系,主要目的就是要抑制中國大陸。
但是美國許多措施,明顯違反世界貿易組織(WTO)規範,直接衝撞到功能不彰已經搖搖欲墜的WTO。但在另一方面,美國卻要求各國,針對中國大陸不公平貿易行為,多加利用WTO爭端解決機制控告中國。美國甚至以此做為衡量各國可以豁免美國貿易保護措施的依據,此種自相矛盾、原則不一的做法,嚴重攪亂世界經貿秩序。
面對美國這種胡蘿蔔與棍子並行的貿易策略,台灣不能抱有一切美國說了算,而隨之起舞的態度。面對未來接踵而來的美國貿易措施,政府應有全盤的考量。
若是在經貿政策上,仍採取逢中必硬、遇美則軟,配合美國的立場,此對未來美中台三角貿易發展、對於兩岸產業競合的衝擊,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政治層面影響,都應該預做評估。
聯合報黑白集/ 三種「總統級」洩密
2018-03-31 23:58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陳水扁日前幫參與黨內初選的陳致中站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軍情局戴笠紀念館日前整修完畢啟用,其中供奉我吸收解放軍層級最高的少將劉連昆牌位首次曝光,讓人再度回想起其被捕與李登輝的關聯。一九九六年總統大選前中共在台海試射飛彈,當時李登輝以總統身分獲悉國安機密,卻以總統參選人身分揭露那是「啞巴彈」。他贏得大選,卻引起對岸反間諜部門警覺,導致劉連昆被捕送了性命。
再看,因貪汙判刑卻保外就醫的陳水扁,最近違規為其子陳致中站台。當初扁家捲入國務機要費等A錢事件時,他編出「南線專案」來欺騙人民。為了掩飾犯行,他一方面恣意核定文件為「機密」以阻撓檢方蒐證,另一方面卻又邀名嘴入府大秀相關單據。「機密」在他眼中,不過是個人工具。
至於馬英九的洩密案雖一審判無罪,馬也力陳,依檢方的邏輯,等於要總統面對司法關說及憲政危機什麼都不能做,「只能回家睡大覺」。但檢方堅持上訴,指控馬將偵查內容告知閣揆、府副秘書長即屬洩密。
李登輝誇示機密,間接導致重要情報人員犧牲,卻無人究其責;扁為掩貪腐操弄機密,也從國務機要費案脫身;但是,想要處理人們深惡痛絕的司法關說的馬英九,卻反深陷司法漩渦。如此荒謬的認知,正義哪有立足之地?
聯合報社論/《財團法人法》暗藏巧取豪奪機關
2018-03-31 23:53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財團法人法」草案,卻爆出內政部與行政院立場不一致。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爭議不斷的《財團法人法》立法,終於在立法院司法暨法制委員會進入初審;但實質討論尚未開始,執政的民進黨卻爆發內訌。行政院通過的版本理論上應該已是各部會的共識,內政部卻突然要求「宗教團體不應適用財團法人法」,主導草案的法務部則認為宗教團體也應適用《財團法人法》;民進黨籍召委段宜康更怒嗆內政部長葉俊榮,要他下台。一場鬧劇,令人嘆為觀止。
內政部之所以主張宗教團體應排除適用《財團法人法》,並非基於公平正義的法理,而是認為一旦納入各色宮廟及宗教團體,將株連太廣,政府恐得罪不起。依原先規劃,除了法務部草擬《財團法人法》草案,內政部也應提出對應的《宗教團體法》草案。但內政部的草案提出後,引起宗教團體嚴重不滿,行政院決定撤案;《宗教團體法》草案被擱置,遂有了宗教團體一體適用《財團法人法》的爭議。
行政院之所以撤回《宗教團體法》草案,主要當然是基於選票考量。宗教團體一旦由《財團法人法》納管,全台大大小小一萬五千多家宮廟都必須攤開財務報表,這對於許多家族化或個人化經營的宮廟而言,當然立刻就會陷入「違法」的困境。九合一選舉在即,民進黨中央執政成績單欠佳,自然不願意得罪為數龐大的各宗教宮廟信徒。也因此,面對內政部、法務部和黨籍立委的齟齬,行政院也只能顧左右而言他,說「尊重立法院審議結果」。
《財團法人法》立法之爭,並非只是民進黨的茶壺風暴,而涉及法律雙重標準及為特定政治目的立法的問題。蔡政府表面上宣聲,該法將「對政府捐贈的財團法人採高密度管理,對民間財團法人採低密度管理」;實際上,草案中埋伏了一個「霸王條款」,規定民間財團法人之財產只要曾接受政府或公營事業捐贈達二成以上,政府即可加強監管,讓「民間財團法人」就地變成「政府財團法人」。這是赤裸裸的掠奪民間資產了。
這項條款的設計,原本主要聚焦在奪取蔣經國基金會、中技社等特定機構。但從稍早的教育部與國語日報之爭看,政府只不過在七十年前有過一筆小捐款,教育部即企圖將國語日報「收歸國有」。一旦新法「霸王條款」通過,以民進黨的行事作風,未來受害團體將不知凡幾。
《財團法人法》是一部以「管理」為名、行「掠奪」之實的法案,充滿民進黨的政治與選舉算計,這和蔡政府利用年金改革進行社會分化如出一轍。民進黨最初倡言年金改革,公務員、軍人、教師和勞工年金保險都要一併檢討;但去年三月軍公教和勞保的年改同時提出,卻是危機較不急迫的公教率先被砍。最近,軍人年改已以優於公教的待遇進入立法程序,但影響人數最多的勞保年金改革仍毫無動靜,彷彿就要不了了之。
行政院政務委員、年改會副召集人林萬億去年曾說,勞保改革「非得面對不可」,政府不會因為二○一八要選舉就刻意迴避。話說得義正詞嚴,但如今看來,蔡政府只挑最容易的下手,實在諷刺。民進黨推動年金改革的正當性,是聲稱四大基金財務有問題;但是,蔡政府明知年金改革的迫切性依序是軍、勞、公教,何以推動起來卻是順序相反,更嚴重的卻沒改?
其原因,和民進黨推動《財團法人法》一樣,都是為了政治盤算。表面上,利用改革擴大自己的光環;實際上,則對非屬綠營基本盤的群眾則掠奪其既有利益,對可能衝擊自己選票的族群則略過不提。民進黨改革的真相正是:分而治之。
執政者為爭取選票,往往透過各種政策手段爭取;但將打擊手法以立法手段為之,則是等而下之。民進黨為爭取勝選不僅犧牲法治,更強取豪奪,分化社會,這已是民主惡霸行徑了。